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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科材料:关于调整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事项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鑫科材料 编号:临2024-020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科材料”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担保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人民币230,000万元额度范围内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融资提供担保(包括母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及反担保,不包括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其他企业提供的担保)。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是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对外担保总额将超过公司最近一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的10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和战略发展需要,明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公司拟就对外提供担保事项进行重新授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方 持股比例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本次调整后 担保额度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净资产比例担保预计 有效期是否关联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鑫科材料及控股子公司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55.56%230,000168.09%3年
安徽鑫科铜业有限公司80%(直接)56.90%3年
鑫谷和金属(无锡)有限公司100%(直接)23.11%3年
广西鑫科铜业有限公司80%(间接)61.18%3年
铜陵鑫科科技有限公司80%(直接)40.78%3年
安徽鑫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80%(间接)56.38%3年
芜湖鑫仁电缆有限公司80%(间接)24.88%3年
安徽鑫科金属材料有限公司100%(直接)61.64%3年
合计——————————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人民币230,000万元额度范围内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融资提供担保(包括母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及反担保,不包括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其他企业提供的担保)。上述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上述额度为预计担保总额,实际发生担保总额取决于被担保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实际借款金额。在预计总额未突破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未在上表列示的控股子公司和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担保额度内,各自相互调剂使用预计额度。

3、公司不存在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

4、具体担保事宜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以下为2023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口径数据)

公司 名称注册资本 (万元)资产总额 (万元)负债总额 (万元)净资产 (万元)营业收入 (万元)净利润 (万元)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80,614.70384,604.37213,697.62170,906.75319,992.38-6,126.27
安徽鑫科铜业有限公司45,000320,271.43182,240.90138,030.53316,592.97-1,382.48
鑫谷和金属(无锡)有限公司44,403.8576,655.9417,717.0058,938.9420,766.81-784.37
广西鑫科铜业有限公司30,00060,786.1937,186.4723,599.7266,509.82-4,533.89
铜陵鑫科科技有限公司6,0008,550.453,486.895,063.567,427.61-239.37
安徽鑫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4,50020,923.9711,797.519,126.4636,768.21839.74
芜湖鑫仁电缆有限公司1,0002,107.60524.351,583.2510,289.39222.86
安徽鑫科金属材料有限公司3,0004,941.413,045.881,895.5393,699.46-352.76

1、被担保人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情况,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在提供担保前采取必要措施核查被担保人的资信状况及偿还债务能力,并在担保期限内持续关注被担保人的经营状况,审慎判断担保事项是否存在逾期的风险。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系公司预计额度,具体的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在担保预计额度内发生具体担保事项时,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系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额度调整事宜,有利于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优化担保手续办理流程,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的顺利进行。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资信情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预计担保额度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调整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人民币230,000万元额度范围内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融资提供担保(包括母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及反担保,不包括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其他企业提供的担保)。担保额度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的168.09%,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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