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机集团”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认真审阅董事会《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23年度)》(大华核字[2024]0011001377号)的基础上,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199号”文核准,运机集团于2021年11月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4,0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4.55元/股。本次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8,2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358.77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51,841.23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10月26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696号《验资报告》。
2021年10月26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46,281,127.42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90,303,670.03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87,055,748.16元。
(二)2023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98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7,300,000.00张,发行价格为每张面值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73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6,678,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723,322,000.00元,已由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存入公司开立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账号为811100108208800128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账号为641505175、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分行75220100059993749的人民币账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924,953.8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0,397,046.15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 年 9 月 28 日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586号《验资报告》。
2023年9月27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8,125,781.57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98,125,781.57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624,028,465.45元。
二、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公司2019年三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于2020年三
届十次董事会对其进行修改,修改后业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根据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单次或者 12 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 20%(以较低者为准)的,公司及银行均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账户类别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工业园区支行 | 630820100000702024 | 募集资金户 | 288,512,300.00 | 123,806,839.33 | 活期存款、协定存款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分行 | 51050161510809666666 | 募集资金户 | 152,738,643.40 | 52,152.84 | 活期存款、协定存款 |
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分行 | 75220100040728114 | 募集资金户 | 50,000,000.00 | 8,485,884.31 | 活期存款、协定存款 |
75221100051323026 | 现金管理 | - | 10,171,366.67 | 通知存款 | |
75221100051323015 | 现金管理 | - | 10,171,366.67 | 通知存款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盐都支行 | 22100201040030382 | 募集资金户 | 33,800,000.00 | 1,664,552.63 | 活期存款、协定存款 |
现金管理 | - | 30,000,000.00 | 通知存款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 | 15410078801300000237 | 募集资金户 | 21,100,000.00 | 722.91 | 活期存款、协定存款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成都蜀汉支行 | 73080078801600000865 | 募集资金户 | - | 581,345.62 | 活期存款、协定存款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曹妃甸支行 | 636513857 | 募集资金户 | - | 2,121,517.18 | 活期存款、协定存款 |
合计 | - | - | 546,150,943.40 | 187,055,748.16 | - |
(2)2023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账户类别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分行 | 75220100059993749 | 募集资金户 | 330,000,000.00 | 315,047,565.41 | 活期存款、协定存款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641505175 | 募集资金户 | 200,000,000.00 | 200,222,000.00 | 活期存款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8111001082088001288 | 募集资金户 | 193,322,000.00 | 108,758,900.04 | 活期存款、协定存款 |
合计 | - | - | 723,322,000.00 | 624,028,465.45 | - |
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中募集资金应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金额-16,681,730.82元,系以上账户截止至2023年12月31收到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共计16,687,030.85元,银行扣手续费支出共计5,300.03元。
三、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参见《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参见《附表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2、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3年10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1,689.53万元。上述事项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出具了大华核字[2023]0016246号《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2024 年2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置换投入部分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的议案》,鉴于“数字孪生智能输送机生产项目”实施地点整体迁移至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为保证募集资金的专款专用、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就前期在自贡实际已投入“数字孪生智能输送机生产项目” 的募集资金 1,581.00 万元,同意公司后续按照募集资金投入当年度的市场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后,全部以自有资金进行置换,并将置换后的募集资金及利息存储于该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置换投入部分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置换投入部分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是根据上述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决定,有利于保证该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并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上述置换事项不会对该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该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前述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享,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18,705.57万元, 公司尚未使用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62,402.85万元。
四、 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1、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变更
为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建设,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露天大运量节能环保输送装备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增加本公司子公司唐山灯城输送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灯城”),实施地点增加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唐山灯城增资10,000.00万元以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求。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8月1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且《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
投资总额、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批准,并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履行了公开披露义务。鉴于成都市高新区作为研发办公集中区,研发配套措施更加健全,因此,公司“西南运输机械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工贝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工贝”),实施地点变更为成都市高新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成都工贝增资2,110.00万元以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8月1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并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履行了公开披露义务。
上述变更仅变更两个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或实施地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实质内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
2、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调整
根据项目实际投资需求,为合理使用公司资金,公司“露天大运量节能环保输送装备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在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不变的情况下,投资总额由3.90亿元调整为3.05亿元。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8月1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且《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批准,并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履行了公开披露义务。
经综合考虑行业技术发展、经济形势和市场竞争环境的变化,根据项目实际执行情况,公司“西南运输机械技术研发中心项目”项目的投资总额由2,500万元调整至2,535.42万元。募集资金不足以覆盖上述募投项目投资金额的,公司以自有资金补足。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且《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变更实施方式的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批准,并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履行了公开披露义务。
上述变更仅变更两个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实质内
容、募投资金投入该项目的金额,未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
3、预计完工时间变更
(1)由于“西南运输机械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因新实施地点办公用地选址、相关部门审批流程、采购及施工招投标进度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实施进度缓于预期,预计无法按原预定时间达到可使用状态。募投项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由2023年11月延长至2024年4月。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3月2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履行了公开信息披露义务。
(2)由于受社会经济和宏观环境等因素影响,“大规格管带机数字化加工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物料输送成套装备远程数据采集分析控制系统应用产业化项目”的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基础建设受到了一定影响,部分设备采购、运输、安装活动及技术人员培训、调试活动受到制约,导致固定资产及设备交期周期拉长,各项工程验收工作也相应延期,公司在实施项目的过程中相对谨慎,根据客观情况适当调整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为保证项目工程质量,确保募投项目高质量推进,上述两个项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由2023年2月、2023年9月分别延长至2024年3月和2024年4月。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3月2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履行了公开信息披露义务。
4、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调整
为整合、升级研发资源,改善研发办公环境,吸引和招聘优秀人才,进一步提升公司形象,增强公司研发创新能力和市场综合竞争力,公司“西南运输机械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实施方式由租赁办公楼、购置研发设备及软硬件变更为购置并装修办公楼,购置研发设备及软硬件。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10月2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且《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变更实施方式的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批准,并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履行了公开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1、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变更
鉴于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明显的地域优势、雄厚的工业基础和不断创新改良的制度政策给企业带来了良好的投资环境和发展机遇,公司可充分运用该地区在原材料供应、配套加工设施和港口物流运输、现代化产业链供应链等方面的优势,降低公司的采购和运输成本,进一步实现公司的降本增效目标。同时为进一步落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责任,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唐山设立全资子公司运机(唐山)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装备公司”),并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数字孪生智能输送机生产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装备公司,将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由自贡市高新区变更为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2月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同时履行了公开披露义务。
上述变更仅变更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或实施地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实质内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 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工作:
1、查阅募集资金的银行对账单等资料;
2、审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案,以及独立董事的意见;
3、审阅中介机构相关报告;
4、审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
5、就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交流;
6、查阅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其他相关资料。
七、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通过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运机集团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以及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同时,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专项使用,并履行了募集资金相关信息的披露义务,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告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此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王志鹏 孙 静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月 日
附表1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 518,412,345.63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0,303,670.03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46,281,127.42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1.露天大运量节能环保输送装备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自贡地区) | 否 | 288,512,300.00 | 188,512,300.00 | 42,669,019.03 | 140,810,650.02 | 74.70% | 2024年2月 | - | 不适用 | 否 | |
2.露天大运量节能环保输送装备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唐山地区) | 否 | 100,000,000.00 | 14,375,283.85 | 31,001,752.64 | 31.00% | 2024年6月 | - | 不适用 | 否 | ||
3.西南运输机械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 否 | 21,100,000.00 | 21,100,000.00 | 18,823,502.10 | 21,273,092.50 | 100.82% | 2024年4月 | - | 不适用 | 否 |
4.大规格管带机数字化加工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否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12,378,347.75 | 22,804,852.50 | 45.61% | 2024年3月 | - | 不适用 | 否 |
5.物料输送成套装备远程数据采集分析控制系统应用产业化项目 | 否 | 33,800,000.00 | 33,800,000.00 | 2,057,517.30 | 3,224,146.80 | 9.54% | 2024年4月 | - | 不适用 | 否 |
6.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25,000,045.63 | 125,000,045.63 | - | 127,166,632.96 | - | - | -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518,412,345.63 | 518,412,345.63 | 90,303,670.03 | 346,281,127.42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1.补充流动资产 | - | - | - | - | - | - | - | - | - | - |
2.归还银行贷款 | - | - | - | - |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成套输送装备的研发能力,同时提高募投项目的建设质量与整体运作效率公司,在确保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公司于2022年6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西南运输机械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都工贝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自贡市高新区变更为成都市高新区。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告编号:2022-037、2022-038、2022-039) |
为降低公司的采购和运输成本,实现产线的延伸和规模的扩展,在确保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并于2022年9月2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露天大运量节能环保输送装备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调整为3.05亿元;同意增加控股子公司唐山灯城输送机械有限公司作为该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意增加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为该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后该项目内部投资构成为唐山地区1.15亿元、自贡地区1.9亿元。(公告编号:2022-049、2022-050、2022-052、2022-059)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为了更好的保障研发中心项目的顺利实施,能更好的适应公司中长期业务发展规划。公司购置研发办公楼,有助于改善研发办公环境,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提高管理和沟通效率,增强公司研发创新能力和市场综合竞争力,充分满足公司未来快速发展的需要。同时,未来也可节约公司办公用房租赁费用。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变更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西南运输机械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投资总额、变更该项目实施方式。同意公司将该项目的投资总额由2,500万元调整至2,535.42万元,同步调整该项目的内部投资构成;同意公司变更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方式,由“租赁办公楼、购置研发设备及软硬件”变更为“购置并装修办公楼,购置研发设备及软硬件”。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该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前述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享,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告编号:2023-079、2023-087、2023-088)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附表2
2023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 720,397,046.1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8,125,781.57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8,125,781.57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1.数字孪生智能输送机生产项目 | 否 | 530,000,000.00 | 530,000,000.00 | 15,809,975.38 | 15,809,975.38 | 2.98% | 2026年12月 | - | 不适用 | 否 | |
2.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90,397,046.15 | 190,397,046.15 | 82,315,806.19 | 82,315,806.19 | - | - | -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720,397,046.15 | 720,397,046.15 | 98,125,781.57 | 98,125,781.57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1.补充流动资产 | - | - | - | - | - | - | - | - | - | - |
2.归还银行贷款 | - | - | - | - |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1,689.53万元,其中数字孪生智能输送机生产项目1,581.00万元、发行费108.53万元;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核字[2023]0016246号”鉴证报告确认。公司 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对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进行置换,在本期已完成置换。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该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前述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享,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告编号:2023-079、2023-087、2023-088)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