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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认证: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证券代码:300579 证券简称:数字认证 公告编号:2024-004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数字认证股票代码300579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齐秀彬杨萍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8号1501号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8号1501号
传真010-58045678010-58045678
电话010-58045602010-58045602
电子信箱dongban@bjca.org.cndongban@bjca.org.cn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领先的网络安全解决方案提供商,坚持“共建可信任的数字世界”的企业愿景、以“提供高品质的网络安全服务,帮助用户构建安全可信的网络空间”作为公司使命,始终致力于保护用户网络基础设施安全可靠运行、保护用户网上业务安全可信开展、保护用户数据安全可控应用。公司面向全国客户提供电子认证服务、网络安全产品、网络安全集成、网络安全服务,并在数字政府、智慧医疗、数字

金融、企业数字化、智慧教育等领域建立领先优势。公司各类业务的主要情况如下:

①电子认证服务

公司电子认证服务包括数字证书和电子签名服务。公司的数字证书服务是为用户提供数字证书的生产和管理。数字证书是基于密码技术生成的一种电子文件,在网络世界中作为身份认证、电子签名和信息保护的基础。公司签发数字证书前需要对用户身份进行鉴别,数字证书的有效期一般为1年,用户应在到期前更新。公司在用户新办数字证书和每年更新数字证书时收取数字证书年服务费。

公司的电子签名服务主要向客户提供电子签名生成、电子签名验证、电子签名信息管理等服务,并在此基础上向用户提供电子合同管理、证据保全、司法鉴定等解决方案。目前公司基于密码技术构建了可靠电子签名服务体系,向用户提供可靠电子签名服务,客户不需要建设自己的电子签名系统,就可直接使用公司的服务来满足电子签名生成及相关管理需求。根据应用领域及具体项目情况,收费方式有按签名次数、包年等不同的模式。报告期内,随着各行各业数字化转型的不断加速,电子招投标、电子合同等多种应用场景的不断深入,公司数字证书发放量、电子签名业务量保持增长,2023年公司电子认证服务实现收入25,695.54万元,同比增长7.11%。

②网络安全产品

公司的网络安全产品是指公司为客户提供适合其信息系统特点的网络安全保障解决方案中所包含的自有产品和软件系统(如:身份认证产品、电子签名产品、信息加密产品、数据安全产品、数字化交付产品、网络安全运维管理与网络安全态势感知产品、证书介质等)。网络安全产品业务一般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签署、产品到货、验收等环节收取不同比例的货款。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进行产品优化创新,不断提升网络安全解决方案竞争力,但受部分项目业务进度不及预期等因素影响,2023年公司网络安全产品实现收入25,752.55万元,同比减少27.95%。

③网络安全集成

公司的网络安全集成业务是指根据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适合其信息系统特点的网络安全保障解决方案,提高客户信息系统的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其中包含了定制开发、项目集成、第三方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产品等方面收入。第三方软硬件产品定价方式为采购成本加上合理利润,集成服务费按照项目总金额一定比例收取,网络安全集成业务一般按照合同约定进度收款,在合同签署、产品到货、初验和终验等环节约定不同收款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网络安全集成业务,但受部分项目业务进度不及预期等因素影响,公司网络安全集成业务收入同比下降。2023年公司网络安全集成业务实现收入16,967.89万元,同比下降

32.69%。

④网络安全服务

公司的网络安全服务包括合规性咨询、风险评估、渗透测试、安全监控、应急响应等多项专业安全服务,为客户提供从顶层设计、安全建设、安全运营管理等多方面全方位的网络安全服务。网络安全服务通常以年度为服务周期,合同款项通常分两次收取,首次收款在合同签订时,尾款在服务结束时收取。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深化网络安全服务内容,不断优化服务模式,使网络安全服务收入进一步提升。

2023年公司网络安全服务实现收入28,831.21万元,同比增长15.30%。

(2)公司所处行业情况说明

公司所处行业为网络安全行业,网络安全产业作为新兴数字产业,是维护国家网络空间安全和发展利益的网络安全技术、产品生产和服务活动,是建设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的基础保障。近年来,我国网络安全产业取得积极进展,随着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推行,以及5G、大数据、人工智能、车联网、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技术新业务新模式快速发展,网络安全行业持续发展。国家对于网络安全的重视达到新高度,我国先后颁布或修订了《网络安全法》《电子签名法》《密码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其中《网络安全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网络空间安全管理方面问题的基础性法律,《电子签名法》是我国第一部确认电子签名合法性的基础性法律,《密码法》是我国密码领域的综合性、基础性法律,全面提升了密码工作法治化水平。近年来国家更是密集出台多项网络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网络安全法规体系进一步充实和完善:2021年6月,《数据安全法》作为我国数据安全领域的基础性法律正式出台,其聚焦数据安全领域的风险隐患,加强国家数据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确立了数据分类分级管理,数据安全审查,数据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等基本制度。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提出构建数据产权制度,强化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2021年8月,《个人信息保护法》出台,将个人信息保护提升到全新高度。2021年8月,国务院公布《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国令第745号),为我国深入开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2023年5月,国务院公布修订后的《商用密码管理条例》(国令第760号),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全面落实《密码法》要求,为推进新时代商用密码高质量发展、保障网络与信息安全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公司客户涉及政务、卫生、金融、企业、教育等多个领域。随着国家《“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陆续出台,数字经济建设全面提速,公司客户所处各个行业也在加快推进数字化转型建设。在政务领域,2022年6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全面贯彻网络强国战略,把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政府管理服务,推动政府数字化、智能化运行,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2024年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提出2024年,推动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能力整体提升,实现第一批高频、面广、问题多的“一件事”高效办理。到2027年,基本形成泛在可及、智慧便捷、公平普惠的高效政务服务体系,实现企业和个人两个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落地见效。在卫生领域,2022年1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三部门印发《“十四五”全民健康信息化规划》,指出到2025年要初步建设形成统一权威、互联互通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支撑保障体系,完善健康医疗大数据资源要素体系,加强健康医疗大数据创新应用与行业治理,强化数据全流程质控和数据治理,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建设。2023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提出“加快健康医疗数据安全体系建设,强化数据安全监测和预警,提高医疗卫生机构数据安全防护能力,加强对重要信息的保护。”在金融领域,2022年1月,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印发《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明确到2025年,银行与保险业数字化转型要取得明显成效。2023年6月,中国证券业协会印发《证券公司网络和信息安全三年提升计划(2023-2025)》,鼓励有条件的公司2023-2025三个年度信息科技投入平均金额不少于上述三个年度平均净利润的8%或平均营业收入的6%,其中网络和信息安全投入不低于信息科技投入的7%。在企

业领域,国务院国资委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的通知》,持续推进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2022年1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指南》,明确加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政策支持,提出多项措施推动中小企业科学高效开展数字化转型。在教育领域,2023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提出:“大力推进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加强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建设,构建互联互通、共建共享的数字教育资源平台体系”等。2023年8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的意见》,明确实施“数字化战略行动,赋能高质量发展”等八项重大行动。这些行业政策的出台不仅促进了各个行业的数字化转型建设,也催生了各行各业内在的网络安全建设需求,对公司的业务产生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 □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2023年末2022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21年末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总资产1,510,598,708.861,578,422,207.431,578,688,863.33-4.31%1,615,781,397.941,615,976,767.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03,670,464.08937,532,656.81937,791,611.21-3.64%853,398,227.41853,587,699.98
2023年2022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21年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营业收入972,471,946.361,099,414,587.121,099,414,587.12-11.55%1,026,272,769.661,026,272,769.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202,414.73101,369,088.73101,438,777.69-146.53%116,027,936.86116,217,409.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4,797,614.5095,706,811.3895,776,500.34-157.21%103,526,558.57103,716,031.1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238,910.95-18,655,229.02-18,655,229.02229.93%2,593,471.362,593,471.3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7480.37540.3757-146.53%0.42970.430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7480.37540.3757-146.53%0.42970.430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14%11.34%11.35%-16.49%14.45%14.48%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

财务报表项目。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本集团对租赁业务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164,596,954.15219,405,998.06206,629,281.20381,839,712.9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62,347.855,699,813.76-28,563,040.17-27,501,536.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712,761.57244,992.50-29,516,214.33-27,239,154.2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2,403,024.63-59,597,135.63-4,139,510.52190,378,581.73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6,407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6,178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26.24%70,855,7890冻结0
首都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26.24%70,835,8960冻结0
詹榜华境内自然人2.67%7,207,4505,405,587冻结0
徐敏境内自然人2.23%6,024,7750冻结0
上海西上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97%5,330,7280冻结0
上海西上海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83%4,945,1870冻结0
林雪焰境内自然人0.69%1,858,4041,393,803冻结0
杨华均境内自然人0.46%1,233,3640冻结0
黄娜境外自然人0.41%1,107,0750冻结0
吴舜皋境内自然人0.35%940,940705,705冻结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国资公司”)和首都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首信股份”)存在关联关系,国资公司系首信股份的控股股东,持有首信股份63.31%股权。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是领先的网络安全解决方案提供商,坚持“共建可信任的数字世界”的企业愿景、以“提供高品质的网络安全服务,帮助用户构建安全可信的网络空间”作为公司使命,始终致力于保障用户网络基础设施安全可靠运行、保护用户网上业务安全可信开展、保卫用户数据安全。公司面向全国客户提供电子认证服务、网络安全产品、网络安全集成、网络安全服务,并在数字政府、智慧医疗、数字金融、企业数字化、智慧教育等领域建立领先优势。公司紧抓数字中国全面推进带来的市场机遇,坚持网络安全业务主航道,围绕“共建可信任的数字世界”的企业愿景和“提供高品质的信息安全服务,帮助用户构建安全可信的网络空间”的公司使命积极进行经营开拓。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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