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4-023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
及其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为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正远智能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正远”)。
●公司为合肥正远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为1,000.00万元。本次担保金额为
164.58万元,本次担保无反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为合肥正远提供担保的累计金额为164.58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一、担保预计情况概述
(一)担保预计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担保预计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前置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次担保预计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合肥正远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未来12个月内公司为其提供总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或等值的其他币种)的连带责任
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全资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流动资金借款、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质保保函、贸易融资额度、银行承兑汇票等),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金融机构要求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关担保事宜。
金额单位:万元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 | 担保额度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 担保预计有效期 | 是否关联担保 | 是否有反担保 |
一、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预计 | |||||||||
1.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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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 | |||||||||
泰禾智能 | 合肥正远 | 100.00% | 68.48% | 164.58 | 1,000.00 | 1.02% | 12个月 | 否 | 否 |
二、对合营、联营企业的担保预计 | |||||||||
1.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合营、联营企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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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合营、联营企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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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名称:合肥正远智能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桃花工业园拓展区方兴大道与玉兰大道交口泰禾光电厂房
3、法定代表人:许正胜
4、注册资本:5,100万元
5、成立时间:2019年11月25日
6、经营范围:智能包装机械、自动称量机械、智能设备、包装材料以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产品信息标志、识别及产品防伪防窜、追溯技术、应用软件及相关产品的研发、销售;上述产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8、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6,249.92 | 6,317.52 |
负债总额 | 4,279.79 | 4,454.85 |
净资产 | 1,970.13 | 1,862.67 |
项目 | 2023年1-9月(未经审计) | 2022年(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3,738.20 | 5,779.06 |
净利润 | 48.28 | -391.72 |
9、被担保方与公司关联关系:不存在关联关系
10、被担保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本次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合肥正远提供担保是基于其日常经营所需,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能够减轻合肥正远的资金压力,有利于合肥正远的业务开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将通过加强财务内部控制、监控被担保人的合同履行、及时跟踪被担保人的经营运行情况,强化担保管理,降低担保风险,本次担保预计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预计在审批程序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同时,合肥正远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具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可控状态,本次担保预计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担保进展及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因合肥正远业务需要,公司将向银行申请开具合肥正远为被担保人的履约保函,具体内容如下:
1、受益人:中种集团新疆种业有限公司
2、保函形式:见索即付履约保函
3、保函金额:109.72万元;54.86万元。
4、保证期间: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至2024年7月1日止;本保函自开立之
日起至2025年7月30日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之时,公司及其子公司未对外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本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合肥正远的担保预计金额1,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金额为164.58万元(不存在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即公司已为合肥正远提供担保的累计金额为164.5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1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4、《预付款保函》及《见索即付履约保函》。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