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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迪苏: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9

证券代码:600299 证券简称:安迪苏 公告编号:2024-004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安迪苏”或“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其中监事潘勇先生因行程安排未能亲自参会,委托监事王岩先生代为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岩先生召集和主持。

参加会议的监事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

公司监事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会在提出审核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公司监事会保证公司公告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公司管理层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对公司财务进行管理,并对利润分配方案等事项发表意见。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层面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2,165,518元,安迪苏母公司层面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89,335,867元。

为了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业绩成果,同时促进公司进一步发展,董事会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运营情况的基础上,建议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元人民币(含税),预计总

额为人民币160,914,076元人民币(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8.47%。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监事会认为:

公司的利润分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存在。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确认上市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或其控制的附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占用非经营性资金的情况。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6.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的议案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体系,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和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对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控制作用。《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7. 审议通过关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风险评估报告》、《2023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情况的专项说明》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特此公告。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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