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1068公司简称:中铝国际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2023年年度报告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李宜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红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曹多林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亏损231,950千元,同时公司董事会考虑到公司项目未来投资的需要,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2024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拟决定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存在一些基于对未来政策和经济走势的主观假设和判断而做出的预见性陈述,受诸多可变因素影响,实际结果或趋势可能会与这些预见性陈述出现差异。
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2024年可能面临的风险主要有安全和环保风险、改革与业务转型风险、市场变化和市场竞争风险、现金流风险、经营效益风险,详见本报告“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董事会报告)”中“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四)可能面对的风险”,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2023年年度报告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除特别注明外,本报告所有金额币种均为人民币。
2023年年度报告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5
第二节董事长致辞 ...... 7
第三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8
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董事会报告) ...... 13
第五节公司治理(企业管治报告) ...... 45
第六节监事会报告 ...... 73
第七节环境与社会责任 ...... 75
第八节重要事项 ...... 78
第九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02
第十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108
第十一节债券相关情况 ...... 109
第十二节财务报告 ...... 112
第十三节五年业绩摘要 ...... 269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在《证券日报》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
在联交所公布的2023年度业绩公告 |
2023年年度报告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本公司、公司、中铝国际 | 指 |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本集团 | 指 |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
中铝集团 | 指 |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
洛阳院 | 指 | 洛阳有色金属加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公司一名发起人及股东 |
国务院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财政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国资委 | 指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联交所 | 指 |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上交所上市规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联交所上市规则》 | 指 |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
董事会 | 指 | 本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本公司监事会 |
审核委员会 | 指 | 董事会审核委员会 |
薪酬委员会 | 指 |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 |
风险管理委员会 | 指 | 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 |
战略委员会 | 指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
提名委员会 | 指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
《公司章程》 | 指 |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中国铝业 | 指 |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在上交所(股份代码:601600)及联交所(股份代号:2600)上市,为中铝集团的子公司 |
中铝财务 | 指 | 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中铝集团的子公司 |
沈阳院 | 指 | 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贵阳院 | 指 | 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长沙院 | 指 | 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中色科技 | 指 | 中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由本公司拥有92.35%权益的子公司 |
长勘院 | 指 | 中国有色金属长沙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昆勘院 | 指 | 中国有色金属昆明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六冶 | 指 |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九冶 | 指 | 九冶建设有限公司,为由本公司拥有73.17%权益的子公司 |
十二冶 | 指 | 中色十二冶金建设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天津建设 | 指 | 中铝国际(天津)建设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昆明院 | 指 | 昆明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为由本公司拥有的67%权益 |
2023年年度报告
的子公司 | ||
云冶集团 | 指 | 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控股股东中国铜业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铝集团的子公司 |
云铝国际 | 指 | 云铝国际有限公司,其控股股东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为中国铝业的子公司 |
弥玉公司 | 指 | 云南弥玉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为本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交易的目标公司,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铝西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六冶、昆勘院分别持有弥玉公司1%、0.1%、0.1%股权 |
弥玉重大资产重组 | 指 |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铝西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和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昆明勘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向云南建设基础设施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出售其合计持有的云南弥玉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52.6%股权。 |
宁永高速公司 | 指 | 云南宁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六冶分别持有宁永高速公司15%股权 |
临云高速公司 | 指 | 云南临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六冶分别持有临云高速公司15%股权 |
临双高速公司 | 指 | 云南临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六冶分别持有临双高速公司15%股权 |
《证券及期货条例》 | 指 | 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 |
《香港公司条例》 | 指 | 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 |
报告期、本报告期 | 指 |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 |
2023年年度报告第二节董事长致辞
尊敬的各位股东: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国家“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也是中铝国际成立20周年。立潮头而奋进,望远山而力行。2023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内外部形势,中铝国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实施“科技+国际”发展战略,以高质量党建为引领,持续强化科技创新,加快深彻性改革,多项经营指标优化向好,实现了稳中有进的高质量发展。
这一年,我们锐意进取,打造科技创新的强劲引擎。我们积极履行央企职责使命,在2023年承担了10项国家科研攻关任务、4项中铝集团科研攻关任务。强化科研平台建设,新增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工业设计中心等6个国家级平台,累计拥有国家级创新平台已达20个。多项关键技术实现突破,62项科技成果完成评价,其中18项达到国际先进及以上水平,有力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公司转型发展;完成了铝行业首套超细液滴卧式脱硫系统示范项目,能耗比传统脱硫降低约35%;承建的国内首个铝板带加工“黑灯工厂”正式投产运行,实现了热处理车间的无人化生产;形成了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国产首台2300mm铝带高速切边机组装备,可满足航空航天、汽车轻量化等重点领域的高端铝合金带材生产装备需求。推动信息化数字化建设取得新成效,红泥坡数字化交付项目开启了公司矿山数字化交付第一单。
这一年,我们主动作为,拓展海外市场的广阔空间。我们顺应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和国家对外开放大势,加快“走出去”步伐,持续以有色行业的中国技术、中国方案和中国智慧助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高质量发展。2023年,我们坚定拓展海外市场,新签海外合同33.79亿元(不含关联交易),其中单项合同额超过千万元的大型勘察设计类合同有16项,合计约27.9亿元,涵盖印度、玻利维亚、几内亚、印度尼西亚、刚果金、土耳其等国家。我们第一个成功输出海外的500KA级电解铝项目在印尼投产,作为行业技术领军企业在国际锂资源项目开发上异军突起,在刚果(金)成立的找矿资源平台公司稳健运营,承建的刚果(金)SICOMINES铜钴矿项目二期工程同时荣获鲁班奖(境外工程)和国家优质工程奖(境外工程)。
这一年,我们踔厉奋发,激活深彻改革的澎湃动能。我们坚定落实“科技+国际”发展规划,深入推进企业“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坚持以服务国家战略为导向,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增强核心功能,加快构建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安全支撑三个领域核心能力,全力建设世界一流的提供有色金属先进技术、成套装备、集成服务综合解决方案的现代新型工业服务企业。我们深入推进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及科改示范行动,找准企业改革发展方向,立足覆盖全金属门类、全产业链、工程全生命周期的工程技术,按照“技术+”为中心的业务模式,做强做优做大设计勘察业务;按照“专、精、强、特”的发展模式,做精做优做强做特施工业务。
这一年,我们笃行不怠,深化业务结构的优化调整。我们聚焦有色行业及优势工业领域,回归主业态势显著,新签装备制造合同同比增加62.08%,新签工业项目工程施工类合同同比增加
16.81%,新签工程勘察设计与咨询合同同比增加0.56%,新签民用建筑工程施工类合同同比下降
27.11%,停止了贸易业务和资金驱动型业务。我们狠抓重点项目管理提升,一批项目顺利建成投产,全年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含境外工程)13项、鲁班奖1项、“中国钢结构金奖”2项,荣获中国证券金紫荆“最具品牌影响力上市公司”奖。
千川汇海阔,风好正扬帆。2024年,中铝国际站在蓄势待发的新起点,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锚定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笃定信心抓落实,勇毅前行重实效,围绕“高质量党建+强经营、推转型、化风险、深改革”持续攻坚,以“十四五”规划为引领,以“科技+国际”为导向,以“落实+实效”为牵引,聚焦新质生产力,推动有色行业产
2023年年度报告业升级,全力建设世界一流的提供有色金属先进技术、成套装备、集成服务综合解决方案的现代新型工业服务企业,奋力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以优异成绩向新中国成立75周年献礼。
在此,谨向支持中铝国际改革发展的广大股东,向关心中铝国际成长壮大的社会各界,向与中铝国际命运与共的全体员工,表示衷心的感谢!
董事长:李宜华2024年3月28日第三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中铝国际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ChinaAluminumInternationalEngineeringCorporationLimite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CHALIECO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李宜华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注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陶甫伦 | 马韶竹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99号C座 | 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99号C座 |
电话 | 010-82406806 | 010-82406806 |
传真 | 010-82406666 | 010-82406666 |
电子信箱 | IR-chalieco@chalieco.com.cn | IR-chalieco@chalieco.com.cn |
注:由于工作变动,2023年4月27日张建先生辞去公司秘书职务,本公司董事会聘任赵红梅女士及委任吴嘉雯女士作为联席公司秘书。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聘任陶甫伦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陶甫伦先生、吴嘉雯女士作为联席公司秘书。
三、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99号C座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公司设立时,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2009年6月,注册地址变更为“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99号C座” |
公司境内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99号C座 |
公司境内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00093 |
公司香港办公地址 | 香港金钟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4501室 |
公司网址 | http://www.chalieco.com.cn |
电子信箱 | IR-chalieco@chalieco.com.cn |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证券日报》www.zqrb.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www.hkex.com.hk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99号C座中铝国际董事会办公室 |
五、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2023年年度报告
A股 | 上交所 | 中铝国际 | 601068 | —— |
H股 | 联交所 | 中铝国际 | 2068 | —— |
六、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 名称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黄志斌、李杨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名称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座3层 | |
签字的财务顾问主办人姓名 | 王玉明、陈炜、张伯华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的独立财务顾问,其持续督导期间为2022年12月23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
公司聘请的境内法律顾问 | 名称 |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F408 | |
公司聘请的境外法律顾问 | 名称 | 嘉源律师事务所 |
办公地址 | 香港上环德辅道中238号7楼及17楼 | |
公司A股股份过户登记处 | 名称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188号 | |
公司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 | 名称 | 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铺 |
2023年年度报告
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营业收入 | 22,337,171 | 23,697,329 | 23,697,329 | -5.74% | 23,898,723 | 23,348,19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657,963 | 112,458 | 112,506 | -2,463.52% | -1,070,421 | -950,13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010,338 | -425,640 | -425,592 | 不适用 | -1,157,256 | -1,028,39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22,665 | 524,870 | 524,870 | 37.68% | 659,830 | 734,215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1年末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7,016,541 | 7,530,428 | 7,529,816 | -6.82% | 7,534,716 | 7,637,118 |
总资产 | 40,943,803 | 47,392,218 | 47,391,289 | -13.61% | 60,022,757 | 58,828,035 |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8982 | -0.0036 | -0.0036 | 不适用 | -0.4065 | -0.365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2023年年度报告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0173 | -0.1855 | -0.1855 | 不适用 | -0.4337 | -0.393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1.87 | -0.21 | -0.21 | 不适用 | -21.18 | -18.9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7.42 | -10.72 | -10.72 | 不适用 | -22.71 | -20.28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2023年度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为亏损,主要原因:
1.2023年度,公司为更加准确、客观地反映同一客户面临的信用风险,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进行了会计估计变更。该项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对合同资产按照新的会计估计计提的减值损失全部计入本年度财务报表,本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大幅增加。
2.2023年度,公司为进一步加快改革发展步伐,聚焦核心竞争力与核心功能,围绕瘦身健体降本增效,公司加快剥离非主营业务子企业及低效无效资产,确认了相应损失。
3.2023年度,公司受外部经济环境及客户回款速度变化的影响,对应收款项中具有回款风险的项目进一步分析判断并计提了减值准备。此外,公司对持有的存货等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后,根据与可变现净值的差异计提了资产减值损失。
本报告期,公司坚持“科技+国际”的发展战略,持续“稳经营、推转型、化风险、强改革”,进一步以技术优势聚焦有色主业和优势工业领域,公司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勘察设计、装备制造业务的在手订单量、收入及毛利占比均进一步提升;同时工程施工业务进一步转型改革,公司停止新增PPP项目,逐步减少市政及民建施工业务,并大力推进工业领域的总承包业务。以上举措将进一步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2023年度会计政策变更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并对2023年期初存在的交易影响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三、本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收购中铝集团内同一控制下企业昆明院67%的股权,并于2022年12月31日将昆明院纳入合并范围,根据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准则要求,公司2021年财务报表已追溯调整。
2023年年度报告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2023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1-3月份) | 第二季度(4-6月份) | 第三季度(7-9月份) | 第四季度(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4,306,083 | 5,315,973 | 5,417,305 | 7,297,81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436 | -834,078 | 64,800 | -1,802,1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5,132 | -1,015,387 | 49,981 | -1,939,27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63,212 | 800,343 | 8,984 | 1,576,550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3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967 | - | 133,765 | 2,758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0,819 | - | 23,617 | 37,188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35,452 | - | 30,927 | 29,724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354,025 | - | 357,665 | 76,813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 | - | 115,123 |
2023年年度报告
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821 | - | 3,088 | -34,208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451 | - | -13,011 | 1,877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4,103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0,385 | - | 85,531 | 19,264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0,199 | - | 27,544 | 12,155 |
合计 | 352,375 | - | 538,098 | 86,836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十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应收款项融资 | 690,553 | 453,487 | -237,066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700,506 | 700,506 | 50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57,167 | 49,248 | 7,919 | - |
合计 | 747,720 | 1,203,241 | 471,359 | 506 |
十二、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董事会报告)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公司2023年经营情况2023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外部形势,公司强化高质量党建引领,坚定落实“科技+国际”发展规划,大力推动科技创新,加快深彻性改革,不屈不挠持续攻坚,多项指标优化向好,实现了稳中有进。
坚定落实“科技+国际”发展规划。坚持以服务国家战略为导向,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增强核心功能,更好地发挥公司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安全支撑等作用。
坚定推动科技创新见成果。2023年,公司承担了10项国家攻关任务、4项中铝集团攻关任务,荣获中铝集团首届科技进步一等奖3项、二等奖4项;新增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工业设计中心等6个国家级平台,累计拥有国家级创新平台已达20个。全年62项科技成
2023年年度报告果完成评价,其中15项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申请发明专利同比增长96%,授权发明专利同比增长33%,新增海申请16件,牵头获得部级科技奖一等奖14项,省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2项。坚定调整业务结构见成效。聚焦有色及优势工业领域,回归主业态势明显。主业方面新签装备制造合同同比增加62.08%,新签工业项目工程施工类合同同比增加16.81%,新签民用建筑工程施工类合同同比下降27.11%;停止了贸易业务和靠资金驱动型的业务。狠抓重点项目管理提升,一批项目顺利建成投产,2023年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13项、鲁班奖1项、“中国钢结构金奖”2项。2023年,公司上榜ENR四个主要榜单,入选“央企ESG·先锋100指数”。
坚定拓展海外业务见成绩。加大力度开拓国际市场,全年新签海外合同33.79亿元(不含关联交易),其中单项合同额超过千万元的大型勘察设计类合同有16项,合计约27.9亿元,涵盖印度、玻利维亚、几内亚、印度尼西亚、刚果金、土耳其等重点国别。
坚定落实极致经营见效益。采取多项切实可行的降本增效、提质创效措施,开展专项工作,扎实推动公司融资规模、财务费用、永续债发行、政策和税费支持等工作,财务降本超过1亿元。精准推进“两非两资”治理,全年完成了8户企业剥离、22户分公司压减、4户参股股权退出。
加快实施设计勘察企业改革。召开了公司科技型企业改革工作会,明确了“‘123+N’的发展路径,形成以‘技术+’为中心的业务模式,推进设计勘察业务做强做优做大”的改革方向。各设计勘察企业和“科改企业”高质量制定了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及“科改行动”综合改革方案,加大科技创新投入,积极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专利实施,激发企业动力与活力,经营业绩持续改善。沈阳院、贵阳院和昆勘院新入选“科改企业”,公司“科改企业”增至6户,其中长沙院“科改行动”专项考核结果为优秀,中色科技和昆明院考核结果为良好。
加快推进施工企业改革。召开了公司施工企业市场化改革工作会,明确了“按照‘专精强特’的发展模式,做精做优做强做特施工业务”的改革方向。各施工企业高质量制定了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推动施工企业本部全面去机关化,开展施工企业直管项目的试点,提升项目经营、管控、风控、平台支撑服务能力。
大事记2023年3月,中铝国际入选“2022中国上市公司品牌500强”,位居419位。2023年3月,贵阳院设计的印尼华青铝业前25万吨电解铝项目全部投产,标志着公司第一个500KA级电解铝技术成功输出海外,为我国铝工业的健康发展提供资源保障。2023年4月,中铝国际12个项目荣获由中国勘察设计协会组织评选的2021年度工程勘察、建筑设计行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优秀勘察设计奖。其中,一等奖2项、二等奖6项、三等奖4项。
2023年4月28日,第十五届“中国钢结构金奖”(第二批)获奖名单出炉,六冶科技重工参建的西安北客站枢纽工程(一期)项目二标段工程总承包项目、九冶施工的乌鲁木齐机场改扩建工程机场工程航站楼项目荣获“中国钢结构金奖”。
2023年8月,中铝国际荣登2023年度ENR“全球工程设计企业150强”和“国际工程设计企业225强”。中铝国际上榜2023年度ENR“最大250家全球承包商”136名和“全球最大250家国际承包商”203名。
2023年8月,中国有色金属建设协会公布了2023年度有色金属建设行业工程咨询、勘察、设计成果评价结果,共评选出各类优秀成果539项,包含优秀工程勘察成果124项、优秀工程咨询成果310项、优秀工程设计成果105项。中铝国际共有137项成果获奖,其中一等奖11项、二等奖102项、三等奖24项,获奖数量创历史新高。
2023年8月,亚洲教育环境设计奖AEEDA评审组委会公布2022-2023年度亚洲教育环境设计奖获奖名单,长沙院设计的禾山中学改扩建项目成功入选,获得“校园建筑设计优秀奖”。
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8月,中铝国际沈阳院博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成功通过国家级(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审核,成为我国电解铝行业核心节能创新技术科技成果转化领域首家“小巨人”企业。
2023年8月,中铝国际山东工程在2023年度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行业(部级)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及优秀工程设计奖评选中斩获4个奖项。
2023年9月,中铝国际长勘院依托“一主一特一拓”三个业务群,开拓资源勘探类新业务领域,成功承接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银星一号煤矿西南部补充勘探工程。
2023年10月12日,在新加坡举办的2023年全球基础设施数字化光辉大奖赛决赛中,沈阳院凭借“中铝华润电解铝工程数字孪生应用项目”荣获该项赛事流程及发电领域大奖。
2023年11月,在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2023上市公司董事会最佳实践创建活动中,中铝国际成功入选“2023上市公司董事会优秀实践案例”。
2023年11月9日,中铝国际长沙院自主研发的“铜冶炼废水零排放技术”入选《国家鼓励的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目录(2023年)》。
2023年10月、11月,中铝国际获得中诚信国际对公司“2A、稳定”的主体评级和3A债券评级,成功发行28亿永续中票。
2023年11月24日,由中国证券报、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南通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2023金牛企业可持续发展论坛暨第一届国新杯·ESG金牛奖颁奖典礼在江苏南通举行。中铝国际入选“第一届国新杯·ESG金牛奖治理二十强”。
2023年11月30日,中色科技工业设计中心入选工信部认定的第六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名单,中铝集团实现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零的突破”。
2023年11月、12月,中国建筑业协会、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相继发布2022—2023年度第二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国家优质工程奖入选名单,中铝国际所属企业施工总承包、建设、勘察、设计的7项工程荣获8项大奖,其中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1项,国家优质工程金奖1项,国家优质工程奖6项。六冶承建的4项工程榜上有名,其中,六冶承建的瑞闽汽车轻量化用铝合金板带材生产线项目荣获国家优质工程奖,刚果(金)SICOMINES铜钴矿项目二期工程同时荣获鲁班奖(境外工程)和国家优质工程奖(境外工程)。长勘院牵头勘察设计的“东方万悦城·万达广场G1#购物中心”、参与勘察设计的“珠海市金琴快线工程”,昆勘院勘察的“昆明多民族文化旅游小镇”“昆明市延安医院医技综合楼暨全科医师培训基地项目(一期)”等4项工程同时获国家优质工程奖。六冶参建的北京环球影城项目继荣获鲁班奖后再次获评国家优质工程金奖。
2023年12月,第十三届香港国际金融论坛暨中国证券金紫荆奖颁奖典礼在香港举行。中铝国际荣获中国证券金紫荆“最具品牌影响力上市公司”奖。
2023年12月18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2023年度建筑施工标准化星级工地项目名单,中铝国际十二冶矿山市政工程公司承建的连云港徐圩新区石化公共管廊三期扩建工程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名列其中。
2023年12月26日,中国钢结构协会空间结构分会发布了索结构典型工程,天津建设承建的吕梁体育中心体育场项目中间大开孔四角落地拉索拱壳名列其中。
2023年12月,中铝集团发布《首届中铝集团科技进步奖项目名单》中铝国际所属企业的8项成果成功斩获首届中铝集团科技进步奖。其中,一等奖3项,二等奖5项。
2024年1月3日,中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建的中铝瑞闽热处理工序“黑灯工厂”项目正式投产,实现了热处理车间的无人化生产,成为国内首个铝板带加工“黑灯工厂”。
2023年年度报告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2023年,国家出台了促进有色金属行业升级发展的《有色金属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引导行业高效集约发展,以优供给、促投资、拓消费、稳外贸为着力点,培育有色金属行业增长的内生动力,提升供给结构对有效需求的适配性和可靠性,促进有色金属行业稳定增长,为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有色金属行业稳增长的主要目标是:铜、铝等主要产品产量保持平稳增长,十种有色金属产量年均增长5%左右,铜、锂等国内资源开发取得积极进展,有色金属深加工产品供给质量进一步提升,供需基本实现动态平衡。营业收入保持增长,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增长,贸易结构持续优化,绿色化智能化改造升级加快,铜、铅等冶炼品单位能耗年均下降2%以上。力争2023年有色金属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5%左右,2024年增长5.5%以上。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3年我国十种有色金属产品产量首次突破7000万吨大关,达到7469.8万吨,同比增长7.1%。其中,全年精炼铜产量1299万吨,同比增长13.5%。电解铝产量4159万吨,同比增长3.7%。有色金属进出口贸易总额3315亿美元,同比增长1.5%。铝土矿进口实物量14138万吨,同比增长12.9%。
2023年,各地区各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锚定高质量发展目标,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扩大有效投资,持续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促进投资结构不断优化。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503036亿元,比上年增长3.0%,扣除价格因素影响,比上年实际增长6.4%,增速比上年加快1.5个百分点。国家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加快布局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薄弱领域补短板,有力支撑基础设施投资回升,据统计,基础设施投资同比增长5.9%。
2023年,国家陆续推出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民间投资以及超大特大城市城中村改造和“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在传统基建、新能源基建、重大工程项目方向投资发力,基建投资增速保持稳定增长,对稳投资、稳增长发挥了重要基础作用。从总体上来看,我国建筑业企业数量逐年增加,2023年底,全国建筑企业总数为157929家,同比增长9%,行业竞争愈发激烈。拥有规模、融资及技术等方面优势的国有企业竞争力更为突出,建筑业利润水平呈趋势性下降,行业分化越加明显,行业集中度持续上升,订单向龙头企业集中,整合重组加速进行。绿色建筑、数字化建筑、工业化建筑和建筑节能将成为未来建筑工程的重要发展方向。建筑智能化加速演进,BIM、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建筑机器人等新技术正在颠覆传统行业。
展望2024年,将是中国经济的触底、回暖之年,随着宏观调控力度加大,更多“逆周期”政策出台,财政、货币、民生、开放等政策都会继续加码。在宏观政策结构性放松的背景下,建筑业面临的宏观环境及下游需求有望继续改善,基建投资增速总体维持相对高位;中央加速部署超大特大城市城中村改造,政策持续加码;专项债发行平衡投资放缓。预计宏观环境总体上将给公司的转型升级和业务拓展带来较好的发展机遇。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主要业务和经营模式
公司是中国有色金属行业领先的技术、服务、装备及产品综合解决方案的提供商,能为整个有色金属产业链各类业务提供全方位的综合技术及工程设计及建设服务。公司的业务主要包括工程勘察设计与咨询、工程施工及承包、装备制造。
在美国《工程新闻记录》(ENR)揭晓的2023年“全球工程设计公司150强(THETOP150GLOBALDESIGNFIRMS)”“国际工程设计公司225强(THETOP225INTERNATIONALDESIGNFIRMS)”“全球承包商250强”(THETOP250GLOBALCONTRACTORS)”和“全球最大250家国际承包商”(THETOP225INTERNATIONALCONTRACTORS)榜单上,中铝国际分列98位、199位、136位和203位。
2023年年度报告
1.工程勘察设计与咨询业务工程勘察设计与咨询是公司的传统关键业务,涵盖有色金属行业的采矿、选矿、冶炼、加工,建筑行业地质勘察、楼宇建造,以及能源、化工、环保行业工程设计等领域。公司主要客户为有色金属冶炼、加工企业,建筑及其他行业施工发包单位。公司技术人员专长涵盖地质勘察、工艺设计、设备设计、电气自动化、总图运输、土木工程、公用设施建设、环境保护、项目概预算及技术经济等超过40个专业范畴,承担了2,000余项国家及行业重点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咨询和百余项国外项目。根据合同约定,公司承担相应的产品设计质量、进度等风险,服务费用通常参考国家勘察收费标准并结合市场行情来确定。在工程设计业务方面,通常按照合同规定收取一定比例的预付款,剩余的款项则根据完成的工作量分期收取;工程咨询业务一般在咨询报告交付后全额结算。凭借在有色冶金行业的技术领先地位,该业务较工程施工类项目享有较高的利润率。
2.工程施工及承包业务公司的工程施工及承包业务覆盖冶金工业、房屋建筑、公路、建材、电力、水利、化工、矿山、市政公用、钢结构等领域。公司采用多种工程及施工承包业务模式,包括EPC、E+P、E+C、P+C、EPCM等,同时通过PPP等模式参与项目建设及运营管理。公司凭借技术及经验在中国有色金属行业建立了领先地位,尤其在铝行业工程承包领域处于主导地位。近几年公司在国内外承担了多项大型EPC工程。在EPC模式下,公司作为承包方全面负责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费用(含材差)及法律责任,而业主则承担项目合规性和资金保障的责任。为确保投标报价的合理性,公司对投标项目的技术、商务及其他因素进行深入实地调查,并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此业务通常以月进度或项目节点为基础进行结算收款,如有预付款,则按合同约定收取。
3.装备制造业务装备制造是公司着力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公司坚持自主科技创新,专注于有色金属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装备的研发,引领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技术的发展方向。公司装备制造主要产品包括定制的核心冶金及加工设备、环保设备、机械及电子设备、工业自动化系统及矿山安全监测与应急智能系统。公司的产品应用于有色金属产业链多个范畴,包括采矿、选矿、冶炼及金属材料加工。一般采用市场通用设备销售模式开展业务,也逐步尝试依托核心优势技术,通过投融建运模式拓展市场,扩大市场份额。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不适用
(一)技术和人才优势公司拥有强大的科技研发和技术创新能力,拥有5家甲级设计研究院和2家甲级勘察设计研究院,3家大型综合建筑安装企业,有一支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拥有国家和行业勘察设计大师48位。截至2023年末,公司拥有9个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国家级技术中心,4个国家级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2个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3个省级工程技术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3个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个省级工程实验室。
聚焦勘察探测氧化铝、电解铝及铝用炭素、矿山、有色金属加工、重有色及稀有金属冶炼、施工建设、战新产业等“八大领域”,以及“双碳”治理、有色行业关键工艺技术及装备、大数据服务及智能制造、资源综合利用、市政公共服务等“五大方向”,以公司“十四五”科技规划为指引,积极履行央企职责使命,加大核心技术研发,不断增强科技领先优势。全年新申请专利数量同比增长52%,其中发明专利增长96%,新增授权专利数量同比增长7%,其中发明专利同比增长33%;新立项各类技术标准40项;获得行业国内领先以上评价科技成果62项,其中15项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2023年年度报告
(二)“三全”优势公司是行业领先的覆盖全金属门类、全产业链、工程全生命周期的工程技术服务商,具有全专业、全领域的技术集成能力和全产业链的综合竞争能力,业务涵盖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与咨询、工程施工、装备制造、运营维护等。公司以强大的技术为纽带,精细化的管理为支撑,专业化的服务为依托,能够为行业客户提供工程设计与咨询、工程建设、运营管理以及专业化装备制造的全方位服务,解决客户的常规问题和“高、深、难、特”等方面的问题。
(三)资质优势公司拥有各类建筑业企业资质共计358项,其中: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1项,勘察综合甲级2项,设计行业甲级资质4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3项,工程监理甲级资质13项。
(四)国内市场优势公司以在有色金属行业绝对领先的技术优势、人才优势、资质优势、全产业链优势和国际化优势,为整个有色金属产业链上各类业务提供了全方位的综合技术及工程设计和建设服务,并为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成员单位均是行业骨干企业,先后参与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内外冶金、交通、市政、建筑、电力、石油、化工、军工等十多个行业的规划、科研、设计和工程建设,创造了百余项“中国第一”和“世界第一”,是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的缔造者、行业标准的制定者、有色工程技术的引领者。公司国内业务集中在冶金行业项目工程总承包、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生态环境治理等板块,包括冶金、交通、房建、市政、建材、电力、水利和化工等领域,具有丰富经验和显著业绩,有500多个承建项目分别获得了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全国用户满意工程、全国优秀焊接工程、省部级优质工程等奖项。地域分布在全国30多个省市自治区。
(五)海外市场优势公司坚持实施“走出去"战略,充分发挥中铝国际工艺全产业链和工程建设全产业链的优势,已向印度、委内瑞拉、巴西、越南、印度尼西亚、意大利、沙特阿拉伯、哈萨克斯坦等几十个国家和地区输出了技术、设备;并在印度VEDANTA集团、越煤集团、委内瑞拉CVG集团印尼国家铝业等大客户下承揽并实施了大型EPC总承包项目;与四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企业、科研机构、大学建立了合作关系;在印度、刚果金、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越南、委内瑞拉等国家布局并在当地设立了分支机构。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2023年,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3.37亿元,同比减少5.7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26.58亿元,主要原因为:
(一)合同资产减值准备会计估计变更影响为更加准确、客观地反映同一客户面临的信用风险,公司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进行了会计估计变更。该项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对合同资产按照新的会计估计计提的减值损失全部计入本年度财务报表,本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大幅增加。
(二)处置非主责主业子企业及低效无效资产影响为进一步加快改革发展步伐,聚焦核心竞争力与核心功能,围绕瘦身健体降本增效,公司本年度加快剥离非主营业务子企业及低效无效资产,并确认了相应损失。
(三)其他减值准备影响受外部经济环境及客户回款速度变化的影响,公司对应收款项中具有回款风险的项目进一步分析判断并计提了减值准备。此外,公司对持有的存货等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后,根据与可变现净值的差异计提了资产减值损失。
2023年年度报告本报告期,公司坚持“科技+国际”的发展战略,持续“稳经营、推转型、化风险、强改革”,进一步以技术优势聚焦有色主业和优势工业领域,公司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勘察设计、装备制造业务的在手订单量、收入及毛利占比均进一步提升;同时工程施工业务进一步转型改革,公司停止新增PPP项目,逐步减少市政及民建施工业务,并大力推进工业领域的总承包业务。以上举措将进一步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22,337,171 | 23,697,329 | -5.74% |
营业成本 | 20,379,851 | 20,673,212 | -1.42% |
销售费用 | 141,094 | 119,273 | 18.30% |
管理费用 | 1,134,733 | 1,069,077 | 6.14% |
财务费用 | 259,262 | 287,348 | -9.77% |
研发费用 | 943,309 | 912,066 | 3.4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22,665 | 524,870 | 37.6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4,597 | -4,321,047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412,289 | 3,866,958 | -214.10%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公司深入贯彻“科技+国际”发展战略,工程勘察设计及装备制造业务收入占比均实现同比提升;停止新增PPP投融建业务并逐步减少市政、民建等工程施工业务,收入整体规模同比有所减少。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公司收入规模下降,成本投入有所减少。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公司进一步加强市场开拓,销售费用有所增长。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同比略有增长,无重大变化。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公司发挥资金集中管理的效应,归还带息融资38亿元;同时进一步优化调整融资结构,综合融资成本降低49BP,财务费用同比大幅压减。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公司围绕科技创新特强首位要求,加大核心技术研发,研发投入同比增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公司紧抓现金流回款,同时严格落实“以收定支”的现金流管控措施,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同比增加。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公司收回弥玉公司股权转让款,而上年度弥玉公司发生的项目建设投资支出列报为投资活动现金流出,本报告期无此业务。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公司进一步加强资金集中管理,提高资金周转效率,归还了部分融资成本较高的外部贷款,融资规模已降至2016年以来最低水平。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不适用
2.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23.37亿元,同比减少5.74%,主要原因是公司深入贯彻“科技+国际”发展战略,工程勘察设计及装备制造业务收入占比均实现同比提升;停止新增PPP投融建业务并逐步减少市政、民建等工程施工业务,收入整体规模同比有所减少。公司业务
2023年年度报告范围涵盖工程勘察设计与咨询、工程施工及承包、装备制造。2023年度工程勘察设计与咨询业务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99%,装备制造业务同比增长1.76%,工程施工及承包业务同比下降
8.14%。公司业务开展范围覆盖中国境内、印度尼西亚、土耳其、印度、意大利、老挝、刚果金、几内亚等国家与地区。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工程勘察设计与咨询 | 2,794,089 | 1,941,880 | 30.50% | 3.99% | 3.31% | 增加0.46个百分点 |
工程施工及承包 | 17,050,972 | 16,272,921 | 4.56% | -8.14% | -2.34% | 减少5.6个百分点 |
装备制造 | 2,492,110 | 2,165,050 | 13.12% | 1.76% | 1.61% | 增加0.12个百分点 |
合计 | 22,337,171 | 20,379,851 | 8.76% | -5.74% | -1.42% | 减少4.00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中国境内 | 18,962,908 | 17,420,773 | 8.13% | -16.46% | 187.45% | 减少4.12个百分点 |
其他国家与地区 | 3,374,263 | 2,959,078 | 12.30% | 238.32% | 492.83% | 减少12.17个百分点 |
合计 | 22,337,171 | 20,379,851 | 8.76% | -5.74% | 198.58% | 减少4.00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1工程勘察设计与咨询板块
2023年年度报告
公司工程勘察设计及咨询业务保持稳健发展。全年新签合同额37.74亿元,同比增长0.56%;2023年度实现收入27.94亿元,较2022年上升3.99%。公司聚焦有色、回归主业态势显著,勘察设计咨询业务新签及在手订单量均同比增长,营业收入实现同比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企业深化“一主一特一拓”业务布局,有效合同占比大幅提高,市场营销质量显著优化。沈阳院签订勘察设计咨询合同创近10年新高;长沙院2023年新签设计咨询合同额5.41亿元,创历史新高;长勘院签订宁夏能源银星煤业煤田地质勘探项目;昆明院中标红泥坡数字化交付项目,填补矿山数字化交付项目空白。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多项关键技术实现突破,有力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与中铝国际转型发展。沈阳院深度节能技术全面推广,设计并总承包的电解铝行业首套超细液滴卧式脱硫系统投入运行;贵阳院设计的首个海外500kA铝电解系列生产线等项目投产;长沙院硬岩矿床非爆连续采矿技术、多金属基固废清洁回收新技术等实现应用;昆勘院软土地基勘测评价与动力加固关键技术取得重要突破,持续打造大岩土数智体系品牌。数字产业化方面,各勘察设计企业结合专业特点建立了数字化交付平台、团队、标准体系,推动了华云三期、青海铝、红泥坡等数字化交付标杆项目建设,实现传统工艺技术优势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公司所属勘察设计企业获得行业工程咨询勘察设计奖139项,其中一等奖37项,创历史新高。在2023年度ENR“全球工程设计企业150强”和“国际工程设计企业225强”榜单中,公司荣列第98位和第199位。
2工程施工及承包业务
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工程施工及承包业务收入规模为170.51亿元,较2022年下降8.14%,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持续推进业务转型,优化业务结构,停止新增PPP投融建业务并逐步减少市政、民建等工程施工业务,收入整体规模同比有所减少。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展大客户营销,并建立和完善了大客户营销体系。为了更好地服务客户,公司建立了大客户档案,进一步加大行业内外重点客户的走访频次,积极提供业务咨询服务。这些举措取得了显著的效果,与大客户签订的5亿-10亿项目有4个,10亿以上项目有4个,大客户合同额占比超过30%。
此外,公司持续加强项目管控和成本管理,优化成本激励机制。以项目成本地图绘制和规范业务模式为切入点,加强精细化源头策划。同时,强化落实“以收定支”资金管控措施,规范项目成本管理和分包结算管理,从而持续提升项目成本管控质量。
在技术方面,公司所属企业六冶在装配式空间网格结构、铝箔轧机机架安装、隧道软弱围岩施工等技术方面达到了国内领先或先进水平。天津建设的吕梁体育中心项目跨度204米,结构设计采用四角支撑开口抛物面钢-混凝土组合壳屋面,该形式为国内乃至世界首例,企业通过联合行业技术专家,成功攻克技术难题,顺利完成项目交付。以上技术难题的解决有效提升了企业的知名度,并增强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3装备制造业务
公司2023年装备制造业务收入规模为24.92亿元,较2022年增加0.43亿元,主要是公司深耕中高端装备业务市场,持续为业主提供优质装备研制服务,该业务板块收入及毛利率已连续三年实现同比增长。
中色科技承建国内首个铝板带加工“黑灯工厂”正式投产运行,实现了热处理车间的无人化生产;形成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国产首台2300mm铝带高速切边机组装备,成功研制2800mm六辊宽幅铝带冷轧机组关键核心技术及装备,攻占了国内有色行业高端装备市场,满足航空航天、汽车轻量化等重点领域的高端铝合金带材生产装备需求;沈阳院“节能长寿命铝电解槽阴极制造技术及装备”成功入选“科创中国”绿色低碳领域先导技术榜,助力生产企业实现吨铝综合电耗降低820kWh;贵阳院成功研制国际首条阳极导杆组全流程全截面自动化焊接修复生产线,提供一种全新的阳极导杆组维修生产工艺技术及成套装备,切合行业迫切需求和国家战略方向,实现了电解铝生产企业在该领域的重要技术进步,阳极导杆组使用寿命增加一倍,吨铝节电15kWh以上。
2023年年度报告
④海外业务
2023年公司坚定拓展海外市场见成效,海外业务订单量稳步增加,境外收入本年实现33.74亿元,同比增长23.7亿元。全年新签海外合同33.79亿元(不含关联交易),新签合同额占公司全年新签合同总额的8.4%,平均毛利率14.02%,其中有16项单项合同额超过千万元的大型勘察设计类合同。所属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取得实效:贵阳院设计的印尼华青铝业前25万吨电解铝项目全部投产,标志着公司第一个500KA级电解铝技术成功输出海外;长沙院在国际锂资源项目开发上异军突起,成为行业技术领军企业之一;六冶深耕印尼市场全年再签落地合同7.4亿元;十二冶签订印尼中伟镍矿项目合同。
公司强化驻海外营销机构的重建和优化,已完成多个境外代表处和分子公司人员重新配置,逐步实现海外重点业务区域的全覆盖,通过“1+N+1”海外营销体系建设,为海外市场开发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此外,公司强化所属勘察设计企业和施工企业协同,各所属企业发挥各自在特定区域市场的优势,新增多米尼加、纳米比亚、南非、菲律宾、澳大利亚等国别的业务。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不适用
(3).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成本分析表
单位:千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工程勘察设计与咨询 | 人工、原材料及劳务分包成 | 1,941,880 | 9.53 | 1,879,754 | 9.09 | 3.31 | 收入规模增加,成 |
2023年年度报告
本等 | 本相应增加。 | ||||||
工程施工及承包 | 分包成本、人工费、原材料、机械使用费等 | 16,272,921 | 79.85 | 16,662,759 | 80.60 | -2.34 | 收入规模降低,成本相应减少。 |
装备制造 | 分包成本、人工费、原材料、机械使用费、折旧及摊销等 | 2,165,050 | 10.62 | 2,130,699 | 10.31 | 1.61 | 收入规模增加,成本相应增加。 |
合计 | 20,379,851 | 100.00 | 20,673,212 | 100.00 | -1.42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无
(5).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不适用
(6).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7).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五名客户销售额371,446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6.63%;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168,701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7.55%。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客户名称 | 营业收入 | 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
单位1 | 1,257,134 | 5.63 |
单位2 | 1,067,419 | 4.78 |
单位3 | 506,881 | 2.27 |
单位4 | 453,151 | 2.03 |
单位5 | 429,874 | 1.92 |
合计 | 3,714,459 | 16.63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23年年度报告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07,161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5.26%;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供应商名称 | 营业收入 | 占公司全部营业成本的比例(%) |
供应商1 | 674,351 | 3.31 |
供应商2 | 116,191 | 0.57 |
供应商3 | 106,569 | 0.52 |
供应商4 | 93,078 | 0.46 |
供应商5 | 81,423 | 0.40 |
合计 | 1,071,612 | 5.26 |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3.费用
√适用□不适用销售费用本期为1.41亿元,较上年增加18.3%,主要因为本公司进一步加强市场开拓,销售费用有所增长。
管理费用本期为11.35亿元,同比略有增长,无重大变化。研发费用本期为9.43亿元,较上年增加3.43%,主要为公司围绕科技创新特强首位要求,加大核心技术研发,研发投入同比增加。
财务费用本期为2.59亿元,较上年减少9.77%,主要为公司发挥资金集中管理的效应,归还带息融资38亿元;同时进一步优化调整融资结构,综合融资成本降低49BP,财务费用同比大幅压减。
4.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943,309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893 |
研发投入合计 | 944,202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4.23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004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2,164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8.7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2023年年度报告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25 |
硕士研究生 | 539 |
本科 | 1,243 |
专科 | 345 |
高中及以下 | 12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344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997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503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320 |
60岁及以上 | 0 |
(3).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2023年,中铝国际坚持“科技+国际”发展战略,通过科技研发与工程设计持续为有色行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提升中铝国际核心竞争力。公司立足企业化、市场化、工程化科研特点,研究制定科技创新体系改革方案,完成“十四五”科技规划的中期评估,进一步完善科研管理制度,制定并印发研发投入视同利润加回指导意见,修订科技研发项目管理办法,加强和规范研发项目管理,落实科研自主权和各类科技创新激励政策。勘察设计企业加快推进市场化改革,6家科改示范企业制定科技型企业市场化改革方案,进一步强化市场开拓能力、激发科技创新动能。
中铝国际注重履行服务国家战略职责,发挥科技创新主力军作用,进一步聚焦主业,在勘察测探、矿山、有色金属加工、重有色及稀有金属冶炼等“八大领域”,紧盯“双碳”技术、有色行业关键工艺技术及装备、大数据服务及智能制造、资源综合利用、市政公共服务等“五大方向”,进一步加强总部统筹与顶层设计,以目标为导向,“自上而下”规划重大科技专项,组织并完成2023年度重点科研项目立项。依托业务全产业链科研与工程一体化的创新优势,推进年度研发投入计划落地实施,在资源保障方面针对矿企的“三高”难题,致力于实现深地资源开采的战略升级,为提升我国矿产资源自主保障能力和战略安全探索技术答案;在绿色低碳和数智化方面重点实施工艺技术和装备升级、产业转型赋能、产业数智化赋能等一批行业关键技术研发,力争推动我国有色行业智能制造发展进程和国产化水平提升,实现生产、设备、能源、物流等资源要素的绿色低碳和智能化汇聚、网络化共享、平台化协同,推动有色金属行业绿色化、高效化和智能化发展;在工程建设领域努力推进两化深度融合,实现设计、施工的无缝对接,优化供应链,取得在激烈竞争中生存发展的关键竞争力。新技术的研发和新成果的推广应用为打造中铝国际品牌优势和国际竞争力提供了有力技术支撑。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5.现金流
√适用□不适用
公司2023年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净流入7.23亿元,同比净流入增加1.98亿元,主要原因是公司紧抓现金流回款,同时严格落实“以收定支”的现金流管控措施,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同比增加。
2023年年度报告
公司2023年投资活动净流量为净流入0.95亿元,上年同期为净流出43.21亿元,主要原因是公司收回弥玉公司股权转让款,而上年度弥玉公司发生的项目建设投资支出列报为投资活动现金流出,本报告期无此业务。
公司2023年筹资活动净流量为净流出人民币44.12亿元,上年同期为净流入38.67亿元,主要原因是公司归还了部分融资成本较高的外部贷款,融资规模已降至2016年以来最低水平。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千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4,061,290 | 9.92 | 7,673,528 | 16.19 | -47.07 | 公司进一步加强资金集中管理,统筹使用资金头寸,降低融资规模,货币资金持有量已降至相对最优周转水平。 |
其他应收款 | 1,352,121 | 3.30 | 2,477,445 | 5.23 | -45.42 | 本年度收回弥玉公司剩余股权转让款及其他往来款。 |
在建工程 | 76,590 | 0.19 | 195,715 | 0.41 | -60.87 | 主要是公司部分在建工程已竣工,转入固定资产。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71,605 | 0.42 | 396,417 | 0.84 | -56.71 | 本报告期收回部分一年内到期的长期 |
2023年年度报告
应收款。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90,988 | 1.20 | 1,233,220 | 2.60 | -60.19 | 按照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计提了长期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424,748 | 3.48 | 3,137,365 | 6.62 | -54.59 | 本报告期偿还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其他说明无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721,686 | 被冻结、质押 |
应收票据 | 1,000 | 质押 |
应收账款 | 6,997 | 质押 |
应收款项融资 | 59,469 | 质押 |
合计 | 789,152 | / |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借款本公司有息负债情况如下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增减变动 |
短期银行及金融机构借款 | 1,343,848 | 4,184,225 | -2,840,377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414,590 | 3,128,152 | -1,713,562 |
长期银行及金融机构借款 | 6,179,831 | 5,257,000 | 922,831 |
有息负债合计 | 8,938,269 | 12,569,37 | -3,631,108 |
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不含受限资金) | 3,339,604 | 6,857,364 | -3,517,760 |
净有息负债 | 5,598,665 | 5,712,013 | -113,348 |
2023年年度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尚未归还的借款为893,826.9万元,较2022年末有息负债
1,256,937.7万元减少363,110.8万元。2023年末净有息负债(有息负债扣除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为559,866.5万元,较2022年末净有息负债571,201.3万元减少11,334.8万元。
(2)资产抵押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质押699.72万元应收款项,取得699.72万元短期借款。
(3)或有负债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重大或有负债。
(4)资本结构本公司利用资本负债比率管控资本结构。该比率按照债务净额除以总资本计算。债务净额为总借款(包括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及应付债券、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等)减去列示于现金流量表的现金余额。总资本为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列示的股东权益与债务净额之和。股东权益总额则包括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权益。
于2023年12月31日及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资本负债比率分别为43.56%及
35.33%。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本负债比率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有所增加,主要由于公司本年财务报表亏损所致。本公司资本负债率虽有增长,但仍保持在合理范围内。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业务主要包括工程勘察设计与咨询、工程施工及承包、装备制造。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本集团所处行业为建筑业。本集团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如下:
2023年年度报告建筑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报告期内竣工验收的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细分行业 | 工程勘察设计及咨询 | 工业项目 | 民用建筑 | 公路市政 | 装备制造 | 其他 | 总计 |
项目数(个) | 2,706 | 139 | 111 | 14 | 288 | 2 | 3,260 |
总金额 | 147,006.21 | 564,884.73 | 326,495.58 | 34,226.95 | 92,148.30 | 18,103.59 | 1,182,865.36 |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地区 | 项目数量(个) | 总金额 |
境内 | 3,233 | 1,163,048.48 |
境外 | 27 | 19,816.88 |
其中: | ||
亚洲 | 8 | 14,178.33 |
南美洲 | 0 | 0 |
北美洲 | 0 | 0 |
大洋洲 | 0 | 0 |
非洲 | 17 | 5,583.25 |
欧洲 | 2 | 55.3 |
总计 | 3,260 | 1,182,865.36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在建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细分行业 | 勘察设计及咨询 | 工业项目 | 民用建筑 | 公路市政 | 装备制造 | 其他 | 总计 |
项目数量(个) | 5,992 | 768 | 302 | 72 | 680 | 151 | 7,965 |
总金额 | 622,664.54 | 3,060,253.88 | 3,104,441.92 | 2,841,219.89 | 727,147.9 | 445,040.60 | 10,800,768.81 |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地区 | 项目数量(个) | 总金额 |
境内 | 7,798 | 9,692,136.88 |
境外 | 167 | 1,108,631.93 |
其中: | ||
亚洲 | 82 | 867,651.73 |
南美洲 | 12 | 8,882.07 |
北美洲 | 6 | 6,657.50 |
大洋洲 | 2 | 220 |
非洲 | 50 | 35,637.29 |
欧洲 | 15 | 189,583.34 |
2023年年度报告
总计 | 7,965 | 10,800,768.81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在建重大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业务模式 | 项目金额 | 工期 | 完工百分比 | 本期确认收入 | 累计确认收入 | 本期成本投入 | 累计成本投入 | 截至期末累计回款金额 | 项目进度是否符合预期 | 付款进度是否符合预期 |
弥玉项目 | 施工总承包 | 10,647,630 | 62个月 | 79.07% | 1,254,736 | 7,546,249 | 1,111,568 | 6,685,204 | 7,353,240 | 是 | 是 |
印尼曼帕瓦氧化铝项目 | EPC | 3,319,460 | 31个月 | 33.14% | 1,067,419 | 1,493,482 | 1,038,749 | 1,390,416 | 1,653,437 | 是 | 是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累计新签项目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累计新签项目数量6,260(个),金额398.11亿元人民币。
5.报告期末在手订单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末在手订单总金额581.84亿元人民币。其中,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开工项目金额57.70亿元人民币,在建项目中未完工部分金额524.14亿元人民币。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取得资质情况2023年公司新增各类资质8项,具体情况见下表:
2023年年度报告
企业名称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发证时间 | 到期日 |
中色科技 |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乙级 | 豫自资规乙字23410075 | 2023-8-4 | 2028-8-3 |
长勘院 |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乙级 | 湘自资规乙字23430104 | 2023-6-27 | 2024-12-31 |
长勘院 |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乙级 | 430020231120088 | 2023-11-29 | 2028-11-28 |
昆勘院 |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乙级 | 云自资规乙字23530001 | 2023-3-27 | 2025-12-31 |
昆勘院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D253009658 | 2023-3-13 | 2028-3-13 |
昆勘院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D253009658 | 2023-9-8 | 2028-9-8 |
九冶 |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 | 3-1-00362-2023 | 2023-12-13 | 2029-12-12 |
天津建设 | 电力施工总承包二级 | D212006555 | 2023-8-29 | 2026-5-31 |
(2)近三年工程项目营业收入占公司总收入的比重分析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2023年 | 2022年 | 2021年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工业工程 | 6,883,367 | 30.82 | 5,873,195 | 24.78 | 5,587,897 | 23.93 |
市政工程 | 765,851 | 3.43 | 835,667 | 3.53 | 2,530,062 | 10.84 |
民用建筑 | 6,583,618 | 29.47 | 7,354,500 | 31.04 | 11,337,396 | 48.56 |
公路交通及其他 | 2,818,135 | 12.62 | 4,498,084 | 18.98 | 303,232 | 1.30 |
合计 | 17,050,972 | 76.33 | 18,561,446 | 78.33 | 19,758,587 | 84.63 |
(3)近三年工程项目成本主要构成情况分析
近三年公司工程施工板块项目成本主要构成如下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成本构成 | 2023年 | 2022年 | 2021年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分包成本 | 9,313,621 | 57.23 | 9,479,991 | 56.39 | 9,676,993 | 56.03 |
材料及设备成本 | 6,228,626 | 38.28 | 6,380,144 | 37.95 | 6,463,591 | 37.42 |
人工成本 | 254,138 | 1.56 | 172,538 | 1.03 | 257,405 | 1.50 |
其他 | 476,536 | 2.93 | 777,376 | 4.63 | 873,001 | 5.05 |
合计 | 16,272,921 | 100.00 | 16,810,048 | 100.00 | 17,270,991 | 100.00 |
近三年,本公司工程及施工承包项目成本变化情况:
①分包成本、材料及设备成本两项合计占比相对稳定;分包成本与材料及设备成本存在较强的替代关系,公司根据可调配资源、分项工程利润等水平统筹安排分包范围;公司不断总结管理经验,加强项目成本管理,以获得更多的合同利润;
②其他费用包括机械使用费、计提的安全生产费等。
公司工程分包主要是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在工程承包中根据项目的不同情况,有可能将非主体工程分包给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工程分包一方面提高了公司承接大型项目的能力及履约合同的灵活性;另一方面,对分包商的管理及分包成本的控制能力,也会影响到公司的项目履约能力。公司分包业务的比重通常为55%左右,大型工程项目均涉及分包,2021年-2023年公司工程项目的综合毛利率水平分别为12.59%、9.44%、4.56%。
(4)融资安排的有关情况
2023年年度报告报告期末,公司债务及其他权益工具融资余额为137.24亿元,其中:债务融资规模为89.24亿元,权益融资规模为48亿元。整体融资规模较2022年末减少了38亿元,主要原因是公司归还了部分融资成本较高的银行借款,实现融资规模及融资成本的双降。
在公开债券融资方面:公司在2023年10月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了第一期永续中票、金额15亿元、期限2+N,利率4.17%;公司在2023年11月份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了第二期永续中票、金额13亿元、期限2+N,利率3.77%。
(5)质量控制体系、执行标准、控制措施、整体评价及安全事故情况
2023年,公司围绕“不发生A类质量事故、质量奖项不低于2022年”的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质量工作要求,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落实质量管理职责,提高设计质量,加强对施工现场质量的管理,减少施工质量的通病和质量缺陷,不断提升公司质量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各项质量工作平稳有序实施。2023年11月24日,天津建设总包施工现场发生一起模架支撑体系坍塌事故,事故发生在山西永鑫铁路专用线集运站建设项目,配煤系统原料煤棚2号机头房。在浇筑混凝土过程中,造成较大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后,中铝国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开展现场救援和事故调查,妥善完成善后处理工作,并在公司全面开展警示教育、全面清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完善了9项规章制度,对所属企业377个在建项目开展全范围停工排查,并对17个不合格分包商进行清退处理;努力实现工程项目的本质安全,防止同类事故发生。
(6)安全生产制度运行情况
2023年,公司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及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推进实施并有效运行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承包商安全管理标准化体系为主线,以安全管理强化年行动及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为抓手,聚焦六个切实强化,狠抓全员安全责任落实、严抓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承包商安全管控防线。2023年公司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有效运行,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2023年年度报告
(五)投资状况分析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不适用
2023年12月31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余额(原值)为80,252.41万元,比年初增加354.76万元,增长0.44%。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4,821.86万元,较年初持平。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应收款项融资 | 453,487 | 690,553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00,506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9,248 | 57,167 |
合计 | 1,203,241 | 747,720 |
注:交易性金融资产(结构性存款)已于2024年3月19日到期赎回。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23年年度报告
(六)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要子公司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业务范围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工程勘察设计 | 1,597,732 | 614,954 | 920,278 | 39,334 |
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工程勘察设计 | 1,874,803 | 393,554 | 803,550 | -122,956 |
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工程勘察设计 | 2,487,445 | 1,034,739 | 1,346,203 | -38,784 |
中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工程设计及装备制造 | 2,178,216 | 601,791 | 1,268,163 | 21,959 |
昆明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 | 工程勘察设计 | 532,994 | 179,640 | 225,942 | 75,574 |
中国有色金属长沙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工程勘察设计 | 1,236,024 | 167,541 | 818,250 | -189,191 |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昆明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工程勘察设计 | 1,355,862 | 455,167 | 1,250,158 | 42,318 |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 | 10,763,875 | 2,262,212 | 7,084,110 | -961,124 |
九冶建设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 | 9,391,037 | 1,836,046 | 4,535,339 | -343,879 |
中色十二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 | 4,129,549 | 693,581 | 1,977,900 | -464,492 |
中铝国际(天津)建设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 | 1,510,631 | 497,373 | 789,522 | -76,876 |
中铝山东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 | 702,063 | -285,433 | 357,039 | -435,509 |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不适用
1.有色金属行业行业发展方式将由规模扩张向优化存量、控制增量、主动减量转变,由低成本资源和要素投入向创新驱动、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智慧发展等转变。行业目标市场将发生深刻变化,由增量为主转向存量为主,由新建项目转向项目迁建、技术改造、产业升级与技术服务。铜、铝等主要产品产量将保持平稳增长,行业整体营业收入、固定资产投资将保持持续增长,绿色化智能化改造升级将加快步伐。
总体而言,公司在国家“十四五”规划有色金属重大投资项目建设方面,铜、铝、镍、锂、铂族金属等紧缺战略性矿产国内勘查开发方面,行业绿色化、智能化改造方面,短流程装备、热
2023年年度报告连轧、冷连轧、高速轧机、3000mm以上轧制、精整系列高速、宽幅生产设备、特种金属材料轧制装备等关键材料装备国产化方面,以及中铝集团围绕航空航天、新能源、轨道交通、电子信息等重点领域和细分市场的科技攻关等方面拥有较为广泛的市场发展机遇。
2.建筑工程行业近两年以来,我国外需持续走弱,出口对中国经济增长的贡献边际下降,基建投资增速已显示出高位回落的态势,房地产投资对经济增长仍有拖累。国家陆续推出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民间投资以及超大特大城市城中村改造和“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有望推动制造业和基础设施投资持续增长。房屋建筑行业预计将长期下行;装配式建筑成为绿色建筑的重要实现方式;市政工程行业将持续增长和增速放缓;交通建筑行业保持平稳增长;水利行业迎来持续性发展高峰;新能源电力投资需求旺盛。绿色建筑、数字化建筑、工业化建筑和建筑节能将成为未来建筑工程的重要发展方向。建筑工业化加速推进,装配化率不断提升。建筑智能化加速演进,BIM、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建筑机器人等新技术正在颠覆传统行业。建筑绿色化深入发展,“碳中和”将引领新潮流。这些趋势对建筑行业在经营理念、建造方式、组织模式、管理模式、产品形态等方面将产生深远影响。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不适用
1.发展愿景全力建设世界一流的提供有色金属先进技术、成套装备、集成服务综合解决方案的现代新型工业服务企业。
2.发展思路按照“332+N”发展思路,立足三个市场、深耕三个领域、创新两种模式、打造N个业务新形态,实现向现代新型工业服务企业转型。
(1)立足三个市场深耕细做集团内部市场;深挖有色和优势工业领域市场潜力,巩固扩大国内市场;坚定不移拓展国际市场。
(2)深耕三个领域一是提供全生命周期全流程技术服务;二是供应技术+中高端产品;三是实施以技术为内核的有色行业和工业领域投融建运项目。
(3)创新经营模式业务模式由一次性项目服务向为客户提供全生命周期、全产业链、全专业领域产品、服务和综合解决方案转变;商业模式由单一项目交付向技术价值成果分享、长期装备产品收益分享、数智化长期维护收益分享等运营及平台模式转变。
(4)形成“技术+N”模式业务新形态以科技创新为圆心,以能力建设为半径,以用户需求为导向,以“技术+”模式,叠加技术+产品、技术+服务、技术+装备、技术+投资等业务新形态。设计勘察业务按“123+N”模式、施工业务按照“专、精、强、特”方向实现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5)推进向现代新型工业服务企业转型以服务集团核心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导向,推动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化发展,以数字运维、数字制造和工业互联网为技术手段,打造工业服务新模式,在研发端建立起设计创新优势,在营销端拓展咨询服务能力,在生产端推进制造系统升级,推动企业向产业链两端的设计和服务等高附加值环节发展、向“技术+”模式转变,有效提升企业竞争力。
(三)经营计划
√适用□不适用2024年,公司将围绕“高质量党建+强经营、推转型、化风险、深改革”持续攻坚,坚持系统工作与重点难点工作相结合,重点抓好“1+10”专项行动,即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行动+改革攻坚专项行动、安全生产攻坚行动、科技创新突破行动、海外发展提升行动、极致降本增效行动、
2023年年度报告合同提升增效行动、履约质量提升行动、“两金”清收攻坚行动、亏损企业歼灭行动、数智赋能专项行动。明确任务目标,制定工作措施,做好责任分工,加强推动落实,以更好地发挥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安全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企业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新中铝国际”奠定基础。
1.强经营,锚定全年经营目标不放松
以市场营销为龙头,夯实发展基础。坚持“科技+国际”发展战略,聚焦有色主业,依托技术优势,既紧盯增量,更要挖掘存量,全力开拓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从市场开发源头优化业务结构和收入结构,提升合同质量,深入实施“合同提升增效行动”,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深化战略营销和大客户营销,抓重点市场、关键客户、重大项目。规范和推动协同营销,建立上下游企业协同营销激励机制,共享项目资源和项目收益,大力推动工程设计业务带动工程施工业务。进一步拓展业务领域,依托既有经营渠道和技术研发能力,紧跟国家政策,开辟产业新赛道、形成新的增长点,提升新产业业务占比。优化业务布局,积极构建平台公司、专业公司、区域公司协同发展的新格局,重点布局资源富集、经济基础好的优势业务区域。加大海外市场开拓力度,成立海外业务事业部,系统落实“海外发展提升行动”,完善“1+N+1”海外市场布局体系,布局重点区域重点项目,紧盯力拓西芒杜项目和氧化铝项目、老挝VPG项目,争取再签订一批优质合同。
提升项目履约质量,擦亮中铝国际品牌。深化项目管理“企业化、市场化、专业化、法治化”的“四化”理念,开展好“履约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全面提升客户满意度和市场美誉度。重构项目管理体系,优化公司项目管控架构,按照公司、企业和项目部分级明确项目管理职责;全面落实项目“两制”,逐级逐项压实管控责任。强化项目履约管理,重点项目实施清单化管理,分级落实责任,定期跟踪进展,匹配资金、政策等资源支持。加强项目管理能力建设,系统制定项目管理人员培训方案。通过自主培养和市场化引进,打造“证”“能”相符的专业化项目管理团队。实施标准化工地建设,树立专项标杆项目,加强重点项目巡查管理,建立项目评价反馈机制
强化全要素成本管控,系统提升本质盈利能力。以“极致降本增效行动”为抓手,强力推进项目成本管控落地见效,抓实改革降本,压减财务费用,全级次全要素打造企业成本竞争优势,提升盈利能力。重塑采购招标管理体系,落实分级分类采购监管,提高采购效率和效益。狠抓分包管理,提升劳务分包比例。全面推广项目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内部可控成本和外部采购成本精准管控。合理控制带息融资规模,持续优化资本结构,继续实施带息融资规模和资产负债率双管控;加强外汇管理,开展即期结汇和远期锁汇业务,降低汇率波动对经营成果的影响。
2.推转型,深入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精准分类实施转型发展。设计勘察企业按照“123+N”的发展路径,以“科改行动”为契机,聚力科技创新、技术工程化和科技成果转化,聚焦传统产业迭代升级、矿产资源保障、战新和未来产业,形成以“技术+”为中心的业务模式。将EPC业务做为业务拓展的重点方向,以设计企业为龙头,系统提升总承包项目营销和项目管理综合能力。施工企业按照“专、精、强、特”的发展模式,深入推进市场化改革和专业化整合,打造精干有竞争力的专业化冶建队伍,做强做优做精做专施工业务。充分发挥全金属门类、全产业链、全业务周期的“三全”优势,强化内部协同,不断提高资源集成能力;通过全业务链数字化贯通、设计勘察施工企业密切配合,全面优化项目建设要素,持续推动价值链融合,全面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
全力集聚科技创新合力。聚力“科技创新突破行动”,用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转型。深彻开展科技创新体系改革,强化中铝国际总体统筹,建立“科技规划+科研计划和成果推广计划”的规划计划体系,构建系统化能力;强化产学研一体化协同,建立与中铝集团其他经营单元、学会协会、高等院校、龙头企业常态化对接机制;强化市场化、企业化、工程化运行机制,提升全行业市场竞争力。积极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按计划推进国家重大攻关任务和重大专项攻关。加快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采用核心技术为青海电解、华昇二期、西藏金龙等重大工程与装备研制任务提供优质勘察、设计、咨询等技术服务。加快发展以“技术+”为核心的发展新模式,提升客户黏性,发展新质生产力。围绕重大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和重大业务拓展领域合理规划专利布局,形成专利集群,加快海外专利申请力度。
加快推进数字化信息化转型。完善数字化、信息化的顶层设计,以“数智赋能专项行动”为抓手,围绕管理数字化、数字产业化两条主线推进相关工作,着力夯实数字化基础底座,推动
2023年年度报告
数据、软件、硬件标准统一。加快推进管理数字化,以业财系统为基础,统筹建设中铝国际ERP平台,实现项目全部线上化、系统化管理。推进造价管理平台、设计研发平台建设。加快发展数字产业化,统筹建设数字化交付平台,加快推进华云三期、青海600kA、云铜锌业搬迁、红泥坡等一批数字化交付项目,提升施工企业重点项目BIM技术应用覆盖率。
3.化风险,筑牢底板补齐短板锻造长板坚守安全环保底线,筑牢高质量发展基础。牢固树立两个“至上”的根本原则,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攻坚行动”。聚焦设计本质安全和现场施工本质安全,加强对危大及超危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方案的论证和审核;强化安全标准化体系落地,加强承包商的全过程管控。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以生态环境问题整治攻坚三年行动为主线,清存量、遏增量、争创绿色工地。
加强“两金”管控,全力化解“两金”风险。全面打响“‘两金’清收攻坚行动”,严格压控“两金”规模,既要控增量更要压存量。常态化管理增量“两金”,从市场开发、合同签订、项目执行、结算收款环节进行全过程管控,增量“两金”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要控制在行业先进水平;全力攻坚存量“两金”,对重点难点事项实施清单化管理。
实施精准施策,全力推进亏损企业治理。以“亏损企业歼灭行动”为载体,精准区分主责主业、培育企业、出清类企业或转型类企业。“一企一策”制定方案,明确治亏目标和措施。
4.深改革,踔厉奋发多点突破开新局
全面贯彻“改革攻坚专项行动”各项部署,深彻开展系统性结构性市场化改革,持续加强能力、动力和活力建设。
加快推进优秀总部建设。优化总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强化总部经营、管理、协同和服务四项职能。加强专业能力建设和业务数字化系统建设,提升管理的标准化、流程化、信息化水平,实现业务管理体系的穿透管理和矩阵式管理,建成经营型、价值创造型的公司总部。
加快推进组织机构优化改革。实施业务体系改革和人力资源体系改革协同联动,优化管理架构,实现精干组织、提升效率的目标。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公司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日常经营过程中的安全和环保风险、改革与业务转型风险、市场变化和市场竞争风险、现金流风险、经营效益风险。
1.安全和环保风险
公司所属企业涉及勘察、咨询、设计、建造、监理、运营等多元化业务,作为高危行业,具有作业环境艰苦、工序复杂、人员流动性大等特点,风险隐患长期存在。目前工程建设市场竞争愈发激烈,公司承揽的项目中存在作业难度大、毛利率低、地处偏远地区等不利条件,导致项目现场、生产加工车间等地的安全环保风险不断提高。
应对措施:一是坚守安全环保底线,筑牢高质量发展基础。深刻吸取各类安全事故教训,牢固树立两个“至上”的根本原则,以钉钉子精神,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攻坚行动”;二是聚焦项目本质安全,坚决合规运营,加强对危大及超危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方案的论证和审核;三是强化安全标准化体系落地,加强承包商的全过程管控,有效减少承包商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持续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重大安全隐患做到立行立改,不能立行立改的要坚决停工,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四是以生态环境问题整治攻坚三年行动为主线,清存量、遏增量、争创绿色工地。
2.改革与业务转型风险
中铝国际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及改革深化提升行动重要部署,坚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在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公司治理、推进业务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推动市场化经营机制改革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核心竞争力不足、改革发展动力不足、生产要素效力活力不足等问题。
应对措施:一是全面贯彻“改革攻坚专项行动”各项部署,全面落实公司“1+3+6”改革体系各项改革任务,贯彻开展系统性结构性市场化改革,持续加强能力、动力和活力建设;二是优化总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强化总部经营、管理、协同和服务四项职能,明确管控标准,细化管理流程,强化监督执行,层层传导压力。瞄准重点难点改革任务,建立督办工作清单,分解落实计划,深入分析存在问题,明晰攻坚方向,细化具体工作措施,凝心聚力,攻坚突破,推动重
2023年年度报告点改革举措落实到位;三是考核导向,强化指导。紧盯国资委和中铝集团考核要求,加强改革完成情况考核,开展常态化考核评估改革工作。及时将上级单位改革相关最新的政策和要求传达单位。对企业方案制定、实施进行指导和帮助。
3.市场变化和市场竞争风险有色行业是中铝国际的传统主业,各所属单位具有一定的技术和品牌优势,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但有色行业的合同额占公司总合同额的比例偏少,且受到“双碳”政策的影响,有色市场萎缩明显;民用市场方面,虽然国内民用建设市场规模总体保持平稳,但市场集中度逐年提高,中小型建筑企业的生存空间被大幅挤压,市场竞争激烈。
应对措施:一是聚焦有色主业,以领先的核心技术及有色全产业链优势,巩固公司在有色工程领域的龙头地位,在有色行业全过程的绿色环保、节能降碳、技改运维等方面挖潜增效;二是依托优势专业,开辟新型赛道,落实“科技+国际”战略,以“科技”为引领,鼓励各单位在风光电领域、新能源原材料领域等高技术产业领域进行研发和市场开拓,构建公司新的核心竞争力;三是发挥设计院的技术优势,汇总并提炼一批行业领先的技术及专利,创新业务模式,扩大市场份额;四是统筹开发方向,优化营销策略,确立“统筹管理、分级负责、自主经营、协同开发”机制。各所属企业在营业执照和资质许可的范围内,充分发挥自主性和创造性,独立开展市场营销,同时接受总部的统筹管理。
4.现金流风险
2024年公司工程项目收款形势仍不乐观,工程结算与收款存在不确定性因素,长账龄应收款项的清收难度不断加大,以物抵债资产盘活变现困难;受银行贷款、供应链金融工具到期、员工工资社保等刚性兑付、中小企业欠款清偿、税费缴纳等方面的影响,当期现金流现状仍然紧张。
应对措施:一是以月度资金预算为抓手,加强两金清收、严格以收定支、紧抓大项目收款、严控大额现金付款;二是在集团和公司逐步压降融资规模的硬约束要求下,为增加公司的财务弹性,确保资金链的安全稳定,公司拟逐步降低供应链支付工具的使用额度;三是升级项目进度调控标准,项目在以收定支基础上,严格执行以收控产,集团外节点收款不到位且主要违约责任不在我方的项目,刚性停建止损,严防产值与收款不合理倒挂产生实质性负债;四是通过优化商业模式,减少项目拓展及实施过程中对资金的依赖,降低资金风险;五是要求分子公司盘活资产,积极处置,提前收回资金,保障资金流安全。
5.经营效益风险
受建筑市场低迷、新承接项目毛利率不高、存量高毛利合同少等因素的影响,预计2024年施工项目毛利率可能会进一步劣化。
应对措施:一是公司已印发《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的指导意见(2022年修订)》,对成本全过程管理行为进行了规范,明确了预警值及措施,将督导所属企业进一步落实相关要求;二是优化采购体系,逐步提升采购集中度;三是调整分包管理模式,提升劳务分包比例;四是加强对在建亏损项目的管控,建立倒查追责机制,尽可能实现项目利润目标;五是完善“两制”管理制度体系,统一两制责任书模板,强化项目管理现金流、合同资产等重点要素的刚性落实,规范管理行为。
(五)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其他披露事项
(一)主营业务
本集团主营业务为工程勘察设计与咨询、工程施工及承包、装备制造。本公司主要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合营企业的详情分别载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二)业务审视
有关本集团年内业务的审视、可能面对的风险、对未来业务发展的论述以及与员工、客户及供应商的关系载于“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董事会报告)”,并运用财务关键指标对本集团的财务和经营情况进行了分析。对本集团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法律及规例之遵守情况请见本报告“第五节公司治理(企业管治报告)”。有关本年度内本集团的社会责任及环境保护事宜请见本
2023年年度报告
报告“第七节环境与社会责任”。对本集团有影响的重大事件详情请见本报告“第八节重要事项”。
(三)公司与其雇员、顾客、供货商以及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主体之主要关系说明
1.公司与雇员。公司始终坚持保护员工权益,致力于建立“阳光、坦诚、简单、友善”的员工关系,大力实施员工关爱工程,关注并深入了解基层员工的生产生活条件,为广大员工提供公平的职业发展机会、有竞争力的报酬体系以及融洽的人际环境。反强迫劳动和骚扰虐待,严格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妇女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尊重员工人权,反对强迫劳动,禁止雇佣童工和强制劳工,2023年未发生重大劳动争议和人权问题投诉。为员工提供公平的薪酬和福利,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建立企业年金制度,为职工退休生活提供进一步养老保障。大力保障职工生命健康权益,落实职工健康体检、女职工和特殊岗位专项体检。坚持民主管理,充分发挥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的作用。积极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
2.公司与客户。集团把向客户提供满意的产品和服务、为客户创造价值作为企业的信仰,建立了以结果为导向的执行团队,建设以客户价值为信仰的执行文化,为了客户价值最大化而不断升级产品和服务,实现了集团与客户的互利互惠和共同发展。
3.公司与供货商。集团坚持“择优选用、优存劣汰、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通过电子商务采购平台对供货商进行管理,初步建立起了采购成本数据库以及采购品种的分类管理,建立和完善了供货商评估体系、激励机制和淘汰机制,促使供货商供应实力得到持续改进,以实现集团与供货商的合作共赢和共同发展。
4.公司与政府、大型企业合作伙伴。在国内业务开发上,集团着力加强与地方政府、知名企业的深层对接。2023年,公司主要领导带队,先后走访了中铝股份、中国铜业、中铝高端制造等集团内经营单元和云南锡业、贵金属集团、陕西有色、中冶赛迪等集团外大客户,建立了协调机制,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在维护集团内大客户的基础上,积极对标同行优秀企业,拓展思路、拓宽业务领域。与郑州、长沙、咸阳、贵阳、洛阳和昆明市政府等地方政府就业务合作开展深入交流,与同济设计集团、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交通、市政、铝应用等多领域开展合作。
在海外业务开发上,公司加强与全球知名有色金属企业的合作,与印尼国家铝业、越煤集团、印度VEDANTA集团、土耳其ETI集团、委内瑞拉CVG集团等众多大客户开展深入沟通交流,推进了系列技术合作及工程项目承揽实施。
(四)公司的环境政策及表现
详见本报告“第七节环境与社会责任”
(五)财政年度结算日后之重要事件
无
(六)报告期公司发行股份情况
本年度内,本公司未发行任何类别的股份。
(七)报告期公司发行债权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行债权证情况详见本节“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融资安排的有关情况”。
(八)业绩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经审计业绩载于后附财务报告之合并利润表内。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载于后附财务报告之合并资产负债表内。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合并现金流量载于后附财务报告之合并现金流量表内。有关本集团本年度的业绩表现、影响业绩及财务状况的重要因素的讨论及分析,载于本年报第四节管理层讨论及分析(董事会报告)。
(九)物业、厂房及设备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物业、厂房及设备于本年度的变动详情载于财务报表附注“五、合并财务报表重要项目注释”之“(十六)固定资产”。
2023年年度报告
(十)股本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股本总数为人民币2,959,066,667股,分为2,959,066,667股(包括399,476,000股H股及2,559,590,667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股份。
(十一)税务即期及递延所得税本报告期内的税项支出包括即期及递延所得税。所得税在利润表中确认,但与在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在权益中确认的项目有关税项则在权益中确认。在此情况下,所得税亦分别于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于权益中确认。即期所得税支出根据公司及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营运及产生应纳税收入所在国家于资产负债表日已颁布或实质颁布的税务法例计算。管理层就适用税务法例诠释所规定的情况定期评估报税表的状况,并在适用情况下根据预期须向税务机关支付的税款计提应付税金。
递延所得税采用负债法核算,就资产和负债的税基与资产和负债在财务报表的账面值之间产生的暂时差异,计提递延所得税。然而,初步确认商誉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则不予以确认;若递延所得税来自在交易(不包括业务合并)中对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而在交易时不影响会计损益也不影响应课税损益,则不予确认。递延所得税采用在资产负债表日前已颁布或实质颁布,并预期在递延所得税资产变现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结算时适用的税率(及法律)而厘定。
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可能出现未来应课税利润,并可用于抵销暂时差异为限予以确认。对于集团对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投资产生的暂时差异会计提递延所得税拨备,但在有证据表明集团可以控制暂时差异的拨回时间,且该暂时差异在可预见将来可能不会拨回时,不予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在符合下列所有条件下,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集团拥有结算即期所得税资产及即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可执行权利;及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由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某纳税实体或不同纳税实体征收而有意按净额基准结算的所得税。
详见本报告财务报告附注“(二十三)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增值税
本集团在销售商品时须缴纳增值税。应付增值税以与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相关的应税收益的适用税率计算的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确定。集团商品销售业务2023全年增值税率为13%;设计等现代服务业2023全年适用6%的增值税率。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由2016年5月1日起,本集团提供建筑服务所产生的收入须缴纳增值税,2023年适用增值税率为9%。
详见本报告财务报告附注“(四十)应交税费”。
(十二)储备
本年度内本集团及本公司储备的变动详情分别载于本报告后附合并财务报告“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和“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扣除法定盈余后,未分配利润可作股息分配。于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亏损231,950千元,尚不具备分配股息的条件。
(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于2023年12月31日后概无发生其他重大期后事项。
(十四)利润分派及建议股息
详见本报告“第五节公司治理(企业管治报告)”中的“十五、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十五)购买、赎回或出售上市证券
本公司于2023年5月21日赎回由中铝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发行人”)发行并由公司担保的350,000,000美元高级担保永续资本证券(“2019年证券”),赎回后,概无已发行2019年证券。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2023年5月22日在联交所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年度报告
(十六)募集资金使用本公司H股上市募集资金共计港币13.18亿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产业化及海外工程的项目,符合招股章程中披露的资金用途。本公司A股上市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0.21亿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约人民币0.41亿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亿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资金用于补充工程总承包业务营运资金,符合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资金用途。
(十七)主要客户及供应商详见本报告“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董事会报告)”中“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分析。
(十八)银行借款及其他借款关于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之银行借款及其他借款的详情载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五、合并财务报表重要项目注释”之“(二十五)短期借款”及“(三十四)长期借
款”。
(十九)股票挂钩协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未曾订立将会或可导致本公司发行股份的任何股票挂钩协议。
(二十)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名单详见本报告“第五节公司治理(企业管治报告)”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二十一)董事及监事服务合约公司已与各董事订立了服务合约,该等服务合约的主要详情包括:(1)从2022年4月8日起至公司召开关于选举下一届董事会董事之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张文军先生自2023年4月11日起辞任公司非执行董事,服务合约有效期为2022年4月8日至2023年4月11日;胡振杰先生自2023年8月22日起辞任公司非执行董事,服务合约有效期为2022年4月8日至2023年8月22日;赵红梅女士于2023年12月28日获委任为公司执行董事,服务合约自2023年12月28日起;张德成先生自2023年12月28获委任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服务合约自2023年12月28日起);及(2)可根据各份合约的条款予以终止。
本公司已与各监事就遵守有关法规,遵从本公司的章程及仲裁等规定订立合约。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概无董事及监事与本公司订立本公司不可于一年内不付赔偿(法定赔偿除外)而终止的服务合约。
(二十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酬金详见本报告“第五节公司治理(企业管治报告)”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二十三)董事及监事于合约、交易或安排中的重大权益于报告期内,董事及监事或其他关连实体概无直接或间接与本公司订立彼等于当中有重大利益的重要合约、交易或安排。
(二十四)董事于竞争业务的权益于2023年度内,概无董事及彼等的联系人于任何与本集团业务直接或间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中拥有任何竞争权益。
(二十五)董事的辞任详见本报告“第五节公司治理(企业管治报告)”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二十六)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于股份、相关股份及债券的权益及淡仓于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概无在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的股份、相关股份或债券中拥有任何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7和第8分部须知会本公司及香港联交所的权益或淡仓(包括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的该等条文被当作或视为拥有的权益或淡仓),或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须登记于该条所指登记册的权益或淡仓,或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C3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的权益或淡仓。
2023年年度报告
(二十七)董事保险
于本报告日期,本公司为(现任及已辞任)董事购买了有效的董事保险。
(二十八)获准许弥偿为董事更好履行职责,规避风险,本公司已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C1所载《企业管治守则》第C.1.8条为董事作出充分且适当的投保安排。除上文所述者外,于2023财政年度及截至本年度报告之日,本公司并无提供其他获准许弥偿(定义见《香港公司条例》第470条)。
(二十九)董事利益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或控股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公司的任何附属公司于本年度及直至本年报日期内的任何时间概无订立任何安排,致使董事可藉购买本公司或任何其他法人团体的股份或债券而获益,且并无董事或彼等配偶或十八岁以下的子女获授予任何权利以认购本公司或其他法人团体的股本或债务证券,或已行使任何该等权利。
(三十)董事会成员、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财务、业务、亲属关系于本报告日期,本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并无财务、业务或亲属关系。
(三十一)对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获得的股权激励
2013年10月公司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对公司发展起重要作用的管理人员及关键员工,实施了股票增值权计划,截至2017年10月,首次授予计划失效,公司未再次授予新的股票增值权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股权激励。
本公司于2023年12月9日披露了《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拟对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授予限制性股票。该激励计划还需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及A股类别股东会、H股类别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十二)主要股东于股份之权益
详见本报告“第九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中“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三十三)OFAC承诺的遵守情况
于本公司上市过程中,本公司已向联交所作出承诺,公司H股国际发售所募得的资金不得用于任何受到美国或其他法域广泛而全面经济制裁的国家或地区。报告期内,公司将相关受制裁国家名单发给业务部门,杜绝公司与受制裁国家、地区或组织开展业务,并组织了有关法律知识的培训。因此,本公司董事确认,本公司在H股上市以来,严格遵守上述承诺,2012年6月2日至今,未发生募集资金用于上述受到美国或其他法域广泛而全面经济制裁的国家或地区的项目的情况,并将于公司今后的日常运营过程中继续遵守OFAC承诺。
(三十四)管理合约
2023年内本公司并无就有关全部或任何重大部分业务的管理及行政工作签订或存在任何合约。
(三十五)关联(连)交易
详见本报告“第八节重要事项”中“重大关联(连)交易”。
(三十六)避免同业竞争协议的遵守
详见本报告“第五节公司治理(企业管治报告)”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三十七)董事及监事收购股份或债券之权利
于2023年末,概无董事及监事或彼等各自之联系人获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授予权利或行使任何该等权利以收购本公司或任何其他法人团体之股份或债权证。
(三十八)退休及雇员福利计划
详见本报告“第五节公司治理(企业管治报告)”中“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2023年年度报告
(三十九)遵守企业管治守则详见本报告“第五节公司治理(企业管治报告)”中“公司遵守企业管治守则的情况”。
(四十)董事会多元化政策详见本报告“第五节公司治理(企业管治报告)”中“董事会”。
(四十一)遵守重大法律法规的情况
详见本报告“第五节公司治理(企业管治报告)”中“遵守重大法律法规及推进企业法治建设”。
(四十二)推进企业法治建设
详见本报告“第五节公司治理(企业管治报告)”中“遵守重大法律法规及推进企业法治建设”。
(四十三)公司章程于报告期内的修订情况
详见本报告“第五节公司治理(企业管治报告)”中“其他”。
(四十四)审核委员会
公司审核委员会已审阅本集团2023年之年度业绩,及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年度合并财务报表。
(四十五)审计师酬金
与审计师酬金相关内容详见本报告“第八节重要事项”中的“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四十六)五年财务摘要
本集团过往五个财政年度的经营业绩、资产摘要详见本报告“第十三节五年业绩摘要”。
(四十七)股息税项
本公司报告期内现金分红预案的有关情况详见本报告“第五节公司治理(企业管治报告)”中的“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根据2008年1月1日起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本公司向名列于H股股东名册的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时,须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任何以非个人股东(包括以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他代名人、代理人或受托人、其他组织及团体)的名义登记的H股股份均视为由非居民企业股东持有。因此,该等股东应得股息须代扣企业所得税。倘H股股东拟更改股东身份,应向彼等的代理人或受托人查询相关手续。
倘H股个人股东为香港或澳门居民,或为就向彼等派发现金股息与中国签订10%税率的税收协议的其他国家的居民,本公司将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倘H股个人股东为与中国签订10%以下股息税率的税收协议的国家的居民,本公司将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股息的个人所得税。就此而言,倘相关H股个人股东欲申请退还多扣缴税款(「超额款项」),本公司可根据税收协议代为申请协议的优惠税率,惟相关股东须于期限内向本公司H股股份登记处呈交税收协议通知规定的证明,经主管税务机关审计批准后,本公司将协助退还超额款项。倘H股个人股东为与中国签订10%以上但20%以下股息税率的税收协议的国家的居民,本公司将按相关税收协议实际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倘H股个人股东为与中国签订20%股息税率的税收协议的国家的居民、与中国并无签订任何税收协议的国家的居民以及在任何其他情况下,本公司将最终按20%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八、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
明
□适用√不适用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五节公司治理(企业管治报告)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证监会颁布的行政规章和上交所、联交所制定的各类规则的有关要求规范运作,建立健全规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有效构建一套系统完备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持续跟踪立法动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最新公司治理要求,持续修编公司治理制度,保持公司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有效性。2023年,公司荣获中国证券金紫荆“最具品牌影响力上市公司”奖、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3年度上市公司董事会优秀实践案例”“2023年度上市公司董办优秀实践案例”。公司在2023年度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ESG评级中成绩突出,达到四星级优秀水平,入选“央企ESG·先锋100指数”。凭借在ESG方面的卓越表现,入选“第一届国新杯·ESG金牛奖治理二十强”。
(一)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一是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公司不断完善以公司章程为核心的治理制度体系。2023年,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联交所新出台的监管政策规定,结合公司治理日常运作实践,修订了《公司章程》、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治理制度,进一步夯实了公司治理制度基础,与上市公司监管法规保持了一致性、连续性,从不同维度和层面为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建立公司治理新模式。公司具化行权方式、量化重大标准,修订公司“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管理制度、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总经理工作规则,制定董事长专题会议事规则,建立决策事项权责及流程清单,构建起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各治理主体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形成了“党委发挥领导作用,董事会战略决策,监事会独立监督,经理层负责落实”的运行模式。
(二)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依法依规进行信息披露
公司始终坚守合法合规底线,坚持高质量、高标准传递公司价值,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报告期内,完成A股公告及相关文件134份,H股中文公告及相关文件155份、英文公告及相关文件56份,通过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形式多视角、全方位展示公司业务发展成效,及时提示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在编制公告时充分考虑市场参与者的信息需求,力求使用简明清晰、通俗易懂的语言,在定期报告中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提高信息的可读性和可理解性,让投资者获得更多对决策有用的信息。
(三)强化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增进上市公司市场认同和价值实现
公司秉持及时回应市场关切,始终保持快速反应、细致解读、坦诚交流的理念,准确传递公司投资价值,构建了与广大投资者的积极、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2023年,召开业绩说明会3次,入选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2年报业绩说明会优秀案例”;举办“投资者走进上市公司”活动1次,与16家机构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开展永续债发行路演活动1次,与30多家投资者进行交流;参加上交所、第一财经举办的“我是股东”走进央企控股上市公司专项投关活动,围绕基建行业与投资者进行交流;接待机构投资者到公司调研3次;召开分析师电话会议4次;主动拜访机构投资者2次;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问题回复率为100%。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遵守企业管治守则的情况
(一)公司遵守企业管治守则的情况
公司作为联交所上市公司,始终致力于保持较高水平的企业管治。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内,公司一直遵守《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C1的《企业管治守则》所载的所有守则条文,并在适当的情况下采纳其中所载的建议最佳常规。
(二)公司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情况
2023年年度报告本公司高度重视内部控制工作,本公司认为良好的内部控制在公司运营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公司已设立审核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行内部审核功能,对本公司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是否足够和有效做出分析及独立评估。董事会对本公司内部监控、风险管理和合规管理负最终责任,决定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和合规政策并检视该制度的有效性,监督管理层对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的设计、实施及监察,批准年度内部控制评估报告、风险评估管理工作报告,审核会计、内部审核及财务汇报职能方面的资源、员工资历及经验,以及员工所接受的培训课程及有关预算是否足够。2023年度董事会检视了本公司及附属公司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包括财务监控、运作监控及合规监控等。
2023年公司进行了2次内部控制穿行测试,未发现重要及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该等风险管理及监控系统充足有效。
规章制度上,本公司先后制定了《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实施细则》《中铝国际“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管理制度》《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手册》等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保证了本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开展和有效的风险控制,维护了本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了本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组织结构上,本公司设立了法律合规部,负责法律事务、全面风险管理、内控评价、内部审计、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本公司和各子公司的业务、财务、投资等职能机构或运营单位在内部控制体系中承担首要责任;风险管理、内控合规等专业机构或部门负责风险管理和内控合规的事前、事中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内部审计机构或部门负责对风险管理和内控合规的工作成效进行监督和定期审计,并对违反要求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在内幕信息管理方面,本公司建立了规范的信息收集、整理、审定、披露的控制程序。本公司在向公众全面披露有关信息前,会确保该信息绝对保密,对于难以保密的信息,本公司及时进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从而确保有效保护投资者和利益相关方的权益。
2023年度风险管理和内部监控工作开展的结果表明,本公司不存在重大风险监控失误的情形,也未发现重大风险监控弱项。本公司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等管理流程严格遵守上交所和联交所上市规则的规定,董事会评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和内部监控工作运行有效。
本公司每个部门都能顺畅的呈交有需要的董事会的数据,公司总经理是与各部门的最高对接口,对公司各部门运作情况都能有效地呈报董事会,亦能配合及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促进合理的公司决策。因此,员工发现的可能重大的情况(如需在市场披露)能够被及时、准确、有效地传递到公司管理层;公司管理层的决策能够被正确、及时地贯彻和监督执行。
董事会通过审核委员会和内部控制部门对本集团内部监控系统的评估,认为2023年度以及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公司持续运行包括公司治理、运营、投资、财务和行政人事等方面的完整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系统,且该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系统能充分的发挥效力。
2023年度,本公司采取以下行动以实施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
本公司根据经营实际情况,梳理了业务和管理流程等,从政策、组织职责、人力资源、运营等各方面对风险事件进行深入分析,确定了本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针对重大风险,本公司制订了应对防范措施,由主责部门按月定期对风险进行监控。
日常工作中,本公司将全面风险及内部控制融入到经营管理过程,做到事前预防和过程控制,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加强项目风险控制,通过尽职调查和项目评审等各项工作,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同时,本公司分别按月和季度对风险事件进行监控,对重大风险管控情况和内控缺陷整改情况实施监督管理。提高了各相关部门日常工作中的风险意识,保证了本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
本公司本年度开展2次内部控制穿行测试评价工作,对年度内部控制进行测试评价。本公司抽取成员企业开展内部控制独立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成员企业逐一制定了整改措施。2023年度,董事会已取得管理层对本公司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有效性的确认。
2024年,董事会及审核委员会听取并讨论了本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董事会及风险管理委员会听取并讨论了本公司年度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报告,以检讨并不断提高本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该等内部控制体系旨在管理而非消除未能达成业务目标的风险,而且董事会只能就不会有重大的失实陈述或损失作出合理而非绝对的保证。
2023年年度报告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不适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不适用
(一).2012年《避免同业竞争协议》2012年6月2日,公司与中铝公司(现中铝集团)签署《避免同业竞争协议》。根据该协议规定,中铝公司(现中铝集团)对本公司作出了若干不竞争承诺,并授予本公司新业务机会选择权、收购选择权及相关优先受让权。根据该协议,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负责审议并考虑是否行使该等选择权及优先受让权,并有权代表本公司对该协议下承诺的执行情况进行年度审查。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已就《避免同业竞争协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审阅,并确认中铝集团已充分遵守上述《避免同业竞争协议》,并无任何违约情形。
(二)2016年、2017年2022年关于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1.2016年6月,中铝公司(现中铝集团)出具《关于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以下简称2016年承诺函),承诺在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五年内,基于中铝国际的要求,通过股权转让、委托管理或其他适当等方式,将河南华慧有色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昆勘院与中铝国际相关的业务转让或托管至中铝国际或非关联第三方。
2.2017年9月,中铝公司(现中铝集团)出具承诺函(以下简称2017年承诺函),主要内容是:1)河南华慧有色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山西中铝工业服务有限公司、河南中州铝建设有限公司、玉溪飞亚矿业开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山西铝厂设计院有限公司五家企业(以下简称“五家企业”)将尽快完成其与中铝国际及/或其附属企业从事的工程勘查、咨询、设计、施工、工程承包以及相关装备制造业务相重合的、客户为中铝公司(现中铝集团)体系外的第三方的业务,从此承诺函出具之日,五家企业不再在前述范围内与中铝公司(现中铝集团)体系外的第三方开展新的业务,仅针对中铝公司(现中铝集团)体系内的企业提供相关服务。2)五家企业现有与中铝国际及/或其附属企业从事的工程勘查、咨询、设计、施工、工程承包以及相关装备制造业务相重合业务相关的资质不再升级。3)中铝集团将严格履行《中国铝业公司与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避免同业竞争协议》。4)如违反上述承诺,中铝集团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中铝国际及中铝国际其他股东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若五家企业违反本承诺与中铝公司(现中铝集团)体系外的第三方签署新的与中铝国际及/或其附属企业从事的工程勘查、咨询、设计、施工、工程承包以及相关装备制造业务相重合的业务合同,则中铝国际将有权自该等业务合同生效之日起,从中铝集团持有的中铝国际股份对应之应付而未付的现金分红中扣减与该等业务合同金额相同的金额,直至违反本承诺的事项消除。
3.2022年9月,中铝集团出具承诺函,作为中铝国际的控股股东,为避免与中铝国际之间存在同业竞争,承诺:1)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中铝集团不存在违反上述《避免同业竞争协议》、2016年承诺函及2017年承诺函的情形;2)本次重组完成后,除中铝集团下属公司河南华慧有色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山西中铝工业服务有限公司、玉溪飞亚矿业开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山西铝厂设计院有限公司将依据上述《避免同业竞争协议》及上述承诺函为中铝集团体系内的企业提供相关服务外,中铝集团及中铝集团控制的企业将不直接或间接从事或投资任何与中铝国际及其下属公司经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中铝集团将对中铝集团控股、实际控制的企业进行监督,并行使必要的权力,促使其遵守本承诺;3)如违反上述承诺,中铝集团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中铝国际及中铝国际其他股东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中铝集团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有关规定及上市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利用中铝集团作为中铝国际控股股东的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中铝国际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已于2017年收购昆勘院并将昆勘院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023年年度报告上述承诺函涉及的“五家企业”,除河南中州铝建设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注销外,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其余4家已完成相关承诺函所述与中铝集团体系外第三方之间的与工程勘查、咨询、设计、施工、工程承包以及相关装备制造相关的业务,且从2017年承诺函出具之日起,亦无新开展与中铝集团体系外第三方之间的与工程勘查、咨询、设计、施工、工程承包以及相关装备制造相关的业务。上述“五家企业”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今均未在工程勘察、咨询、设计、施工、工程承包及相关装备制造业务等与中铝国际或其附属企业业务重合领域开展与中铝集团体系外第三方新的业务合作及资质升级。此外,中铝集团均及时、严格履行相关承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事项。
四、遵守重大法律法规及推进企业法治建设
(一)公司遵守重大法律法规的情况本集团的业务营运一直遵守国家和地方各项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履行社会责任。本公司及员工一直竭力严格遵守适用规则、法律及行业准则。董事概不知悉于2023年度有违反任何对本集团有重大影响的法律或法规,亦不知悉有涉及本集团的任何贪污、贿赂、勒索、欺诈及洗黑钱案件发生。
本公司持续检讨现行制度及流程,重视及致力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公司法》《证券法》、上交所及联交所上市规则、《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公司条例》及其他对本公司适用且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法律法规。致力保障股东利益、提升公司治理及强化董事会职能。
本集团始终坚持加强全过程风险管控和法治建设,在全公司普及法律知识,使全体员工形成依法办事的思维方式,养成按制度办事的行为习惯,形成以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治企理念为核心的“法律文化”良好氛围,法治成为企业核心理念和全体员工的自觉遵循,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体现于企业治理、经营、管理的各领域。
(二)推进企业法治建设
落实企业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强化重大决策合法合规性审核,推动公司决策科学化、规范化。开展制度合法合规性评估,大力推进规章制度执行落地,确保企业经营管理各环节有章可循、有制可依,提高跨部门、跨专业、跨层级业务流程运转效率。增强法律服务保障与依法维权能力,做好法律风险防控,加强案件管理,控增量去存量,有效降低公司涉诉案件数量。强化重点领域风险防控。整合监督资源,对工程项目重点加强管控,全力防控廉政风险。
五、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2月8日 | www.sse.com.cn、www.hkexnews.hk | 2023年2月9日(A股)、2023年2月8日(H股) | 审议修订《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修订《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担保管理办法》、关于重新签署《商品买卖总协议》《综合服务总协议》《工程服务总协议》并调整相关关联(连)交易上限的议案共5项议案 |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年6月28日 | www.sse.com.cn、www.hkexnews.hk | 2023年6月29日(A股)、2023年6月28日(H股) | 审议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审议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资本性支出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共11项议案 |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 | 2023年12月28日 | www.sse.com.cn、www.hkexnews.hk | 2023年12月29日(A股)、2023年12月28 | 审议修订《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修订《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23年年度报告
临时股东大会 | 日(H股) | 修订《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调整公司2023年度资本性支出计划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共5项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2023年召开的3次股东大会均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均由公司董事长李宜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六、与股东的沟通
本公司长期、高度、持续地重视对投资者关系的维护与发展,及时有效地向外界传递公司信息,增强公司信息透明度,构建了公司维护投资者关系的有效渠道。
(一)股东权利
董事会致力于与股东保持对话,并就本公司之重大发展向股东及投资者作出适时披露。本公司之股东周年大会为股东及董事会提供沟通良机。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足20个营业日前发出书面通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召开15日前或足10个营业日前(以较早者为准)发出书面通知,书面通知应将会议拟审议的事项以及开会的日期和地点通知所有在册的股东(“营业日”指香港联交所开市进行证券买卖的日子)。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未作出反馈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监事会提出请求。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案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视为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二)股东查询
作为促进有效沟通的渠道,本公司在公司网站、定期报告中详细公布了公司的地址、电子信箱、电话、传真,股东如有任何查询,可通过上述方式提出,本公司会及时以适当方式处理所有查询。
董事会欢迎股东提出意见,并鼓励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以直接向董事会或管理层提出其可能持有的任何疑虑。董事长及各委员会主席通常会出席年度股东大会及其他股东大会,以回答股东所提出的问题。
有关投票表决的详细程序及以投票方式表决的决议议案已载于之前寄送的股东通函内。
(三)与股东沟通政策
本公司相信,与股东有效沟通,对于增进投资者对本集团业务及表现的了解至关重要,本公司致力与股东保持持续对话。为确保股东及潜在投资者能够随时、平等、及时地获得有关本公司的信息,本公司建立的几种与股东沟通的渠道如下:
1.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公告及通函等企业通讯可于上交所、联交所及本公司网站查阅;
2.本公司的章程文件及董事会委员会的职权范围亦可于上交所、联交所及本公司网站下载;
3.股东大会为股东提供发表意见及交换意见的平台。董事长会出席(并尽力确保各董事会委员会主席出席)股东大会,以回答股东的提问。
2023年年度报告
4.本公司定期召开业绩说明会,并尽力确保董事长、总经理、独立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各部门有关人员参加,针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发展成果等具体情况与股东或潜在投资者进行积极互动交流和沟通。
5.本公司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热线电话、专用邮箱等方式,对股东或潜在投资者提出的问题进行及时回复。
本公司不断强化投资者关系,并加强与现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的沟通。欢迎投资者及公众人士提出建议。对董事会或本公司的查询可邮寄予本公司的公司秘书。
本公司检视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股东沟通政策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认为其属有效。
七、董事会
(一)董事会的组成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会有董事9名,其中执行董事4名,非执行董事2名,独立非执行董事3名。董事会下设5个专门委员会,包括审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战略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
现任董事的简历详情载于本年报“第五节公司治理(企业管治报告)”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董事会各成员间不存在任何财务、业务、家属或其他重大/相关的关系。董事会结构平衡,每名董事均具备与本集团业务运营及发展有关的丰富知识、经验及才能。所有董事深知其共同及个别对股东所负之责任。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规定和《联交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委任足够数目且具备适当专业资格的独立非执行董事。自本公司上市以来,董事会一直符合《联交所上市规则》有关委任至少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且所委任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必须占董事会成员人数至少三分之一的要求,本公司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资格完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5.4条及《联交所上市规则》第3.10(1)及(2)条的规定。此外,本公司已收到每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第3.13条就其各自的独立性出具的年度确认书。因此,本公司认为每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均具备《上交所上市规则》《联交所上市规则》要求的独立性。
截至本报告报出日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公司董事会成员情况详见本报告“第五节公司治理(企业管治报告)”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中对《企业管治守则》及《企业管治报告》的最新修订及要求,本公司编制了《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已提交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由董事会和管理层行使的职权
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权利和职责已在章程中进行了明确规定,以确保为良好的公司管治和内部控制提供充分的平衡和制约机制。
董事会负责决定本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决定本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制定本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对本公司的其他重大业务和行政事项作出决议并对管理层进行监督。
本公司管理层,在总经理(同时亦为执行董事)的领导下,负责执行董事会作出的各项决议,组织本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三)委任及重选董事
根据章程的规定,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可连选连任。本公司已就新董事的委任执行了一套有效的程序。新董事的提名事宜先由提名委员会商议,然后再向董事会提交建议,并由股东大会选举通过。
本公司已与各董事(包括非执行董事)订立了服务合约,该等服务合约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选举其担任公司董事之日起,至公司召开关于选举下一届董事会董事之股东大会结束时止,或可根据各份合约的条款予以终止。
(四)董事会的企业管治职能
2023年年度报告
企业管治职能由董事会履行。企业管治职能为制订及检讨本公司之企业管治政策及常规,以符合企业管治守则及其他法律或监管规定,并向董事会作出推荐建议;监督本公司之新董事入职指引计划;检讨及监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及持续专业发展;制订、检讨及监督雇员及董事适用之行为守则及遵例守则(如有)及检讨本公司企业管治报告中之披露资料。
(五)董事会多元化政策
本公司相信董事会成员多元化将对提升本公司的表现益处良多,本公司于2013年8月制定了《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确定在设定董事会成员组合时会从多个方面考虑董事会成员多元化,包括但不限于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专业经验、技能及知识。董事会所有委任均以用人唯才为原则,并在考虑人选时以客观条件顾及董事会成员多元化的益处。甄选董事会人选将按一系列多元化范畴为基准,包括但不限于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专业经验、技能及知识。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公司董事会共有4名执行董事,2名非执行董事,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本公司董事均由大型国有企业高管、民企高管、专家学者等资深管理人士担任,分别在企业管理、矿冶、财务、法律等方面具有很深的造诣和丰富的经验,其中一名来自香港,熟悉香港资本市场规则,此外,本公司董事会还有一名女性董事,熟悉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业务与运作,并且在经济及财务方面具有扎实的教育背景,连同本公司其他男性董事在不同领域为本公司提供专业意见。
提名委员会将每年在《企业管治报告》中披露董事会组成,并监察本政策的执行。提名委员会将在适当时候检讨本政策,以确保本政策行之有效。提名委员会将会讨论任何或需作出的修订,再向董事会提出修订建议,由董事会审批。
提名委员会将不时检讨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及其实施情况。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赵红梅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目前本公司已委任一位女性董事,我们了解性别多元化的特殊重要性,因此我们将努力进一步提高董事会的性别多元化。在选择和推荐合适的董事会成员候选人时,本公司将把握机会增加董事会女性成员的比例,根据股东期望和所推荐的最佳实践情况提升性别多元化水平。
2023年年度报告
八、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现任及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任职期间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李宜华 | 董事长 | 男 | 45 | 2022/2/11 | 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 0 | 0 | 0 | 不适用 | 69.30 | 否 |
执行董事 | 2022/4/8 | ||||||||||
刘敬 | 执行董事 | 男 | 55 | 2021/2/25 | 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 0 | 0 | 0 | 不适用 | 80.56 | 否 |
总经理 | 2021/1/20 | - | |||||||||
刘瑞平 | 执行董事 | 男 | 57 | 2022/4/8 | 股东大会重选时 | 0 | 0 | 0 | 不适用 | 62.46 | 否 |
副总经理 | 2018/10/9 | - | |||||||||
赵红梅 | 执行董事 | 女 | 53 | 2023/12/28 | 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 0 | 0 | 0 | 不适用 | 46.50 | 否 |
财务总监 | 2023/4/3 | - | |||||||||
原董事会秘书 | 2023/4/3 | 2024/3/28 | |||||||||
张德成 | 非执行董事 | 男 | 42 | 2023/12/28 | 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 0 | 0 | 0 | 不适用 | 0 | 是 |
周新哲 | 非执行董事 | 男 | 60 | 2022/4/8 | 股东大会重选时 | 0 | 0 | 0 | 不适用 | 0 | 是 |
胡振杰 | 原非执行董事 | 男 | 59 | 2022/4/8 | 2023/8/22 | 0 | 0 | 0 | 不适用 | 0 | 是 |
张文军 | 原非执行董事 | 男 | 44 | 2022/4/8 | 2023/4/11 | 0 | 0 | 0 | 不适用 | 0 | 是 |
桂卫华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男 | 73 | 2018/2/27 | 股东大会重选时 | 0 | 0 | 0 | 不适用 | 14.29 | 否 |
萧志雄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男 | 53 | 2022/4/8 | 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 0 | 0 | 0 | 不适用 | 14.29 | 否 |
童朋方 | 独立非执行 | 男 | 51 | 2022/4/8 | 本届董事会 | 0 | 0 | 0 | 不适用 | 14.29 | 否 |
2023年年度报告
董事 | 任期届满 | ||||||||||
林妮 | 监事会主席 | 女 | 49 | 2024/1/29 | 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 0 | 0 | 0 | 不适用 | 0 | 是 |
股东代表监事 | 2022/4/8 | ||||||||||
何文建 | 股东代表监事 | 男 | 55 | 2022/4/8 | 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 0 | 0 | 0 | 不适用 | 0 | 是 |
肖红梅 | 职工代表监事 | 女 | 41 | 2024/1/29 | 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 0 | 0 | 0 | 不适用 | 0 | 否 |
范光生 | 原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 男 | 57 | 2019/3/26 | 2024/1/29 | 0 | 0 | 0 | 不适用 | 34.21 | 否 |
毕效革 | 副总经理 | 男 | 56 | 2018/10/9 | - | 0 | 0 | 0 | 不适用 | 51.28 | 否 |
周东方 | 副总经理 | 男 | 46 | 2023/6/28 | -- | 0 | 0 | 0 | 不适用 | 25.64 | 否 |
陶甫伦 | 董事会秘书 | 男 | 51 | 2024/3/28 | - | 0 | 0 | 0 | 不适用 | 0 | 否 |
白杰 | 总法律顾问 | 女 | 40 | 2023/8/22 | -- | 0 | 0 | 0 | 不适用 | 47.87 | 否 |
王永红 | 原副经理 | 男 | 60 | 2018/10/9 | 2023/6/28 | 0 | 0 | 0 | 不适用 | 34.26 | 否 |
马宁 | 原副经理 | 男 | 60 | 2021/1/20 | 2023/6/28 | 0 | 0 | 0 | 不适用 | 30.53 | 否 |
张建 | 原财务总监 | 男 | 52 | 2015/5/20 | 2023/4/3 | 0 | 0 | 0 | 不适用 | 12.77 | 否 |
原董事会秘书 | 2019/5/31 | 2023/4/3 | |||||||||
合计 | / | / | / | / | / | 0 | 0 | 0 | / | 538.25 | / |
姓名
姓名 | 职务 | 报告期内领取报酬起始年月 | 报告期内领取报酬终止年月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任职期间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李宜华 | 董事长、执行董事 | 2023/1/1 | 2023/12/31 | 69.3 | 否 |
刘敬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3/1/1 | 2023/12/31 | 80.56 | 否 |
刘瑞平 | 执行董事、副总经理 | 2023/1/1 | 2023/12/31 | 62.46 | 否 |
赵红梅 | 执行董事、财务总监、原董事会秘书 | 2023/4/1 | 2023/12/31 | 46.5 | 否 |
张德成 | 非执行董事 | / | / | - | 是 |
周新哲 | 非执行董事 | / | / | - | 是 |
胡振杰 | 原非执行董事 | / | / | - | 是 |
2023年年度报告
张文军 | 原非执行董事 | / | / | - | 是 |
桂卫华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2023/1/1 | 2023/12/31 | 14.29 | 否 |
萧志雄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2023/1/1 | 2023/12/31 | 14.29 | 否 |
童朋方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2023/1/1 | 2023/12/31 | 14.29 | 否 |
林妮 | 监事会主席 | / | / | - | 是 |
何文建 | 监事 | / | / | - | 是 |
肖红梅 | 职工代表监事 | / | / | - | 否 |
范光生 | 原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 2023/1/1 | 2023/7/31 | 34.21 | 否 |
毕效革 | 副总经理、安全总监 | 2023/1/1 | 2023/12/31 | 51.28 | 否 |
周东方 | 副总经理 | 2023/7/1 | 2023/12/31 | 25.64 | 否 |
白杰 | 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法律合规部总经理 | 2023/1/1 | 2023/12/31 | 47.87 | 否 |
王永红 | 原副总经理、安全总监 | 2023/1/1 | 2023/8/31 | 34.26 | 否 |
马宁 | 原副总经理 | 2023/1/1 | 2023/7/31 | 30.53 | 否 |
张建 | 原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 2023/1/1 | 2023/3/31 | 12.77 | 否 |
合计 | / | / | / | 538.25 | / |
姓名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李宜华 | 45岁,现任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党委书记,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主席。经济师,硕士研究生毕业,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云南华文恒业投资公司项目经理,云南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法律事务主管、副部长,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副主任,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部主任,云南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中铝集团法律部副主任、主任、资本运营部总经理,中铝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中铝工业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铝业集团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李先生目前还担任中铝铁矿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
刘敬 | 55岁,现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正高级工程师,大学毕业,工学学士。曾任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技术人员、土建室副主任、主任、特立尼达和多巴哥项目部经理、副总工程师、设计管理部副主任、项目管理部主任,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执行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中铝海外发展有限公司筹备组副组长、董事长、总裁、党委书记、纪委书记, |
2023年年度报告
中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刘先生目前还担任中铝铁矿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 |
刘瑞平 | 57岁,现任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正高级工程师,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毕业。曾任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经济规划室主任工程师、副主任,中国铝业投资管理部氧化铝项目处副经理、氧化铝处经理、项目一处经理,投资管理部高级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中色十二冶金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山西十二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职务。 |
赵红梅 | 53岁,现任公司执行董事、财务总监。正高级会计师,博士研究生毕业,经济学博士。赵女士曾任中州铝厂(现中铝中州铝业有限公司)财务部主办科员、中国铝业中州分公司财务部投资核算科科长、财务部副经理,焦煤赵固能源公司总会计师,中国铝业财务部会计核算处副经理、经理,中国铝业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副总经理、预算分析处经理,中铝集团运营优化部(改革办公室)副总经理,中铝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中铝山西新材料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山西华兴铝业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山西华圣铝业有限公司监事,中铝(上海)有限公司董事、监事,中铝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中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贵州华锦铝业有限公司董事,中国铝业几内亚有限公司董事,中铝环保节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中国铜业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公司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授权代表。 |
张德成 | 42岁,现任公司非执行董事、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主席及委员。高级经济师,大学毕业,经济学学士、法学学士。曾任东北轻合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秘书科秘书、法律事务科科长、法律顾问室副主任、办公室副主任,中国铝业公司(现中铝集团)法律部境内业务处副处长、案件管理处副处长、处长,中铝集团法律部案件管理处处长、经理、法律合规部法律管理处经理,中铝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务。张先生现任中铝集团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目前还担任中铝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中铝铁矿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
周新哲 | 60岁,现任公司非执行董事,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审核委员会委员、薪酬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高级工程师,大学毕业。曾任抚顺铝厂一0七分厂技术员、工程师、主任工程师、经营副厂长、材料设备处处长、副总经济师、销售处处长、销售公司经理、副厂长、党委书记,抚顺铝业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工会主席、执行董事、监事,抚顺钛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执行董事,中国铝业兰州分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兰州铝业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中铝集团所属企业专职董事,中铝(上海)碳素有限公司专职董事,九冶建设有限公司专职外部董事。 |
胡振杰 | 59岁,报告期内曾任公司非执行董事、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及主席。高级经济师,博士研究生毕业,法学博士。曾任国务院法制办秘书行政司研究处助理调研员、副处长、处长、综合处处长、秘书行政司(研究司、人事司)副司长,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挂职),中铝公司总法律顾问等职务。胡先生现任中铝集团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法律合规部总经理,目前还担任中铝海外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因工作调整,胡先生于2023年8月22日辞去公司非执行董事、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及主席职务。 |
张文军 | 44岁,报告期内曾任公司非执行董事、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委员。高级会计师,大学毕业,管理学学士。曾任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财务部会计,北京大学出版社财务部会计、副主任,中铝公司财务部预算管理处业务主管、预算考核处高级业务经理、会计核算处副处长,中铝集团财务部会计核算处副处长、预算考核处副处长、处长、经理,中铝集团所属企业专职董事、财务产权部预算管理处经理,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专职外部董事、中铝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专职外部董事、中铝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专职董事,中铝铝箔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等职务。张先生现任中铝集团财务产权部(资金管理中心)资产管理处经理,中铝(北 |
2023年年度报告
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阳光远景公司董事,北京金铝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因工作调动,张先生于2023年4月11日辞去公司非执行董事、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 |
桂卫华 | 73岁,现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委员及主席、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硕士研究生毕业。桂先生现为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学术带头人,有色冶金自动化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主任,中南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控制工程研究所所长,中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桂先生目前还担任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
萧志雄 | 53岁,现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委员及主席。中国香港籍,大学毕业,工商管理学学士,现为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及香港独立非执行董事协会会员。曾为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香港)合伙人、毕马威中国房地产业主管合伙人、毕马威中国(华南区)资本市场发展主管合伙人及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曾任绿景(中国)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荣万家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萧先生目前还担任ChinaGasIndustryInvestmentHoldingsCo.Ltd.独立非执行董事、微创脑科学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中原建业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
童朋方 | 51岁,现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审核委员会委员、薪酬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主席。硕士研究生毕业,法律硕士,律师、注册会计师。曾任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编辑、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童先生现任北京市德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任,目前还担任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中国稀有稀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林妮 | 49岁,现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林妮女士毕业于山东经济学院会计学专业,经济学学士,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高级审计师。林妮女士在审计、会计等方面拥有丰富经验,曾先后担任中国铝业公司审计部审计二处处长,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审计一处处长、审计部副主任、审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等职务。林妮女士现任中铝集团审计部总经理,目前还担任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中铝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中铝材料应用研究院有限公司监事。 |
何文建 | 54岁,现任公司监事。高级工程师,大学毕业,工学学士。曾任青海铝厂一电解厂铝电解工、技术科技术员、企管处企业管理组副主任科员、厂长办公室文秘科副科长、调研科科长、党委宣传部副部长、物资管理处党总支副书记,青海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市场营销中心物资管理部副部长,中国铝业青海分公司计划经营部副经理、经理,中国铝业青海分公司总经理助理、炭素厂厂长,中国铝业企业管理部高级经理、副总经理、电解铝处经理,山西华泽铝电有限公司董事,遵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铝公司企业管理部副主任,中国铝业连城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兰州连城铝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铝集团运营优化部(改革办公室)负责人,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何先生现任中铝集团管理创新部(改革办公室、数字化管理部)总经理,目前还担任中铝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兼职外部董事、甘肃华鹭铝业有限公司董事。 |
肖红梅 | 41岁,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工会副主席(兼职),九冶建设有限公司钢结构科技分公司汉中钢构厂生产部焊工。肖女士曾为九冶建设有限公司安装公司新疆金特钢构公司安装建设高炉焊接工、云南双友钢铁有限公司建设安装高炉焊接工、九冶建设有限公司第七工程分公司电焊工。先后获得九冶建设有限公司劳动模范、陕西省职业技能大赛个人第一名、陕西省五一劳动奖章、陕西省技术能手、咸阳市劳动竞赛标兵、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铝集团三八红旗手等荣誉。 |
范光生 | 57岁,报告期内曾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高级工程师,硕士研究生毕业,工商管理硕士。曾任青海铝厂设计管理处技术员、团委副书记、党委办公室副主任,青海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经 |
2023年年度报告
理办公室主任、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中国铝业青海分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中国铝业西北铝加工分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西北铝加工厂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山西华兴铝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工会主席、总经理、董事,中铝山西工作推进办公室成员等职务。因工作调动,范先生于2024年1月29日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职务。 | |
毕效革 | 56岁,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安全总监。高级工程师,中共中央党校大学毕业。曾任山东铝业公司氧化铝厂质量管理科技术员,氧化铝厂62号车间副主任、质量管理科副科长、二车间主任,山东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质量管理部主任、山东铝业公司质量管理部副部长,中国铝业山东分公司生产运行部(质量管理部)副经理、计划经营部副经理(主持工作)、经理,中铝山东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经理,中铝郑州企业转型升级工作组成员,中国铝业河南分公司副总经理,中国长城铝业有限公司党委常委,中铝矿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铝国际云南铝应用工程有限公司(原北京紫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铝国际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等职务。毕先生目前还担任中铝招标有限公司董事。 |
周东方 | 46岁,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正高级工程师,硕士研究生毕业,工学硕士。曾任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技术人员、主任工程师、电解室副主任、技术研发部副主任,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技术研发部副主任(主持工作)、科技管理部副主任、主任,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信息化管理部总经理,中铝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央研究院)副总经理、中铝绿色冶金研究院院长,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山西华圣铝业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
陶甫伦 | 51岁,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授权代表、财务副总监。大学本科毕业,经济学学士,高级会计师职称。曾任兰州铝厂财务处会计、兰州铝业有限公司财务部成本科主管、预算科主管,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预算分析处业务经理、副经理、经理,甘肃华鹭铝业有限公司监事、广西华正铝业有限公司董事、山西华兴铝业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山东华宇铝电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山东华宇合金材料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中铝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部总经理、财务总监,兰州铝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等职务。 |
白杰 | 40岁,现任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法律合规部总经理。硕士研究生毕业,法律硕士,持有法律职业资格、公司律师、企业法律顾问等资格。白女士曾任中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风险管理与法律事务部业务经理、高级业务经理、法律部副总经理、合规风控部(法律部、审计部)副总经理,中铝(上海)有限公司法律部副总经理,中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合规风控部总经理等职务。 |
王永红 | 60岁,报告期内曾任公司副总经理、安全总监。正高级工程师,工程硕士。曾任山西闻喜化肥厂技术员,山西铝厂工程处、氧化铝工程指挥部科员,山西铝厂氧化铝指挥部工程科副科长、总调度室副主任、机械动力处处长、氧化铝三分厂厂长,中国铝业中州分公司副总经理、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中国共产党焦作市第十届委员会委员,中铝沈阳有色金属加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工会主席,中国稀有稀土有限公司总裁助理,中铝集团铝加工事业部专员,中铝河南工作推进办公室副主任,中铝招标有限公司董事、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等职务。因工作变动,王先生于2023年6月28日辞去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 |
马宁 | 60岁,报告期内曾任公司副总经理。正高级工程师,大学毕业,工学学士。曾任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助理工程师、工程师、组长、计划经营处经营经理、副处长、市场开发部副主任、经营部主任、国内业务部主任、副院长,公司沈阳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北京紫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沈阳铝镁设计研 |
2023年年度报告
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总经理,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贵阳铝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职务。因工作变动,马先生于2023年6月28日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 |
张建 | 52岁,报告期内曾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会计师,硕士研究生毕业,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中国铝业河南分公司财务部成本预算科副科长、科长,中国铝业财务部综合处业务经理、会计核算处副经理、预算分析处副经理,中国铝业中州分公司财务部副经理(主持工作),中国铝业财务部会计核算处副经理(主持工作)、综合管理处经理,中国铝业香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公司执行董事、总法律顾问,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等职务。张先生目前还担任中铝国际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因工作调动,张先生于2024年4月3日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职务。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23年年度报告
(二)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现任及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赵红梅 | 中铝集团 | 运营优化部(改革办公室)副总经理 | 2020.11 | 2023.03 |
胡振杰 | 中铝集团 | 总法律顾问 | 2017.11 | —— |
首席合规官 | 2022.11 | —— | ||
法律合规部总经理 | 2020.10 | —— | ||
张德成 | 中铝集团 | 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 | 2023.07 | —— |
法律合规部法律管理处经理 | 2020.12 | 2023.07 | ||
周新哲 | 中铝集团 | 所属企业专职董事 | 2021.09 | 2024.02 |
何文建 | 中铝集团 | 管理创新部(改革办公室、数字化管理部)总经理 | 2023.08 | —— |
运营优化部(改革办公室)总经理 | 2021.07 | 2023.08 | ||
林妮 | 中铝集团 | 审计部总经理 | 2022.01 | —— |
张文军 | 中铝集团 | 财务产权部(资金管理中心)资产管理处经理 | 2023.09 |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李宜华 | 中铝铁矿控股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10 | —— |
刘敬 | 中铝铁矿控股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10 | —— |
中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1.08 | 2023.08 | |
刘瑞平 | 十二冶 | 董事长 | 2018.05 | 2023.08 |
十二冶 | 党委书记 | 2021.12 | 2023.08 | |
赵红梅 | 中国铝业几内亚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04 | 2023.03 |
中国铜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12 | 2023.03 | |
中铝环保节能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12 | 2023.03 |
2023年年度报告
张德成 | 中铝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11 | —— |
中铝铁矿控股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11 | —— | |
周新哲 | 九冶 | 专职外部董事 | 2021.12 | 2024.03 |
中铝(上海)碳素有限公司 | 专职董事 | 2021.12 | 2024.03 | |
胡振杰 | 中铝海外控股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08 | —— |
张文军 | 中铝铝箔有限公司 | 财务总监 | 2022.04 | 2023.09 |
桂卫华 | 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2018.05 | —— |
ChinaGasIndustryInvestmentHoldingsCo.,Ltd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2020.12 | —— | |
微创脑科学有限公司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2022.07 | —— | |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2020.12 | —— | |
中原建业有限公司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2021.05 | —— | |
童朋方 | 中国稀有稀土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04 | —— |
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外部董事 | 2020.03 | —— | |
上海秦森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 外部董事 | 2014.06 | 2023.07 | |
林妮 | 中国铝业 | 监事 | 2021.06 | —— |
中铝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11 | —— | |
中铝材料应用研究院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01 | —— | |
何文建 | 中铝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兼职外部董事 | 2021.12 | —— |
甘肃华鹭铝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4.05 | —— | |
毕效革 | 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08 | —— |
中色科技 | 副董事长 | 2021.05 | 2023.08 | |
周东方 | 中铝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央研究院) | 副总经理 | 2021.09 | 2023.06 |
中铝绿色冶金研究院 | 院长 | 2021.09 | 2023.06 | |
马宁 | 沈阳院 | 执行董事、党委书记 | 2019.02 | 2023.06 |
贵阳院 | 执行董事、党委书记 | 2021.02 | 2023.06 | |
贵阳铝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1.12 | 2023.07 | |
张建 | 中铝国际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1.05 | 2023.06 |
2023年年度报告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市场水平和公司薪酬策略,提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其中,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公司董事会审定,董事及监事薪酬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定。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同意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方案交由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公司根据发展战略、企业文化及薪酬策略,参考市场可比企业(规模、行业、性质等)同等岗位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及董事、监事的履职情况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结果,确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审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每月按时足额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放酬金。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人民币538.25万元 |
(四)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赵红梅 | 执行董事 | 选举 | 经选举获委任 |
财务总监 | 聘任 | 董事会聘任 | |
董事会秘书 | |||
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工作调整 | |
张德成 | 非执行董事 | 选举 | 经选举获委任 |
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及主席 | 聘任 | 董事会聘任 | |
周新哲 | 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委员 | 聘任 | 董事会聘任 |
胡振杰 | 非执行董事 | 离任 | 工作调动 |
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 | |||
张文军 | 非执行董事 | 离任 | 工作调动 |
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委员 | |||
林妮 | 监事会主席 | 选举 | 经选举获委任 |
肖红梅 | 职工代表监事 | 选举 | 经选举获委任 |
范光生 | 职工代表监事 | 离任 | 工作调动 |
监事会主席 |
2023年年度报告
周东方 | 副总经理 | 聘任 | 董事会聘任 |
陶甫伦 | 董事会秘书 | 聘任 | 董事会聘任 |
白杰 | 总法律顾问 | 聘任 | 董事会聘任 |
王永红 | 副总经理 | 离任 | 工作调动 |
马宁 | 副总经理 | 离任 | 工作调动 |
张建 | 财务总监 | 离任 | 工作调动 |
董事会秘书 |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3年3月7日 |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业绩公告和年度报告的议案》等20项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公告。 |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3年4月3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共1项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公告。 |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3年4月27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等9项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公告。 |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3年5月26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4项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公告。 |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3年6月28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等2项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公告。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3年8月22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等10项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公告。 |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3年9月22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贵州匀都置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等3项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公告。 |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3年10月27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等9项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公告。 |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3年12月8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7项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公告。 |
十、董事履行职责情况(一)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 |
2023年年度报告
次数 | 加次数 | 加会议 | 数 | |||||
李宜华 | 否 | 9 | 9 | 0 | 0 | 0 | 否 | 3 |
刘敬 | 否 | 9 | 6 | 0 | 3 | 0 | 是 | 3 |
刘瑞平 | 否 | 9 | 8 | 0 | 1 | 0 | 否 | 3 |
赵红梅 | 否 | 0 | 0 | 0 | 0 | 0 | 否 | 0 |
胡振杰 | 否 | 5 | 3 | 0 | 2 | 0 | 否 | 2 |
周新哲 | 否 | 9 | 9 | 0 | 0 | 0 | 否 | 3 |
张德成 | 否 | 0 | 0 | 0 | 0 | 0 | 否 | 0 |
张文军 | 否 | 2 | 1 | 0 | 1 | 0 | 否 | 1 |
桂卫华 | 是 | 9 | 6 | 0 | 3 | 0 | 否 | 3 |
萧志雄 | 是 | 9 | 8 | 0 | 1 | 0 | 否 | 3 |
童朋方 | 是 | 9 | 9 | 0 | 0 | 0 | 否 | 3 |
注1:胡振杰先生因工作调整向董事会提交了辞呈,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及主席职务。辞任自2023年8月22日起生效。辞任后,胡振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张文军先生因工作调整向董事会提交了辞呈,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自2023年4月11日起生效。辞任后,张文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注2:2023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赵红梅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张德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执行董事刘敬先生因另有其他公务无法亲自出席会议,在审阅会议议案资料后,以书面形式委托执行董事李宜华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
2023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执行董事刘敬先生因另有其他公务无法亲自出席会议,在审阅会议议案资料后,以书面形式委托执行董事李宜华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9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9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二)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董事培训情况报告期内所有董事参与了持续专业发展,发展并更新其知识及技能,确保其继续在具备全面信息及切合所需的情况下对董事会作出贡献。截至报告期末所有董事接受培训情况如下:
姓名 | 职位 | 接受培训内容 |
李宜华 | 执行董事 |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关于独董制度改革等 |
刘敬 | 执行董事 | 北京上市公司协会董事长、总经理公司治理专题培训 |
刘瑞平 | 执行董事 | 北京辖区上交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专题培训 |
赵红梅 | 执行董事 | 北京上市公司2023年度第一期董事监事专题培训、独立董事规则专题培训第二期,上交所2023年第7期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 |
周新哲 | 非执行董事 | 北京上市公司协会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专题培训(第三期) |
张德成 | 非执行董事 | 上市合规运作、公司治理等 |
桂卫华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上市合规运作、公司治理等 |
萧志雄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上交所2023年第4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 |
2023年年度报告
童朋方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上交所2023年第4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 |
十一、董事长及总裁
本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即相关《上交所上市规则》条文下之总经理和相关《联交所上市规则》条文下之行政总裁)职务分别由不同人士担任,以确保各自职责的独立性、可问责性以及权力和授权的分布平衡,章程中对董事长和总经理的职责分工进行了界定。
截至本报告日,公司董事长由李宜华先生担任,总经理由刘敬先生担任。
十二、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截至披露日,公司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核委员会 | 委员会主席:萧志雄(独立非执行董事)委员:周新哲(非执行董事)童朋方(独立非执行董事) |
提名委员会 | 委员会主席:童朋方(独立非执行董事)委员:刘瑞平(执行董事)桂卫华(独立非执行董事) |
薪酬委员会 | 委员会主席:桂卫华(独立非执行董事)委员:周新哲(非执行董事)童朋方(独立非执行董事) |
战略委员会 | 委员会主席:李宜华(执行董事)委员:周新哲(非执行董事)桂卫华(独立非执行董事) |
风险管理委员会 | 委员会主席:张德成(非执行董事)委员:周新哲(非执行董事)童朋方(独立非执行董事) |
注:2024年3月28日,公司董事会选举张德成先生为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及主席职务。
(二)报告期内审核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
审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并指导企业内部控制机制建设;检讨公司的财务监控,以及检讨公司的内部监控系统;与管理层讨论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确保管理层已履行职责建立有效的系统。讨论内容应当包括公司在会计及财务汇报职能方面的资源、员工资历及经验是否足够,以及员工所接受的培训课程及有关预算是否充足;主动或者应董事会的委派,就有关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事宜的重要调查结果及管理层对调查结果的响应进行研究;向董事会提出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建议;向董事会提出聘请、续聘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等有关中介机构及其报酬的建议,审核审计师的薪酬及聘用条款,及处理任何有关审计师辞职或者辞退审计师的问题;按适用的标准检讨及监察审计师是否独立客观及审计程序是否有效,审核委员会应于审计师开始工作前先与审计师讨论审计性质、范围及有关汇报责任;就审计师提供非审计服务制定政策,并予以执行。就此规定而言,“审计师”包括与负责审计的公司处于同一控制权、所有权或者管理权之下的任何机构,或者一个合理知悉所有有关资料的第三方,在合理情况下会断定该机构属于该负责审计的公司的本土或者国际业务的一部分的任何机构。审核委员会应当就任何应当采取行动或者改善的事项向董事会报告并提出建议;审核公司的财务报表及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完整性,并审阅报表及报告所载有关财务申报的重大意见。审核委员会在向董事会提交有关报表及报告前,应当特别针对下列事项加以审阅:(i)会计政策及实务的任何更改;(ii)涉及重要判断的地方;(iii)因审计而出现的重大调整;(iv)企业持续经营的假设及任何保留意见;(v)是否遵守会计准则及其他规定;就前款而言,(i)审核委员会成员应当与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联络。审核委员会应当至少每年与公司的审计师开会两次;及(ii)审核委员会应当考虑于该等报告及账目中所反映或者需反映的任何重大或者不寻常事项,并应当适当考虑任何由公司会计及财务汇报职员、监察主任或者审计师提出的事项;对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向董事
2023年年度报告会提出建议;确保公司内部、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得到协调;也应当确保内部审核功能在公司内部有足够资源运作,并且有适当的地位;以及检讨及监察其成效;检讨公司及附属公司的财务及会计政策及实务;检查审计师给予管理层的审核情况说明函件、审计师就会计记录、财务账目或者监控系统向管理层提出的任何重大疑问及管理层作出的响应;确保董事会及时响应于审计师给予管理层的审核情况说明函件中提出的事宜;就《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C1《企业管治守则》的事宜向董事会汇报;研究其他由董事会界定的课题;检讨公司设定的以下安排:公司雇员可暗中就财务汇报、内部监控或者其他方面可能发生的不正当行为提出关注。审核委员会应当确保有适当安排,让公司对此等事宜作出公平独立的调查及采取适当行动;及担任公司与审计师之间的主要代表,负责监察二者之间的关系。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3月2日 | 1.听取审计师汇报2022年报审计情况。2.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业绩公告和年度报告的议案》等9项议案。 | 均无异议,一致通过。 | —— |
2023年4月26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共1项议案。 | 均无异议,一致通过。 | —— |
2023年5月26日 | 1.原审计师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陈述意见。原审计师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无异议,并确认不存在须提请公司股东关注的事项。2.审核委员会主席汇报其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3.审议《关于审议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均无异议,一致通过。 | —— |
2023年6月28日 | 审议《关于对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共1项议案。 | 均无异议,一致通过。 | —— |
2023年8月18日 | 1.听取审计师汇报2023年半年报审阅情况。2.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等3项议案。 | 均无异议,一致通过。 | —— |
2023年10月25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等2项议案。 | 均无异议,一致通过。 | —— |
会议出席记录如下:
姓名 | 职位 | 出席/会议举行次数 | 出席率 |
萧志雄 | 审核委员会委员及主席 | 6/6 | 100% |
张文军 | 审核委员会委员 | 1/1 | 100% |
周新哲 | 审核委员会委员 | 4/4 | 100% |
童朋方 | 审核委员会委员 | 6/6 | 100% |
注1:张文军先生因工作调整向董事会提交了辞呈,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自2023年4月11日起生效。辞任后,张文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注2: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选举非执行董事周新哲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委员。
(三)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定期审阅董事会的结构、规模及成员组合(包括其技能、知识及经验),并向董事会提出修改建议;广泛寻找适合成为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并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查并向董事会做出有关挑选的建议;审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研究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就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委任或者重新委任以及董事(包括董事长)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继任计划的有关事宜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4月3日 | 审议《关于审核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议案》共1项议案。 | 均无异议,一致通过。 | —— |
2023年4月26日 | 审议《关于审核联席公司秘书和授权代表任职资格的议案》等2项议案。 | 均无异议,一致通过。 | —— |
2023年6月28日 | 审议《关于审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议案》共1项议案。 | 均无异议,一致通过。 | —— |
2023年8月18日 | 审议《关于提名公司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等2项议案。 | 均无异议,一致通过。 | —— |
会议出席记录如下:
姓名 | 职位 | 出席/会议举行次数 | 出席率 |
2023年年度报告
童朋方 | 提名委员会委员及主席 | 4/4 | 100% |
刘瑞平 | 提名委员会委员 | 4/4 | 100% |
桂卫华 | 提名委员会委员 | 4/4 | 100% |
(四)报告期内薪酬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
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就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全体薪酬政策及架构,及就设立正规而具透明度的程序制订此等薪酬政策,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向董事会建议全体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特定薪酬待遇,包括非金钱利益、退休金权利及赔偿金额(包括丧失或者终止职务或者委任的赔偿),并就非执行董事的薪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透过参照董事会不时通过的公司目标,检讨及批准按表现而厘定的薪酬;考虑同类公司支付的薪酬、应当付出的时间及职责以及公司及附属公司内其他职位的雇用条件;检讨及批准向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支付那些与丧失或者终止职务或者委任有关的赔偿,以确保该等赔偿按有关合约条款厘定;未能按有关合约条款厘定,赔偿亦应当公平合理,不会对公司造成过重负担;检讨及批准因董事行为失当而解雇或者罢免有关董事所涉及的赔偿安排,以确保该等安排按有关合约条款厘定;未能按有关合约条款厘定,有关赔偿亦应当合理适当;确保任何董事或者其任何联系人不得参与厘定其本身的薪酬;对于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对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5月25日 | 审议《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标准的议案》等2项议案。 | 均无异议,一致通过。 | —— |
2023年8月18日 | 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等2项议案。 | 均无异议,一致通过。 | —— |
2023年10月25日 | 审议《关于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绩效考核指标的议案》共1项议案。 | 均无异议,一致通过。 | —— |
2023年12月7日 | 审议《关于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3项议案。 | 均无异议,一致通过。 | —— |
会议出席记录如下:
姓名 | 职位 | 出席/会议举行次数 | 出席率 |
桂卫华 | 薪酬委员会委员及主席 | 4/4 | 100% |
周新哲 | 薪酬委员会委员 | 4/4 | 100% |
童朋方 | 薪酬委员会委员 | 4/4 | 100% |
(五)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对其实施进行评估、监控;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合并、分立、解散事项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公司应当经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业务重组、对外收购、兼并及资产出让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公司拓展新型市场、新型业务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应当经董事会审议的公司投融资、资产经营、资本运作等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公司重大机构重组和调整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以上事项的事实进行检查、评估,并对检查、评估结果提出书面意见;指导、监督董事会有关决议的执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4月26日 | 审议《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资本性支出计划的议案》等2项议案。 | 均无异议,一致通过。 | —— |
2023年9月21日 | 审议《关于转让贵州匀都置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共1项议案。 | 均无异议,一致通过。 | —— |
2023年10月25日 | 审议《关于制定<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议案》等2项议案。 | 均无异议,一致通过。 | —— |
会议出席记录如下:
姓名 | 职位 | 出席/会议举行次数 | 出席率 |
李宜华 | 战略委员会委员及主席 | 3/3 | 100% |
2023年年度报告
桂卫华 | 战略委员会委员 | 3/3 | 100% |
周新哲 | 战略委员会委员 | 3/3 | 100% |
(六)报告期内风险管理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
风险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审议重大经营决策、重大风险、重大事件和重要业务流程的判断标准或者判断机制,以及重大决策的风险评估报告;监督、评估、检查公司内部风险管理体系的完整性、运行效果,并向董事会提交报告;指导、推进企业法治建设和合规管理工作,对经理层依法治企和合规管理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依据董事会授权审查、批准或者审核管理层提交的投资、融资、对外交易合同等事项;董事会委托办理的其他事务。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3月2日 | 审议《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等4项议案。 | 均无异议,一致通过。 | —— |
2023年4月26日 | 审议《关于审议<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实施细则>的议案》等2项议案。 | 均无异议,一致通过。 | —— |
2023年8月18日 | 审议《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共1项议案。 | 均无异议,一致通过。 | —— |
2023年9月21日 | 审议《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共1项议案。 | 均无异议,一致通过。 | —— |
会议出席记录如下:
姓名 | 职位 | 出席/会议举行次数 | 出席率 |
胡振杰 | 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及主席 | 3/3 | 100% |
童朋方 | 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 | 4/4 | 100% |
周新哲 | 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 | 4/4 | 100% |
注1:胡振杰先生因工作调整向董事会提交了辞呈,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及主席职务。辞任自2023年8月22日起生效。辞任后,胡振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七)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三、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2023年年度报告
十四、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员工情况本集团员工的性别构成为:男性8,775名(77%),女性2,681名(23%)。
(二)薪酬政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按照“效益升、工资升,效益降、工资降”的总体原则进行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工资总额重点向经济效益好、成本改进大、劳动生产率高的成员企业倾斜。公司负责企业经营管理团队的薪酬管理和企业员工工资总额管理,企业经营管理团队负责企业内部考核与员工薪酬管理。公司工资总额分配向核心骨干员工倾斜,指导企业建立、完善工资总额分配向骨干员工倾斜激励政策,积极组织企业推进骨干员工激励工作,激发核心人才积极性,稳定骨干员工队伍。
(三)退休及雇员福利计划
公司退休及雇员福利计划详情载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二十九)应付职工薪酬及附注(三十七)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根据适用于企业的规定及我们经营所在地的各级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我们为职工建立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及工伤保险。我们亦根据中国的适用法规为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除法定缴款外,公司还向在职员工和退休员工提供自愿福利,自愿福利包括补充医疗保险和企业年金。
(四)员工激励
公司不断适应发展需要,在明确各岗位目标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完善了有效的员工绩效考核管理机制。通过分解本集团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明确岗位绩效目标,制定绩效标准,客观准确地评价员工绩效,并将考核结果与员工薪酬中绩效工资的兑现挂钩,从而激发员工潜能和工作热情。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59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1,297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11,456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6,783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经营管理 | 3,469 |
工程技术 | 6,346 |
生产操作 | 1,308 |
其他人员 | 333 |
合计 | 11,456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研究生 | 31 |
硕士研究生 | 1,245 |
大学本科 | 6,241 |
大学专科 | 1,973 |
其他 | 1,966 |
合计 | 11,456 |
2023年年度报告
(五)培训计划
√适用□不适用
公司长期以来把员工教育培训工作作为一项不断提高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更新员工知识、培养专业人才的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狠抓落实。员工教育培训工作中,根据员工队伍建设情况,围绕公司战略、客户需求及个人能力,提升政治理论水平、业务履职能力,始终坚持送出去、请进来,集中培训和自我提升等有机结合的工作思路,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创造员工培养环境,切实做好员工教育培训工作。(六)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五、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公司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
(1)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按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制定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确定现金分红在当年利润分配中所占的比重,所占比重遵循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2.公司利润分配的具体政策
根据本公司章程,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分红,公司优先采用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在符合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保证公司业务正常经营和发展的前提下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资产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的10%。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税后利润在弥补累计亏损(如有)、计提法定与任意公积金后,优先采取现金方式派付股息,现金分派比例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0%。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如发生下述特殊情况,公司可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
(1)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当年经营性现金流净额为负值。
(3)公司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3.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
2023年年度报告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亏损231,950千元,公司无可供分配利润,同时公司董事会考虑到公司项目未来投资的需要,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2024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二)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否 |
(三)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
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不适用
(四)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十六、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公司于2023年12月9日披露了《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拟对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授予限制性股票。公司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不超过2,950.61万股,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997%,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超过242人,占授予权益总额的93.22%,预留授予200.00万股,占授予权益总额的6.78%。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中铝国际A股普通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2.37元/股。激励计划还需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及A股类别股东会、H股类别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 临2023-068 |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激励措施
2023年年度报告
□适用√不适用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根据市场水平和公司薪酬策略,提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定。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最终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结果,兑现薪酬。
十七、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正式发布了《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管理细则》;落实内控建设与制度流程的同步规划、同步建设与同步更新机制,组织开展了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内控体系手册的更新工作;聚焦内控管理体系建设重点工作及运行有效性,组织开展所属企业(含6家境外企业)内控体系建设专项自查工作。加强内部控制的穿透监管,并对内控存在问题进行整改,保障公司内控体系有效规范运行。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八、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为进一步加强对子公司的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行效率和抗风险能力,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修订了《“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管理制度》《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总经理工作规则》《决策事项权责及流程清单》等制度,新制定了《董事长专题会议议事规则》等制度。
为打造更多基层改革创新样板和标兵,公司以差异化精准化政策支持“科改企业”改革,印发了《“科改企业”负面管理清单》;经对有关企业的评估,公司决定2023年新入围“科改企业”的沈阳院、贵阳院和昆勘院落实董事会的6项重点职权,同意昆明院在已落实5项重点职权的基础上,增加落实职工工资分配管理权,各有关企业制定或修订了本企业落实董事会职权实施方案。
2023年,公司发布了《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管理细则》,完善了公司的内控体系的制度建设;开展了所属企业内控体系手册更新工作,落实内控建设与制度流程的同步规划、同步建设与同步更新机制;组织开展了针对所属企业及境外企业内控体系建设专项自查工作。
十九、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审计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确认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关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详情请见公司与本年报同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2023年年度报告
二十、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公司已于2022年度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工作,公司将持续巩固公司治理的成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二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一)遵守证券交易守则情况
本公司已采纳《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C3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作为所有董事及监事进行本公司证券交易的行为守则。根据对本公司董事及监事的专门查询后,所有董事及监事均确认:于本报告期内,各董事及监事均已严格遵守《标准守则》所订之标准。本公司亦就有关雇员(定义见联交所上市规则)买卖公司证券交易事宜设定指引,指引内容不比《标准守则》宽松。本公司并没有发现有关雇员违反指引。
董事会将不时检查本公司的公司治理及运作,以符合《联交所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并保障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者关系
1.投资者关系活动公司秉持及时回应市场关切,始终保持快速反应、细致解读、坦诚交流的理念,准确传递公司投资价值,构建了与广大投资者的积极、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2023年,召开业绩说明会3次,入选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2年报业绩说明会优秀案例”;举办“投资者走进上市公司”活动1次,与16家机构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开展永续债发行路演活动1次,与30多家投资者进行交流;参加上交所、第一财经举办的“我是股东”走进央企控股上市公司专项投关活动,围绕基建行业与投资者进行交流;接待机构投资者到公司调研3次;召开分析师电话会议4次;主动拜访机构投资者2次;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问题回复率为100%。
2.信息披露
公司终坚守合法合规底线,坚持高质量、高标准传递公司价值,提升规范运作水平。2023年,完成A股公告及相关文件134份,H股中文公告及相关文件155份、英文公告及相关文件56份,通过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形式多视角、全方位展示公司业务发展成效,及时提示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联交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和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公司信息。
(三)公司章程于报告期内的修订情况
公司不断完善以公司章程为核心的治理制度体系。2023年,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联交所新出台的监管政策规定,结合公司治理日常运作实践,公司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在上交所、联交所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公司秘书
于报告期内,由于工作变动,2023年4月27日张建先生辞去公司秘书职务,本公司董事会聘任赵红梅女士及委任吴嘉雯女士作为联席公司秘书,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联交所网站发布的《变更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的公告。
为遵守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
3.29条,截至2023年
月
日止,联席公司秘书赵红梅女士及吴嘉雯女士本年度参加了不少于15个小时的相关专业培训。
(五)董事对财务报表承担的责任董事会已确认其承担编制本集团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的责任。董事会负责就年度及中期报告、股价敏感资料及其他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及其他监管规定所需披露事项,呈报清晰及明确的评估。管理层已向董事会提供有关必要的解释及资料,以便董事会就本集团的财务数据及状况作出知情评估,以供董事会审批。
本公司并无面临可能对本公司持续经营业务之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事件或情况。另外,本公司已就董事可能面对的法律行动及责任作出适当的投保安排。
2023年年度报告
(六)公司派付股息政策详见本报告“第五节公司治理(企业管治报告)”中的“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七)董事会独立性评估机制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C1《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第B.1.4条,董事会应制定机制,以确保董事会可获得独立的观点和意见。
董事会已采纳董事会的独立性评估机制(“该机制”),当中载列本公司的原则及指引,以确保董事会获得独立的观点及意见。
通过董事会的独立性评估,本公司董事会及其委员会的流程和程序得以持续改进和发展,为提高董事会效率、发挥其最大优势、识别需要改进或进一步发展的领域提供了有力且有益的反馈机制。评估程序亦厘清本公司须采取何种行动以维持及改善董事会表现,例如解決各董事的個別培訓及發展需要。
该机制旨在确保本公司董事会具备强有力的独立元素,使董事会能够有效地作出独立判断,以更好地保障股东的利益。
第六节监事会报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精神,忠实履行监督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努力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监事会成员组成情况
2023年,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分别为监事会主席范光生先生、监事何文建先生、监事林妮女士。
由于工作调动,范光生先生于2024年1月29日辞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公司于同日召开三届三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肖红梅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选举林妮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目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3名监事分别为监事会主席林妮女士、监事何文建先生、监事肖红梅女士。
二、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2023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经营、财务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等事项进行认真监督,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研究审议了16项议案。具体如下:
公司监事会通过参加公司重要会议、听取公司管理层的汇报、会议议案的有效审议,与公司管理层顺畅沟通交流,监督公司股权激励制订,监督利润分配、会计估计变更、计提减值等重大财务决策的合规性、合理性,审核定期报告的告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监督风险管理情况、内控合规情况等,切实维护了客户、员工、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会议名称 | 召开时间 | 审议议案 |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3年3月7日 | 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业绩公告和年度报告的议案 |
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经营计划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
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3年4月27日 | 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2023年年度报告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3年6月28日 | 关于对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3年8月22日 |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3年10月27日 | 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3年12月8日 | 关于《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关于《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 ||
关于《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公司监事会通过参加公司重要会议、听取公司管理层汇报、会议议案的有效审议,与公司管理层顺畅沟通交流,监督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制订,监督利润分配、会计估计变更、计提减值等重大财务决策的合规性、合理性,审核定期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监督公司风险管理、内控合规情况等,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监事会成员履职情况
2023年,公司监事会成员按照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忠实尽责,勤勉履职。依规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其中监事会出席率为100%。监事会成员充分发挥各自在经济、审计、会计、管理等领域的专业特长和从业经验,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作为,就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出了许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公司监事会完善公司治理监督机制,提升监督和履职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监事会就有关情况发表意见
(一)公司依法经营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地有关法规规范运作,本着诚信、忠实和勤勉原则履行自己的职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决策和各项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其在执行职务时有任何违法、违规、违反《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公司财务信息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了监督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其审计意见客观公正。
(三)公司股权激励核查情况
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情形,《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内容和拟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已审阅《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该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五)公司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绿色环保、关爱员工、乡村振兴等方面均做出了突出贡献。公司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维护了股东、客户、员工等相关方的利益。
(六)其他
2023年年度报告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变更会计估计等事项进行了审核监督,认为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变更会计估计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七节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3,532.17 |
(一)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下属企业天津建设所属金属结构制造车间2022年10月外租给第三方从事金属结构件加工制作,因承租方采用露天违法喷漆操作被罚款2次,2023年完成罚款缴纳共计23.5万元
2.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不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工作,报告期内未发生一般性突发环境事件及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公司积极倡导绿色发展理念,在勘察设计中持续强化工程项目本质环保;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环保的法律法规,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施工现场按照国家、地方关于施工现场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要求,在项目开工前开展环境影响因素识别,编制环境保护、绿色施工方案,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6个100%,在废水排放、废气排放、扬尘控制、噪音控制、建筑垃圾处置等方面进行严格控制。工程建设中优先选用节能环保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最大限度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
3.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三)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公司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2023年公司继续要求全员签订安全环保“一岗双责”责任清单,与各企业及各部门签订安全环保目标责任书,强化全员环保理念,促进全员环保工作履职尽责。在“6.5”环境日活动期间,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与公司业务深度融合。持续推进环保节能类技术的研发和应用,促进有色行业环境保护和污染排放;持续推进公司的环境保护工作,依法合规排放各类污染物,加强工程建设项目一线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认真践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四)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 | 研发生产有助于减碳的新产品。 |
2023年年度报告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中铝国际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积极响应国家“3060”的号召,坚定走绿色低碳发展道路,将应对气候变化、能源管理、三废排放、环保技术研发、生物种群保护等多项指标作为低碳发展的主方向,制定完善环保管理制度,加大节能措施落实落地,有效提升能源使用效率,开展各类环保宣传和专项培训活动,积极参与生态环保公益实践,坚持走绿色低碳可持续的发展道路。
中铝国际积极推进工程技术服务和生产领域的减排降碳相关工作,加快构建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打造绿色技术研发、应用推广和产业发展体系,努力攻克低碳技术难关、研发绿色关键核心技术,加快节能降碳技术工艺装备创新与推广应用,凭借全产业链的技术优势,致力于把绿色发展理念融入设计和施工的全要素过程,从设计源头开始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不断优化设计方案,在本质上实现节能减排,为用户提供更清洁、更高效、更绿色的解决方案;秉承绿色施工理念,致力于建设“绿色工程”,以科技成果助力深度减碳,推动有色工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二、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不适用
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请详见公司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联交所网站(www.hkex.com.hk)披露的《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二)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对外捐赠、公益项目
对外捐赠、公益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3.96 | |
其中:资金(万元) | 0.10 | 帮助困难群众捐赠1000元 |
物资折款(万元) | 3.86 | 向定点帮扶村捐赠木门折合3.86万元 |
惠及人数(人) | 119 |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237.94 | |
其中:资金(万元) | 222.74 | 从帮扶县、贫困县直接购买农产品共计211.04万元,直接投入产业帮扶、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基础设施改造、走访慰问共计11.7万元。 |
物资折款(万元) | 15.20 | 投入帮扶物资9.2万元,基础设施改造器械6万元。 |
惠及人数(人) | 3,748 | |
帮扶形式(如产业扶贫、就业 | 产业扶贫、就业扶 |
2023年年度报告
扶贫、教育扶贫等) | 贫、教育扶贫、消费扶贫 |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23年年度报告
第八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弥玉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铝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洛阳院、云铝国际 | 股份减持计划 | 自本次重组首次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其他 |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铝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洛阳院、云铝国际 | 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
其他 | 中铝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洛阳院、云铝国际 | 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
解决关联交易 | 中铝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洛阳院、云铝国际 | 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
解决同业竞争 | 中铝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洛阳院、云铝国际 | 避免同业竞争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中铝集团 | 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 A股上市之日起3年内及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股份限售 | 洛阳院 | 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 A股上市之日起3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2023年年度报告
及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 | ||||||||
其他 | 中铝集团,本公司,本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股价稳预案 | A股上市之日起3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其他 |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解决同业竞争 | 中铝集团 | 同业竞争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解决关联交易 | 中铝集团 | 关联交易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解决关联交易 | 中铝财务 | 关联交易信贷服务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其他 |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任职资格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其他 | 中铝集团 | 土地权属瑕疵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其他 | 本公司 | 涉房业务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其他 | 中铝集团,本公司,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会计师,律师 | 对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2023年年度报告
(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未达到√不适用
(三)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2023年年度报告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23年年度报告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会计估计变更
会计估计变更原因:随着公司客户情况的不断变化以及对客户风险管理措施的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评估了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等的构成及风险性,原有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会计估计无法满足同一客户相关的合同资产与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风险保持一致的要求,公司为更加准确、客观地反映同一客户面临的信用风险、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的预期信用损失测试模型,对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会计估计变更。
变更影响:2023年6月28日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会计估计变更,变更后,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合同资产(单项金额重大的标准为人民币500万元)及部分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合同资产,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后即可以评价其预期信用损失的,则单独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坏账准备;剩余合同资产作为一个组合,以账龄分析(自合同资产确认之日起计算)为基础,按相应比例估算预期信用损失并计提坏账准备。
2.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原因: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对租赁业务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会计政策变更影响: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导致本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较上年增加611千元。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23年年度报告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原聘任 |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4,804,000 | 4,500,0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7年 | 1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石晨起、刘明哲 | 黄志斌、李杨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石晨起(3年)、刘明哲(2年) | 黄志斌(1年)、李杨(1年)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 |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 |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 | / |
名称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600,000 |
财务顾问 | / | / |
保荐人 | / | /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由于大信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年限已达到可连续审计年限的上限,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服务机构,任期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为止。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宜与大信进行了充分沟通,大信对变更事宜均无异议。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2023年年度报告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一)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 | 查询索引 |
公司全资子公司六冶诉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如意区管理委员会、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金航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临2023-013号公告 |
公司全资子公司都匀开发区通达建设有限公司诉都匀工业聚集区资本营运有限公司、都匀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黔南州投资有限公司、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财政局、都匀经济开发区财政金融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和2023年7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临2023-016号和临2023-040号公告 |
徐琳诉公司全资子公司十二冶、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贵安新区大学城置银项目发展有限公司、第三人福建亨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2023年8月30日、2023年9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临2023-018号、临2023-048号和临2023-052号公告 |
宝鸡惠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公司控股子公司九冶、九冶五公司、宝鸡残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临2023-020号公告 |
公司全资子公司六冶诉内蒙古鑫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和2023年10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临2023-022和临2023-057号公告 |
公司诉越煤集团合同纠纷仲裁案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4日和2023年6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临2022-002号和临2023-026号公告 |
丁杰诉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铝国际(天津)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9日、2023年7月6日和2023年10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临2022-037号、临2023-034号和临2023-058号公告 |
公司控股子公司九冶建设有限公司诉陕西威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李恒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6日和2023年9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临2023-033号和临2023-055号公告 |
公司控股子公司九冶建设有限公司诉汉中航空智慧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汉中航空智慧新城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临2023-036号公告 |
驻马店开发区嘉富诚置业有限公司诉公司全资子公司六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临2023-035号公告 |
公司全资子公司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诉贵州省华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总承包合同纠纷仲裁案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临2023-039号公告 |
公司全资子公司六冶诉新蔡县立峰实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临2023-049号公告 |
中爱文化传播(天津)有限公司诉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铝国际(天津)建设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和2023年9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临2022-053号和临2023-050号公告 |
公司控股子公司九冶建设有限公司诉福建中诺安吉租车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6日和2023年9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临2022-049号和临2023-051号公告 |
2023年年度报告
昆明昊坤混凝土制造有限公司诉公司全资子公司六冶、六冶云南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临2023-062号公告 |
公司全资子公司六冶诉埃及珞珈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仲裁案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临2023-063号公告 |
公司全资子公司六冶诉贵州宏财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宏财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宏财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临2023-064号公告 |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 | |||||||||
起诉(申请)方 | 应诉(被申请)方 | 承担连带责任方 | 诉讼仲裁类型 |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 | 诉讼(仲裁)是否形成预计负债及金额 |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河南慧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六冶公司、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西华县豫资棕冶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河南鑫利恒工程有限公司 | 诉讼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4,313.87 | — | 已决 | 判决三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六冶因对两审判决结果有异议,拟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事宜。 |
六冶 | 开封市财金热力有限公司 | 无 | 诉讼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4,009.15 | — | 一审中 | 未决 | — |
朱文理、赵宏雄、陆振宇 | 海南维德投资有限公司 | 中铝长城建设有限公司 | 诉讼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4,423.02 | — | 一审中 | 未决 | — |
河南润平置业有限公司 | 中铝长城建设有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昆明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铝国际 | 无 | 诉讼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4,219.86 | — | 一审中 | 未决 | — |
2023年年度报告
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
中铝万成山东建设有限公司 | 淄博卫康医疗产业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无 | 诉讼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4,999.00 | — | 一审中 | 未决 | — |
天津建设 | 河南省龙城创业发展有限公司、河南省隆兴发展有限公司 | 无 | 诉讼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6544.00 | — | 已结案 | 庭外和解 | 法院开庭审理后,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庭外和解。天津建设向龙安区法院提出撤诉申请,法院裁定准许撤诉。 |
六冶 | 新疆庆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新疆庆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无 | 诉讼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6136.02 | — | 已结案 | 终本结案 | 已回款572万元。 |
天津建设 | 天津蓟州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无 | 诉讼 | 借款合同纠纷 | 6364.31 | — | 已结案 | 天津建设胜诉 | 天津建设于2023年12月收回全部本金、利息。 |
六冶 | 凯里市交通局凯里市政府 | 无 | 诉讼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7460.07 | — | 已结案 | 终本结案 | 执行法院作出(2023)黔26执153号执行裁定书:终结案件执行。 |
(三)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
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23年年度报告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连)交易
本集团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重大关联(连)方交易详情载于财务报表附注“十
一、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上述关联(连)方交易中的若干交易构成《上交所上市规则》项下关联交易,亦构成《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4A章所规定的关连交易,上述关联(连)方交易已遵守《上交所上市规则》及《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4A章之规定。详情如下(一)非豁免一次性关联(连)交易(按照联交所上市规则要求披露)
本报告期未发生非豁免一次性关联(连)交易。(二)非豁免持续性关联(连)交易本集团于本年度进行了若干关联(连)交易,该等交易亦构成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的非豁免持续性关连交易。
下表列出了该等持续关联(连)交易2023年的年度上限和实际交易金额:
关联(连)交易事项 | 关联(连)人士 | 2023年度上限(人民币千元) | 2023年度实际交易额(人民币千元) |
1.由本集团提供工程服务 | 中铝集团 | 6,000,000 | 2,511,974 |
2.由本集团提供商品 | 中铝集团 | 1,000,000 | 193,213 |
3.由本集团提供综合服务 | 中铝集团 | 50,000 | 30,766 |
4.向本集团提供综合服务 | 中铝集团 | 160,000 | 71,936 |
5.向本集团提供商品 | 中铝集团 | 2,000,000 | 31,320 |
6.向本集团提供金融服务-存款服务(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含应计利息) | 中铝财务 | 6,000,000 | 4,494,430 |
向本集团提供金融服务-信贷服务(每日最高贷款余额含应计利息) | 中铝财务 | 8,000,000 | 4,847,000 |
向本集团提供金融服务-保理服务(每日保理业务限额) | 中铝财务 | 2,000,000 | 0 |
向本集团提供金融服务-其他金融服务 | 中铝财务 | 3,300 | 0 |
7.向本集团提供保理融资服务(保理额度) | 中铝商业 | 940,000 | 35,000 |
向本集团提供保理融资服务(保理服务费及手续费) | 中铝商业 | 60,000 | 578 |
8.向本集团提供应付账款保理融资服务(存续应付账款保理业务余额) | 中铝商业 | 250,000 | 1,300 |
向本集团提供应付账款保理融资服务(每年总费用) | 中铝商业 | 8,750 | 0 |
2023年年度报告
1.由本集团提供工程服务本公司与中铝集团于2022年12月28日续订工程服务总协议,据此,本集团可不时向中铝集团及╱或其联系人提供工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技术(使用权)转让、项目监理、勘察、工程设计、工程咨询、设备代理及设备销售、工程管理及与工程相关的其他服务。有关交易的进一步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在联交所网站发布的H股公告《持续关连交易续订商品买卖总协议、综合服务总协议及工程服务总协议》。
工程服务总协议的初步年期自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届满,除非其中一方于任何时间向另一方发出至少三个月的事先书面通知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终止协议。
中铝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市地上市规则,中铝集团及其子公司属于本公司的关联(连)人士。报告期内,此项持续性关联(连)交易的2023年年度上限为人民币600,000万元,而实际交易金额为人民币251,197.4万元。
2.由本集团提供商品
本公司与中铝集团于2022年12月28日续订商品买卖总协议,据此,本集团可不时向中铝集团及╱或其联系人提供本集团的产品,作为本集团装备制造业务的一部分。此等产品主要包括中铝集团生产经营所需的设备、原材料及商品。有关交易的进一步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在联交所网站发布的H股公告《《持续关连交易续订商品买卖总协议、综合服务总协议及工程服务总协议》。
商品买卖总协议的初步年期自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届满,除非其中一方于任何时间向另一方发出至少三个月的事先书面通知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终止协议。双方的有关子公司或联营公司将另行订立合约,将根据商品买卖总协议规定的原则列明特定条款和条件。
中铝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市地上市规则,中铝集团及其子公司属于本公司的关联(连)人士。报告期内,此项持续性关联(连)交易的2023年年度上限为人民币100,000万元,而实际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9,321.3万元。
3.由本集团提供综合服务
本公司与中铝集团于2022年12月28日续订综合服务总协议,据此,本集团可不时向中铝集团及╱或其联系人提供若干类别的服务,主要包括提供物业租赁、仓储、运输等服务;提供运营管理、劳务、培训方面的服务。有关交易的进一步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在联交所网站发布的H股公告《持续关连交易续订商品买卖总协议、综合服务总协议及工程服务总协议》。
综合服务总协议的初步年期自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届满,除非其中一方于任何时间向另一方发出至少三个月的事先书面通知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终止协议。双方的有关子公司或联营公司将另行订立合约,将根据综合服务总协议规定的原则列明特定条款和条件。
中铝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市地上市规则,中铝集团及其子公司属于本公司的关联(连)人士。报告期内,此项持续性关联(连)交易的2023年年度上限为人民币5,000万元,而实际交易金额为人民币3,076.6万元。
4.向本集团提供综合服务
本公司与中铝集团于2022年12月28日续订综合服务总协议,据此,中铝集团及╱或其联系人可不时向本集团提供若干类别的服务,主要包括提供仓储、运输、物业租赁服务;提供技术服务、后勤服务、劳务、培训方面的服务。有关交易的进一步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在联交所网站发布的H股公告《持续关连交易续订商品买卖总协议、综合服务总协议及工程服务总协议》。
综合服务总协议的初步年期自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届满,除非其中一方于任何时间向另一方发出至少三个月的事先书面通知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终止协议。双方的有关子公司或联营公司将另行订立合约,将根据综合服务总协议规定的原则列明特定条款和条件。
2023年年度报告中铝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市地上市规则,中铝集团及其子公司属于本公司的关联(连)人士。报告期内,此项持续性关联(连)交易的2023年年度上限为人民币16,000万元,而实际交易金额为人民币7,193.6万元。
5.向本集团提供商品本公司与中铝集团于2022年12月28日续订商品买卖总协议,据此,本集团可不时向中铝集团及╱或其联系人购买若干商品,以用于我们的工程及施工总承包业务。此等产品主要包括有色产品、有色行业相关生产设备、水泥、工程设备及零件。有关交易的进一步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在联交所网站发布的H股公告《持续关连交易续订商品买卖总协议、综合服务总协议及工程服务总协议》。
商品买卖总协议的初步年期自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届满,除非其中一方于任何时间向另一方发出至少三个月的事先书面通知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终止协议。双方的有关子公司或联营公司将另行订立合约,将根据商品买卖总协议规定的原则列明特定条款和条件。中铝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市地上市规则,中铝集团及其子公司属于本公司的关联(连)人士。报告期内,此项持续性关联(连)交易的2023年年度上限为人民币200,000万元,而实际交易金额为人民币3,132万元。
6.向本集团提供金融服务
本公司与中铝财务于2021年3月29日签订新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自股东周年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为期三年。新金融服务协议生效后,原协议将相应终止。一般条款载述如下:
为本集团提供的金融服务包括存款服务、结算服务、信贷服务、保理服务及其他金融服务;
存款服务:
本集团在中铝财务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中铝财务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议存款等;
中铝财务为本集团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人民银行统一、不时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基准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也不低于中铝集团及其成员单位同期在中铝财务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中铝财务保障本集团存款的资金安全,在本集团提出资金需求时及时足额予以兑付。中铝财务未能按时足额向本集团支付存款的,本公司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可按照法律规定对中铝财务应付本集团的存款与本集团在中铝财务的贷款进行抵消;
在新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内,本集团于中铝财务存款账户每日存款余额(含应计利息)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报告期内,实际日存款余额最高金额为人民币449,443.00万元。
结算服务:
中铝财务根据本集团指令为本集团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中铝财务免费为本集团提供上述结算服务;
中铝财务应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满足本集团支付需求。
信贷服务:
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中铝财务根据本集团经营和发展需要,为本集团提供综合授信服务,本集团可以使用中铝财务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担保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
中铝财务承诺向本集团提供优惠的贷款利率,不高于人民银行统一、不时颁布的同期同类贷款的贷款基准利率,也不高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
中铝财务应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向本集团提供信贷,且不需本集团提供任何资产担保;
2023年年度报告
在新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内,中铝财务为本集团提供的每日贷款余额(含应计利息)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报告期内,实际日贷款余额最高金额为人民币484,700.00万元。
保理服务:
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中铝财务根据本集团经营和发展需要,为本集团提供应收账款保理服务;
中铝财务承诺向本集团提供保理服务成本,不高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保理公司同类成本;
有关保理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在新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内,中铝财务为本集团提供的每日保理业务的限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报告期内,实际交易金额为人民币0.00万元。
其他金融服务:
中铝财务将按本集团的指示及要求,向本集团提供其经营范围内的委托贷款和其他金融服务,中铝财务向本集团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独立的协议;
中铝财务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须符合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就该类型服务规定的收费标准,且将不高于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在新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内,中铝财务为本集团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三年总费用不高于人民币1000万元。报告期内,实际交易金额为人民币0.00万元。
在遵守本协议的前提下,本集团与中铝财务应分别就相关具体金融服务项目的提供进一步签订具体合同╱协议以约定具体交易条款,该等具体合同╱协议必须符合本金融服务协议的原则、条款和相关的法律规定。有关交易的进一步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在联交所网站发布的H股公告《更新金融服务协议之关连交易及主要交易公告》日期为2021年6月3日的H股通函。
于本年度报告披露日期,中铝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73.56%的现有已发行股本,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并成为本公司的关联(连)人士。同时,中铝集团直接持有中铝财务85.2388%的股权,为中铝财务的控股股东。因此,根据上市地上市规则,中铝财务被视为本公司之关联(连)人士。据此,新金融服务协议及其项下进行的交易构成本公司上市地上市规则项下之关联(连)交易。
由于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计算,新金融服务协议项下之存款服务及其建议上限和保理服务及其建议上限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均超过5%,因此,新金融服务协议项下之存款服务及其建议上限和保理服务及其建议上限均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之公告、申报及股东批准规定。由于新金融服务协议项下之存款服务及其建议上限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过25%但低于75%,故存款服务构成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本公司之主要交易,并须遵守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之公告、申报及股东批准规定。
由于新金融服务协议项下的中铝财务免费向本集团提供结算服务,并且其他金融服务各百分比率(如适用)符合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4A.76条规定的最低豁免水平,故结算服务和其他金融服务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4A.76条可豁免遵守有关申报、公告及寻求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
鉴于新金融服务协议项下中铝财务向本集团提供的信贷服务乃按照正常商业条款订立,并不逊于独立第三方向本公司在中国提供类似服务的条款,而且本集团将不会就信贷服务提供任何担保,故信贷服务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4A.90条获豁免遵守有关申报、公告及寻求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
由于新金融服务协议项下之保理服务及其建议上限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于25%,故保理服务构成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本公司之须予披露的交易,并须遵守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之公告及申报规定。
7.向本集团提供保理服务
2023年年度报告本公司与中铝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续订保理协议,本集团将基础交易合同项下应收账款转让给中铝商业,中铝商业同意受让前述应收账款并向本集团提供保理服务。根据业务的预计开展情况,公司与中铝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续订保理协议,约定自2022年度到2024年度保理融资额度和保理服务费和手续费总额每年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本保理服务协议期限自本公司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生效,至2024年12月31日届满。有关交易的进一步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在联交所网站发布的H股公告《续订保理协议之持续关连交易及须予披露交易公告》及日期为2021年12月14日在联交所网站发布的H股通函。
中铝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市地上市规则,中铝集团及其子公司属于本公司的关联(连)人士。中铝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为中铝集团附属公司中铝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的附属公司,故亦为本公司的关联(连)人士。报告期内,此项持续性关联(连)交易的2023年年度保理额度上限为人民币94,000万元,实际交易金额为人民币3,500万元,保理服务费及手续费上限为人民币6,000万元,而实际交易金额为人民币57.75万元。
8.向本集团提供应付账款保理服务
本公司与中铝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签订应付账款保理合作框架协议,约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就与供应商之间的真实应付账款可通过保理公司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供应商开具E信融电子凭证,凭证到期后由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向E信融最终持有人支付凭证记载的相应款项。根据业务的预计开展情况,约定自2023年度到2024年度保理融资额度和保理服务费和手续费总额每年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和875万元。本保理服务协议期限自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生效,至2024年12月31日届满。中铝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市地上市规则,中铝集团及其子公司属于本公司的关联(连)人士。中铝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为中铝集团附属公司中铝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的附属公司,故亦为本公司的关联(连)人士。报告期内,存续应付账款保理业务余额不高于人民币2.5亿元,实际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30万元,保理服务费和手续费总额每年不超过人民币875万元,而实际交易金额为人民币0.00万元。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已审核上述各项持续关联(连)交易,并确认该等交易:
(1)在本集团日常业务中进行;
(2)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如可供比较的交易不足以判断该等交易的条款是否为一般商业条款时,则对本集团而言,该等交易的条款不逊于独立第三方可取得或提供的条款;及
(3)是根据有关交易的协议条款进行,而交易条款公平合理,并符合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就上述关联(连)交易,董事亦确认本公司已符合《上交所上市规则》及《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4A章的披露规定。
(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023年年度报告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六)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 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 | ||||
期初余额 | 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中铝财务有 | 母公司的全资 | 3,479,200 | -800,200 | 2,679,000 |
2023年年度报告
限责任公司 | 子公司 | ||||
合计 | 3,479,200 | -800,200 | 2,679,000 | ||
关联债权债务形成原因 | 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的资金为财务公司借款 | ||||
关联债权债务对公司的影响 | 无影响 |
(七)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
1.存款业务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每日最高存款限额 | 存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合计存入金额 | 本期合计取出金额 | ||||||
中铝财务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6,000,000 | 0.525%-1.755% | 4,243,820 | - | 2,874,049 | 1,369,771 |
合计 | / | / | / | 4,243,820 | - | 2,874,049 | 1,369,771 |
2.贷款业务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贷款额度 | 贷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合计贷款金额 | 本期合计还款金额 | ||||||
中铝财务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8,000,000 | 2.7%-4.18% | 3,479,200 | - | 800,200 | 2,679,000 |
合计 | / | / | / | 3,479,200 | - | 800,200 | 2,679,000 |
3.授信业务或其他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业务类型 | 总额 | 实际发生额 |
中铝财务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保理业务 | 2,000,000 | - |
其他融资业务 | 3,300 | - | ||
中铝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保理融资业务(保理额度) | 940,000 | 35,000 |
保理融资业务(保理服务费及手续费) | 60,000 | 578 | ||
应付账款保理业务(存续应付账款保理业务余额) | 250,000 | 1,300 | ||
应付账款保理业务(每年总费用) | 8,750 | - |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其他
□适用√不适用
2023年年度报告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23年年度报告
(二)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关系 |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宁永高速公司 | 985,780 | 2021-09-17 | 2019-10-31 | 2047-10-31 | 一般担保 | 无 | 否 | 否 | 0 | 无 | 否 | |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宁永高速公司 | 1,445,239 | 2022-03-31 | 2022-03-31 | 2047-03-21 | 一般担保 | 无 | 否 | 否 | 0 | 无 | 否 | |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宁永高速公司 | 214,300 | 2021-03-18 | 2021-03-18 | 2046-03-18 | 一般担保 | 无 | 否 | 否 | 0 | 无 | 否 | |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宁永高速公司 | 257,160 | 2021-12-28 | 2021-12-28 | 2046-12-28 | 一般担保 | 无 | 否 | 否 | 0 | 无 | 否 | |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宁永高速公司 | 385,740 | 2022-05-25 | 2022-05-28 | 2047-05-28 | 一般担保 | 无 | 否 | 否 | 0 | 无 | 否 | |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 | 公司本部 | 宁永高速公司 | 214,300 | 2021-03-18 | 2021-04-20 | 2049-04-20 | 一般担保 | 无 | 否 | 否 | 0 | 无 | 否 |
2023年年度报告
限公司 | |||||||||||||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宁永高速公司 | 191,584 | 2021-12-28 | 2022-01-06 | 2049-01-06 | 一般担保 | 无 | 否 | 否 | 0 | 无 | 否 |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临云高速公司 | 600,040 | 2021-09-17 | 2019-10-31 | 2047-10-31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否 | 否 | 0 | 无 | 否 |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临云高速公司 | 42,860 | 2020-09-28 | 2020-09-28 | 2048-09-28 | 一般担保 | 无 | 否 | 否 | 0 | 无 | 否 |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临云高速公司 | 257,160 | 2020-11-26 | 2021-01-04 | 2048-01-04 | 一般担保 | 无 | 否 | 否 | 0 | 无 | 否 |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临云高速公司 | 214,300 | 2022-01-18 | 2022-01-25 | 2048-01-25 | 一般担保 | 无 | 否 | 否 | 0 | 无 | 否 |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临云高速公司 | 85,720 | 2020-09-28 | 2020-10-20 | 2048-10-20 | 一般担保 | 无 | 否 | 否 | 0 | 无 | 否 |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临云高速公司 | 214,300 | 2021-12-20 | 2021-12-20 | 2048-12-20 | 一般担保 | 无 | 否 | 否 | 0 | 无 | 否 |
中铝国际工程 | 公司本部 | 临云高速公司 | 42,860 | 2020-09-28 | 2020-09-28 | 2043-09-28 | 一般担保 | 无 | 否 | 否 | 0 | 无 | 否 |
2023年年度报告
股份有限公司 | |||||||||||||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临云高速公司 | 21,430 | 2022-05-12 | 2022-05-12 | 2045-05-12 | 一般担保 | 无 | 否 | 否 | 0 | 无 | 否 |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临云高速公司 | 171,440 | 2020-12-21 | 2020-12-21 | 2043-12-22 | 一般担保 | 无 | 否 | 否 | 0 | 无 | 否 |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临云高速公司 | 428,600 | 2020-12-29 | 2021-05-28 | 2046-05-28 | 一般担保 | 无 | 否 | 否 | 0 | 无 | 否 |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临云高速公司 | 428,600 | 2021-12-01 | 2021-12-17 | 2046-12-17 | 一般担保 | 无 | 否 | 否 | 0 | 无 | 否 |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临双高速公司 | 715,762 | 2021-12-24 | 2021-12-24 | 2046-12-24 | 一般担保 | 无 | 否 | 否 | 0 | 无 | 否 |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临双高速公司 | 42,860 | 2020-10-12 | 2020-11-04 | 2043-01-04 | 一般担保 | 无 | 否 | 否 | 0 | 无 | 否 |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临双高速公司 | 214,300 | 2020-12-22 | 2021-07-24 | 2044-10-24 | 一般担保 | 无 | 否 | 否 | 0 | 无 | 否 |
中铝国 | 公司本部 | 临双高速 | 21,430 | 2022-01- | 2021-03- | 2044-03- | 一般担保 | 无 | 否 | 否 | 0 | 无 | 否 |
2023年年度报告
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 | 25 | 11 | 11 | ||||||||||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临双高速公司 | 428,600 | 2020-12-30 | 2021-04-15 | 2046-04-15 | 一般担保 | 无 | 否 | 否 | 0 | 无 | 否 | |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临双高速公司 | 209,157 | 2021-12-01 | 2021-12-30 | 2046-12-30 | 一般担保 | 无 | 否 | 否 | 0 | 无 | 否 | |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临双高速公司 | 219,443 | 2021-12-24 | 2021-12-30 | 2046-12-30 | 一般担保 | 无 | 否 | 否 | 0 | 无 | 否 | |
汉中九冶建设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勉县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36,300 | 2015-10-20 | 2015-10-20 | 2027-10-19 | 一般担保 | 无 | 否 | 否 | 0 | 无 | 否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9,10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8,089,265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2,571,393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453,607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8,542,872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20.21 | |||||||||||||
其中: |
2023年年度报告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453,607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4,989,602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5,443,209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无 |
担保情况说明 | 无 |
(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1)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700,000 | 700,000 | 0 |
注:交易性金融资产(结构性存款)已于2024年3月19日到期赎回。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 | 委托理财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资金来源 | 资金投向 | 是否存在受限情形 | 报酬确定方式 | 年化收益率 | 预期收益(如有) | 实际收益或损失 | 未到期金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有委托理财计 | 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如 |
2023年年度报告
划 | 有) | ||||||||||||||||
北京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700,000 | 2023年12月20日 | 2024年3月19日 | 自有资金 | 结构性存款 | 否 | 到期一次性收回本金和利息 | 3.10% | 713 | - | 700,000 | 0 | 是 | 否 | - |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23年年度报告
(3)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九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不适用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币种:人民币
股票及其衍生证券的种类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或金额)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或金额) | 交易终止日期 |
债券(包括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以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 ||||||
23中铝国工MTN001 | 2023年10月27日 | 4.17% | 1,500,000 | 2023年10月30日 | 1,500,000 | 2025年10月27日 |
23中铝国工MTN002 | 2023年11月24日 | 3.77% | 1,300,000 | 2023年11月27日 | 1,300,000 | 2025年11月24日 |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债券发行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债券相关情况”。
(二)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23年年度报告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一)股本结构和公众持有量
1.股本结构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股本总数为人民币2,959,066,667股,分为2,959,066,667股(包括399,476,000股H股及2,559,590,667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股份。
2.公众持有量根据本公司可公开获得的资料,就董事所知,于本年报披露日期,公众人士持有本公司已发行的A股及H股股份,符合《联交所上市规则》的规定。(二)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42,164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45,057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三)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 0 | 2,176,758,534 | 73.56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 0 | 399,476,000 | 13.50 | 0 | 未知 | 其他 | |||
洛阳有色金属加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0 | 86,925,466 | 2.94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840,573 | 9,119,035 | 0.31 | 0 | 无 | 0 | 其他 | ||
汤映莲 | 6,390,600 | 6,390,600 | 0.22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阿拉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0 | 5,600,000 | 0.19 | 0 | 无 | 0 | 其他 | ||
张超 | 3,304,300 | 3,304,300 | 0.11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弘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 2,923,400 | 2,923,400 | 0.10 | 0 | 无 | 0 | 其他 |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2,068,057 | 2,833,313 | 0.10 | 0 | 无 | 0 | 其他 | ||
顾璟 | 100 | 2,567,100 | 0.09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 2,176,758,534 | 人民币普通股 | 2,176,758,534 |
2023年年度报告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 399,476,000 | 境外上市外资股 | 399,476,000 |
洛阳有色金属加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86,925,466 | 人民币普通股 | 86,925,466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9,119,035 | 人民币普通股 | 9,119,035 |
汤映莲 | 6,390,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390,600 |
阿拉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5,6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600,000 |
张超 | 3,304,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304,30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弘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 2,923,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923,400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2,833,313 | 人民币普通股 | 2,833,313 |
顾璟 | 2,567,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567,100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注1:中铝集团持有的股份数量未包含其通过附属公司洛阳院间接持有的本公司A股股票及通过其附属公司云铝国际间接持有的本公司H股股票。中铝集团连同其附属公司共持有本公司2,283,179,000股,其中包括2,263,684,000股A股及19,495,000股H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16%。注2:中铝集团之附属公司云铝国际持有的本公司19,495,000股H股由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代为持有。注3: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399,476,000股H股中包含代中铝集团之附属公司云铝国际持有的19,495,000股H股。注4: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变化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本报告期新增/退出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以及转融通出借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
汤映莲 | 新增 | 0 | 0 | 6,390,600 | 0.22 |
张超 | 新增 | 0 | 0 | 3,304,300 | 0.11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弘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 新增 | 0 | 0 | 2,923,400 | 0.10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新增 | 0 | 0 | 2,833,313 | 0.10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中证基建工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退出 | 298,300 | 0.0101 | 2,386,300 | 0.0706 |
李海文 | 退出 | 0 | 0 | 0 | 0 |
领航投资澳洲有限公司-领航新兴市场股指基金(交易所) | 退出 | 0 | 0 | 1,830,300 | 0.0619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退出 | 0 | 0 | 1,017,134 | 0.0344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2023年年度报告
□适用√不适用
(四)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不适用
(五)主要股东于股份及相关股份之权益及淡仓于2023年12月31日,就本公司董事所悉,以下人士(本公司董事、监事或最高行政人员除外)于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2及3分部须予披露之权益或淡仓,或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规定须存置之权益登记册的记录,或被视为附有权利可于任何情况下在本公司股东大会投票之任何类别股本之面值中直接及或间接拥有5%或以上之权益:
股东名称 | 股份类别 | 身份/权益性质 | 持有股份(股) | 于相关股份类别之概约百分比(%)(附注1) | 于总股本之概约百分比(%)(附注1) |
中铝集团(附注2) | A股 | 实益拥有人 | 2,176,758,534(好仓) | 85.04 | 73.56 |
受控制法团权益 | 86,925,466(好仓) | 3.40 | 2.94 | ||
七冶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H股 | 实益拥有人 | 69,096,000(好仓) | 17.30 | 2.34 |
CNMCTradeCompanyLimited | H股 | 实益拥有人 | 59,225,000(好仓) | 14.83 | 2.00 |
PeaktradeInvestmentsLtd. | H股 | 实益拥有人 | 59,210,000(好仓) | 14.82 | 2.00 |
LeadingGainInvestmentsLimited(附注3) | H股 | 另一人的代名人(被动受托人除外) | 29,612,000(好仓) | 7.41 | 1.00 |
中国西电集团公司 | H股 | 实益拥有人 | 29,612,000(好仓) | 7.41 | 1.00 |
云锡(香港)源兴有限公司 | H股 | 实益拥有人 | 29,612,000(好仓) | 7.41 | 1.00 |
附注1.该百分比是以本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之已发行的相关类别股份数目╱总股份数目计算。附注2.中铝集团于2,263,684,000股A股中拥有权益,占本公司全部股本约76.50%。其中中铝集团直接持有2,176,758,534股A股,占本公司全部股本约73.56%,洛阳院为中铝集团的全资附属公司,并直接持有86,925,466股A股,占本公司全部股本约2.94%。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中铝集团亦因而被视为于洛阳院持有的A股中拥有权益。附注3:LeadingGainInvestmentsLimited为北京君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提名持有人。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一)控股股东情况1法人
√适用□不适用
名称 | 中铝集团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段向东 |
成立日期 | 2001年2月21日 |
主要经 | 矿产资源勘查;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出口 |
2023年年度报告
营业务 | 监管仓库经营;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企业总部管理;控股公司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地质勘查技术服务;选矿;矿物洗选加工;金属矿石销售;有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进出口代理;贸易经纪;国内贸易代理;离岸贸易经营;工程管理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地质勘查专用设备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冶金专用设备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矿山机械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金属结构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技术进出口;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对外承包工程;工业设计服务;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除本公司外,中铝集团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包括:1.中铝集团及其附属公司合计持有中国铝业(上交所、联交所上市公司,上交所股票代码601600、联交所股票代码02600)32.29%股权。中铝集团通过中国铝业之附属公司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862)40.23%的股权。2.中铝集团通过其附属公司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878)31.82%的股权。3.中铝集团通过其附属公司云冶集团和中国铝业分别间接持有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807)13.00%的股权和29.10%的股权。4.中铝集团通过其附属公司云冶集团间接持有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497)38.19%的股权。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3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4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5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2023年年度报告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1法人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3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4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5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6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2023年年度报告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80%以上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七、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优先购买权、股份期权安排
本公司的公司章程及中国法律并无要求本公司按持股比例向现有股东呈请发售新股的优先购买权的规定。
第十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23年年度报告第十一节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一)企业债券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债券
□适用√不适用
(三)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1.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基本情况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简称 | 代码 | 发行日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还本付息方式 | 交易场所 |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如有) | 交易机制 | 是否存在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
中铝国际2023年第一期永续中票 | 23中铝国工MTN001 | 102382877 | 2023/10/27 | 2023/10/27 | 2025/10/27 | 1,500,000 | 4.17 | 每年付息一次 | 银行间市场 | 无 | 竞价、报价、询价和协议 | 否 |
中铝国际2023年第二期永续中票 | 23中铝国工MTN002 | 102383165 | 2023/11/24 | 2023/11/24 | 2025/11/24 | 1,300,000 | 3.77 | 每年付息一次 | 银行间市场 | 无 | 竞价、报价、询价和协议 | 否 |
公司对债券终止上市交易风险的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逾期未偿还债券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发行人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投资者保护条款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3.为债券发行及存续期业务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
中介机构名称 | 办公地址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塞特广场5层 | 李扬、黄志斌 | 李扬 | 13691038358 |
上述中介机构发生变更的情况
2023年年度报告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募集资金总金额 | 已使用金额 | 未使用金额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如有) | 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整改情况(如有) | 是否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
23中铝国工MTN001 | 1,500,000 | 1,500,000 | 0 | - | - | 是 |
23中铝国工MTN002 | 1,300,000 | 1,300,000 | 0 | - | - | 是 |
募集资金用于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及运营效益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变更上述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6.担保情况、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在报告期内的执行和变化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不适用
7.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其他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亏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
√适用□不适用
亏损情况 | |
亏损原因 |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会计估计变更、处置非主责主业子企业及低效无效资产、其他减值准备影响。 |
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偿债能力的影响 | 暂无影响 |
(五)报告期末除债券外的有息债务逾期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23年年度报告
(六)报告期内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以及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或承诺的情况对债券投资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
年的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指标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变动原因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010,338 | -425,640 | 不适用 | 本年度亏损 |
流动比率 | 1.20 | 1.23 | -0.03 | - |
速动比率 | 1.11 | 1.14 | -0.03 | - |
资产负债率(%) | 82.28 | 77.94 | 4.34 | 本年度亏损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不适用 | 0.06 | 不适用 | - |
利息保障倍数 | 不适用 | 1.58 | 不适用 | - |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 1.81 | 1.06 | 0.75 | 经营净现金流同比增加,利息支出同比减少。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不适用 | 2.18 | 不适用 | - |
贷款偿还率(%) | 100 | 100 | 0.00 | - |
利息偿付率(%) | 100 | 100 | 0.00 | - |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财务报表附注
公司基本情况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国际”,“本公司”或“公司”)前身为中铝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2003年12月16日由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集团”)和中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国贸”)出资200,000,000元成立,中铝集团和中铝国贸分别持有中铝国际95%及5%的股权。2010年12月,中铝国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5%的股权转让给中铝集团后,中铝国际成为中铝集团的全资子公司。2011年中铝国际进行重组,并于2011年6月在北京市注册成立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300,000,000元。2012年7月中铝国际于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向境外投资者发售股票(H股)363,160,000股,股票简称“中铝国际”,股票代码“2068”。在H股发行过程中,经批复,中铝集团和洛阳院将持有的相当于公开发售的H股数目的10%即36,316,000股内资国有股按照上市当天1:1的基准全部转为H股并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上述发行完成后,总股本增至2,663,160,000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934号”文《关于核准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股票简称“中铝国际”,股票代码“601068”。本公司于2018年8月27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9,590.6667万股(每股面值1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95,906,667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959,066,667元。中铝国际注册地址为中国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99号C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7109323200。本公司所处行业:建筑业。本公司经营范围:工程技术及设计咨询、工程建设及安装、装备制造以及贸易业务。中铝国际最终控制方为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决议批准。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
“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
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的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以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为其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项 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超过净资产的1% |
本期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 | 大于1,000万元 |
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坏账准备 | 大于2,000万元 |
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预付款项 | 大于1,000万元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大于1,000万元 |
重要的联营企业 | 大于5,000万元 |
重要的子公司 | 子公司总资产占集团总资产5%以上 |
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的合同负债 | 大于1,000万元 |
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的其他应付款 | 大于1,000万元 |
重大诉讼 | 标的大于5,000万元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按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在购买日,取得的被购买方的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按公允价值确认。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按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进行后续计量;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对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方法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当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定义所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变化时,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在判断是否将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范围时,本公司综合所有事实和情况,包括评估结构化主体设立目的和设计、识别可变回报的类型、通过参与其相关活动是否承担了部分或
全部的回报可变性等的基础上评估是否控制该结构化主体。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编制。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本公司和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要求保持一致,公司间的重大交易和往来余额予以抵销。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其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理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原有子公司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与原有子公司相关的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
8、合营安排的分类及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1)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A、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B、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C、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D、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E、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2)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公司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权益法核算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本公司发生外币业务,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根据非货币性项目的性质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日,对境外子公司外币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现金流量表所有项目均按照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项目反映。由于财务报表折算而产生的差额,在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项目下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反映。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以下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
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将部分本应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公司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本公司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本公司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公司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仅在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于未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财务担保合同财务担保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按公允价值计量,随后按照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确定的预计负债的损失准备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两者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金融负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
①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②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③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④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剩余权益的合同。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
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权益工具。
(4)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附注三、12。
(5)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和债权投资;?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定义的合同资产;? 租赁应收款;? 财务担保合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除外)。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公司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当信用风险特征显著不同且可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按单项金融工具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计量预期信用损失。A、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B、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组合:账龄组合C、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组合:账龄组合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逾期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其他应收款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其他应收款组合:账龄组合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长期应收款本公司的长期应收款包括应收质保金、应收工程款等款项。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质保金、应收工程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
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长期应收款:账龄组合对于应收质保金、应收工程款提供劳务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除应收质保金、应收工程款之外的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 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如有)的严重恶化;?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 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本公司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核销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按照本公司收回到期款项的程序,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执行活动的影响。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6)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2、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公司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13、存货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和备品备件以及房地产开发成本等,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周转材料包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库存商品等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跌价准备的确定依据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
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本公司低值易耗品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14、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形成企业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作为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对于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子公司的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差额计入投资当期的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
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在转换日,按照原股权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股权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与其相关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权益法核算时转入留存收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会计处理,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原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入当期损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在抵销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是否由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
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本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20%(不含)以下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不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能够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形成重大影响。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附注三、21。
15、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有关规定,按期计提折旧或摊销。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三、21。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6、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本公司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资本化后续支出条件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在发生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本公司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提折旧,终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在不考虑减值准备的情况下,按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残值,本公司确定各类固定资产的年折旧率如下:
类 别 | 使用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8-45 | 5.00 | 12.13至2.11 |
机器设备 | 8-20 | 5.00 | 12.13至4.75 |
运输设备 | 5-14 | 5.00 | 19.40至6.79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4-10 | 5.00 | 24.25至9.50 |
其中,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确定折旧率。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见附注三、21。
(4)每年年度终了,本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
(5)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7、在建工程
本公司在建工程分为自营方式建造和出包方式建造两种。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三、21。
18、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开始资本化:
①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
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本公司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正常中断期间的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9、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软件、特许经营权、著作权等。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类 别 | 使用寿命(年) | 使用寿命的 确定依据 | 摊销方法 | 备注 |
土地使用权 | 50 | 产权登记期限 | 直线法 | |
专利权 | 6-8 | 预期经济利益年限 | 直线法 | |
软件 | 10 | 预期经济利益年限 | 直线法 | |
著作权 | 10-47 | 预期经济利益年限 | 直线法 |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无形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三、21。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
本公司将无法预见该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或使用期限不确定等无形资产确定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为: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但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无明确使用年限;综合同行业情况或相关专家论证等,仍无法判断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每年年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由无形资产使用相关部门进行基础复核,评价使用寿命不确定判断依据是否存在变化等。20、研发支出本公司研发支出为公司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支出,包括研发人员职工薪酬、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其他费用等。其中研发人员的工资按照项目工时分摊计入研发支出。研发活动与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共用设备、产线、场地按照工时占比、面积占比分配计入研发支出。本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研究开发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项后,进入开发阶段。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转为无形资产。具体研发项目的资本化条件: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管理层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该无形资产能够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21、资产减值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存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2、长期待摊费用
本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3、职工薪酬
(1)职工薪酬的范围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根据流动性,职工薪酬分别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和“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项目。
(2)短期薪酬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离职后福利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提存计划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对于设定受益计划,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日由独立精算师进行精算估值,以预期累积福利单位法确定提供福利的成本。本公司设定受益计划导致的职工薪酬成本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①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当期服务成本,是指职工当期提供服务所导致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额;过去服务成本,是指设定受益计划修改所导致的与以前期间职工服务相关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②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
③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除非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职工福利成本计入资产成本,本公司将上述第①和②项计
入当期损益;第③项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不会在后续会计期间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4)辞退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实行职工内部退休计划的,在正式退休日之前的经济补偿,属于辞退福利,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5)其他长期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符合设定受益计划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但相关职工薪酬成本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4、预计负债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25、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考虑以下因素:A、期权的行权价格;B、期权的有效期;C、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D、股价预计波动率;E、股份的预计股利;F、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数量,则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股份支付计划的条款和条件,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的非市场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5)限制性股票
股权激励计划中,本公司授予被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被激励对象先认购股票,如果后续未达到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则本公司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回购股票。向职工发行的限制性股票按有关规定履行了注册登记等增资手续的,在授予日,本公司根据收到的职工缴纳的认股款确认股本和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同时就回购义务确认库存股和其他应付款。
26、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1)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2)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发行的金融工具按照金融工具准则进行初始确认和计量;其后,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计提利息或分派股利,按照相关具体企业会计准则进行处理。即以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分类为基础,确定该工具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等的会计处理。对于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都作为本公司的利润分配,其回购、注销等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对于归类为金融负债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原则上按照借款费用进行处理,其回购或赎回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发行金融工具,其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如分类为债务工具且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计入所发行工具的初始计量金额;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从权益中扣除。
27、收入
(1)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
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
(2) 具体方法
本公司主要业务类型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建造合同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建造合同通常包含工程建设履约义务,由于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的在建资产,本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投入法,根据发生的成本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提供服务合同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提供服务合同主要为工程设计咨询等履约义务,由于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提供的服务具有不可替代用途,根据合同,公司有权按照合同履约进度收取款项,本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投入法/产出法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装备制造业务本公司装备制造业务,经评估后满足“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条件的建造合同,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累计已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合同履约进度,按照预计合同总收入乘以相应的履约进度计算应累计确认的收入,扣除以前期间累计已确认的收入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收入;同时,按照累计已发生的合同成本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的成本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成本。本公司经评估后不满足“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条件的其他装备制造合同,于完工交付客户时确认收入。
28、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当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①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29、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对于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对于非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则计入递延收益,于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确认期间冲减相关成本。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相同或类似的政府补助业务,采用一致的方法处理。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营业利润。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记入营业外收入/冲减营业外支出。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30、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除外);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除外);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本公司内该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本公司内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
31、租赁
(1)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或出租人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本公司认定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2)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使用权资产的会计政策见附注三、32。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采用租赁内含利率计算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包括:
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以及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后续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短期租赁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除外。本公司将短期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低价值资产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低于4万元的租赁。本公司将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对于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根据每项租赁的具体情况选择采用上述简化处理方法。租赁变更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①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3)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时,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确认为融资租赁,除融资租赁之外的其他租赁确认为经营租赁。融资租赁融资租赁中,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本公司作为出租人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经营租赁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当期损益。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租赁变更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①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融资租赁发生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①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②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2、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确认条件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
赁激励相关金额;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本公司作为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对拆除复原等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后续就租赁负债的任何重新计量作出调整。
(2)使用权资产的折旧方法
本公司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3)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见附注三、21。
33、安全生产费用及维简费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于提取时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科目。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按规定范围使用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34、债务重组
(1)本公司作为债务人
在债务的现时义务解除时终止确认债务,具体而言,在债务重组协议的执行过程和结果不确定性消除时,确认债务重组相关损益。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在相关资产和所清偿债务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时予以终止确认,所清偿债务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在所清偿债务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时予以终止确认。本公司初始确认权益工具时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按照所清偿债务的公允价值计量。所清偿债务账面价值与权益工具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修改其他条款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确认和计量重组债务。以多项资产清偿债务或者组合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按照前述方法确认和计量权益工具和重组债务,所清偿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权益工具和重组债务的确认金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本公司作为债权人
在收取债权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时终止确认债权。具体而言,在债务重组协议的执行过程和结果不确定性消除时,确认债务重组相关损益。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以成本计量,其中存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使该资产达到当前位置和状态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成本。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投资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使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专业人员服务费等其他成本。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税金等其他成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方式进行的债务重组导致本公司将债权转为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的,本公司按照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计量其初始投资成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修改其他条款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确认和计量重组债权。采用多项资产清偿债务或者组合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首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确认和计量受让的金融资产和重组债权,然后按照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比例,对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扣除受让金融资产和重组债权确认金额后的净额进行分配,并以此为基础按照前述方法分别确定各项资产的成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5、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如果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并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换出资产终止确认取得的对价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不满足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的条件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对于换入资产,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初始计量金额;对于换出资产,终止确认时不确认损益。
36、分部信息
本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公司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37、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本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和其它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进行持续的评价。很可能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重大调整风险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列示如下:
工程施工合同的收入确认本公司工程施工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并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履约进度。确定这些合同预计总收入和预计总成本需要管理层引入大量的估计和判断,包括估算合同变更导致的交易价格调整、预计将发生的工程量、材料或设备消耗和单价等。本公司管理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时根据最新可获取的信息,修订对预计总收入和预计总成本的估计。对估计作出的调整可能导致修订当期及未来期间收入或成本的增加或减少,并反映于相应期间的利润表。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本公司基于预期信用风险对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减值准备。当运用组合方式评估该等资产的减值损失时,相关准备金额结合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资产的历史损失经验、反映当前状况的可观察数据和对未来的合理预测而确定。本公司定期审阅估计相关资产未来现金流的金额、时间所使用的方法和假设,持续修正对预期信用风险的估计。如果重要债务人或客户的信用状况发生预期外的重大变化,可能会对未来相应期间的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所得税本公司确定所得税涉及对某些交易未来税务处理的判断。鉴于本公司在多个地区缴纳企业所得税,本公司会慎重评估各项交易的税务影响,并计提相应的所得税。本公司定期根据更新的税收法规重新评估这些交易的税务影响。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需要本公司判断获得未来应纳税所得的可能性。本公司持续审阅对递延所得税的判断,如果预计未来很可能获得能利用的未来应纳税所得,方对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及可抵扣税务亏损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尽管如此,依然存在最终税务影响和管理层的判断出现重大差异的风险。离退休及内退福利负债本公司确认为负债的离退休及内退福利计划基于各种假设而计量,包括预计寿命、折现率、内退期间工资增长比率、医疗费用增长比率和其他因素等。管理层通过利用专业精
算机构工作等方法以持续保证该等假设的合理性,但是依然可能随着外部经济情况的变化而对该等假设作出重大调整,从而影响负债余额和相应期间的利润及其他综合收益。
38、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①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对租赁业务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3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和2023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3年12月31日) | 影响金额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08 |
未分配利润 | -388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 -388 |
少数股东权益 | -119 |
续:
合并利润表项目 (2023年度) | 影响金额 |
所得税费用 | 1,43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999 |
少数股东损益 | -437 |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和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2年12月31日)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016,977 | 930 | 1,017,907 |
未分配利润 | 598,624 | 611 | 599,235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 7,529,817 | 611 | 7,530,428 |
少数股东权益 | 2,925,243 | 317 | 2,925,560 |
续:
合并利润表项目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2022年度) | |||
所得税费用 | 80,098 | 44 | 80,14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12,506 | -48 | 112,458 |
少数股东损益 | 92,371 | 4 | 92,375 |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2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2年1月1日)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67,939 | 973 | 968,912 |
未分配利润 | 614,643 | 660 | 615,303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 7,534,716 | 660 | 7,535,376 |
少数股东权益 | 8,830,006 | 313 | 8,830,319 |
(2)会计估计变更
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开始适用 的时点 | 受影响的 报表项目 | 2023年度 |
对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会计估计变更,变更后,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合同资产(单项金额重大的标准为人民币500万元)及部分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合同资产,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后即可以评价其预期信用损失的,则单独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坏账准备;剩余合同资产作为一个组合,以账龄分析(自合同资产确认之日起计算)为基础,按相应比例(与应收账款保持一致)估算预期信用损失并计提坏账准备。 | 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 2023年5月1日 | 合同资产 | -622,28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21,558 | |||
资产减值损失 | -1,143,844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71,577 |
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法定税率% |
增值税 | 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后的余额计算) | 3、5、6、9、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增值税额之和计算 | 1、5、7 |
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增值税额之和计算 | 2、3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除境外子公司、附注四(二)所述优惠外) |
本公司合并范围内适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的子公司名称及所得税税率如下: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15 |
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15 |
沈阳博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5 |
沈阳铝镁科技有限公司 | 15 |
北京华宇天控科技有限公司 | 15 |
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15 |
贵阳振兴铝镁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15 |
贵州创新轻金属工艺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15 |
贵州顺安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15 |
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15 |
华楚智能科技(湖南)有限公司 | 15 |
中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 |
洛阳佛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15 |
中国有色金属长沙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15 |
深圳市长勘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15 |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 15 |
六冶(郑州)科技重工有限公司 | 15 |
中色十二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 15 |
中铝国际(天津)建设有限公司 | 15 |
九冶建设有限公司 | 15 |
九冶钢结构有限公司 | 15 |
郑州九冶三维化工机械有限公司 | 15 |
中铝山东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15 |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昆明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15 |
昆明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 | 15 |
沈阳盛鑫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0 |
湖南长冶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 | 20 |
湖南华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0 |
洛阳金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20 |
九冶(陕西)建设有限公司 | 20 |
山西中色十二冶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 |
昆明勘察院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20 |
昆明科汇电气有限公司 | 20 |
云南金吉安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 20 |
勉县九冶幼儿园 | 0 |
本公司境外子公司名称及所得税税率如下: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中色十二冶金(印度尼西亚)有限公司 | 2.65 |
中铝国际(印度)私人有限公司 | 30.00 |
中铝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 16.50 |
中铝国际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 24.00 |
中国有色昆勘院非洲刚果(金)公司 | 15.00 |
2、优惠税负及批文
(1)适用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①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18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211000726,有效期:三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之规定,属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于2023年度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② 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
编号:GR202321001685,有效期:三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之规定,属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于2023年度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③ 沈阳博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121000538,有效期:三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之规定,属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于2023年度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④ 沈阳铝镁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2321002023,有效期:三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之规定,属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于2023年度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⑤ 北京华宇天控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
号:GR202211004572,有效期:三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之规定,属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于2023年度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⑥ 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9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
编号:GR202252000612,有效期:三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九十三条之规定,属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于2023年度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⑦ 贵阳振兴铝镁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152000132,有效期:三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之规定,属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于2023年度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⑧ 贵州创新轻金属工艺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获得高
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152000554,有效期:三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之规定,属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于2023年度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⑨ 贵州顺安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
号:GR202152000344,有效期:三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之规定,属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于2023年度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⑩ 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18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143000730,有效期:三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之规定,属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于2023年度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华楚智能科技(湖南)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
书编号:GR202143004434,有效期:三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之规定,属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于2023年度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中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2341004338,有效期:三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之规定,属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于2023年度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率优惠政策。? 洛阳佛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341001075,有效期:三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之规定,属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于2023年度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率优惠政策。? 中国有色金属长沙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143004458,有效期:三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之规定,属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于2023年度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深圳市长勘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344203700,有效期:三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九十三条规定,属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于2023年度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241001733,有效期:三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规定,属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于2023年度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六冶(郑州)科技重工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
书编号:GR202141002396,有效期:三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之规定,属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于2023年度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中色十二冶金建设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214001133,有效期:三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之规定,属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于2023年度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中铝国际(天津)建设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9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
书编号:GR202212002914,有效期:三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之规定,属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于2023年度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九冶建设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3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2261000437,有效期:三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之规定,属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于2023年度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九冶钢结构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261005406,有效期:三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之规定,属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于2023年度享受15%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郑州九冶三维化工机械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341003889,有效期:三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之规定,属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于2023年度享受15%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中铝山东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
号:GR202137002601,有效期:三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之规定,属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于2023年度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昆明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153000314,有效期:三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所
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之规定,属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于2023年度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昆明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
书编号:GR202253001003,有效期:三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之规定,属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于2022年至2024年度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适用小微企业税收优惠
①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
的公告》(财税(2023)12号)的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② 本公司之子公司沈阳盛鑫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长冶建设工程施工图
审查有限公司、湖南华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洛阳金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九冶(陕西)建设有限公司、山西中色十二冶新材料有限公司、昆明勘察院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昆明科汇电气有限公司、云南金吉安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等适用行数文件规定,于2023年度按优惠税率计算缴纳应纳税所得额。
(3)其他企业所得税优惠
① 勉县九冶幼儿园属于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4)增值税
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获取的技术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
②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
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中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获取的技术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
③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贵阳振兴铝镁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销售自产软件的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策。
④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贵州创新轻金属工艺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销售自产软件的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策。
⑤ 中色十二冶金建设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1日获得一般纳税人简易办法征收认定备案,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于2016年5月1日起享受为甲供工程提供建筑服务、为老
项目提供建筑工程服务,销售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优惠政策。
⑥ 中色十二冶金建设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获得一般纳税人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境内单位和个人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可以暂免征收增值税。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1、货币资金
项 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库存现金 | 1,359 | 4,051 |
银行存款 | 1,968,474 | 2,648,053 |
存放财务公司款项 | 1,369,771 | 4,243,818 |
其他货币资金 | 721,686 | 777,606 |
合 计 | 4,061,290 | 7,673,528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218,783 | 115,590 |
注: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中保函保证金、承兑汇票保证金及冻结等受限制的货币资金合计为721,686千元。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承兑汇票保证金 | 344,099 | 283,585 |
被冻结金额 | 227,670 | 372,399 |
保函保证金存款 | 128,917 | 132,914 |
信用证保证金 | 6,996 | 7,055 |
其他用途保证金 | 14,004 | 20,211 |
合 计 | 721,686 | 816,164 |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项 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700,506 | -- |
其中:结构性存款 | 700,506 | -- |
合 计 | 700,506 | -- |
3、应收票据
票据种类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银行承兑汇票 | 223,057 | -- | 223,057 | 6,450 | -- | 6,450 |
(1)期末本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种 类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000 |
(2)期末本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种 类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84,185 |
4、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账 龄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1年以内 | 7,439,141 | 8,438,721 |
1至2年 | 3,651,554 | 4,020,153 |
2至3年 | 2,916,821 | 2,843,202 |
3至4年 | 2,304,217 | 906,802 |
4至5年 | 718,319 | 900,733 |
5年以上 | 1,783,879 | 1,501,889 |
小计 | 18,813,931 | 18,611,500 |
减:坏账准备 | 3,699,181 | 3,346,461 |
合 计 | 15,114,750 | 15,265,039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类 别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912,882 | 10.17 | 1,234,444 | 64.53 | 678,438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6,901,049 | 89.83 | 2,464,737 | 14.58 | 14,436,312 |
其中:账龄组合 | 16,901,049 | 89.83 | 2,464,737 | 14.58 | 14,436,312 |
合 计 | 18,813,931 | 100.00 | 3,699,181 | 19.66 | 15,114,750 |
续:
类 别 | 上年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877,772 | 10.09 | 1,175,077 | 62.58 | 702,695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6,733,728 | 89.91 | 2,171,384 | 12.98 | 14,562,344 |
其中:账龄组合 | 16,733,728 | 89.91 | 2,171,384 | 12.98 | 14,562,344 |
合 计 | 18,611,500 | 100.00 | 3,346,461 | 17.98 | 15,265,039 |
(3)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名 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预期信用 损失率(%) | 计提依据 | |
公司1 | 481,725 | 289,035 | 60.00 | 注 |
公司2 | 212,855 | 78,641 | 36.95 | 注 |
公司3 | 102,186 | 10,219 | 10.00 | 注 |
公司4 | 99,651 | 99,651 | 100.00 | 注 |
公司5 | 94,341 | 28,542 | 30.25 | 注 |
其他 | 922,124 | 728,356 | 78.99 | 注 |
合 计 | 1,912,882 | 1,234,444 | 64.53 | —— |
注:本公司结合款项预计可收回情况,对其全部或部分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续:
名 称 | 上年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预期信用 损失率(%) | 计提依据 | |
公司1 | 481,762 | 289,057 | 60.00 | 注 |
公司6 | 236,668 | 142,001 | 60.00 | 注 |
公司2 | 212,855 | 78,641 | 36.95 | 注 |
公司3 | 162,443 | 81,221 | 50.00 | 注 |
公司4 | 107,906 | 107,906 | 100.00 | 注 |
其他 | 676,138 | 476,251 | 70.44 | 注 |
合 计 | 1,877,772 | 1,175,077 | 62.58 | —— |
注:本公司结合款项预计可收回情况,对其全部或部分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4)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
1年以内(含1年) | 7,329,175 | 38,635 | 0.50 | 8,359,566 | 41,797 | 0.50 |
1至2年 | 3,566,708 | 356,671 | 10.00 | 3,731,830 | 373,183 | 10.00 |
2至3年 | 2,676,281 | 535,256 | 20.00 | 2,604,586 | 520,917 | 20.00 |
3至4年 | 1,932,405 | 579,721 | 30.00 | 790,944 | 237,283 | 30.00 |
4至5年 | 574,964 | 230,084 | 40.00 | 497,196 | 248,598 | 50.00 |
5年以上 | 821,516 | 724,370 | 88.17 | 749,606 | 749,606 | 100.00 |
合 计 | 16,901,049 | 2,464,737 | 14.58 | 16,733,728 | 2,171,384 | 12.98 |
(5)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数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减少) | 转销或核销(减少) | 其他 | |||
单项 | 1,175,077 | 366,382 | 280,965 | 29,928 | 3,878 | 1,234,444 |
组合: | ||||||
账龄组合 | 2,171,384 | 295,775 | -- | 2,422 | -- | 2,464,737 |
合计 | 3,346,461 | 662,157 | 280,965 | 32,350 | 3,878 | 3,699,181 |
(6)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原确定坏账准备的依据 | 转回或收回 金额 |
公司6 | 收回欠款 | 银行回款 | 单项计提 | 142,001 |
公司3 | 收回欠款 | 银行回款 | 单项计提 | 71,003 |
公司7 | 收回欠款 | 银行回款 | 账龄组合 | 38,625 |
合 计 | —— | —— | —— | 251,629 |
(7)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项 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32,350 |
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 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 由关联 交易产生 |
公司8 | 工程款 | 29,350 | 无法收回 | 公司 内部决策 | 否 |
合 计 | —— | 29,350 | —— | —— | —— |
(8)按欠款方归集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 准备期末余额 | |
公司9 | 643,273 | 3.42 | 96,828 | |
公司10 | 481,725 | 2.56 | 289,035 | |
公司11 | 387,223 | 2.06 | 1,936 | |
公司12 | 297,227 | 1.58 | 93,987 | |
公司13 | 266,838 | 1.42 | 59,220 | |
合 计 | 2,076,286 | 11.04 | 541,006 |
5、应收款项融资
项 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应收票据 | 453,487 | 690,553 |
(1)期末本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种 类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59,468 |
(2)期末本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种 类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863,007 | -- |
6、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披露
账 龄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金 额 | 比例% | 金 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410,598 | 80.51 | 438,457 | 92.49 |
1至2年 | 91,111 | 17.87 | 11,043 | 2.33 |
2至3年 | 3,138 | 0.62 | 11,260 | 2.38 |
3年以上 | 5,147 | 1.00 | 13,298 | 2.80 |
合 计 | 509,994 | 100.00 | 474,058 | 100.00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付款项
债务人名称 | 账面余额 | 占预付款项合计 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公司3 | 21,128 | 4.14 | -- |
公司4 | 18,713 | 3.67 | -- |
合 计 | 39,841 | 7.81 | -- |
(3)按预付对象归集的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 合计数的比例% |
公司1 | 23,758 | 4.66 |
公司2 | 21,649 | 4.24 |
公司3 | 21,128 | 4.14 |
公司4 | 18,713 | 3.67 |
公司5 | 13,454 | 2.64 |
合 计 | 98,702 | 19.35 |
7、其他应收款
项 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应收利息 | 4,830 | 2,685 |
应收股利 | 21,462 | 8,125 |
其他应收款 | 2,573,031 | 3,599,509 |
减:坏账准备 | 1,247,202 | 1,132,874 |
合 计 | 1,352,121 | 2,477,445 |
(1)应收利息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应收利息 | 4,830 | 2,685 |
减:坏账准备 | -- | -- |
合计 | 4,830 | 2,685 |
(2)应收股利
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 16,201 | 8,125 |
四川川南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 3,752 | -- |
中铝智能(杭州)安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1,021 | -- |
中铝环保生态技术(湖南)有限公司 | 488 | -- |
小 计 | 21,462 | 8,125 |
减:坏账准备 | -- | -- |
合 计 | 21,462 | 8,125 |
(3)其他应收款
① 按账龄披露
账 龄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1年以内 | 545,502 | 1,722,974 |
1至2年 | 407,202 | 630,019 |
2至3年 | 596,638 | 397,719 |
3至4年 | 370,237 | 272,843 |
4至5年 | 261,548 | 206,305 |
5年以上 | 391,904 | 369,649 |
小 计 | 2,573,031 | 3,599,509 |
减:坏账准备 | 1,247,202 | 1,132,874 |
合 计 | 1,325,829 | 2,466,635 |
② 按款项性质披露
项 目 | 期末金额 | 上年年末金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代垫款 | 1,147,541 | 711,690 | 435,851 | 1,325,985 | 302,798 | 1,023,187 |
保证金及押金 | 1,146,102 | 395,371 | 750,731 | 1,223,823 | 683,490 | 540,333 |
甲方及其相关方使用资金 | 167,210 | 99,520 | 67,690 | 185,582 | 99,939 | 85,643 |
备用金 | 22,946 | 3,640 | 19,306 | 25,870 | 5,951 | 19,919 |
股权转让款 | 6,000 | 6,000 | -- | 768,946 | 16,045 | 752,901 |
其他 | 83,232 | 30,981 | 52,251 | 69,303 | 24,651 | 44,652 |
合 计 | 2,573,031 | 1,247,202 | 1,325,829 | 3,599,509 | 1,132,874 | 2,466,635 |
③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期末处于第一阶段的坏账准备
类 别 | 账面余额 | 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36,868 | 0.50 | 2,681 | 534,187 |
账龄组合 | 536,868 | 0.50 | 2,681 | 534,187 |
合 计 | 536,868 | 0.50 | 2,681 | 534,187 |
期末处于第二阶段的坏账准备
类 别 | 账面余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08,694 | 14.46 | 88,042 | 520,652 |
账龄组合 | 608,694 | 14.46 | 88,042 | 520,652 |
合 计 | 608,694 | 14.46 | 88,042 | 520,652 |
期末处于第三阶段的坏账准备
类 别 | 账面余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932,938 | 85.50 | 797,636 | 135,302 |
公司1 | 208,044 | 100.00 | 208,044 | -- |
公司2 | 207,229 | 100.00 | 207,229 | -- |
公司3 | 160,127 | 57.73 | 92,437 | 67,690 |
公司4 | 55,065 | 100.00 | 55,065 | -- |
公司5 | 47,062 | 16.69 | 7,855 | 39,207 |
其他 | 255,411 | 88.88 | 227,006 | 28,405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94,530 | 72.56 | 358,843 | 135,687 |
账龄组合 | 494,530 | 72.56 | 358,843 | 135,687 |
合 计 | 1,427,468 | 81.02 | 1,156,479 | 270,989 |
上年年末处于第一阶段的坏账准备
类 别 | 账面余额 | 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676,562 | 0.50 | 8,383 | 1,668,179 |
账龄组合 | 1,676,562 | 0.50 | 8,383 | 1,668,179 |
合 计 | 1,676,562 | 0.50 | 8,383 | 1,668,179 |
上年年末处于第二阶段的坏账准备
类 别 | 账面余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67,675 | 13.20 | 61,739 | 405,936 |
账龄组合 | 467,675 | 13.20 | 61,739 | 405,936 |
合 计 | 467,675 | 13.20 | 61,739 | 405,936 |
上年年末处于第三阶段的坏账准备
类 别 | 账面余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944,076 | 81.37 | 768,215 | 175,861 |
公司1 | 212,158 | 93.40 | 198,158 | 14,000 |
公司2 | 204,550 | 93.26 | 190,754 | 13,796 |
公司3 | 173,127 | 53.39 | 92,437 | 80,690 |
公司4 | 119,066 | 91.16 | 108,540 | 10,526 |
公司5 | 45,854 | 17.13 | 7,855 | 37,999 |
其他 | 189,321 | 90.04 | 170,471 | 18,85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11,194 | 57.62 | 294,537 | 216,657 |
账龄组合 | 511,194 | 57.62 | 294,537 | 216,657 |
合 计 | 1,455,270 | 73.03 | 1,062,752 | 392,518 |
④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期初余额 | 8,383 | 61,739 | 1,062,752 | 1,132,874 |
期初余额在本期 | -1,685 | -22,116 | 23,801 | -- |
--转入第二阶段 | -1,685 | 1,685 | --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23,801 | 23,801 | -- |
本期计提 | -4,017 | 48,419 | 147,935 | 192,337 |
本期转回 | -- | -- | 73,061 | 73,061 |
本期核销 | -- | -- | 524 | 524 |
其他变动 | -- | -- | 4,424 | 4,424 |
期末余额 | 2,681 | 88,042 | 1,156,479 | 1,247,202 |
本期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 收回方式 | 转回或收回 金额 |
公司4 | 非货币形式收回 | 64,002 |
合 计 | —— | 64,002 |
⑤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项 目 | 核销金额 |
公司6 | 400 |
公司7 | 124 |
合 计 | 524 |
⑥ 按欠款方归集的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其他应收款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公司1 | 代垫款 | 208,044 | 1-2年, 2-3年 | 8.09 | 208,044 |
公司2 | 代垫款 | 207,229 | 1-2年, 3-4年 | 8.05 | 207,229 |
公司3 | 甲方及其相关方使用资金 | 160,127 | 4-5年, 5年以上 | 6.22 | 92,437 |
公司8 | 保证金及押金 | 139,771 | 5年以上 | 5.43 | 139,771 |
公司9 | 保证金及押金 | 107,505 | 1年以内,1-2年 | 4.18 | 18,901 |
合 计 | —— | 822,676 | —— | 31.97 | 666,382 |
8、存货
(1)存货分类
项 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315,097 | 11,475 | 303,622 | 284,540 | 3,497 | 281,043 |
在产品 | 1,355,293 | 250,216 | 1,105,077 | 1,331,030 | 110,782 | 1,220,248 |
库存商品 | 1,312,703 | 561,675 | 751,028 | 1,485,891 | 431,998 | 1,053,893 |
周转材料及备品配件 | 13,914 | -- | 13,914 | 13,013 | -- | 13,013 |
房地产开发成本 | 120,625 | 64,820 | 55,805 | 291,757 | 5,000 | 286,757 |
合 计 | 3,117,632 | 888,186 | 2,229,446 | 3,406,231 | 551,277 | 2,854,954 |
说明:存货中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房产金额为1,109,549千元。
(2)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存货种类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数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 | 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3,497 | 7,978 | -- | -- | -- | -- | 11,475 |
在产品 | 110,782 | 142,174 | -- | 2,740 | -- | -- | 250,216 |
库存商品 | 431,998 | 161,815 | -- | 17,689 | 924 | 13,525 | 561,675 |
房地产开发成本 | 5,000 | 97,158 | -- | -- | -- | 37,338 | 64,820 |
合 计 | 551,277 | 409,125 | -- | 20,429 | 924 | 50,863 | 888,186 |
9、合同资产
项 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工程施工 | 7,454,658 | 1,403,306 | 6,051,352 | 7,807,809 | 633,044 | 7,174,765 |
工程设计与咨询 | 503,232 | 28,573 | 474,659 | 463,295 | 12,716 | 450,579 |
装备制造 | 231,303 | 36,058 | 195,245 | 251,635 | 15,421 | 236,214 |
合 计 | 8,189,193 | 1,467,937 | 6,721,256 | 8,522,739 | 661,181 | 7,861,558 |
(1)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类 别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082,333 | 13.22 | 461,855 | 42.67 | 620,478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106,860 | 86.78 | 1,006,082 | 14.16 | 6,100,778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7,106,860 | 86.78 | 1,006,082 | 14.16 | 6,100,778 |
合 计 | 8,189,193 | 100.00 | 1,467,937 | 17.93 | 6,721,256 |
续:
类 别 | 上年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613,361 | 18.93 | 526,331 | 32.62 | 1,087,03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909,378 | 81.07 | 134,850 | 1.95 | 6,774,528 |
其中: | |||||
组合一:未交付客户投入使用的合同资产 | 6,554,184 | 76.90 | 32,753 | 0.50 | 6,521,431 |
组合二:已交付客户投入使用的合同资产 | 355,194 | 4.17 | 102,097 | 28.74 | 253,097 |
合 计 | 8,522,739 | 100.00 | 661,181 | 7.76 | 7,861,558 |
按单项计提减值准备:
名 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计提依据 | |
项目1 | 168,772 | 151,895 | 90.00 | 注 |
项目2 | 160,268 | 160,268 | 100.00 | 注 |
项目3 | 56,381 | 5,638 | 10.00 | 注 |
项目4 | 30,610 | 29,940 | 97.81 | 注 |
项目5 | 29,660 | 29,660 | 100.00 | 注 |
其他 | 636,642 | 84,454 | 13.27 | 注 |
合 计 | 1,082,333 | 461,855 | 42.67 | —— |
注:根据项目执行及预期结算情况,计提资产减值续:
名 称 | 上年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计提依据 | |
项目6 | 297,212 | 20,253 | 6.81 | 注 |
项目7 | 168,772 | 151,895 | 90.00 | 注 |
项目8 | 164,653 | 164,653 | 100.00 | 注 |
项目3 | 54,923 | 5,492 | 10.00 | 注 |
项目9 | 45,704 | 4,570 | 10.00 | 注 |
其他 | 882,097 | 179,468 | 20.35 | 注 |
合 计 | 1,613,361 | 526,331 | 32.62 | —— |
注:根据项目执行及预期结算情况,计提资产减值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账龄 | 期末余额 | ||
合同资产 | 减值准备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
1年以内 | 3,970,419 | 20,012 | 0.50 |
1至2年 | 1,297,530 | 129,753 | 10.00 |
2至3年 | 658,067 | 131,613 | 20.00 |
3至4年 | 340,726 | 102,218 | 30.00 |
4至5年 | 195,607 | 78,243 | 40.00 |
5年以上 | 644,511 | 544,243 | 84.44 |
合 计 | 7,106,860 | 1,006,082 | 14.16 |
续: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
合同资产 | 减值准备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
组合一:未交付客户投入使用的合同资产 | 6,554,184 | 32,753 | 0.50 | |
组合二:已交付客户投入使用的合同资产 | 355,194 | 102,097 | 28.74 | |
合 计 | 6,909,378 | 134,850 | 1.95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数 | |||
计提 | 转回 | 转销/核销 | 其他变动(减少) | |||
工程施工 | 633,044 | 773,932 | -- | -- | 3,670 | 1,403,306 |
工程设计与咨询 | 12,716 | 15,857 | -- | -- | -- | 28,573 |
装备制造 | 15,421 | 20,637 | -- | -- | -- | 36,058 |
合 计 | 661,181 | 810,426 | -- | -- | 3,670 | 1,467,937 |
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项 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171,605 | 396,417 |
11、其他流动资产
项 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待抵扣进项税额 | 380,250 | 436,770 |
预缴税金 | 188,599 | 39,630 |
其他 | 9,619 | 5,877 |
合 计 | 578,468 | 482,277 |
12、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按性质披露
项 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BT合同回购款 | 113,463 | 56,732 | 56,731 | 226,930 | 57,299 | 169,631 | 注 |
长期应收客户款项 | 2,180,359 | 384,576 | 1,795,783 | 2,335,668 | 364,908 | 1,970,760 | 注 |
小 计 | 2,293,822 | 441,308 | 1,852,514 | 2,562,598 | 422,207 | 2,140,391 | —— |
减: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235,365 | 63,760 | 171,605 | 463,595 | 67,178 | 396,417 | 注 |
合 计 | 2,058,457 | 377,548 | 1,680,909 | 2,099,003 | 355,029 | 1,743,974 | —— |
注:根据合同约定利率折现。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项目 | 坏账准备金额 |
期初余额 | 355,029 |
本期计提 | 22,519 |
期末余额 | 377,548 |
13、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分类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对合营企业投资 | 62,883 | 4,940 | -- | 67,823 |
对联营企业投资 | 736,093 | 67,607 | 69,000 | 734,701 |
小计 | 798,976 | 72,547 | 69,000 | 802,524 |
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 48,218 | -- | -- | 48,218 |
合计 | 750,758 | 72,547 | 69,000 | 754,306 |
(2)长期股权投资明细
被投资单位 | 投资成本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 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79,200 | 62,883 | -- | -- | 4,940 | -- | -- | -- | -- | -- | 67,823 | -- |
上海丰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0,000 | 8,862 | -- | -- | -19 | -- | -- | -- | -- | -- | 8,843 | -- |
中际山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39,200 | 54,021 | -- | -- | 4,959 | -- | -- | -- | -- | -- | 58,980 | -- |
二、联营企业 | 777,451 | 736,093 | 39,999 | 52,830 | 27,608 | -- | -1,600 | 14,569 | -- | -- | 734,701 | 48,218 |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 171,836 | 174,539 | -- | -- | -114 | -- | -- | -- | -- | -- | 174,425 | -- |
太康浩文建设有限公司 | 108,640 | 108,640 | -- | -- | -- | -- | -- | -- | -- | -- | 108,640 | -- |
娄底浩创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100,000 | 100,000 | -- | -- | -- | -- | -- | -- | -- | -- | 100,000 | -- |
福建省南铝结构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 | 53,090 | -- | 52,830 | 1,378 | -- | -1,638 | -- | -- | -- | -- | -- |
其他 | 346,975 | 299,824 | 39,999 | -- | 26,344 | -- | 38 | 14,569 | -- | -- | 351,636 | 48,218 |
合计 | 856,651 | 798,976 | 39,999 | 52,830 | 32,548 | -- | -1,600 | 14,569 | -- | -- | 802,524 | 48,218 |
注1:上海丰通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的名称变更为上海丰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中铝南铝(福建)铝结构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的名称变更为福建省南铝结构科技有限公司;
3、于2015年,本公司与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山河装备”)共同成立了中际山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中际山河”),本公司持有其49%股权。根据中际山河章程,山河装备和本公司任何一方均无法单独决定中际山河的主要业务活动,即双方需一致同意方可决定,因此本公司与山河装备共同控制中际山河。
1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项 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云南慧能售电股份有限公司 | 19,725 | 19,489 |
贵州航天乌江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 13,900 | 13,774 |
云南中慧能源有限公司 | 4,501 | 4,490 |
山东沂兴炭素新材料有限公司 | -- | 7,204 |
其他 | 11,122 | 12,210 |
合 计 | 49,248 | 57,167 |
(2)期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项 目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和损失 | 本期末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和损失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因终止确认转入留存收益的累计利得和损失 | 终止确认的原因 |
贵州航天乌江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 127 | 3,928 | 16 | -- | —— |
云南慧能售电股份有限公司 | 236 | 4,725 | -- | -- | —— |
云南中慧能源有限公司 | 12 | 208 | -- | -- | —— |
山东沂兴炭素新材料有限公司 | -7,204 | -18,000 | -- | -- | —— |
其他 | -1,431 | -45,242 | 444 | -- | —— |
合计 | -8,260 | -54,381 | 460 | -- | —— |
15、投资性房地产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购置或 计提 | 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入 | 处置 | 转为自用房地产 | ||||
一、账面原值合计 | 747,484 | 107,242 | 117,349 | 13,323 | -- | 958,752 | |
1、房屋、建筑物 | 565,133 | 107,242 | 117,349 | 13,323 | -- | 776,401 | |
2、土地使用权 | 182,351 | -- | -- | -- | -- | 182,351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合计 | 172,541 | 23,539 | 9,029 | 13,323 | -- | 191,786 | |
1、房屋、建筑物 | 132,836 | 19,101 | 9,029 | 13,323 | -- | 147,643 | |
2、土地使用权 | 39,705 | 4,438 | -- | -- | -- | 44,143 | |
三、投资性房地产账面净值合计 | 574,943 | —— | —— | —— | —— | 766,966 | |
1、房屋、建筑物 | 432,297 | —— | —— | —— | —— | 628,758 | |
2、土地使用权 | 142,646 | —— | —— | —— | —— | 138,208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合计 | -- | -- | -- | -- | -- | -- | |
1、房屋、建筑物 | -- | -- | -- | -- | -- | -- | |
2、土地使用权 | -- | -- | -- | -- | -- | --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购置或 计提 | 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入 | 处置 | 转为自用房地产 | |||
五、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合计 | 574,943 | —— | —— | —— | —— | 766,966 |
1、房屋、建筑物 | 432,297 | —— | —— | —— | —— | 628,758 |
2、土地使用权 | 142,646 | —— | —— | —— | —— | 138,208 |
注:投资性房地产中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房产金额为282,180千元。
16、固定资产
项 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固定资产 | 2,409,495 | 2,313,141 |
固定资产清理 | -- | -- |
合 计 | 2,409,495 | 2,313,141 |
(1)固定资产
① 固定资产情况
项 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办公设备 及其他 | 合 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773,420 | 848,484 | 268,470 | 427,923 | 4,318,297 |
2.本期增加金额 | 198,588 | 34,496 | 9,458 | 18,588 | 261,130 |
(1)购置 | 1,035 | 28,356 | 6,712 | 15,749 | 51,852 |
(2)在建工程转入 | 114,038 | 1,630 | -- | -- | 115,668 |
(3)其他 | 83,515 | 4,510 | 2,746 | 2,839 | 93,610 |
3.本期减少金额 | 23,163 | 46,132 | 17,709 | 11,416 | 98,420 |
(1)处置或报废 | 9,187 | 35,018 | 15,909 | 8,932 | 69,046 |
(2)其他减少 | 13,976 | 11,114 | 1,800 | 2,484 | 29,374 |
4.期末余额 | 2,948,845 | 836,848 | 260,219 | 435,095 | 4,481,007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810,466 | 649,807 | 212,667 | 328,183 | 2,001,123 |
2.本期增加金额 | 78,119 | 31,592 | 12,810 | 26,710 | 149,231 |
(1)计提 | 78,119 | 31,592 | 10,123 | 26,118 | 145,952 |
(2)其他增加 | -- | -- | 2,687 | 592 | 3,279 |
3.本期减少金额 | 21,299 | 34,315 | 16,351 | 10,877 | 82,842 |
(1)处置或报废 | 14,139 | 31,266 | 14,849 | 8,472 | 68,726 |
(2)其他减少 | 7,160 | 3,049 | 1,502 | 2,405 | 14,116 |
4.期末余额 | 867,286 | 647,084 | 209,126 | 344,016 | 2,067,51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3,347 | 9 | 161 | 516 | 4,033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5,467 | 265 | 440 | 6,172 |
项 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办公设备 及其他 | 合 计 |
(1)计提 | -- | 5,467 | 265 | 440 | 6,172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5,467 | 298 | 440 | 6,205 |
(1)处置或报废 | -- | 5,467 | 298 | 440 | 6,205 |
4.期末余额 | 3,347 | 9 | 128 | 516 | 4,000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078,212 | 189,755 | 50,965 | 90,563 | 2,409,495 |
2.期初账面价值 | 1,959,607 | 198,668 | 55,642 | 99,224 | 2,313,141 |
②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项 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房屋及建筑物 | 275,149 | 正在办理中 |
17、在建工程
项 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在建工程 | 76,590 | 195,715 |
工程物资 | -- | -- |
合 计 | 76,590 | 195,715 |
(1)在建工程
① 在建工程明细
项 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净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净值 | |
月亮湾康体养生项目 | 41,809 | -- | 41,809 | 148,982 | -- | 148,982 |
富平钢构厂 | -- | -- | -- | 9,093 | -- | 9,093 |
其他 | 35,660 | 879 | 34,781 | 38,519 | 879 | 37,640 |
合 计 | 77,469 | 879 | 76,590 | 196,594 | 879 | 195,715 |
② 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
工程名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转入固定资产 | 其他减少 | 利息资 本化累 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期末余额 |
月亮湾康体养生项目 | 148,982 | 5,499 | 112,672 | -- | 26,023 | 2,805 | 41,809 |
富平钢构厂 | 9,093 | -- | -- | 9,093 | -- | -- | -- |
其他 | 38,519 | 2,661 | 2,995 | 2,524 | -- | -- | 35,660 |
合 计 | 196,594 | 8,160 | 115,667 | 11,617 | 26,023 | 2,805 | 77,469 |
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续):
工程名称 | 预算数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资金来源 | 本期利息 资本化率% |
月亮湾康体养生项目 | 498,000 | 88.14 | 88.14 | 自有资金及借款 | 5.64 |
富平钢构厂 | 10,000 | 100.00 | 100.00 | 自有资金 | —— |
其他 | —— | —— | —— | —— | —— |
合 计 | 508,000 | —— | —— | —— | —— |
18、使用权资产
项 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合 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8,196 | 516 | 38,712 |
2.本期增加金额 | 43,351 | -- | 43,351 |
(1)租入 | 43,351 | -- | 43,351 |
3.本期减少金额 | 31,930 | 516 | 32,446 |
(1)转让 | 31,930 | 516 | 32,446 |
4.期末余额 | 49,617 | 49,617 |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6,722 | 438 | 27,160 |
2.本期增加金额 | 9,890 | -- | 9,890 |
(1)计提 | 9,890 | -- | 9,890 |
3.本期减少金额 | 26,675 | 438 | 27,113 |
(1)转让 | 26,675 | 438 | 27,113 |
4.期末余额 | 9,937 | -- | 9,93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
(1)计提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1)转让 | -- | -- | -- |
4.期末余额 | -- | -- |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9,680 | -- | 39,680 |
2.期初账面价值 | 11,474 | 78 | 11,552 |
19、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情况
项 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软件 | 特许权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834,286 | 257,637 | 170,020 | 620,495 | 1,544 | 1,883,982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79 | 10,926 | 70,240 | -- | 81,345 |
(1)购置 | -- | 179 | 10,729 | -- | -- | 10,908 |
(2)其他增加 | -- | -- | 197 | 70,240 | -- | 70,437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296 | -- | -- | 296 |
(1)处置 | -- | -- | 296 | -- | -- | 296 |
4.期末余额 | 834,286 | 257,816 | 180,650 | 690,735 | 1,544 | 1,965,031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232,142 | 254,363 | 133,477 | -- | 362 | 620,344 |
2.本期增加金额 | 19,309 | 1,510 | 9,281 | -- | 34 | 30,134 |
(1)计提 | 19,309 | 1,510 | 9,281 | -- | 34 | 30,134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128 | -- | -- | 128 |
(1)处置 | -- | -- | 128 | -- | -- | 128 |
4.期末余额 | 251,451 | 255,873 | 142,630 | -- | 396 | 650,35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 -- | -- | -- |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 -- | -- | -- |
(1)计提 | -- | -- |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 | -- |
(1)处置 | -- | --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 | -- | -- | -- | -- |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82,835 | 1,943 | 38,020 | 690,735 | 1,148 | 1,314,681 |
2.期初账面价值 | 602,144 | 3,274 | 36,543 | 620,495 | 1,182 | 1,263,638 |
20、开发支出
项 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体管控平台 | 3,823 | -- | -- | 3,823 |
2023GJ01大岩土数智系统开发 | -- | 755 | -- | 755 |
其他 | -- | 138 | -- | 138 |
合 计 | 3,823 | 893 | -- | 4,716 |
21、商誉
商誉账面原值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 | 其他 | 处置 | 其他 | |||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华昆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579 | -- | -- | -- | -- | 579 |
昆明科汇电气有限公司 | 296 | -- | -- | -- | -- | 296 |
合 计 | 875 | -- | -- | -- | -- | 875 |
22、长期待摊费用
项 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本期摊销 | 其他减少 | ||||
十二冶大厦地下车库 | 8,999 | -- | 256 | -- | 8,743 |
场地装修费 | 4,832 | -- | 1,258 | -- | 3,574 |
富平钢构厂项目 | -- | 8,995 | 1,799 | -- | 7,196 |
其他 | 29,395 | 30,256 | 45,475 | -- | 14,176 |
合 计 | 43,226 | 39,251 | 48,788 | -- | 33,689 |
23、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项 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可抵扣/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 | 可抵扣/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5,936,163 | 1,019,812 | 4,240,079 | 825,051 |
可抵扣亏损 | 762,512 | 118,108 | 645,473 | 112,207 |
离退休及辞退福利 | 459,706 | 86,030 | 492,690 | 95,64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21,025 | 3,154 | 19,639 | 3,317 |
租赁影响 | -- | -- | 19,126 | 2869 |
交易性金融工具、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 -- | -- | 6,195 | 930 |
其他 | 71,845 | 11,337 | 90,643 | 16,175 |
小 计 | 7,251,251 | 1,238,441 | 5,513,845 | 1,056,19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资产评估增值 | 270,616 | 53,428 | 295,148 | 60,28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3,558 | 589 | 3,801 | 570 |
租赁影响 | 3,394 | 508 |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506 | 76 | -- | -- |
项 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可抵扣/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 | 可抵扣/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 | |
其他 | 495,337 | 49,802 | 496,754 | 49,675 |
小 计 | 773,411 | 104,404 | 795,703 | 110,531 |
(2)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项 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上年年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上年年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2,761 | 1,205,680 | 38,284 | 1,017,907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2,761 | 71,643 | 38,284 | 72,247 |
(3)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及可抵扣亏损明细
项 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2,551,062 | 2,099,783 |
其中:资产减值准备 | 2,386,015 | 1,935,72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42,918 | 35,087 |
离退休及辞退福利 | 122,129 | 128,970 |
可抵扣亏损 | 3,253,026 | 2,598,393 |
合 计 | 5,804,088 | 4,698,176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年 份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2023年 | —— | 129,790 |
2024年 | 90,222 | 90,222 |
2025年 | 411,204 | 411,204 |
2026年 | 350,689 | 350,689 |
2027年 | 263,274 | 263,274 |
2028年 | 358,171 | 60,713 |
2029年 | 146,333 | 146,333 |
2030年 | 761,139 | 761,139 |
2031年 | 77,634 | 77,634 |
2032年 | 307,395 | 307,395 |
2033年 | 486,965 | —— |
合 计 | 3,253,026 | 2,598,393 |
24、其他非流动资产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长期合同资产 | 684,033 | 784,228 |
周转物资 | 256,201 | 361,074 |
预付购房款 | 54,581 | 54,592 |
待处置资产 | 19,322 | 38,395 |
其他 | 1,919 | 68 |
小计 | 1,016,056 | 1,238,357 |
减:坏账准备 | 525,068 | 5,137 |
合 计 | 490,988 | 1,233,220 |
(1)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数 | |||
计提 | 转回 | 转销/核销(减少) | 其他变动 | |||
长期合同资产 | 5,137 | 496,338 | -- | -- | -- | 501,475 |
其他 | -- | 133,208 | -- | 109,615 | -- | 23,593 |
合 计 | 5,137 | 629,546 | 109,615 | -- | 525,068 |
25、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项 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信用借款 | 1,336,851 | 4,133,817 |
质押借款 | 6,997 | 5,408 |
保证借款 | -- | 45,000 |
合 计 | 1,343,848 | 4,184,225 |
注: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以账面价值6,997千元的应收账款以及该应收账款所属合同项下的全部权益和收益为质押物取得短期借款6,997千元。
26、应付票据
种 类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 367,568 |
银行承兑汇票 | 3,837,044 | 3,028,769 |
合 计 | 3,837,044 | 3,396,337 |
27、应付账款
项 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8,606,023 | 9,290,049 |
1至2年 | 2,428,404 | 1,250,872 |
2至3年 | 495,913 | 700,544 |
3年以上 | 1,021,856 | 1,426,913 |
合 计 | 12,552,196 | 12,668,378 |
(1)其中,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未结转的原因 |
公司1 | 58,947 | 未达到付款条件 |
公司2 | 35,904 | 未达到付款条件 |
公司3 | 33,280 | 未达到付款条件 |
公司4 | 31,861 | 未达到付款条件 |
公司5 | 25,708 | 未达到付款条件 |
合 计 | 185,700 | —— |
28、预收款项
项 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租赁款 | 1,613 | -- |
29、合同负债
项 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工程施工 | 2,531,889 | 2,439,508 |
装备制造 | 1,017,718 | 718,864 |
工程设计与咨询 | 587,766 | 400,366 |
合 计 | 4,137,373 | 3,558,738 |
(1)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未结转的原因 |
公司1 | 122,573 | 工程尚未验工计价 |
公司2 | 49,623 | 工程尚未验工计价 |
公司3 | 46,047 | 工程尚未验工计价 |
公司4 | 18,056 | 工程尚未验工计价 |
公司5 | 16,036 | 工程尚未验工计价 |
公司6 | 15,377 | 工程尚未验工计价 |
合 计 | 267,712 | —— |
30、应付职工薪酬
项 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短期薪酬 | 130,137 | 2,172,048 | 2,143,491 | 158,694 |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3,861 | 290,099 | 289,259 | 14,701 |
辞退福利 | 66,508 | 70,504 | 76,329 | 60,683 |
合 计 | 210,506 | 2,532,651 | 2,509,079 | 234,078 |
(1)短期薪酬
项 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86,693 | 1,620,370 | 1,596,359 | 110,704 |
职工福利费 | -- | 118,548 | 118,548 | -- |
社会保险费 | 3,977 | 154,587 | 152,649 | 5,915 |
其中:1.医疗保险费及生育保险费 | 3,539 | 144,974 | 142,964 | 5,549 |
2.工伤保险费 | 438 | 9,613 | 9,685 | 366 |
住房公积金 | 5,395 | 167,475 | 165,151 | 7,719 |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9,605 | 42,067 | 40,658 | 31,014 |
其他短期薪酬 | 4,467 | 69,001 | 70,126 | 3,342 |
合 计 | 130,137 | 2,172,048 | 2,143,491 | 158,694 |
(2)设定提存计划
项 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离职后福利 | 13,861 | 290,099 | 289,259 | 14,701 |
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 | 7,384 | 219,362 | 219,259 | 7,487 |
失业保险费 | 1,016 | 9,059 | 9,133 | 942 |
企业年金缴费 | 5,461 | 61,678 | 60,867 | 6,272 |
合 计 | 13,861 | 290,099 | 289,259 | 14,701 |
31、应交税费
税 项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增值税 | 87,659 | 102,519 |
企业所得税 | 34,166 | 79,142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6,851 | 7,927 |
房产税 | 2,723 | 1,172 |
土地使用税 | 1,405 | 1,136 |
个人所得税 | 22,793 | 15,856 |
教育费附加(含地方教育费附加) | 4,785 | 5,427 |
其他税费 | 2,631 | 3,142 |
合 计 | 163,013 | 216,321 |
32、其他应付款
项 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应付股利 | 31,201 | 2,409 |
其他应付款 | 1,508,476 | 1,875,892 |
合 计 | 1,539,677 | 1,878,301 |
(1)应付股利
项 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2,409 | 2,409 |
划分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股利 | 28,792 | -- |
合 计 | 31,201 | 2,409 |
(2)其他应付款
项 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应付保证金和押金 | 730,470 | 1,126,517 |
暂收款 | 301,005 | 330,813 |
往来款 | 222,528 | 210,735 |
其他 | 254,473 | 207,827 |
合 计 | 1,508,476 | 1,875,892 |
其中,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未结转的原因 |
公司1 | 33,988 | 未达到付款条件 |
公司2 | 19,310 | 未达到付款条件 |
公司3 | 16,559 | 未达到付款条件 |
公司4 | 12,730 | 未达到付款条件 |
公司5 | 11,651 | 未达到付款条件 |
合计 | 94,238 | -- |
3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项 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414,590 | 3,128,152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0,158 | 9,213 |
合 计 | 1,424,748 | 3,137,365 |
34、其他流动负债
项 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待转销项税额 | 1,392,043 | 1,723,137 |
背书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 184,185 | -- |
合 计 | 1,576,228 | 1,723,137 |
35、长期借款
项 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利率区间 |
信用借款 | 7,225,797 | 7,979,852 | 注 |
保证借款 | 368,624 | 405,300 | 注 |
小 计 | 7,594,421 | 8,385,152 |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414,590 | 3,128,152 | 注 |
合 计 | 6,179,831 | 5,257,000 | —— |
注:本公司长期借款利率区间为2.35%-4.90%。
36、租赁负债
项 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39,506 | 20,333 |
减:未确认的融资费用 | 3,220 | 2,586 |
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158 | 9,213 |
合 计 | 26,128 | 8,534 |
37、长期应付款
项 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专项应付款 | 1,069 | 1,480 |
(1)专项应付款
项 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铝电解槽内衬筑炉机器人样机研制科研经费 | 1,046 | -- | -- | 1,046 |
其他 | 434 | 460 | 871 | 23 |
合 计 | 1,480 | 460 | 871 | 1,069 |
38、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项 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离职后福利-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 496,124 | 583,558 |
辞退福利 | 85,711 | 45,361 |
小计 | 581,835 | 628,919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60,683 | 66,508 |
合 计
合 计 | 521,152 | 562,411 |
(1)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项 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一、期初余额 | 628,919 | 681,001 |
二、计入当期损益的设定受益成本 | 28,393 | 21,430 |
1.当期服务成本 | 3,068 | 3,047 |
2.过去服务成本 | 8,945 | 50 |
3.利息净额 | 16,380 | 19,040 |
4.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损失以“-”表示) | -- | -707 |
三、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设定受益成本 | 2,801 | 10,497 |
1.精算利得(损失以“-”表示) | 2,801 | 10,497 |
四、其他变动 | -78,278 | -84,009 |
1.已支付的福利 | -78,278 | -84,009 |
五、期末余额 | 581,835 | 628,919 |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项 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一、期初余额 | 628,919 | 681,001 |
二、计入当期损益的设定受益成本 | 28,393 | 20,501 |
三、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设定受益成本 | 2,801 | 11,425 |
四、当期已支付的福利 | -78,278 | -84,008 |
五、期末余额 | 581,835 | 628,919 |
(2)精算假设
项 目 | 期末 | 上年年末 |
折现率 | 2.75% | 2.75% |
死亡率 | 中国人身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10-2013) | 中国人身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10-2013) |
医疗福利年增长率 | 8.00% | 8.00% |
收益人员养老福利年增长率 | 4.50% | 4.50% |
39、递延收益
项 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政府补助 | 61,250 | 39,231 | 20,819 | 79,662 |
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详见附注七、政府补助。40、股本(单位:千股)
项 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 2,176,759 | -- | -- | -- | -- | -- | 2,176,759 |
洛阳有色金属加工设计研究院 | 86,925 | -- | -- | -- | -- | -- | 86,925 |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 36,316 | -- | -- | -- | -- | -- | 36,316 |
境外上市H股持有人 | 363,160 | -- | -- | -- | -- | -- | 363,160 |
社会公众普通股持有人 | 295,907 | -- | -- | -- | -- | -- | 295,907 |
合 计 | 2,959,067 | -- | -- | -- | -- | -- | 2,959,067 |
41、其他权益工具
发行在外的 金融工具 | 发行 时间 | 股利率 或利息率 | 发行 价格 | 数量 | 金额 | 到期日或续期情况 | 转股条件 | 转换 情况 |
兴业银行可续期信托贷款——债权融资计划 | 2022年 | 通过挂牌定价、集中配售方式确定 | 4.06 | 15,000 | 977,400 | 2+N年期 | 无 | 无 |
兴业银行可续期信托贷款——债权融资计划 | 2022年 | 通过挂牌定价、集中配售方式确定 | 3.79 | 10,000 | 969,000 | 3+N年期 | 无 | 无 |
邮储银行202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2023年 | 通过挂牌定价、集中配售方式确定 | 100 | 15,000 | 1,497,600 | 2+N年期 | 无 | 无 |
邮储银行2023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 2023年 | 通过挂牌定价、集中配售方式确定 | 100 | 13,000 | 1,297,920 | 2+N年期 | 无 | 无 |
合 计 | 53,000 | 4,741,920 |
期末发行在外的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
兴业银行可续期信托贷款——债权融资计划 | 15,000 | 1,464,685 | -- | -- | 5,000 | 487,285 | 10,000 | 977,400 |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
兴业银行可续期信托贷款——债权融资计划 | 10,000 | 969,000 | -- | -- | -- | -- | 10,000 | 969,000 |
邮储银行202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 | -- | 15,000 | 1,497,600 | -- | -- | 15,000 | 1,497,600 |
邮储银行2023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 -- | -- | 13,000 | 1,297,920 | -- | -- | 13,000 | 1,297,920 |
合 计 | 25,000 | 2,433,685 | 28,000 | 2,795,520 | 5,000 | 487,285 | 48,000 | 4,741,920 |
42、资本公积
项 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股本溢价 | 910,049 | -- | -- | 910,049 |
其他资本公积 | 9,208 | 37 | 20,505 | -11,260 |
合 计 | 919,257 | 37 | 20,505 | 898,789 |
43、其他综合收益
(1)资产负债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其他综合收益:
项 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税后归属于 母公司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55,766 | -9,687 | -- | 46,079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84,947 | -2,996 | -- | 81,951 |
2.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29,181 | -6,691 | -- | -35,872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14,305 | -7,484 | -- | 106,821 |
1.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14,305 | -7,484 | -- | 106,821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70,071 | -17,171 | -- | 152,900 |
(2)利润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其他综合收益: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减: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1,060 | -- | -2,009 | 636 | -9,687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2,801 | -- | -703 | 898 | -2,996 |
2.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8,259 | -- | -1,306 | -262 | -6,691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7,484 | -- | -- | -- | -7,484 |
1.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7,484 | -- | -- | -- | -7,484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8,544 | -- | -2,009 | 636 | -17,171 |
44、专项储备
项 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219,378 | 219,549 | 219,947 | 218,980 |
45、盈余公积
项 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29,735 | -- | -- | 229,735 |
46、未分配利润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调整前 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599,235 | 794,977 |
调整 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 -179,673 |
调整后 期初未分配利润 | 599,235 | 615,304 |
本期增加额 | -2,657,963 | 112,458 |
其中:本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657,963 | 112,458 |
本期减少额 | 126,122 | 128,527 |
其中: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 5,261 |
应付永续债股利 | 126,122 | 123,189 |
其他减少 | -- | 77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184,850 | 599,235 |
会计政策变更对期初未分配利润的影响参见附注三、38。
47、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2,098,434 | 20,199,825 | 23,421,699 | 20,469,622 |
其他业务 | 238,737 | 180,026 | 275,630 | 203,590 |
合 计 | 22,337,171 | 20,379,851 | 23,697,329 | 20,673,212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按行业划分
主要行业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
工程施工及承包 | 16,887,260 | 16,175,085 | 18,540,289 | 16,655,965 |
工程勘察设计与咨询 | 2,759,062 | 1,875,413 | 2,618,018 | 1,857,299 |
装备制造 | 2,452,112 | 2,149,327 | 2,401,123 | 2,100,629 |
减:板块间抵消 | -- | -- | 137,731 | 144,271 |
小 计 | 22,098,434 | 20,199,825 | 23,421,699 | 20,469,622 |
其他业务: | ||||
销售材料 | 70,828 | 64,705 | 124,014 | 98,411 |
租赁 | 75,576 | 39,154 | 60,670 | 30,500 |
其他 | 92,333 | 76,167 | 102,153 | 77,698 |
减:板块间抵消 | -- | -- | 11,207 | 3,019 |
小 计 | 238,737 | 180,026 | 275,630 | 203,590 |
合 计 | 22,337,171 | 20,379,851 | 23,697,329 | 20,673,212 |
(3)营业收入分解信息
①本期营业收入按报告与分部分类
收入类别 | 2023年 | ||
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 | 租赁收入 | 合计 | |
工程施工及承包 | 17,024,277 | 26,695 | 17,050,972 |
工程勘察设计与咨询 | 2,773,351 | 20,738 | 2,794,089 |
装备制造 | 2,463,967 | 28,143 | 2,492,110 |
合 计 | 22,261,595 | 75,576 | 22,337,171 |
②本期营业收入按收入确认时间分类
收入确认 时间 | 2023年 | |||
工程施工 | 设计勘察 | 装备制造 | 合计 | |
在某一时点确认 | -- | -- | 1,476,830 | 1,476,830 |
在某一时段确认 | 17,024,277 | 2,773,351 | 987,137 | 20,784,765 |
合 计 | 17,024,277 | 2,773,351 | 2,463,967 | 22,261,595 |
③营业收入具体情况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营业收入 | 22,337,171 | 23,697,329 |
减: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238,737 | 184,684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 22,098,434 | 23,512,645 |
48、税金及附加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房产税 | 29,949 | 26,69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4,664 | 31,272 |
印花税 | 24,333 | 19,714 |
土地使用税 | 13,319 | 12,242 |
教育费附加 | 11,199 | 14,562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7,475 | 9,832 |
其他 | 4,747 | 1,416 |
合 计 | 115,686 | 115,733 |
各项税金及附加的计缴标准详见附注四、税项。
49、销售费用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05,548 | 87,815 |
差旅费 | 9,628 | 7,895 |
业务经费 | 6,118 | 5,398 |
外事服务费 | 3,081 | 2,546 |
招标服务费 | 3,522 | 2,910 |
租赁费 | 1,231 | 1,526 |
销售服务费 | 1,163 | 7,895 |
折旧及摊销 | 1,012 | 626 |
保险费 | 807 | 48 |
仓储及物流 | 719 | 1,240 |
其他 | 8,265 | 1,374 |
合 计 | 141,094 | 119,273 |
50、管理费用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723,475 | 700,635 |
折旧及摊销 | 111,307 | 99,928 |
中介费用 | 58,904 | 38,179 |
办公支出 | 40,127 | 33,040 |
差旅费 | 33,017 | 22,604 |
租赁费 | 28,039 | 31,849 |
诉讼费 | 21,531 | 37,245 |
业务招待费 | 17,640 | 13,123 |
修理费 | 11,055 | 7,576 |
水电费 | 10,606 | 9,303 |
服务费 | 5,892 | 5,881 |
宣传费 | 4,507 | 1,142 |
税金 | 2,507 | 2,144 |
党建经费 | 907 | 1,333 |
其他 | 65,219 | 65,095 |
合 计 | 1,134,733 | 1,069,077 |
51、研发费用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415,064 | 377,866 |
原料及主要材料 | 412,748 | 454,181 |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 | 70,094 | 24,452 |
折旧及摊销 | 9,537 | 8,561 |
辅助材料 | 3,222 | 2,836 |
燃料及动力 | 1,913 | 1,113 |
其他费用 | 30,731 | 43,057 |
合 计 | 943,309 | 912,066 |
52、财务费用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总额 | 422,358 | 497,018 |
减:利息资本化 | 23,801 | 3,793 |
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1,141 | 661 |
减:利息收入 | 136,495 | 168,585 |
汇兑损失 | 233,996 | 611,295 |
减:汇兑收益 | 315,499 | 714,938 |
手续费支出 | 26,414 | 34,434 |
精算费用利息支出 | 16,380 | 17,404 |
其他支出 | 34,768 | 13,852 |
合 计 | 259,262 | 287,348 |
53、其他收益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益相关 | 3,831 | 3,665 |
合 计 | 3,831 | 3,665 |
54、投资收益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32,548 | 16,152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7,231 | 121,357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460 | 567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损益 | -- | 16,532 |
债务重组产生的投资收益 | -821 | 8,613 |
其他 | -966 | -- |
合 计 | 38,452 | 163,221 |
55、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06 | -- |
56、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381,192 | -456,452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19,274 | 165,894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19,100 | -73,692 |
合 计 | -519,566 | -364,250 |
57、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1,306,764 | 19,294 |
存货跌价损失 | -388,696 | -43,165 |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6,172 | -487 |
其他 | -133,208 | -1,179 |
合 计 | -1,834,840 | -25,537 |
58、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填列)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损失以“-”填列) | -2,947 | 841 |
其他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损失以“-”填列) | 974 |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损失以“-”填列) | 6 | -- |
合 计 | -1,967 | 841 |
59、营业外收入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经批准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 | 24,123 | 22,104 | 24,123 |
罚款收入 | 1,627 | -- | 1,627 |
违约金赔偿收入 | 710 | 3,231 | 710 |
其他 | 6,755 | 6,109 | 6,755 |
合 计 | 33,215 | 31,444 | 33,215 |
60、营业外支出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赔偿支出 | 11,162 | 454 | 11,162 |
罚款支出 | 5,081 | 34,666 | 5,081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1,530 | -- | 1,530 |
冲回已核销的应付款项 | 1,169 | -- | 1,169 |
其他 | 8,822 | 9,909 | 8,822 |
合 计 | 27,764 | 45,029 | 27,764 |
61、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明细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按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的当期所得税 | 75,328 | 129,799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86,199 | -49,657 |
合 计 | -110,871 | 80,142 |
(2)所得税费用与利润总额的关系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2,944,897 |
按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441,735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49,982 |
对以前期间当期所得税的调整 | 5,927 |
权益法核算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损益 | -4,882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 | 25,301 |
税率变动对期初递延所得税余额的影响 | -16 |
利用以前年度未确认可抵扣亏损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纳税影响 | -18,486 |
未确认可抵扣亏损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纳税影响 | 392,063 |
研究开发费加成扣除的纳税影响(以“-”填列) | -19,061 |
所得税费用 | -110,871 |
62、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
(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存款利息 | 134,350 | 73,895 |
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39,231 | 50,655 |
收到的往来款净额 | -- | 54,234 |
受限资金的减少 | -- | 87,178 |
其他 | 6,446 | 55,505 |
合 计 | 180,027 | 321,467 |
(2)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委外研发费用及中介费 | 128,998 | 198,799 |
支付的办公费 | 46,245 | 149,523 |
支付的差旅费 | 33,017 | 68,577 |
支付的租赁仓储物流费 | 29,989 | -- |
支付的诉讼费 | 21,531 | 8,303 |
支付的业务招待费 | 17,640 | 18,061 |
支付的备用金及往来款净额 | 176,118 | 451,980 |
偿还的暂收款项净额 | 29,808 | -- |
支付的手续费支出 | 26,414 | 70,619 |
其他 | 234,733 | 133,400 |
合 计 | 744,493 | 1,099,262 |
(3)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 | -- | 7,648 |
(4)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2,800,000 | 2,500,000 |
(5)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偿还租赁负债支付的金额 | 19,884 | 1,483 |
永续债费用 | 24,880 | 2,898 |
合 计 | 44,764 | 4,381 |
(6)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的变动情况
项 目 | 期初余额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期末余额 | |||
现金流入 | 现金流出 | 计提的利息 | 其他 | ||||
短期借款 | 4,184,225 | 2,728,516 | 5,569,225 | 332 | -- | 1,343,848 | |
长期借款 | 5,257,000 | 4,637,524 | 3,718,471 | 3,778 | -- | 6,179,831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3,128,152 | -- | 1,727,352 | 13,790 | -- | 1,414,590 | |
租赁负债 | 8,534 | -- | 19,884 | 1,141 | 38,619 | 26,128 | |
合 计 | 12,577,911 | 7,366,040 | 11,034,932 | 19,041 | 38,619 | 8,964,397 |
63、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补充资料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2,834,026 | 204,833 |
加:资产减值损失 | 1,834,840 | 25,537 |
信用减值损失 | 519,566 | 364,250 |
固定资产折旧 | 145,952 | 181,448 |
投资性房地产折旧 | 23,539 | --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9,890 | 12,873 |
无形资产摊销 | 30,133 | 29,187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48,788 | 72,866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967 | -841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530 | 1,103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06 |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422,358 | 466,009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8,452 | -163,221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87,774 | -48,993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605 | 1,364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36,812 | -336,697 |
合同资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29,876 | -271,386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713,788 | 1,032,837 |
补充资料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535,011 | -1,046,29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22,665 | 524,870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 -- |
新增使用权资产 | 43,351 |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3,339,604 | 6,857,364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6,857,364 | 6,746,419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517,760 | 110,945 |
(2)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项 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一、现金 | 3,339,604 | 6,857,364 |
其中:库存现金 | 1,359 | 4,051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3,338,245 | 6,853,313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 -- |
二、现金等价物 | -- |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339,604 | 6,857,364 |
64、股东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1)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其他减少7,753千元,其中:
①中铝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原计入资本公积的永续债发行手续费受永续债还款影响减少6,151千元;
②确认按比例享有的联营资本公积减少1,601千元;
(2)未分配利润为本期未分配利润其他减少为支付永续债利息之影响126,121千元。
65、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877,221 |
其中:美元 | 97,898 | 7.0827 | 693,379 |
印尼盾 | 184,017,575 | 0.0005 | 92,009 |
印度卢比 | 829,919 | 0.0851 | 70,626 |
越南盾 | 42,781,865 | 0.0003 | 12,835 |
马来西亚令吉 | 4,892 | 1.54 | 7,533 |
沙特里亚尔 | 221 | 1.8925 | 418 |
港币 | 390 | 0.9062 | 354 |
欧元 | 5 | 7.8592 | 37 |
新加坡币 | 6 | 5.3772 | 30 |
应收账款 | —— | —— | 2,081,612 |
其中:美元 | 248,462 | 7.0827 | 1,759,783 |
印尼盾 | 628,121,985 | 0.0005 | 289,564 |
越南盾 | 90,287,576 | 0.0003 | 26,797 |
马来西亚令吉 | 1,606 | 1.54 | 2,474 |
印度卢比 | 35,181 | 0.0851 | 2,994 |
应付账款 | —— | —— | 221,443 |
其中:美元 | 10,994 | 7.0827 | 77,865 |
印尼盾 | 267,991,593 | 0.0005 | 133,996 |
越南盾 | 30,892,565 | 0.0003 | 9,268 |
欧元 | 35 | 7.8592 | 271 |
印度卢比 | 507 | 0.0851 | 43 |
其他应收款 | —— | —— | 333,305 |
其中:美元 | 37,033 | 7.0827 | 262,293 |
印尼盾 | 141,505,262 | 0.0005 | 70,753 |
马来西亚令吉 | 166 | 1.54 | 256 |
越南盾 | 11,283 | 0.0003 | 3 |
其他应付款 | —— | —— | 663 |
其中:美元 | 16 | 7.0827 | 111 |
印尼盾 | 901,887 | 0.0005 | 451 |
印度卢比 | 1,187 | 0.0851 | 101 |
(2)境外经营实体
重要境外经营实体 | 境外主要经营地 | 记账本位币 | 选择依据 |
中铝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美元 | 日常活动收入 |
66、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721,686 | 被冻结金额、信用证保证金、保函保证金存款、承兑汇票保证金等 |
应收票据 | 1,000 | 票据质押 |
应收账款 | 6,997 | 应收账款质押 |
应收款项融资 | 59,469 | 票据质押 |
67、租赁
(1)作为承租人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 1,141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49,154 |
合 计 | 50,295 |
(2)作为出租人
经营租赁
资产负债表日后将收到的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 期末余额 |
第1年 | 62,887 |
第2年 | 63,760 |
第3年 | 62,277 |
第4年 | 61,314 |
第5年 | 62,020 |
合 计 | 312,258 |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重要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 企业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 |
类型 | 直接 | 间接 | 方式 | ||||
中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 | 河南洛阳 | 洛阳市高新区 | 技术开发及设销售 | 92.35 | -- | 2 |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 1 | 河南郑州 | 郑州市淮河路 | 建筑工程 | 100.00 | -- | 2 |
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1 | 湖南长沙 | 长沙市芙蓉区 | 勘察设计 | 100.00 | -- | 2 |
九冶建设有限公司 | 1 | 陕西咸阳 | 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 | 工程施工 | 73.17 | -- | 3 |
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1 | 辽宁沈阳 | 沈阳市和平区 | 工程勘察设计 | 100.00 | -- | 1 |
中色十二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 1 | 山西太原 | 太原市杏花岭区 | 建筑工程 | 100.00 | -- | 2 |
中国有色金属长沙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1 | 湖南长沙 | 长沙市芙蓉区 | 勘察设计 | 100.00 | -- | 2 |
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1 | 贵阳贵州 | 贵阳市观山湖区 | 设计咨询 | 100.00 | -- | 1 |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昆明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1 | 云南昆明 | 昆明市盘龙区 | 工程勘察设计 | 100.00 | -- | 2 |
昆明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 | 1 | 云南昆明 | 昆明市盘龙区 | 工程勘察设计 | 67.00 | -- | 2 |
注:
① 企业类型:1.境内非金融子企业,2.境内金融子企业,3.境外子企业,4.事业单位,5.基建单位。
② 取得方式:1.投资设立,2.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3.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4.其他。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九冶建设有限公司 | 26.83 | -85,372 | -- | 219,897 |
中铝山东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40.00 | -168,694 | -- | -106,714 |
昆明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 | 33.00 | -25,819 | -- | -11,921 |
中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7.65 | 2,347 | -- | 4,818 |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 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 负债 | 负债合计 | |
中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99,704 | 1,078,512 | 2,178,216 | 1,514,017 | 62,408 | 1,576,425 |
九冶建设有限公司 | 8,113,993 | 1,277,044 | 9,391,037 | 6,500,721 | 1,054,271 | 7,554,992 |
中铝山东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576,092 | 125,971 | 702,063 | 971,496 | 16,000 | 987,496 |
昆明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 | 432,963 | 100,031 | 532,994 | 237,722 | 115,632 | 353,354 |
续(1):
子公司名称 | 上年年末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 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 负债 | 负债合计 | |
中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104,737 | 1,089,942 | 2,194,679 | 1,526,557 | 69,244 | 1,595,801 |
九冶建设有限公司 | 8,467,088 | 1,173,144 | 9,640,232 | 7,181,416 | 261,659 | 7,443,075 |
中铝山东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841,012 | 148,248 | 989,260 | 821,461 | 16,000 | 837,461 |
昆明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 | 442,532 | 69,663 | 512,195 | 450,220 | 101,303 | 551,523 |
续(2):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 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 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中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268,163 | 21,959 | 21,368 | 302,425 | 951,055 | 16,413 | 15,952 | 92,188 |
九冶建设有限公司 | 4,535,339 | -343,879 | -345,391 | 136,341 | 5,583,744 | 13,291 | 14,546 | 202,837 |
中铝山东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357,039 | -435,509 | -435,509 | -33,333 | 534,149 | -121,173 | -121,173 | 40,378 |
昆明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 | 225,942 | 75,574 | 78,980 | -59,063 | 287,377 | 115,389 | 110,299 | 162,442 |
2、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的变动
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原子公司
(1)原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本期不再成为 子公司的原因 |
1 | 上海中铝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新区 | 贸易 | 70.00 | 70.00 | 注销 |
2 | 中铝国际山东化工有限公司 | 山东淄博 | 贸易 | 100.00 | 100.00 | 注销 |
3 | 中铝国际云南铝应用工程有限公司 | 云南省曲靖市 | 金属制品 | 100.00 | 100.00 | 注销 |
4 | 上海中铝丰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上海浦东 | 股权投资 | 99.95 | 99.95 | 注销 |
5 | 长沙通湘建设有限公司 | 湖南长沙 | 建筑工程 | 100.00 | 100.00 | 注销 |
6 | 华楚高新科技(湖南)有限公司 | 湖南湘潭 | 技术研究开发 | 100.00 | 100.00 | 注销 |
7 | 中铝国际12MCC建设有限公司 | 韩国仁川 | 建筑安装业 | 80.00 | 80.00 | 股权转让 |
8 | 中色十二冶金重庆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重庆市南岸区 | 合同能源管理 | 100.00 | 100.00 | 注销 |
9 | 六冶新疆建设有限公司 | 新疆阿拉尔市 | 建筑工程 | 100.00 | 100.00 | 注销 |
(2)本期出售的子公司出售日的财务状况
项目 | 中铝国际12MCC建设有限公司 | |
出售日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26 | 4,833 |
固定资产 | 4 | 4 |
流动负债 | 9,205 | 1,437 |
所有者权益 | -9,176 | 3,532 |
(3)本期出售的子公司出售日的经营成果
项目 | 中铝国际12MCC建设有限公司 | |
期初-出售日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 | -- |
营业成本 | -- | -- |
期间费用 | -7,394 | -- |
营业利润 | -12,393 | -- |
利润总额 | -12,393 | -- |
所得税费用 | 131 | -- |
净利润 | -12,524 | -- |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 企业名称 | 主要 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一、合营企业 | ||||||
上海丰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上海 | 上海 | 投资公司 | 40.00 | -- | 权益法核算 |
中际山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湖南 | 湖南 | 冶金专用设备制造 | -- | 49.00 | 权益法核算 |
二、联营企业 | ||||||
太康浩文建设有限公司 | 河南 | 河南 | 房屋建筑业 | -- | 47.50 | 权益法核算 |
娄底浩创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湖南 | 湖南 | 土木工程建筑业 | -- | 40.00 | 权益法核算 |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 湖南 | 湖南 | 制造业 | 3.80 | -- | 权益法核算 |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项 目 | 上海丰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中际山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流动资产 | 70,116 | 70,245 | 260,446 | 269,774 |
非流动资产 | -- | -- | 10,711 | 11,534 |
资产合计 | 70,116 | 70,245 | 271,157 | 281,308 |
流动负债 | 10,550 | 11,511 | 151,342 | 171,061 |
非流动负债 | -- | -- | -- | -- |
负债合计 | 10,550 | 11,511 | 151,342 | 171,061 |
净资产 | 59,566 | 58,734 | 119,815 | 110,247 |
调整事项 | -- | -- | -270 | -- |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8,843 | 8,862 | 58,709 | 54,021 |
存在公开报价的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 -- | -- | -- |
续:
项 目 | 上海丰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中际山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 | -- | 173,134 | 294,095 |
财务费用 | -24 | -8 | -530 | 626 |
所得税费用 | -- | -- | -1,918 | -1,638 |
净利润 | -167 | 102 | 10,120 | 8,210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 |
综合收益总额 | -167 | 102 | 10,120 | 8,210 |
企业本期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 -- | -- | -- | -- |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项 目 | 太康浩文建设有限公司 | 娄底浩创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期末数(三季报) | 年初数 | |
流动资产 | 126,652 | 472,193 | 77,371 | 103,972 | 3,109,036 | 3,025,078 |
非流动资产 | 735,077 | 456,595 | 613,842 | 588,088 | 1,003,549 | 1,130,539 |
资产合计 | 861,729 | 928,788 | 691,213 | 692,060 | 4,112,585 | 4,155,617 |
流动负债 | -32,451 | -25,392 | 21,413 | 19,260 | 1,618,709 | 1,592,388 |
非流动负债 | 660,000 | 720,000 | 511,000 | 514,000 | 184,650 | 124,626 |
负债合计 | 627,549 | 694,608 | 532,413 | 533,260 | 1,803,359 | 1,717,014 |
项 目 | 太康浩文建设有限公司 | 娄底浩创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期末数(三季报) | 年初数 | |
净资产 | 234,180 | 234,180 | 158,800 | 158,800 | 2,309,226 | 2,438,603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108,640 | 108,640 | 100,000 | 100,000 | 174,424 | 174,538 |
调整事项 | -- | -- | -- | --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108,640 | 108,640 | 100,000 | 100,000 | 174,424 | 174,538 |
存在公开报价的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 -- | -- | -- |
续:
项 目 | 太康浩文建设有限公司 | 娄底浩创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三季报)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 | -- | -- | -- | 948,987 | 1,586,342 |
净利润 | -- | -- | -- | -- | -12,333 | 35,854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 | -95,087 | -69,192 |
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 | -107,420 | -33,338 |
企业本期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 | -- | -- | -- | -- | -- |
政府补助
1、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
补助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铜川新区城市道路+地下综合管廊整体打包PPP项目 | 44,900 | 7,000 | -- | 51,900 |
山东工程整体搬迁政策支持款 | 16,000 | -- | -- | 16,000 |
其 他 | 350 | 32,231 | 20,819 | 11,762 |
合 计 | 61,250 | 39,231 | 20,819 | 79,662 |
金融工具风险管理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各类股权投资、债权投资、衍生金融工具、长短期借款、应收应付款项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已于相关附注内披露。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公司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包括汇率风险、
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应收款项,控制该项风险的具体措施如下:
本公司应收账款主要产生于工程施工业务。本公司内控制度要求,对承接的每一施工项目均应于投标前对客户进行信用评估,同时考虑到本公司承接的重点项目工期超过一年,因而会定期对客户信用重新评估;设立合同评审制度,工程管理部、财务部、法务部等多部门联合评议,拟定合理收款条款,确保本公司的垫资风险已降至最低,设立经营活动现金流业绩考核制度,以敦促下属子公司积极开展应收款的清收工作;于资产负债表日审核每一单项应收款的收回情况,对重点客户存在的潜在结构性风险获取额外保证,以确保就无法回收的款项计提充分的减值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政策详见附注三、11。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财务部门持续监控公司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本公司综合运用票据结算、银行借款、委托贷款等多种融资手段,以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本公司已从多家信用评级较高的商业银行获取授信额度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开支。本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市场风险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风险可源于已确认的计息金融工具和未确认的金融工具(如某些贷款承诺)。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长期银行借款及应付债券等长期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本公司密切关注利率变动对本公司利率风险的影响。本公司目前并未采取利率对冲政策。但管理层负责监控利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利率风险。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费用,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这些调整可能是进行利率互换的安排来降低利率风险。对于资产负债表日持有的、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的金融工具,上述敏感性分
析中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的影响是假设在资产负债表日利率发生变动,按照新利率对上述金融工具进行重新计量后的影响。对于资产负债表日持有的、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的浮动利率非衍生工具,上述敏感性分析中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的影响是上述利率变动对按年度估算的利息费用或收入的影响。上一年度的分析基于同样的假设和方法。汇率风险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汇率风险可源于以记账本位币之外的外币进行计价的金融工具。汇率风险主要为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受外汇汇率波动的影响。除了在香港设立的子公司持有以港币为结算货币的资产外,只有小额香港市场投资业务,本公司持有的外币资产及负债占整体的资产及负债比例并不重大。因此本公司认为面临的汇率风险并不重大。
2、资本管理
本公司资本管理政策的目标是为了保障本公司能够持续经营,从而为股东提供回报,并使其他利益相关者获益,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公司可能会调整融资方式、调整支付给股东的股利金额、向股东返还资本、发行新股与其他权益工具或出售资产以减低债务。本公司利用资本负债比率监控其资本。该比率按照债务净额除以总资本计算。债务净额为总借款(包括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及应付债券、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等)减去列示于现金流量表的现金余额。总资本为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列示的股东权益与债务净额之和。股东权益总额则包括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权益。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的资本负债比率如下(单位:人民币千元):
项 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短期借款 | 1,343,848 | 4,184,225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414,590 | 3,128,152 |
长期借款 | 6,179,831 | 5,257,000 |
减:列示于现金流量表的现金余额 | 3,339,604 | 6,857,364 |
债务净额 | 5,598,665 | 5,712,013 |
股东权益 | 7,254,500 | 10,455,988 |
总资本 | 12,853,165 | 16,168,001 |
资本负债比率 | 43.56% | 35.33% |
公允价值按照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对计量整体具有重大意义的最低层次的输入值,公允价值层次可分为: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未经调整的)。
第二层次:直接(即价格)或间接(即从价格推导出)地使用除第一层次中的资产或负债的市场报价之外的可观察输入值。第三层次:资产或负债使用了任何非基于可观察市场数据的输入值(不可观察输入值)。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和金额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及负债按上述三个层次列示如下:
项 目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1,203,241 | 1,203,241 |
应收款项融资 | -- | -- | 453,487 | 453,487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 49,248 | 49,248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 700,506 | 700,506 |
报告期末,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为在资产证券化中持有和次级份额和对小规模主体的权益投资,该类投资不存在可观察的市场报价,本公司根据该等投资的未来现金流入等进行估值。在有限情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该成本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 性质 | 注册资本 (万元) | 母公司对本公司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公司表决权比例% |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 | 矿产资源开发(不含石油、天然气)、有色金属冶炼加工、相关贸易及工程技术服务 | 2,520,000 | 76.50 | 76.50 |
本公司母公司是中铝集团(由国资委拥有及控制)。于2023年12月31日,中铝集团对本公司直接持股比例为73.56%,通过子公司洛阳院间接持有本公司股权2.94%,中铝集团合计持有本公司76.50%的股权。
2、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情况详见附注六、1。
3、本公司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情况
重要的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详见附注六、3。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云南临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联营企业 |
娄底浩创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联营企业 |
云南弥玉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联营企业 |
云南宁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联营企业 |
太康浩文建设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联营企业 |
云南临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联营企业 |
四川川南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联营企业 |
铜川照金干部学院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联营企业 |
贵州钟城教育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联营企业 |
贵州通冶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联营企业 |
洛阳华中铝业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联营企业 |
中铝视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联营企业 |
江苏中色锐毕利实业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联营企业 |
青海中铝工业服务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联营企业 |
中际山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本公司之合营企业 |
4、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遵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淄博东山实业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淄博大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重庆西南铝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重庆西南铝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重庆国创轻合金研究院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中铝山西新材料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州分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山西中铝华润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中铜西藏矿业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中铜矿产资源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中铜华中铜业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中铜东南铜业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中铜(上海)铜业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中鋁山西新材料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中铝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中铝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中铝中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中铝中州铝业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中铝中州矿业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中铝智能铜创科技(云南)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中铝智能数维(杭州)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中铝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中铝郑州有色金属研究院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中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中铝新材料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中铝西南铝冷连轧板带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中铝西南铝板带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中铝物资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中铝物资供销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中铝物流集团重庆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中铝物流集团中部国际陆港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中铝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中铝物流集团东南亚国际陆港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中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中铝特种铝材(重庆)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中铝沈阳有色金属加工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中铝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中铝山西铝业有限公司孝义铝矿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中铝山西铝业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中铝山东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中铝山东新材料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中铝山东新材料项目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中铝山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中铝萨帕特种铝材(重庆)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中铝润滑科技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中铝瑞闽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中铝青海铝电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中铝青岛轻金属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中铝内蒙古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中铝秘鲁铜业公司(Minera China lco Peru)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中铝洛阳铜业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中铝洛阳铜加工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中铝矿业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中铝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中铝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中铝集团山西交口兴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中铝集团山西交口兴华科技股份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中铝环保节能集团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中铝华中铜业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中铝河南铝业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中铝河南洛阳铝加工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中铝河南洛阳铝箔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中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中铝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中铝广西有色稀土开发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中铝工业服务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中铝创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中铝材料应用研究院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中铝保险经纪(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保费专户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中铝保险经纪(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中铝(上海)碳素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中国长城铝业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中国云南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中国铜业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中国铝业遵义氧化铝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中国铝业香港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中国铝业几内亚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郑州中铝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郑州银建房地产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郑州铝镁科技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郑州铝城劳务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云铜房地产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云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云南中慧能源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云南云铜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云南云铝泽鑫铝业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云南云铝涌鑫铝业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云南云铝物流投资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云南云铝润鑫铝业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云南云铝绿源慧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云南云铝汇鑫经贸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云南云铝海鑫铝业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云南源鑫炭素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云南永昌铅锌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云南冶金仁达信息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云南冶金昆明重工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云南冶金集团金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云南文山铝业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云南铜业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云南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云南铜业高级技工学校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云南铜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云南铜业(集团)钛业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云南澜沧铅矿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云南科力环保股份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云南金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云南浩鑫铝箔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云南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云南迪庆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云南德福环保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云南楚雄矿冶有限公司六苴铜矿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云南驰宏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云南驰宏国际锗业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玉溪云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玉溪矿业有限公司大红山铜矿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玉溪矿业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玉溪大红山矿业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易门铜业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彝良驰宏矿业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新巴尔虎右旗怡盛元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新巴尔虎右旗荣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西南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西南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部)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西南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西藏鑫湖矿业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西藏金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西北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西北铝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苏州新长光热能科技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山西中铝太岳新材料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山西中铝工业服务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山西新材料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山西十二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山西龙门铝业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山西晋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山西华泽铝电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山西华兴铝业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山西华圣铝业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山东沂兴碳素新材料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山东沂兴炭素新材料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山东山铝环境新材料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山东铝业职业学院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山东铝业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山东华宇合金材料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曲靖云铝淯鑫铝业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曲靖拓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青海鸿鑫矿业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青岛博信铝业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平果铝业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宁夏王洼煤业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宁德云铜置业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洛阳有色金属加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陇西西北铝铝箔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凉山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老挝矿业服务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兰州铝业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兰州连城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拉萨天利矿业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昆明正基房地产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昆明冶金研究院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晋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湖南长勘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湖南长勘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呼伦贝尔驰宏矿业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红河云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鹤庆溢鑫铝业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河南中州铝建设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河南中铝装备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河南中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河南长兴实业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河南长铝工业服务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河南长城众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河南长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河南新尚科技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河南新尚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河南九力科技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河南华慧有色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河津市宏泰粉煤灰开发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杭州耐特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哈尔滨东轻特种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贵州轻合金新材料退城进园项目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贵州华仁新材料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贵州华锦铝业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贵阳铝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广西中铝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甘肃华鹭铝业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抚顺铝业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东北轻合金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大兴安岭金欣矿业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楚雄滇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赤峰云铜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赤壁长城炭素制品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驰宏实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驰宏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北京中铝联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北京铝能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包头中铝科技服务开发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China lco Mining Corporation International | 同一最终母公司控制 |
太原中色十二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中铝集团之联营企业 |
云南索通云铝炭材料有限公司 | 中铝集团之联营企业 |
四川里伍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中铝集团之联营企业 |
云南天冶化工有限公司 | 中铝集团之联营企业 |
云南思茅山水铜业有限公司 | 中铝集团之联营企业 |
北大医疗淄博医院有限公司 | 中铝集团之联营企业 |
包头市森都碳素有限公司 | 中铝集团之联营企业 |
马关云铜锌业有限公司 | 中铝集团之联营企业 |
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 | 中铝集团之联营企业 |
中铝贵州工业服务有限公司 | 中铝集团之联营企业 |
青海海源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中铝集团之联营企业 |
河南长城物流有限公司 | 中铝集团之联营企业 |
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 | 中铝集团之联营企业 |
广西华磊新材料有限公司 | 中铝集团之合营企业 |
中铝淄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中铝集团之合营企业 |
重庆尚江宸置业有限公司 | 中铝集团之合营企业 |
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 | 中铝集团之合营企业 |
中铝工服科技有限公司 | 中铝集团之合营企业 |
5、关联交易情况
(1)关联采购与销售情况
①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及决策程序 | 本期发生额 | |
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
中铝集团之子公司 | 工程、建设、监理服务 | 市场价 | 48,113 | 0.30 |
中铝集团之子公司 | 采购主要材料和辅助材料 | 市场价 | 31,320 | 0.19 |
中铝集团之子公司 | 后勤服务及其他业务 | 市场价 | 23,823 | 31.28 |
本公司之联营企业 | 工程咨询与设计 | 市场价 | 19,854 | 1.06 |
本公司之联营企业 | 后勤服务及其他业务 | 市场价 | 84 | 0.11 |
续: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及决策程序 | 上期发生额 | |
金额 | 占同类交易 金额的比例% | |||
中铝集团之子公司 | 工程、建设、监理服务 | 市场价 | 53,172 | 0.32 |
中铝集团之子公司 | 采购主要材料和辅助材料 | 市场价 | 37,977 | 0.23 |
中铝集团之子公司 | 后勤服务及其他业务 | 市场价 | 12,186 | 15.68 |
本公司之联营企业 | 工程、建设、监理服务 | 市场价 | 9,203 | 0.06 |
本公司之联营企业 | 采购主要材料和辅助材料 | 市场价 | 80 | 0.00 |
本公司之联营企业 | 后勤服务及其他业务 | 市场价 | 112 | 0.14 |
②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及决策程序 | 本期发生额 | |
金额 | 占同类交易 金额的比例% | |||
本公司之联营企业 | 工程施工服务 | 市场价 | 2,171,530 | 12.37 |
中铝集团之子公司 | 工程施工服务 | 市场价 | 1,927,824 | 11.42 |
中铝集团之子公司 | 工程设计与咨询 | 市场价 | 584,150 | 21.17 |
中铝集团之子公司 | 装备制造 | 市场价 | 193,213 | 7.88 |
中铝集团之子公司 | 后勤服务及其他业务 | 市场价 | 30,766 | 12.89 |
本公司之联营企业 | 工程咨询与设计 | 市场价 | 2,297 | 0.11 |
续: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及决策程序 | 上期发生额 | |
金额 | 占同类交易 金额的比例% | |||
中铝集团之子公司 | 工程施工服务 | 市场价 | 1,936,146 | 11.47 |
中铝集团之子公司 | 工程咨询与设计 | 市场价 | 261,064 | 9.46 |
中铝集团之子公司 | 装备制造 | 市场价 | 146,508 | 5.97 |
中铝集团之子公司 | 后勤服务及其他业务 | 市场价 | 22,667 | 24.55 |
本公司之联营企业 | 工程施工服务 | 市场价 | 1,969,938 | 11.67 |
本公司之联营企业 | 后勤服务及其他业务 | 市场价 | 1,419 | 1.54 |
(2)关联租赁情况
① 公司出租
出租方名称 | 承租方名称 | 租赁 | 本期确认的 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 租赁收入 |
中铝长城建设有限公司 | 中铝矿业有限公司 | 土地租赁 | 846 | 846 |
中国有色金属长沙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中铝智能(杭州)安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476 | -- |
中国有色金属长沙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中铝环保生态技术(湖南)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608 | -- |
② 公司承租
出租方名称 | 承租方名称 | 租赁 |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用 | 上期确认的 租赁费用 |
中铝山东有限公司 | 中铝山东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110 | 110 |
洛阳有色金属加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中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 | 868 |
苏州有色金属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中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 | 379 |
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昆明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 | 房屋租赁 | 8,790 | -- |
湖南长勘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 中国有色金属长沙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3,000 | 1,961 |
珠海长冶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97 | -- |
(3)关联担保情况
①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终止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云南宁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3,694,103 | 2019-12-23 | 2053-12-23 | 否 |
云南临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2,507,310 | 2019-12-23 | 2053-12-23 | 否 |
云南临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1,851,552 | 2020-5-6 | 2054-05-06 | 否 |
勉县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36,300 | 2015-10-20 | 2027-10-19 | 否 |
(4)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况
关联方 | 拆借/存款 | 起始日 | 到期日 | 利率% | 利息支出 | 说明 |
余额 | /利息收入 | |||||
拆入: | ||||||
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679,000 | 2022-12-28 | 2024-04-16 | 2.70-4.18 | 120,631 | 信用借款 |
至2023-09-14 | 至2026-09-13 | |||||
提供存款服务: | ||||||
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369,771 | —— | —— | 0.525-1.755 | 15,795 | 银行存款 |
(5)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本公司本期关键管理人员13人,上期关键管理人员8人,支付薪酬情况见下表: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 6,537 | 6,575 |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关联方款项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中铝集团及其子公司 | 1,218,217 | 181,780 | 1,330,437 | 195,204 |
应收账款 | 中铝集团之合营企业 | 76,743 | 2,053 | 116,173 | 3,221 |
应收账款 | 中铝集团之联营企业 | 26,023 | 2,244 | 24,098 | 350 |
应收账款 | 本公司之联营企业 | 692,234 | 39,830 | 859,761 | 20,675 |
其他应收款 | 中铝集团及其子公司 | 115,219 | 29,036 | 108,178 | 20,100 |
其他应收款 | 中铝集团之合营企业 | 998 | 214 | 800 | 145 |
其他应收款 | 中铝集团之联营企业 | 21,056 | 6,106 | 1,499 | 469 |
其他应收款 | 本公司之联营企业 | 880 | 179 | 11,053 | 540 |
预付账款 | 中铝集团及其子公司 | 9,768 | -- | 2,711 | -- |
预付账款 | 本公司之联营企业 | 195 | -- | 1,809 | -- |
(2)应付关联方款项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应付账款 | 中铝公司及其子公司 | 58,510 | 62,078 |
应付账款 | 中铝集团之合营企业 | 6,525 | -- |
应付账款 | 中铝集团之联营企业 | 147 | -- |
应付账款 | 本公司之联营企业 | 5,161 | 4,425 |
其他应付款 | 中铝公司及其子公司 | 44,655 | 58,510 |
其他应付款 | 中铝集团之合营企业 | 6,525 | 6,525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中铝集团之联营企业 | 147 | 147 |
其他应付款 | 本公司之联营企业 | 4,445 | 5,161 |
7、关联方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
(1)合同资产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中铝集团之合营企业 | 15,191 | 1,984 | 5,238 | 1,760 |
中铝集团之联营企业 | 2,362 | 12 | 161 | 1 |
本公司之联营企业 | 1,711,914 | 42,320 | 849,474 | 4,241 |
中铝集团之子公司 | 356,441 | 47,305 | 786,220 | 40,966 |
(2)合同负债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中铝集团之子公司 | 590,382 | 378,243 |
中铝集团之合营企业 | 29,132 | 12,949 |
本公司之联营企业 | 6,702 | 222,791 |
中铝集团之联营企业 | 2,972 | 1,837 |
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的承诺事项
本公司和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交投)组成社会资本方联合体,与当地政府共同投资设立云南宁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永高速)、云南临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云高速)、云南临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双高速)三个项目公司,以PPP方式建设并运营有关高速公路。本公司、云南交投和当地政府指定投资主体对前述三个PPP项目公司持股比例均分别为30%、40%、30%。每个项目公司的资本金组成如下:
当地政府指定投资主体投入项目总投资的30%(其中0.3亿元作为注册资本,其余作为资本公积),本公司和云南交投分别投入0.3亿元、0.4亿元认缴注册资本。同时,本公司和云南交投按持股比例的相对比例(即3:4),为项目公司总投资与资本金之间的差额部分提供增信,本公司需承担比例为42.86%,云南交投指定投资主体需承担比例为57.14%。各股东按持股比例对项目公司运营期资金缺口承担资金筹集义务;按照相关协议约定,本公司需对宁永高速、临云高速、云南临双投资贷款分别提供不超过45.59亿元、31.9亿元、20.86亿元(合计不超过98.35亿元)的增信,出具差额补足承诺函。差额补足承诺函在与相关债权人洽谈后在上述增信额度范围内分别签订。截止报表日,本公司实际出具差额补足承诺函和提供差额补足义务情况如下:
宁永高速获得110亿元银行授信,本公司按42.86%对其中93.47亿元提供差额补足承诺函;银行实际已经发放贷款86.19亿元,其中36.94亿元由本公司提供增信。临云高速获得101亿元银行授信,本公司按42.86%对其中60亿元提供差额补足承诺函;银行实际已经发放贷款58.50亿元,其中25.07亿元由本公司提供增信。临双高速获得99亿元银行授信,本公司按42.86%对其中43.2亿元提供差额补足承诺函;银行实际已经发放贷款43.20亿元,其中18.52亿元由本公司提供增信。
2、或有事项
(1)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① 本公司作为原告
原告 | 被告 | 案由 | 标的额 | 案件进展情况 |
(万元) | ||||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青岛市新富共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90,921.54 | 目前本案仲裁中止 |
山东省房地产开发集团青岛公司 | ||||
梁永建、王晓宁、青岛良友饮食股份有限公司 | ||||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 新蔡县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50,667.33 | 目前本案处于一审程序中 |
九冶建设有限公司 | 福建中诺安吉租车有限公司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37,340.16 | 目前本案处于二审程序中 |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 埃及珞珈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547.30 | 目前本案处于仲裁程序中 |
九冶建设有限公司 | 汉中航空智慧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汉中航空智慧新城污水处理厂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11,160.90 | 目前本案处于一审程序中 |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 内蒙古鑫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10,337.57 | 目前本案处于二审程序中 |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如意区管理委员会、内蒙古金航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8,278.49 | 目前本案处于仲裁程序中 |
原告 | 被告 | 案由 | 标的额 | 案件进展情况 |
(万元) | ||||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 贵州宏财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宏财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宏财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7,361.68 | 目前案件处于一审程序中 |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 新蔡县立峰实业有限公司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7,308.60 | 目前本案处于二审程序中 |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 朝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6,142.22 | 目前本案处于二审程序中 |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 内蒙古衡达置业有限公司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5,208.36 | 目前本案处于二审程序中 |
② 本公司作为被告
原告 | 被告 | 案由 | 标的额 | 案件进展情况 |
(万元) | ||||
昆明昊坤混凝土制造有限公司 |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6,262.79 | 目前案件处于一审程序中 |
宝鸡惠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九冶建设有限公司、九冶建设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公司、宝鸡市残疾人联合会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13,797.59 | 目前本案处于一审程序中 |
徐琳 | 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中色十二冶金建设有限公司、贵安新区大学城置银项目发展有限公司、福建亨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5,778.87 | 目前本案处于一审程序中 |
贵州华仁新材料有限公司 |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14,523.36 | 目前本案处于仲裁程序中 |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西安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7,539.50 | 目前本案处于一审程序中 |
(2)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为下列单位贷款提供担保:
被担保单位名称 | 担保事项 | 金额 | 期限 | 备注 |
云南宁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借款担保 | 3,694,103 | 2053-12-23 | —— |
云南临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借款担保 | 2,507,310 | 2053-12-23 | —— |
云南临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借款担保 | 1,851,552 | 2054-05-06 | —— |
勉县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借款担保 | 36,300 | 2027-10-19 | —— |
合 计 | —— | 8,089,265 | —— | —— |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截至2024年3月28日,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其他重要事项出于管理目的,本公司根据产品和服务划分成业务单元,共有3个报告分部:
(1)工程勘察设计与咨询业务分部主要是采矿、选矿以及能源、化工、环保行业工程设计等领域;
(2)工程施工及承包业务分部主要是冶金工业、市政公用、钢结构等领域;
(3)装备制造业务分部主要是定制的核心冶金及加工设备、环保设备、机械及电子设备、工业自动化系统及矿山安全监测与应急智能系统。
1、分部报告
项目 | 工程勘察设计与咨询业务 | 工程施工及承包业务 | 装备制造业务 | 合计 |
本期 | 本期 | 本期 | 本期 | |
一、营业收入 | 2,794,089 | 17,050,972 | 2,492,110 | 22,337,171 |
二、营业成本 | 1,941,880 | 16,272,921 | 2,165,050 | 20,379,851 |
三、资产减值损失 | 3,947 | 1,616,219 | 214,674 | 1,834,840 |
四、信用减值损失 | 65,901 | 335,091 | 118,574 | 519,566 |
五、营业利润 | 50,678 | -2,759,380 | -241,646 | -2,950,348 |
六、利润总额 | 52,981 | -2,754,400 | -243,478 | -2,944,897 |
七、所得税费用 | -20,545 | -145,254 | 54,928 | -110,871 |
八、净利润 | 73,526 | -2,609,146 | -298,406 | -2,834,026 |
九、资产总额 | 25,227,507 | 9,642,368 | 6,073,928 | 40,943,803 |
十、负债总额 | 13,925,113 | 16,496,502 | 3,267,688 | 33,689,303 |
十一、折旧费用 | 71,423 | 71,525 | 34,923 | 177,871 |
十二、摊销费用 | 20,357 | 53,334 | 4,534 | 78,225 |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应收账款
账龄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1年以内(含1年) | 740,762 | 8,037 | 435,729 | 25,560 |
1至2年 | 246,928 | 35,215 | 132,266 | 2,612 |
2至3年 | 116,267 | 2,024 | 120,337 | 34,119 |
3年以上 | 631,350 | 384,671 | 779,411 | 494,666 |
合 计 | 1,735,307 | 429,947 | 1,467,743 | 556,957 |
(2)按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披露应收账款
类别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529,276 | 30.50 | 336,586 | 63.59 | 192,69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206,031 | 69.50 | 93,361 | 7.74 | 1,112,670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913,699 | 52.65 | 93,361 | 10.22 | 820,338 |
中铝国际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292,332 | 16.85 | -- | -- | 292,332 |
合 计 | 1,735,307 | 100.00 | 429,947 | 24.78 | 1,305,360 |
续:
类别 | 上年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765,190 | 52.13 | 477,817 | 62.44 | 287,373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02,553 | 47.87 | 79,140 | 11.26 | 623,413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500,928 | 34.13 | 79,140 | 15.80 | 421,788 |
中铝国际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201,625 | 13.74 | -- | -- | 201,625 |
合 计 | 1,467,743 | 100.00 | 556,957 | 37.95 | 910,786 |
期末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债务人名称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预期信用 损失率(%) | 计提理由 |
公司1 | 481,725 | 289,035 | 60.00 | 注 |
公司2 | 32,678 | 32,678 | 100.00 | 注 |
公司3 | 14,873 | 14,873 | 100.00 | 注 |
合 计 | 529,276 | 336,586 | —— | —— |
注:公司根据可收回情况全额或部分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数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单项 | 477,817 | 780 | 142,001 | 10 | -- | 336,586 |
组合: | 79,140 | 14,221 | -- | -- | -- | 93,361 |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79,140 | 14,221 | -- | -- | -- | 93,361 |
合 计 | 556,957 | 15,001 | 142,001 | 10 | -- | 429,947 |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
债务人名称 | 账面余额 | 占应收账款合计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公司1 | 481,725 | 27.76 | 289,035 |
公司4 | 387,223 | 22.31 | 1,936 |
公司5 | 200,270 | 11.54 | -- |
公司6 | 195,445 | 11.26 | 11,102 |
公司7 | 137,921 | 7.95 | 690 |
合 计 | 1,402,584 | 80.82 | 302,763 |
2、其他应收款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应收利息 | 356,888 | 346,631 |
应收股利 | 786,857 | 660,029 |
其他应收款项 | 4,596,794 | 5,719,653 |
减:坏账准备 | 25,161 | 18,659 |
合 计 | 5,715,378 | 6,707,654 |
(1)应收利息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委托贷款 | 356,888 | 346,631 |
小计 | 356,888 | 346,631 |
减:坏账准备 | -- | -- |
合 计 | 356,888 | 346,631 |
(2)应收股利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账龄一年以内的应收股利 | 147,009 | 166,375 | —— | —— |
其中:(1)中国有色金属长沙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5,524 | -- | 尚未支付 | 否 |
(2)中铝国际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10,335 | 6,000 | 尚未支付 | 否 |
(3)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53,480 | 68,000 | 尚未支付 | 否 |
(4)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48,197 | 45,020 | 尚未支付 | 否 |
(5)中铝国际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1,978 | 1,640 | 尚未支付 | 否 |
(6)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昆明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28,490 | 尚未支付 | 否 |
(7)中铝国际铝应用工程有限公司 | 5,550 | 3,500 | 尚未支付 | 否 |
(8)中铝西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13,869 | 3,370 | 尚未支付 | 否 |
(9)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 8,076 | 8,125 | 尚未支付 | 否 |
(10)中铝国际云南铝应用工程有限公司 | -- | 2,230 | 尚未支付 | 否 |
账龄一年以上的应收股利 | 639,848 | 493,654 | —— | —— |
其中:(1)中国有色金属长沙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10,375 | 10,375 | 尚未支付 | 否 |
(2)中铝长城建设有限公司 | 21,252 | 21,252 | 尚未支付 | 否 |
(3)九冶建设有限公司 | 144,168 | 144,168 | 尚未支付 | 否 |
(4)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109,866 | 41,866 | 尚未支付 | 否 |
(5)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61,027 | 16,007 | 尚未支付 | 否 |
(6)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昆明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66,084 | 37,594 | 尚未支付 | 否 |
(7)中铝国际铝应用工程有限公司 | -- | 6,812 | 尚未支付 | 否 |
(8)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 169,870 | 169,870 | 尚未支付 | 否 |
(9)中铝国际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45,000 | 45,000 | 尚未支付 | 否 |
(10)中铝西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4,080 | 710 | 尚未支付 | 否 |
(11)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 8,126 | -- | 尚未支付 | 否 |
小计: | 786,857 | 660,029 | —— | —— |
减:坏账准备 | -- | -- | --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合 计 | 786,857 | 660,029 | —— | —— |
(3)其他应收款
按账龄披露其他应收款
账龄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1年以内(含1年) | 4,183,827 | 25 | 5,376,067 | 3,654 |
1至2年 | 151,538 | 4,735 | 167,915 | 282 |
2至3年 | 99,732 | 486 | 100,393 | 9,105 |
3年以上 | 161,697 | 19,915 | 75,278 | 5,618 |
合 计 | 4,596,794 | 25,161 | 5,719,653 | 18,659 |
按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披露其他应收款
类别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 -- | -- | -- |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4,596,794 | 100.00 | 25,161 | 0.55 | 4,571,633 |
其中:账龄组合 | 105,871 | 2.30 | 25,161 | 23.77 | 80,710 |
应收中铝国际合并范围内款项 | 4,490,923 | 97.70 | -- | -- | 4,490,923 |
合 计 | 4,596,794 | 100.00 | 25,161 | 0.55 | 4,571,633 |
续:
类别 | 上年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 -- | -- | -- |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5,719,653 | 100.00 | 18,659 | 0.34 | 5,700,994 |
其中:账龄组合 | 786,765 | 13.76 | 18,659 | 2.37 | 768,106 |
应收中铝国际合并范围内款项 | 4,932,888 | 86.24 | -- | -- | 4,932,888 |
合 计 | 5,719,653 | 100.00 | 18,659 | 0.34 | 5,700,994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
账龄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5,145 | 4.86 | 25 | 731,070 | 92.92 | 3,654 |
1至2年 | 47,349 | 44.72 | 4,735 | 2,821 | 0.36 | 282 |
2至3年 | 2,431 | 2.30 | 486 | 45,525 | 5.79 | 9,105 |
3年以上 | 50,946 | 48.12 | 19,915 | 7,349 | 0.93 | 5,618 |
合 计 | 105,871 | 100.00 | 25,161 | 786,765 | 100.00 | 18,659 |
应收中铝国际合并范围内款项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中铝国际合并范围内款项 | 4,490,923 | -- | 4,932,888 | -- |
合 计 | 4,490,923 | -- | 4,932,888 | -- |
①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期末处于第一阶段的坏账准备
类 别 | 账面余额 | 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143,249 | -- | 25 | 4,143,224 |
账龄组合 | 5,145 | 0.51 | 25 | 5,120 |
中铝国际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4,138,104 | -- | -- | 4,138,104 |
合 计 | 4,143,249 | -- | 25 | 4,143,224 |
期末处于第二阶段的坏账准备
类 别 | 账面余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51,270 | 2.08 | 5,221 | 246,049 |
账龄组合 | 49,780 | 10.49 | 5,221 | 44,559 |
中铝国际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201,490 | -- | -- | 201,490 |
合 计 | 251,270 | 2.08 | 5,221 | 246,049 |
期末处于第三阶段的坏账准备
类 别 | 账面余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61,697 | 12.32 | 19,915 | 141,782 |
账龄组合 | 50,946 | 39.09 | 19,915 | 31,031 |
中铝国际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110,751 | -- | -- | 110,751 |
合 计 | 161,697 | 12.32 | 19,915 | 141,782 |
上年年末处于第一阶段的坏账准备
类 别 | 账面余额 | 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136,425 | 0.07 | 3,654 | 5,132,771 |
账龄组合 | 731,070 | 0.50 | 3,654 | 727,416 |
中铝国际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4,405,355 | -- | -- | 4,405,355 |
合 计 | 5,136,425 | 0.07 | 3,654 | 5,132,771 |
上年年末处于第二阶段的坏账准备
类 别 | 账面余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68,308 | 3.50 | 9,387 | 258,921 |
账龄组合 | 48,345 | 19.42 | 9,387 | 38,958 |
中铝国际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219,963 | -- | -- | 219,963 |
合 计 | 268,308 | 3.50 | 9,387 | 258,921 |
上年年末处于第三阶段的坏账准备
类 别 | 账面余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5,277 | 7.46 | 5,618 | 69,659 |
账龄组合 | 7,349 | 76.45 | 5,618 | 1,731 |
中铝国际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67,928 | -- | -- | 67,928 |
合 计 | 75,277 | 7.46 | 5,618 | 69,659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期初余额 | 3,654 | 9,387 | 5,618 | 18,659 |
期初余额在本期 | -237 | -8,615 | 8,852 | -- |
—转入第二阶段 | -237 | 237 | --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8,852 | 8,852 | -- |
本期计提 | -3,392 | 4,449 | 5,445 | 6,502 |
期末余额 | 25 | 5,221 | 19,915 | 25,161 |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
债务人名称 | 款项性质 | 账面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项合计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公司1 | 代垫款 | 34,766 | 1-2年 | 0.76 | 3,477 |
公司2 | 代垫款 | 3,000 | 5年以上 | 0.07 | 3,000 |
公司3 | 保证金及押金 | 2,000 | 2-3年 | 0.04 | 400 |
公司4 | 其他 | 639 | 1年以内 | 0.01 | 3 |
公司5 | 代垫款 | 538 | 3-4年 | 0.01 | 161 |
合 计 | —— | 40,943 | —— | 0.90 | 7,041 |
3、长期股权投资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对子公司投资 | 7,621,405 | 1,336,107 | 305,400 | 8,652,112 |
对合营企业投资 | 8,862 | -18 | -- | 8,844 |
对联营企业投资 | 243,705 | 14,459 | 8,076 | 250,088 |
小计 | 7,873,972 | 1,350,548 | 313,476 | 8,911,044 |
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 294,977 | 92,970 | -- | 387,947 |
合 计 | 7,578,995 | 1,257,578 | 313,476 | 8,523,097 |
对子公司投资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 期末余额 |
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651,767 | -- | -- | 651,767 | -- | -- |
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332,257 | 20,000 | -- | 352,257 | -- | -- |
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375,612 | 12,108 | -- | 387,720 | -- | -- |
中色十二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 1,255,781 | 700,000 | -- | 1,955,781 | -- | -- |
中铝国际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 200,000 | -- | -- | 200,000 | -- | 200,000 |
中铝国际(天津)建设有限公司 | 226,887 | 364,000 | -- | 590,887 | -- | -- |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 1,203,000 | -- | -- | 1,203,000 | -- | -- |
中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720,479 | -- | -- | 720,479 | -- | -- |
都匀开发区通达建设有限公司 | 5,000 | -- | -- | 5,000 | -- | -- |
中铝国际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60,000 | -- | -- | 60,000 | -- | -- |
温州通润建设有限公司 | 18,000 | -- | 17,400 | 600 | -- | -- |
中铝国际云南铝应用工程有限公司 | 78,000 | -- | 78,000 | -- | -- | -- |
温州通汇建设有限公司 | 27,000 | -- | -- | 27,000 | -- | -- |
中铝国际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505,739 | -- | -- | 505,739 | -- | -- |
中国有色金属长沙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189,273 | -- | -- | 189,273 | -- | -- |
长沙通湘建设有限公司 | 10,000 | -- | 10,000 | -- | -- | -- |
中铝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 65,572 | -- | -- | 65,572 | -- | -- |
中铝国际(印度)私人有限责任公司 | 5,942 | -- | -- | 5,942 | -- | -- |
广西通锐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250,000 | -- | 200,000 | 50,000 | -- | -- |
九冶建设有限公司 | 623,170 | -- | -- | 623,170 | -- | -- |
中铝国际铝应用工程有限公司 | 144,500 | -- | -- | 144,500 | -- | -- |
青岛市新富共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9,000 | -- | -- | 9,000 | -- | --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 期末余额 |
中铝山东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187,947 | -- | -- | 187,947 | 92,970 | 187,947 |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昆明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263,458 | 100,000 | -- | 363,458 | -- | -- |
昆明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 | -- | 140,000 | -- | 140,000 | -- | -- |
中铝西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213,020 | -- | -- | 213,020 | -- | -- |
合 计 | 7,621,404 | 1,336,108 | 305,400 | 8,652,112 | 92,970 | 387,947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被投资单位 | 投资成本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40,000 | 8,862 | -- | -- | -18 | -- | -- | -- | -- | -- | 8,844 | -- |
上海丰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0,000 | 8,862 | -- | -- | -18 | -- | -- | -- | -- | -- | 8,844 | -- |
二、联营企业 | 230,836 | 243,705 | -- | -- | 14,460 | -- | -- | 8,077 | -- | -- | 250,088 | -- |
中铝视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9,000 | 1,519 | -- | -- | -879 | -- | -- | -- | -- | -- | 640 | -- |
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 5,000 | 23,138 | -- | -- | 8,758 | -- | -- | 8,077 | -- | -- | 23,819 | -- |
云南宁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15,000 | 12,481 | -- | -- | -202 | -- | -- | -- | -- | -- | 12,279 | -- |
云南临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15,000 | 17,306 | -- | -- | 6,723 | -- | -- | -- | -- | -- | 24,029 | -- |
云南临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15,000 | 14,722 | -- | -- | 174 | -- | -- | -- | -- | -- | 14,896 | -- |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 171,836 | 174,539 | -- | -- | -114 | -- | -- | -- | -- | -- | 174,425 | -- |
合 计 | 270,836 | 252,567 | -- | -- | 14,442 | -- | -- | 8,077 | -- | -- | 258,932 | -- |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主要行业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
工程施工 | 1,672,580 | 1,673,733 | 573,781 | 550,169 |
工程咨询与设计 | 293,877 | 153,826 | 193,783 | 159,492 |
装备制造 | 1,209 | 219 | -- | -- |
小计 | 1,967,666 | 1,827,778 | 767,564 | 709,661 |
其他业务: | ||||
租赁 | 35 | -- | 73 | -- |
其他 | 27,201 | -- | 111,603 | -- |
小计 | 27,236 | -- | 111,676 | -- |
合 计 | 1,994,902 | 1,827,778 | 879,240 | 709,661 |
5、投资收益
产生投资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49,570 | 324,146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4,440 | 7,687 |
其他债权投资持有期间的利息收益 | -- | 36 |
其他 | 138,442 | 16,532 |
合 计 | 402,452 | 348,401 |
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96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0,81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35,452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354,025 | |
债务重组损益 | -821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451 | |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 | 412,959 | |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 40,385 | |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372,574 | |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影响数(税后) | 20,199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 352,375 |
2023年年度报告第十三节五年业绩摘要
单位:千元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资产总额 | 40,943,803 | 47,391,289 | 60,022,757 | 55,931,938 | 57,934,336 |
权益总额 | 7,254,500 | 10,455,057 | 16,364,723 | 15,649,079 | 15,550,969 |
收入 | 22,337,171 | 23,697,329 | 23,898,723 | 24,717,823 | 33,349,998 |
税前利润 | -2,944,897 | 284,975 | -936,420 | -1,858,046 | 401,593 |
每股收益(元) | -0.90 | 0 | -0.41 | -0.72 | 0 |
净资产收益率(%) | -41.87 | 1.53 | -6.51 | -12.14 | 1.9 |
董事长:李宜华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3月28日
修订信息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