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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亚光电: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杨模荣)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杨模荣2023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大家好!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本人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在2023年度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独立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勤勉尽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1次,亲自出席会议1次,列席公司股东大会1次。在召开董事会前,本人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有关资料,并与相关人员沟通。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题,积极参与谈论并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2023年度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所有议案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利润分配、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股权激励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届次事项
2023年3第四届董1、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月30日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4、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5、关于2022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6、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7、关于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8、关于结项涂装、钣金生产基地项目的独立意见
9、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10、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1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1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年在职期间,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履行职责,除积极现场参加公司相关会议外,还积极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现场办公时间累计5天。由董事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先对公司提供待决策事项的背景资料进行审查,并多次对议案所涉及的内容提出建议;利用现场办公机会,本人积极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沟通,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关注企业外部环境及行业市场变化,关注公司舆情;不定期通过邮件、电话等途径向公司董秘等相关人员了解公司运营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并提出专业建议意见。

公司能够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提供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未有任何干预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的情形。

四、维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事项的相关资料提前认真审核,必要时会及时向公司问询,并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

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通过现场调查和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的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及风险,对公司财务运作、对外投资、股权激励实施进展情况、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等重大事项进行主动查询,独立、客观、公正地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确保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受侵害。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投资者关系工作和舆情,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此外,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如认真解读《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董事履职要点,不断学习并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2023年在职期间,主持召开了1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各项工作,对公司审计部提交的年度财务报告、内部审计报告、续聘审计机构、审计工作总结等议案进行审议;对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提高公司定期报告信息披露质量。

2、2023年在职期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召开会议,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未参加会议。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3年在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七、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在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积极沟通,特别是年报审计期间,通过现场会议、电话交流等方式与内部审计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对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审计人员配备等事项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八、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九、联系方式

E-mail:yangmorong@hfut.edu.cn

独立董事:杨模荣2024年3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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