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4-033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损失。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等其他长期资产,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3,705.36万元,其中信用减值损失5,853.5万元、资产减值损失7,851.78万元,计提减值金额合计约占归母净利润71,598.46万元的
19.14%,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度。本次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期金额(“-”代表损失) | 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母净利润的比例 |
一、信用减值损失 | -5,853.58 | 8.18% |
其中: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5,713.41 | 7.98%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568.12 | 0.79%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427.96 | -0.60% |
二、资产减值损失 | -7,851.78 | 10.97% |
其中: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5.22 | 0.02% |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474.04 | 0.66% |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48.12 | 0.07%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6,450.48 | 9.01% |
开发支出减值损失 | -863.93 | 1.21% |
合计 | -13,705.36 | 19.14% |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
(1)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对于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信用减值损失,公司将该应收账款按单项及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确定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率。根据上述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政策,2023年度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分别为5,713.41万元、568.12万元。
(2)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
组合。对于银行承兑汇票,具有较低信用风险,不计提坏账准备。对商业承兑汇票,按单项评估信用风险,有客观证据表明预期其将会发生减值的,预期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信用减值损失。2023年度公司计提应收票据坏账损失427.96万元。
(3)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可变现净值为在正常生产过程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2023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损失15.22万元。
(4)固定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回收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2023年度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48.12万元。
(5)合同资产
公司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编制合同资产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2023年度公司本期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6,450.48万元。
(6)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 资产减值》等规定,期末时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的原则来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
额确认。2023年度公司本期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474.04万元。
(7)开发支出减值损失
公司基于战略匹配度、研发项目情况及谨慎性原则,对在研项目进行动态评估和调整,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研发项目,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的估计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资产的账面价值会减记至可收回金额。2023年度公司计提开发支出减值准备损失863.93万元。
三、大额单项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宁夏泰华大石头煤业有限公司 | 25,028.58 | 22,525.72 | 90% |
根据公司与宁夏泰华大石头煤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公司负责大石头露天煤矿基建基础设施工程、大石头露天煤矿常温区及高温区域岩石剥离施工工程以及其他应业主要求的爆破工程。
受宁夏地区环保政策影响,该项目处于临时关停状态,公司认为该项目的款项回收可能存在一定风险。公司就该事项提起诉讼,已判决宁夏泰华大石头煤业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102,947,320.82元、违约金7,226,072.00元、垫资款利息9,771,090.00元及工程款利息;宁夏泰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禹学峰、禹学坤、朱艳、马宏伟、张宁生共同承担连带付款责任。公司申请强制执行并已采取了诉讼保全措施,出于谨慎性的会计原则,公司对该项目的应收账款进行单项认定,计提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项目单项计提比例为90%,累计计提坏账准备的余额为22,525.72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及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计提的减值准备计入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合计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利润总额为13,705.36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五、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