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基本情况
鉴于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第三届董事会成员莫文伟先生辞去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为保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能够顺利高效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专业特长。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改选邵敏先生为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职届满之日止。其他专门委员会委员未发生变化。改选后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序号 | 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主任委员 | 委员 | |||
1 | 战略委员会 | 邵敏 | 郭龙 | 杨清欣 | 于清教 | 郑洪河 |
2 | 审计委员会 | 邓路 | 邵敏 | 于清教 | - | - |
3 | 提名委员会 | 于清教 | 邵敏 | 郑洪河 | - | - |
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郑洪河 | 邵敏 | 邓路 | - | - |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改选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
治理要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