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年度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年度薪酬的议案》、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年度薪酬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参考公司所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拟定2024年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如下:
(一)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明细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年度薪酬 |
1 | 张国清 | 独立董事 | 人民币12万元 |
2 | 杨晨晖 | 独立董事 | 人民币12万元 |
3 | 薛永恒 | 独立董事 | 30万港币 |
4 | 韩建书 | 独立董事 | 人民币12万元 |
5 | 吴永蒨 | 独立董事 | 20万港币 |
公司独立董事履行职务发生的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
(二)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明细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年度薪酬 |
1 | 王亚朋 | 董事、董事长 | 258万港币 |
2 | 庄浩 | 董事、总经理 | 258万港币 |
3 | 张和平 | 董事、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 208万港币 |
4 | 庄澍 | 董事、副总经理 | 200万港币 |
5 | 陆它山 | 董事/总经理助理 | 50.40万港币 |
6 | 廖生兴 | 董事 | —— |
7 | 张路平 | 董事会秘书 | 人民币72万元 |
8 | 吴明贵 | 财务总监 | 人民币48万元 |
(三)公司监事的薪酬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结合监事在公司任职情况,拟定公司监事按照其在公司担任岗位及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监事津贴。
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承担的个人所得税等费用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非独立董事和高管的薪酬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年发放。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