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要求,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廖成林先生、林衍先生、章朝晖女士、宋蔚蔚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廖成林先生、林衍先生、章朝晖女士、宋蔚蔚女士2023年度在公司的任职时间均为2023 年 1 月1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根据四位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各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均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