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2日以通讯和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其中张圣亮先生、陈结淼先生、蒋本跃先生因为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大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关联董事许大红先生、王金诚先生回避表决,其他董事进行审议和表决并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智能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二)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智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及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3)。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