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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材股份: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9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4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

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

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576,213,558.58元,扣除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7,486,058.17元后,2023年实现可分配利润518,727,500.41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970,173,135.1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45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50,000,000股,以此为基数,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5,250,000.00元,占公司2023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29.93%。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59,400,000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37.25%。

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转入以后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发展需求和股东利益,其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反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形,亦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同意方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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