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3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众会字(2024)第02655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合并财务报表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97,305,369.64元。2022年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272,672,898.68元,因会计政策变更调整未分配利润172,965.51元,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7,022,183.23元,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提取当年法定盈余公积金3,702,218.32元,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306,165,829.10元,扣除年内已实施的 2022年度现金分红106,089,929.20元后,2023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200,075,899.90元。202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是: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13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119,881,620.00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17%,尚余1,080,194,279.90元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2023年末资本公积为3,396,361,801.47元,年末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3月2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3月28日,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可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因此,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