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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目录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第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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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927号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东日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浙江东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浙江东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管理层的责任

浙江东日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浙江东日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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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浙江东日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浙江东日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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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将本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2018〕2093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配股方式,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283.12万股,配售价为每股人民币4.88元,共计募集资金45,301.61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920.13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4,381.48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已支付的保荐费50.00万元,以及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499.7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3,831.7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38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初始存放金额2023年12月31日余额备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12032020290458568937,031.92已销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57790255891060536,799.84已销户
合计43,83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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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不存在差异。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本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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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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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43,831.76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43,831.7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019年:40,783.492020年:3,048.272021年:2022年:2023年: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1购买现代农贸城一期(批发市场部分)资产购买现代农贸城一期(批发市场部分)资产36,799.8436,799.8436,799.8436,799.8436,799.8436,799.842019年3月
2温州市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改扩建项目温州市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改扩建项目24,914.417,031.927,031.9224,914.417,031.927,031.92[注]

[注]温州市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改扩建一期项目于2021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暂估转固;二期项目主体工程于2023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暂估转固,硬件设备于2023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暂估转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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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承诺效益最近三年实际效益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序号项目名称2021年2022年2023年
1购买现代农贸城一期(批发市场部分)资产不适用[注1]1,424.601,424.441,893.186,537.75[注1]
2温州市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改扩建项目不适用[注2][注3]

[注1]公司通过购买现代农贸城一期(批发市场部分)资产,能够与现有业务在业态统筹布局、市场规划、业务管理上形成较强的协同优势。公司就购买现代农贸城一期(批发市场部分)资产编制了基于公司整体的盈利预测报告,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审核报告》(天健审〔2018〕6141号)。根据《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公司2019年度合并口径盈利预测利润总额为15,822.49万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961.66万元。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天健审〔2020〕2107号),公司合并口径利润总额为18,148.35万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607.11万元,已实现前期盈利预测。2021年、2022年和2023年是否达到预计效益不适用,上表中的实际效益为利润总额[注2]温州市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改扩建项目根据可研报告测算,项目建成达效后,预计每年新增销售收入4,179.00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949.00万元[注3]温州市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改扩建一期项目于2021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暂估转固;二期项目主体工程于2023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暂估转固,硬件设备于2023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暂估转固。至此,温州市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改扩建全部完工转固,自2024年起按照完整会计年度计算经济效益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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