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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诺特玻: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证券代码:301188 证券简称:力诺特玻 公告编号:2024-023债券代码:123221 债券简称:力诺转债

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杨中辰先生、李雷先生、宋来先生、王全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杨公随先生、潘广成先生、刘媛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杨公随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

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要求。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与职责。

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特此公告。

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附件:

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杨中辰,男,中国国籍,出生于1965年,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玻璃专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北京603厂技术部长、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山东力诺光伏高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2002年3月至2015年4月任力诺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4月至2016年4月任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4月至2023年10月任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6年6月至2021年5月,任山东力诺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7月至2021年12月,任山东力诺太阳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3月至2023年11月,任力诺国际投资发展(山东)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山东力诺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9月至2023年10月任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23年10月至今任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3年8月至今,任山东力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2023年11月至今任山东力诺玻璃制品营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中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在员工持股平台济南鸿道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7.91%的份额,鸿道新能源持有公司股份15,177,000股;在民生证券力诺特玻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

10.7506%的份额,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份663,048股。杨中辰先生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济南鸿道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除此外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及选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李雷,男,中国国籍,出生于1980年,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4年7月至2015年4月历任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车间工艺员、车间主任、生产部部长、营销公司市场部部长、大区销售经理、中硼硅产品线销售经理、药包营销总经理等职务;2015年4月至2020年3月任公司药包事业部营销总经理;2020年3月至今任公司药包事业部总经理;2021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3年8月至今任山东力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雷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在员工持股平台济南鸿道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1.3186%的份额,鸿道新能源持有公司股份15,177,000股;在民生证券力诺特玻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

8.8060%的份额,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份663,048股。李雷先生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济南鸿道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除此之外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及选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宋来,男,中国国籍,出生于1975年,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曾任济南英特制冷有限公司市场总监,海尔集团制冷本部商用展示柜市场部部长等职务;2010年1月至2010年12月任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主任;2011年1月至2011年7月任山东力诺光热集团有限公司营销公司总经理;2011年7月至2015年3月任特玻营销副总经理;2015年4月至2016年4月任公司营销总监;2016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4年1月至今任山东力诺玻璃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来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在员工持股平台济南鸿道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1.3186%的份额,鸿道新能源持有公司股

份15,177,000股;在民生证券力诺特玻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

15.0000%的份额,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份663,048股。宋来先生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济南鸿道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除此之外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及选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王全军,男,中国国籍,出生于1978年,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4年8月至2006年5月历任力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办主管、行政部副部长等职务;2006年6月至2007年8月任山东力诺物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9月至2010年3月任力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裁秘书;2010年4月至2012年3月任山东力诺太阳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营销总监;2012年4月至2013年11月任力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办公室副主任;2013年12月至2018年9月任力诺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10月至2021年10月任力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科技管理中心总监;2019年4月至2023年7月任北京力诺盛世发展科技有限公司(现已注销)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2021年9月至今任山东宏济堂中药研究所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7月至今任山东肺康中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21年11月至今,任山东宏济堂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科技管理中心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全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王全军先生在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山东宏济堂中药研究所有限公司、山东肺康中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任董事职务,在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山东宏济堂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科技管理中心总监职务。除此之外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

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及选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杨公随,男,中国国籍,出生于1966年,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会计学教授、注册会计师。1988年7月至2004年8月,任教于山东经济学院,历任会计系讲师、会计学院副教授;2004年9月至2005年6月,任清华大学访问学者;2005年9月至2008年6月,河海大学攻读博士学位;2008年7月至今任山东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2020年10月至今,任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2月至今任山东新石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12月至今任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公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3 条、第 3.2.4条 所规定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员。其任职资格及选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潘广成,男,中国国籍,出生于1949年,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77年9月至1979年9月任卫生部医疗器械局计划处干部、处长;1979年9月至1998年9月任国家医药管理局人事司处长、副司长、政策规划司司长;1998年9月至2001年9月任中国医疗器械工业公司副总经理;2001年9月至2010年1月任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2010年1月至2022年11月任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2022年11月至今,任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资深会长;2015年4月至2021年12月任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0月至2023年10月任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0月至2021年6月任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5月至今,任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广成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3 条、第 3.2.4条所规定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员。其任职资格及选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刘媛,女,中国国籍,出生于1981年,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2004年10月至2007年5月历任山东泺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律师;2007年6月至今任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并购与公司证券专委会副主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媛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3条、第

3.2.4 条 所规定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员。其任职资格及选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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