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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巴传媒: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规划制定的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阶段、股东要求和意愿、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经营模式、盈利能力、现金流量状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从而在平衡股东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的基础上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独立董事的意见。未来三年内,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并实行积极、稳定、可预期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分配利润。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未来三年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二)现金分红的比例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原则上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且最近三个年度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三)现金分红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对外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四)股票股利发放条件

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五)利润分配方案实施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四、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一)公司董事会根据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实际情况,结合独立董事、监事会及股东的意见制定股东回报规划,至少每三年重新审议一次股东回报规划。

(二)如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董事会可以对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进行调整,调整时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

且不得与《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相抵触,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规划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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