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财务总监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费惠士的书面辞职报告。费惠士因工作变动,辞去财务总监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费惠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费惠士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费惠士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财务总监的选聘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为保证公司相关工作的有序开展,在聘任新财务总监前,由公司董事长虞国平代行财务总监职责。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