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49 证券简称:隆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9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适用 □不适用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30,000,0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隆华新材 | 股票代码 | 301149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 不适用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徐伟 | 张月、耿玉林 | ||
办公地址 |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潍高路289号 |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潍高路289号 | ||
传真 | 0533-5208617 | 0533-5208617 | ||
电话 | 0533-5208617 | 0533-5208617 | ||
电子信箱 | lhzq@longhuapu.com.cn | lhzq@longhuapu.com.cn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为国内专业的聚醚多元醇(简称聚醚)系列产品规模化生产企业,主要从事聚醚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产品涵盖聚合物多元醇(简称POP,亦称接枝聚醚)、CASE用聚醚及通用软泡聚醚系列产品。从应用领域来看,公司软泡用聚醚产品经与二异氰酸酯在发泡剂、催化剂、阻燃剂等助剂的作用下进行发泡反应,产生的高分子聚合物可用于生产软质聚氨酯泡沫塑料,产品形态主要有高回弹泡沫、慢回弹泡沫、块状海绵、自结皮泡沫和半硬质吸能泡沫等。
由于聚氨酯软泡多为开孔结构,缓冲功能显著,且通常具有密度低、透气、吸音、保温、回弹性好等特点,故被广泛用于记忆及0压床垫用海绵、记忆枕、抱枕、慢回弹颈枕、布艺及皮质沙发用海绵、软床及皮床靠背衬垫、地毯等软体家具产品的生产;鞋材绵、内衣绵、垫肩、皮帽、鞋底等鞋服领域产品的生产;高铁座椅、汽车座椅、摩托车座椅、顶棚棉、方向盘、仪表盘、扶手、内饰等交通领域产品的生产;运动减震、包装等其他领域产品的生产等。公司CASE用聚醚主要用于制备聚氨酯涂料、胶粘剂、密封剂、弹性体等,其中弹性体产品可广泛应用于塑胶跑道铺装材料、滚轮、实心轮胎、防水材料等产品的生产。公司具有较强的研发创新能力,自主研发并掌握了高固含量(可达50%固含量)且低粘度、遇水不凝胶、超低VOC(残留单体浓度可低于2ppm)、高白度等POP核心技术,形成了自主创新技术体系,极大的提升了公司产品的技术指标。公司自主建设了聚醚生产装置,在聚醚产品及生产工艺关键技术方面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随着公司产品技术指标的提升、口碑的传播以及品牌知名度的提高,公司产品受到客户的广泛认可,与下游行业中的知名床垫品牌如梦百合、喜临门、际诺思、顾家、宜奥、爱意等;知名鞋服品牌如李宁、安踏、鸿星尔克、耐克、阿迪、斯凯奇、爱步等的鞋材供应商;知名汽车品牌如宇通客车、奔驰、北汽福田等的内饰配套厂商;防水建材领域知名企业如东方雨虹、北新防水、科顺、凯伦、雨中情等;以及胶粘剂行业知名企业等保持稳定合作关系。经过持续的迭代积累,公司已形成多层次的产品体系,不同牌号的聚醚产品性能不尽相同,可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公司聚醚产品结构以中高端聚醚产品(包括普通POP、高活性POP、高活性软泡聚醚、特殊软泡聚醚以及CASE用聚醚)为主。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 □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元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1年末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总资产 | 2,645,297,294.08 | 1,902,283,317.45 | 1,902,285,427.15 | 39.06% | 1,740,121,101.77 | 1,740,121,101.7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843,722,946.04 | 1,634,151,008.05 | 1,634,153,117.75 | 12.82% | 1,538,317,131.88 | 1,538,317,131.88 |
2023年 | 2022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 | 5,021,012,302.93 | 3,167,841,143.48 | 3,167,841,143.48 | 58.50% | 4,275,241,309.32 | 4,275,241,309.3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48,029,477.25 | 126,985,397.88 | 126,975,649.22 | 95.34% | 194,010,712.15 | 194,010,712.1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43,021,915.25 | 111,416,330.02 | 111,406,581.36 | 118.14% | 188,744,103.22 | 188,744,103.2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6,708,534.38 | 212,018,353.27 | 212,018,353.27 | 11.65% | 193,355,146.37 | 193,355,146.3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8 | 0.3 | 0.3 | 93.33% | 0.53 | 0.5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8 | 0.3 | 0.3 | 93.33% | 0.53 | 0.5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4.28% | 8.05% | 8.05% | 6.23% | 23.00% | 23.00%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公司于2023年1月1日执行解释16号的该项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2022年1月1日因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2022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因执行该项会计处理规定,本公司追溯调整了2022年1月1日合并财务报表的递延所得税资产11,858.36元,相关调整对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11,858.36元,其中盈余公积为1,185.84元、未分配利润为10,672.52元。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应调整了2022年1月1日的递延所得税资产11,858.36元,相关调整对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11,858.36元,其中盈余公积为1,185.84元、未分配利润为10,672.52元。同时,本公司对2022年度合并比较财务报表及母公司比较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追溯调整如下: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
1.递延所得税资产(2022年12月31日):调整前为3,305,393.36元,调整后为3,307,503.06元;
2.盈余公积金(2022年12月31日):调整前为70,622,713.51元,调整后为70,622,924.48元;
3.未分配利润(2022年12月31日):调整前为523,486,478.40元,调整后为523,488,377.13元;
4.所得税费用(2022年度):调整前为22,890,220.47元,调整后为22,899,969.13元。
母公司财务报表项目:
1.递延所得税资产(2022年12月31日):调整前为2,814,511.08元,调整后为2,816,620.78元;
2.盈余公积金(2022年12月31日):调整前为70,622,713.51元,调整后为70,622,924.48元;
3.未分配利润(2022年12月31日):调整前为522,004,884.27元,调整后为522,006,783.00元;
4.所得税费用(2022年度):调整前为23,381,102.75元,调整后为23,390,851.41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828,723,668.90 | 1,113,121,331.41 | 1,516,699,995.48 | 1,562,467,307.1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0,891,814.53 | 39,379,930.10 | 95,464,615.84 | 72,293,116.7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3,746,596.22 | 37,720,441.82 | 91,941,197.50 | 69,613,679.7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0,309,286.86 | 9,601,976.75 | -20,396,452.91 | 177,193,723.68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0,004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8,641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韩志刚 | 境内自然人 | 33.21% | 142,796,164.00 | 142,796,164.00 | 不适用 | 0.00 | ||||
韩润泽 | 境内自然人 | 18.24% | 78,444,164.00 | 78,444,164.00 | 不适用 | 0.00 | ||||
新余隆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23% | 22,486,585.00 | 11,453,120.00 | 不适用 | 0.00 | ||||
新余隆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13% | 13,470,423.00 | 1,306,359.00 | 不适用 | 0.00 | ||||
新余隆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56% | 11,025,276.00 | 1,045,756.00 | 不适用 | 0.00 | ||||
杲鑫 | 境内自然人 | 2.36% | 10,158,237.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新余隆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88% | 8,069,595.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韩曰曾 | 境内自然人 | 1.51% | 6,497,509.00 | 6,497,509.00 | 不适用 | 0.00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卓惠欣群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14% | 4,922,417.00 | 1,693,041.00 | 不适用 | 0.00 | ||||
新余隆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99% | 4,922,417.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韩曰曾先生为韩志刚先生之父,韩润泽先生为韩志刚先生之子,韩志刚先生和韩润泽先生签订一致行动协议,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暨共同实际控制人。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发生变化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本报告期新增/退出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及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新余隆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新增 | 0 | 0.00% | 0 | 0.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产业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新增 | 0 | 0.00% | 0 | 0.00%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优势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新增 | 0 | 0.00% | 0 | 0.00% |
马月平 | 退出 | 0 | 0.00% | 0 | 0.00% |
新余隆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退出 | 0 | 0.00% | 0 | 0.00%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