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发表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