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3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4年3月23日以送达、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际参加通讯表决董事8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吉视传媒信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做大做强政企业务板块,结合公司战略规划,公司全资子公司吉视传媒信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借款两笔,每笔金额3,000万元,共计6,000万元,借款期限3年,年利率为一年期LPR+105BP(现为4.5%),借款用于补充信息服务公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公司为两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