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集团”或“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4年3月21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4名,实际出席监事4名,董事会秘书以通讯方式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上港集团2023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4 弃权:0 反对:0
二、审议通过了《上港集团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4 弃权:0 反对:0
三、审议通过了《上港集团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4 弃权:0 反对:0
四、审议通过了《上港集团关于预计2024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全年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对上述董事会审议、表决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监督,现提出如下意见:(1)本次关联交易董事会履行了审议决策程序,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按有关规定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意见。(2)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3)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4 弃权:0 反对:0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