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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迪苏: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Caroline Grégoire Sainte-Marie女士)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9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Caroline Grégoire Sainte-Marie女士)

2023年,作为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Caroline Grégoire Sainte-Marie,生于1957年,法国籍。1979年毕业于巴黎政治学院和巴黎索邦大学。自1996年至1997年,担任大众汽车法国公司的首席财务官、财务和IT经理;自1997年至1999年,担任拉法基特种产品公司的首席财务官;自2000年至2004年,担任拉法基水泥部门并购高级副总裁;自2004年至2006年,担任德国和捷克共和国拉法基集团的首席执行官;自2007年至2009年,担任TarmacFrance/Belgium的总裁兼首席执行官;自2009年至2011年担任Frans Bonhomme的总裁兼首席执行官;自2018年至2021年4月,担任Elekem独立董事。自2011年至2022年6月,担任GROUPAMA独立董事;自2014年至2022年7月,担任Calyos Belgium的投资者;自2018年以来,担任FNAC DARTY独立董事;自2019年以来,担任VINCI(巴黎泛欧交易所(A区),FR0000125486)独立董事。自2021年起任公司独立董事、薪酬委员会主席。

关于独立性的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雇佣关系、交易关系、亲属关系等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能够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 出席会议及行使职权的情况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8次(其中以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的会议8次) ;

并分别召开了董事会审计、风险及合规委员会会议7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3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3次,提名委员会5次;召开股东大会2次。

独立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出席专门委员会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出席专门委员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事会次数自参加会议会的次数
Caroline Grégoire Sainte-Marie80800150

2. 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年度参与公司编制定期报告过程中,本人通过出席公司会议、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深入交流,及时熟悉掌握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并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指导和监督的作用,促进了公司内部管理工作的规范运行。

3、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致力于加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本人重点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合规,治理架构以及内控建设情况,并为公司提供独立、专业的建议,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4、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通过与管理层沟通了解业绩说明会准备材料以及投资者沟通情况,洞察并理解中小股东的普遍关切。为了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本人也将在未来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各种形式的投资者沟通交流会议,以确保公司及时、透明的信息沟通渠道。

5、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通过月度报告以及定期沟通的方式多形式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反馈提出的问题,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同时,对于高管薪酬政策的制定、实施和评估工作,公司也开展了全面深入的沟通和解释工作,为薪酬委员会的重点工作提供了充分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对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了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管理层在日常经营活动中能认真执行《公司章程》,日常关联交易做到遵循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保证了关联交易的公平、公正、公开。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2.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及公司股东严格遵守各项承诺,未发现违背承诺事项的情形。

3. 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业绩快报》《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业绩预减公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4.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多次听取管理层对于内部控制进度的汇报,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2023年度公司继续完善、健全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并且能够有效执行,未发生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5.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通过对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进行调查和评估,独立董事认为该所业务人员业务素质良好,恪守尽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客观地评价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

6. 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本人认真审核高级管理人员(其中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及资料,认为其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未满的情形。任命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7. 提名公司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提名董事的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提名朱小磊、孙岩峰先生为董事候选人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程序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候选人朱小磊、孙岩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因此,同意提名朱小磊、孙岩峰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酬符合公司董事会批准的高管薪酬政策且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不断提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和进取精神。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公司日常经营规范,生产经营正常,财务运行稳健,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本着诚信原则,勤勉尽责,在工作中保持了独立性,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2024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守信,认真履职,谨慎行事,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决策和监督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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