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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开实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股东和董事会所赋予的权利,对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都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成员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陈亚民先生、钱协良先生和非独立董事唐沪军先生3名委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主任委员陈亚民先生由具有丰富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会计专业人士陈亚民先生担任。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凭借丰富的经验及专业知识,在公司在内部审计、审阅公司财务报告、促进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等方面认真履行了职责,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审计和风控管理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 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全体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亲自出席了以现场方式召开的全部会议,对相关议题发表专业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 2023年1月18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公司财务总监陈珩先生关于2022年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初步核算数据的介绍,同意了《关于2022年年度业绩预增的议案》。

(二) 2023年1月28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二次会议,会议1、听取了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时间安排和工作计划的介绍,同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时间安排;2、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初稿(未经审计),同意提交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年度审计。

(三) 2023年3月21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将该报告及报告摘要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2、《关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3、《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4、《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5、《公司计提2022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6、《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和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7、《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8、《公司拟续聘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10、《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同意将该议案向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报告。

(四) 2023年4月19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1、《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意将该报告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2、《公司2023年度第一季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五) 2023年8月17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1、《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同意将该报告全文及摘要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2、《公司2023年半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 2023年10月19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1、《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意将该报告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2、《公司2023年三季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三、 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主要履职情况

(一) 审阅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对其审计工作进行了督促,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我们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年度审计机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未发现公司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问题。

经审核,公司支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报审计及内控审计费与公司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相关审计人员亦未从公司获取除审计费用及相关差旅费以外的其他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

(三) 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实际运作情

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积极督促内部审计计划的有效实施,并对内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给予指导性意见,切实提高了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效。2023年度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有序开展,未发现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四) 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定期与公司管理层,就财务负责人、内部审计机构与外部审计机构之间的日常联系、工作配合展开了积极协调,保证了审计工作的顺利推进。

(五) 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等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则要求,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等多项内控制度进行了修订/新增,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为内部控制的运行与审计机构对其进行评价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六) 审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2年度实际发生额及预计2023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了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了合法程序,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

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2023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2023年度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和客观实际情况而进行的合理预计,定价符合公平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和情况。

四、 总体评价

2023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要求,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并对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提供支持,对外部审计进行监督和评估,并积极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2024年,审计委员会将更加恪尽职守,密切关注公司审计工作,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特此报告。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3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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