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2023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5,953.51万元,母公司净利润为6,647.85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2023年度母公司净利润10%提取法定公积金664.78万元,加上以往年度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59,305.60万元,减去派发2022年度现金红利3,900万元,2023年末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1,388.67万元,资本公积余额32,045.76万元。
二、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3年末总股本39,000万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2元(含税),共计4,680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存以后年度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现金分红比例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78.6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3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资金需求以及未来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稳健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计划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