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4-027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适用 □不适用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预计为759,652,710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广东宏大 | 股票代码 | 002683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 宏大爆破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郑少娟 | 郑少娟 |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222 号之三(C3栋)天盈广场东塔56层 | 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222 号之三(C3栋)天盈广场东塔56层 | ||
传真 | 020-38092800 | 020-38092800 | ||
电话 | 020-38092888 | 020-38092888 | ||
电子信箱 | hdbp@hdbp.com | hdbp@hdbp.com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以矿山工程服务、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与销售、防务装备为主要业务领域,为客户提供民用爆破器材产品(含现场混装)、矿山基建剥离、矿井建设、整体爆破方案设计、爆破开采、矿物分装与运输等垂直化系列服务,同时研发并销售导弹武器系统、精确制导弹药等防务装备产品。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一、矿服业务
(一)主要业务与经营模式
公司矿山工程服务主要采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服务模式为客户提供采矿服务,部分施工领域采用专业分包模式。公司专注于大中型露天矿山、地下矿山以及混装一体化三大核心业务,业务涵盖地质勘探、方案设计与优化、矿山建设、采矿、选矿、环境治理及矿山整体运营管理等服务,同时提供包括混装炸药、新能源装备、矿业开发咨询、投融资方案设计与优化等增值服务。
图一 巴基斯坦塔尔煤田II区块项目
图二 新疆黑山煤矿项目
图三 紫金山金铜矿项目
图四 巨龙铜矿露天采剥工程
(二)行业地位与竞争优、劣势
公司矿服板块经过多年长期稳定发展,目前矿服规模位列行业前茅,是公司连年业绩稳步增长的重要来源。公司矿服业务持续打造差异化竞争能力,在特大型露天矿开采、深井施工、混装一体化等业务方向上,积极发展现场混装业务,利用矿服民爆一体化优势,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在“大客户、大项目”战略上取得积极进展,重点区域业务规模稳定增长;公司专业技术行业领先,率先打造全产业链智能矿山建设;同时提升选矿业务能力,并购矿山设计院,进一步延伸了产业链,为客户提供更具竞争力的解决方案,从而提升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另一方面,随着公司海外业务提升和国际化发展需要,这将对公司关于国际化人才培养与储备、国际化合规体系建设方面提出进一步挑战。
图五 公司矿服板块近五年营收增长情况
(三)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矿服业务多年坚持以技术为核心,为客户提供安全、优质服务;以市场占有率、营收、利润为核心指标,业绩稳步增长。增长主要驱动因素有:一是紧跟产业政策,致力推行矿服民爆一体化服务模式,积极发展现场混装业务,为客户提供更安全、高效的服务,为客户创造更多的价值。二是深耕大客户、大项目,持续加大重点区域市场开拓力度,增强客户粘性,提升市场份额。三是紧跟国家政策,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国内、国际双轮驱动。加快海外市场布局,积极拓展海外业务。四是延伸产业链,创新业务模式,实现地下混装、选矿、设计业务的突破。五是构建集团项目管控体系,降本增效,防范经营性风险。
二、民爆业务
(一)主要业务与经营模式
民爆器材生产与销售是公司传统业务之一,是公司矿山工程服务的上游环节,其业务现金流好,毛利率较高。民爆器材品种包括炸药和起爆器材两大类,其中炸药主要为固定线炸药和混装炸药,起爆器材主要为电子雷管。民爆产品泛应用于矿山开采、水利水电、交通建设、城市改造、地质勘探、爆炸加工及国防建设等领域。
公司民爆业务覆盖民爆产品生产、销售、流通及使用环节,推动实现一体化服务模式。公司积极调配产能,通过混装车业务积极切入终端市场,发挥矿服民爆一体化优势,与矿服业务板块协同。
图六 混装炸药车
图七 乳化炸药自动化生产线
图八 乳化炸药
图九 工业电子雷管自动化生产线
(二)行业地位与竞争优、劣势
民爆物品尤其是工业炸药属于危险化学品,因此国家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运输、存储、使
用等均采取了严格的管制措施。另一方面,由于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与运输成本较高,其大范围、远距离经营能力受到了较大限制。因此,民爆行业的竞争一般限制在各自所在省份,市场区域化色彩浓厚,且不同市场区域呈现不均衡发展格局。公司近年积极产能布局,在西北地区民爆市场持续攀升的情况下,通过广东省内富余产能撤点并线,将产能通过调配实现合理布局,以最大限度满足不同区域需求,释放产能,实现成本效益最大化。
同时,公司将继续加强终端市场的粘性,以爆破方案提升整个产业链价值,从产品生产、爆破服务等与内部企业协同,为客户提供优质爆破技术解决方案,加强矿服民爆一体化。
(三)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民爆产品因其特性,安全要求高,具有牌照性和区域性优势,行业壁垒较高,且其为同质化产品,目前全国总体产能过剩。民爆业务的提升除外延式并购提升产能规模外,还应当持续创新,加强成本管控,提高民爆产品质量,提升民爆业务竞争力。公司民爆业务主要驱动因素有:一是成本管控,降本增效。民爆产品是标准化产品,产品成本控制是提升利润的着力点。公司积极推动车间化改革,“7S”管理理念推行,原材料集采等多项举措持续提升生产管理,优化生产成本,提升盈利能力。二是优化产能布局。民爆市场已经形成不均衡的市场格局,富矿带省份产能不足,南方省份产能释放不足,公司积极通过产能布局优化,将富余产能调配至需求旺盛地区以满足项目需求、扩大市场份额。同时,公司将继续积极围绕富矿带地区民爆整合,聚焦具有一定规模的标的,致力提升公司民爆规模,以及开拓海外民爆市场,新设或寻求并购优质有市场潜力的境外民爆标的。
三、防务装备业务
防务装备业务是公司的战略转型重点板块,也是公司近年大力发展的板块。公司以子公司宏大防务科技为平台,布局了国内及国际军贸两大市场。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加强组织建设及能力配置,引入高端军工人才及资源,同时继续加大科研投入,积极推动国际合作业务,通过技改、新扩建厂房等方式强化产品制造能力,以及并购上下游企业的方式扩大公司的产品种类及市场,完成了收购江苏红光化工有限公司54%的股权,公司业务范围拓展到黑索今的生产和销售,黑索今属于第二代含能材料,广泛地应用于战斗部装药、推进剂、混合炸药、雷管、起爆具、射孔弹制造、超硬材料加工等领域。
未来,这一板块将继续通过内部研发及积极推动相关业务并购等方式增强防务装备板块的产值和盈利能力。
图十 公司高端智能武器装备产品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1年末 | |
总资产 | 16,259,169,240.39 | 15,332,884,237.17 | 6.04% | 13,986,582,163.3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6,469,822,945.51 | 5,932,955,409.36 | 9.05% | 5,596,130,287.03 |
2023年 | 2022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1年 | |
营业收入 | 11,542,604,057.43 | 10,168,841,399.72 | 13.51% | 8,526,481,342.3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15,984,647.06 | 560,774,582.96 | 27.68% | 480,198,899.0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670,423,445.49 | 499,122,125.41 | 34.32% | 425,427,879.4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12,915,905.22 | 890,905,649.76 | 58.59% | 1,280,882,579.4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9553 | 0.7491 | 27.53% | 0.640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9553 | 0.7491 | 27.53% | 0.640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58% | 9.73% | 1.85% | 8.83%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1,976,281,805.33 | 2,972,799,271.19 | 2,992,337,230.14 | 3,601,185,750.7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1,311,936.26 | 268,343,561.53 | 177,070,489.68 | 219,258,659.5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3,532,045.48 | 259,366,954.46 | 177,255,932.03 | 190,268,513.5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6,218,335.53 | 376,727,667.97 | 252,250,161.05 | 1,180,156,411.73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3,541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3,650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4.89% | 189,099,200 | 0 | 质押 | 13,106,530 | ||||
郑炳旭 | 境内自然人 | 5.89% | 44,758,400 | 33,568,800 | 不适用 | 0 | ||||
郑明钗 | 境内自然人 | 4.83% | 36,725,118 | 27,543,838 | 质押 | 10,000,000 |
王永庆 | 境内自然人 | 4.60% | 34,978,400 | 26,233,800 | 不适用 | 0 |
广东省伊佩克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40% | 18,205,673 | 0 | 不适用 | 0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1.92% | 14,592,274 | 0 | 不适用 | 0 |
厦门鑫祥景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85% | 6,465,419 | 0 | 不适用 | 0 |
广州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64% | 4,869,734 | 0 | 不适用 | 0 |
曹立新 | 境内自然人 | 0.52% | 3,986,700 | 0 | 不适用 | 0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40% | 3,054,571 | 0 | 不适用 | 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广东环保集团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广东省伊佩克环保产业有限公司合并持有公司股份207,304,8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29%,构成一致行动人。2、郑明钗与厦门鑫祥景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43,190,5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8%。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1、报告期末,公司股东厦门鑫祥景贸易发展有限公司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465,419股,通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4,000,000股,实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465,419股,为股东郑明钗的一致行动人。2、报告期末,公司自然人股东曹立新通过普通账户持有公司股份98,200股,通过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888,500股,实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986,700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发生变化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本报告期新增/退出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及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
华融瑞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退出 | 0 | 0.00% | 0 | 0.00% |
全国社保基金六零二组合 | 退出 | 0 | 0.00% | 0 | 0.00% |
广州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新增 | 0 | 0.00% | 0 | 0.00%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新增 | 0 | 0.00% | 0 | 0.00%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2月7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事项。
2、公司于2023年2月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长、副董事长选举以及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事宜。同时,审议并披露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公告,公司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947,579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748,760,423股的2.00%。2023年11月7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023年11月30日,公司向除暂缓授予激励对象张耿城先生外的330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1,175,662股,授予价格为15.39元/股。上述股份已于2023年12月25日上市。该限制性股票已于2023年12月25日在深圳交易所上市。
3、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广东宏大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大防务科技”,原“广东明华机械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以自有资金2.76亿元收购江苏红光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红光”)54%的股权。江苏红光于2023年10月正式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为宏大防务科技的控股子公司。
4、2023年8月,公司5%以上股东郑炳旭先生、郑明钗先生及其他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王永庆先生、肖梅女士、梁发先生、谢守冬先生、张耿城先生、郑少娟女士)承诺自2023年8月31日起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5、公司现拥有工业炸药产能49.4万吨。2023年公司持续优化产能布局,将富余产能调配至内蒙、西藏及甘肃等需求旺盛地区,详情如下:
(1)2022年12月,公司将广东省内1万吨炸药产能转移至内蒙吉安化工三个生产点,该事项去年已得到工信部批复。报告期内,两个生产点吉安化工林东生产点和元宝山生产点已落地8000吨产能并正常生产,第三个生产点呼伦贝尔吉安化工公司新增的2000吨,完成设计评审和施工图设计,按计划推进建设中。
(2)2023年8月,公司从广东省内调配6,000吨炸药产能至甘肃地区,在报告期内已取得了工信部的批复,完成土建竣工验收和消防专项验收工作,按计划推进建设中。
(3)2023年8月,公司从广东省内调配500万发电子雷管产能至甘肃地区,在报告期内已取得了工信部的批复,完成可研报告和技术选型,按计划推进建设中。
(4)2023年9月,公司宏大民爆合并产能证书获得1000吨混装、广东省内罗定生产点4000吨混装及宁夏生产点2000吨,共计7000吨混装调配至西藏,在报告期内已经取得工信部的批复,按计划推进建设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