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9,275,234.00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47,108,861.21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24,710,886.12元,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为222,397,975.0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26,721,717.28元,再扣除2022年度现金红利分配43,501,837.67元,年末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余额为405,617,854.70元。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5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3,086,34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7,885,793.38元,占当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1.24%,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本年度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此次利润分配预案,此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备查附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