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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旅游: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等规定和要求,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总数4001人,其中合伙人160人,注册会计师97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022年度业务收入15.78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10亿元。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6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79.90亿元,收费总额2.43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审计委员会经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并对其相关资质进行审

查,一致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严格遵循执业准则,尽职尽责,圆满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进行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于2023年4月3日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提案、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提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

3.公司2023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公司2023年5月10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5.公司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关于过渡期安排的规定,向桂林市国资委提交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请示。桂林市国资委于2023年8月出具《桂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关于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审计机构的批复》(市国资函【2023】128号),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仍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由其执行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业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8月23日发布的《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宜获得桂林市国资委批复同意的公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职责监督情况

1.在年审会计师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全面审计前,公司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1月4日与年审会计师就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时间、人员安排等事宜进行了初步沟通,并审阅了公司2023年的相关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了书面意见。

2.公司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1月31日向年审会计师出具督促函,督促审计师根据时间安排,加快工作进度,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审计任务,有问题请及时与审计委员会沟通。

3.在2023年度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公司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3月8日再次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同意公司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并同意公司以此财务报表为基础制作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公司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3月11日召开会议,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及公司2023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同意公司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及公司2023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作用,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圆满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3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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