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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亚光电: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潘立生)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潘立生2023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大家好!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本人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独立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勤勉尽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6次,亲自出席会议6次,列席公司股东大会2次。在召开董事会前,本人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有关资料,并与相关人员沟通。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题,积极参与谈论并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2023年度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所有议案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届次事项
2023年4月21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1、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2023年8第五届董事会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
月23日第三次会议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2023年9月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1、关于公司聘任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2023年12月1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1、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年在职期间,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履行职责,除积极现场参加公司相关会议外,还积极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现场办公时间累计13天。由董事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先对公司提供待决策事项的背景资料进行审查,并多次对议案所涉及的内容提出建议;利用现场办公机会,本人积极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沟通,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关注企业外部环境及行业市场变化,关注公司舆情;不定期通过邮件、电话等途径向公司董秘等相关人员了解公司运营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并提出专业建议意见。

公司能够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提供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未有任何干预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的情形。

四、维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事项的相关资料提前认真审核,必要时会及时向公司问询,并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通过现场调查和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的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及风险,对公司财务运作、对外投资、股权激励实施进展情况、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等重大事项进行主动查询,独立、客观、公正地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确保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受侵害。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投资者关系工作和舆情,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披露的信息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此外,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如认真解读《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董事履职要点,不断学习并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2023年主持召开了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各项工作,对公司审计部提交的内部审计报告、公司财务报告等议案进行审议;对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提高公司定期报告信息披露质量。

2、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3年参加了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等事宜进行监督检查,切实地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3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我们将在2024年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七、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积极沟通,通过现场会议、电话交流等方式与内部审计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重大事项、内部审计重点等事宜进行沟通,确保公司内部审计的有效性。

八、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九、联系方式

panlish@hfut.edu.cn

2024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态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依法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利用专业知识,提高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努力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树立良好社会形象,并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潘立生2024年3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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