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0461号
按照《企业内控制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师执业准则的相关求,我们审了聚半导体股份有公司(以下简称聚股份)2023年
月
日的务报告内控制的有效性。
按照《企业内控制基本》、《企业内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控制价指引》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控制,并价其有效性是聚股份事会的任。
我们的任是在实施审工作的基础上,对务报告内控制的有效性发审意,并对注意到的务报告内控制的大缺披。
内控制具有固有局性,存在不能止和发现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循的程度低,根据内控制审结果推测未来内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
我们为,聚股份于2023年
月
日按照《企业内控制基本》和相关定在所有大方保持了有效的务报告内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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