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事项的预案》;2023年4月1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上述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大信事务所2023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大信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大信事务所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为中国北京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大信事务所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大信事务所2022年度业务收入15.78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10亿元。截至2023年末,大信事务所拥有合伙人160名、注册会计师971名、从业人员总数4,00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500名。
签字项目合伙人:张文娟,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5年开始在大信事务所执业,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洪,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2年开始在大信事务所执业,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肖献敏,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5年开始在大信事务所执
业,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质量复核。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北青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二、执业记录
大信事务所及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情况如下:大信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行政监管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7次。3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人次、行政监管措施27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3人次。
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最近三年,签字项目合伙人受到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一)专业技术咨询
大信事务所制定了专业技术咨询规程,以便于业务执行过程中对相关问题进行专业判断提供参考依据,并设置了专业技术咨询部门,负责事务所层面的咨询活动。项目组层面的咨询,主要由项目合伙人及具备相应经验的人员负责。2023年度审计过程中,大信事务所对于与公司相关的重大会计审计事项等为公司提供了及时有效的咨询及可行的解决方案。
(二)专业意见分歧解决
大信事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3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大信事务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
大信事务所项目质量复核实施分级分类管理,贯彻风险导向理念,突出重点、难点和风险点。一级复核是项目经理对项目组成员工作底稿进行详细复核,并作好复核记录,对不规范的
工作底稿要求修改完善。二级复核是部门高级经理在一级复核的基础上,采取具体复核与总体复核相结合的方式,对业务项目的重要事项、重要程序的执行以及审计报告类型的确定等进行复核。项目合伙人复核,是在一级复核、二级复核的基础上,对项目进行的总体复核。总所、各地区业务总部及分所,设置质量复核机构,质量复核机构需要对《审计业务项目分类管理办法》规定的A、B、C类业务项目实施独立复核。
(四)监控与整改
大信事务所设立质量控制复核管理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监督。大信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管理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等。
大信事务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业务质量管理制度》,完善了质量管理缺陷的监控,针对出现的缺陷由独立部门完成追责与持续跟进,以期达到整改效果。2023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大信事务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工作方案
2023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大信事务所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识别主要业务风险和重要审计领域,分别在计划、预审、终审、报告出具、工作总结阶段制定了详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并及时与公司管理层和审计委员会进行沟通。
1.审计计划阶段,通过对公司的了解,制定了2023年度的审计计划,包含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
2.现场预审阶段,提示公司可能对财务报告结果产生影响的风险事项及可能影响年报进度的事项等。就年报审计方案、总体时间安排等与公司做好沟通与衔接。同时,就重大会计问题、争议事项提出专业意见,并积极协调解决。
3.现场终审阶段,在公司形成未审报告后,审计项目组按计划进驻现场执行审计程序,获取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对涉及到的会计调整事项与公司进行现场沟通,编制审计报告初稿。
4.报告出具阶段,项目组整理审计工作底稿,履行事务所内部的独立质量控制复核程序后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5.工作总结阶段,收集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工作总结报
告。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大信事务所配备了专业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项目合伙人由具备上市公司丰富审计经验的合伙人担任,项目现场负责人由资深审计项目经理担任。大信事务所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内控、信息系统、风险管理、财务管理、税务、金融工具及可持续发展服务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六、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大信事务所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大信事务所制定了《信息安全管理办法》《网络平台信息管理办法》等制度,专人负责信息安全工作。大信事务所采用私有云部署方式,信息系统服务器架设在境内,数据信息在境内存储,符合国家安全保密规定。2022年,大信事务所取得了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国家信息安全测评信息安全服务一级资质证书》。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截至2023年末,大信事务所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