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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晖集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暨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暨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报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就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吴卫华先生、顾海兰女士以及非独立董事梁进利先生,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顾海兰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成员基本信息情况详见公司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的《2023年年度报告》。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议案名称
1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2023年4月7日1.《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关于与苏州冠礼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3年预计担保总额度的议案》 10.《关于提请董事会追认公司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间担保明细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2.《关于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3.《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14.《关于公司向员工购房提供借款并制定〈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的议案》 1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6.《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7.《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8.《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议案》 19.《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的议案》 20.《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4月27日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确认超过正常授信3个月仍未回收之应收账款不属于资金贷与的议案》
3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8月11日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4.《关于公司向香港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5.《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6.《关于确认超过正常授信3个月仍未回收之应收账款不属于资金贷与的议案》 7.《关于提请董事会追认相关事项的议案》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10月27日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预计金融衍生性商品交易额度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5.《关于确认超过正常授信3个月仍未回收之应收账款不属于资金贷与的议案》 6.《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7.《关于提请董事会追认公司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间担保明细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根据公司《会计师选聘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及评估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3年8月11日,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其所拥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正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4年1月5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

经理进行审前沟通,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3、2024年3月15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初审后沟通,对2023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4、2024年3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审议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及时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评估,切实履行了对公司各定期报告的审阅工作,并对报告的编制提出了专业的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为保持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时鉴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本年度审计工作中,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建议公司董事会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其作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真审阅、检查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督促公司各部门按照工作计划认真执行。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均按照证监会的相关法规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结合最新的监管要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和完善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和管理工作,督促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遵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规定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全面细致地加强内部风险管控,落实各项整改措施,促进公司内部控制质量的持续提升。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管理层、财务部等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了良好沟通,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有效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共同发挥监督功能,保证了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对公司关联交易等其他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为正常业务所需,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本着对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公司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保证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4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继续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对公司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的协调,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促进公司财务相关事项的规范化,促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更加完善,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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