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秘书取得任职培训证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王振兴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7)。王振兴先生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2024年第1期主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并完成测试,并已于近日取得了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证明编号:2403157)王振兴先生自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之日起正式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董事长王金星先生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特此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