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72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集团”或“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3,203,137,528.87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8,862,827,341.54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4,911,575,154.1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依照《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应采取积极的股利政策,每年应将当年利润中不少于50%的可分配利润向股东进行分配,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形式。”(1)公司对2023年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人民币8,862,827,341.54元提取法定公积金10%,为人民币886,282,734.15元,提取后的可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976,544,607.39元;(2)将提取后的可分配利润人民币7,976,544,607.39元的50%,按照持股比例向全体股东进行分配;(3)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3,284,144,750
股。以此计算,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72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004,872,897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2024年度。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0.33%。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上港集团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上港集团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情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