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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益股份: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7页

三、附件 ……………………………………………………………第8—11页

(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8页

(二)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9页

(三)签字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第10—11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727号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益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嘉益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嘉益股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嘉益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嘉益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嘉益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嘉益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229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81元,共计募集资金19,525.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660.38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6,864.62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2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260.0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5,604.6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23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序号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A15,604.61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B114,723.02
利息收入净额B2124.05
本期发生额项目投入C11,005.55
利息收入净额C21.10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D1=B1+C115,728.57
利息收入净额D2=B2+C2125.15
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1.19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5.09
差异G=E-F-3.90[注]

[注]系公司通过与税务局绑定普通账户支付的发行费用印花税3.9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9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义县支行、2021年7月12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义溪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在专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 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义县支行120806002900052216645,411.52募集资金专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义溪南支行33050167735500000395-00025,470.60募集资金专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义溪南支行33050167735500000395-00036.29募集资金专户
合 计50,888.41

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所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结项,公司已于2024年1月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该项目系为公司生产提供技术服务,增强公司的研究开发能力,提升客户的满意度,为公司的发展提升产品竞争力,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该项目系为公司经营活动提供可靠的现金流,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5,604.6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005.5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5,728.5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 投资总额 (1)本年度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年产1,000万只不锈钢真空保温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30,854.7011,000.000.0011,111.10101.012023年12月31日[注1][注2][注2]
2.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5,876.961,000.001,004.051,012.15101.222023年6月30日不适用不适用
3.补充流动资金5,000.003,604.611.503,605.32100.02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 小计41,731.6615,604.611,005.5515,728.57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2021年7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415.71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415.71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截至2023年12月31日,所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结项,节余5.09万元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主要为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注1]2023年4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议案》,将“年产1,000万只不锈钢真空保温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注2]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预计2024年开始投产,本年度暂未实现效益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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