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4-12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船务公司购建四艘新能源拖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船务公司购建四艘新能源拖轮的议案》,现将该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满足未来厦门港及周边港口拖轮服务需求,加快老旧船舶更新换代,提升本公司拖轮装备水平,助力“绿动厦门湾”建设,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港务船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船务公司)计划新购置四艘新能源拖轮(两艘5000马力、两艘4400马力),项目总投资不超过26,000万元,主要作业区域为厦门港区,配置满足港内航行作业要求,主要用于提供协助进出港口大型船舶的停靠和驶离等服务。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根据《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等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本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厦门港务船务有限公司法定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东渡路89号3—4层S1单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叶进京注册资本:31,277.78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港口拖轮、驳运服务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船务公司100%股权实际控制人: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船务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方案
1.建设方案:本次购建的四艘新能源拖轮拟选用8组电池组和1台备用发电机组的方案,采用基于直流组网的全电力动力推进系统,将电池作为主动力源,柴油发电机作为备用动力源,并满足智能船舶、绿色船舶等附加入级符号要求。
2.实施计划:本项目涉及船舶建造的招标采购、设计、建造、海试、交付等工作,计划自2024年第二季度开始至2025年第四季度结束。
四、经济效益分析
经测算,本项目所得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7.38%,动态回收期14.5年,经济效益回报相对良好。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
1.推动老旧拖轮更新换代,有效补充公司现有拖力资源以满足未来厦门港及周边港口拖轮服务需求,从而维持本公司在厦漳泉地区拖轮服务市场行业龙头地位。
2.符合政府在船舶节能减排及建设绿色港口等方面的政策要求,有利于助推厦门港作船舶能源动力转型,为福建省及厦门市建设绿色港口提供有力支撑。
(二)风险分析与防控措施
本项目主要风险包括市场风险、运营风险、政策风险等。船务公司将通过积极推进各级财政补贴政策兑现和科技立项工作、加强对船舶技术方案和施工图纸的审查、在建造过程中严格遵守船级社规范和相关海事法规、把控建造资金的支付节点、支付比例及支付条件、加大港内市场维护和港外开拓力度、加强与福建区域内拖轮公司的合作等措施来有效防范、控制各项风险。
(三)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有利于船务公司加快老旧船舶更新换代,提高公司拖轮装备水平与服务质量,更好满足厦门港及周边港口的拖轮服务需求,且新能源船舶节能减排效果明显,对减少港
口碳排放与有害气体排放、建设绿色港口具有重要意义。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