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3月1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发出日期为2024年3月10日。会议应到委员三名,实到委员三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张素华女士主持,会议经审议并一致形成如下意见:
1、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公司在2023年能够严格按照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薪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考核激励及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2、结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实际状况、所处行业和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按照绩效考核原则的要求,我们拟定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见附件1)《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见附件2),提请公司按照相应审批权限呈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
此决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之签字盖章页】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签字:张素华 刘林青 李杰
2024年3月15日
附件1:
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2024年度任期内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
二、适用期限
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标准
1、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10万元/年(税前),并不再从公司领取其它薪酬或享有其它福利待遇,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度发放;
2、在公司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或协议)、按照其在公司的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董事津贴按人民币500元/月发放;
3、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10万元/年(税前),并不再从公司领取其它薪酬或享有其它福利待遇,董事津贴按月度发放。
四、薪酬调整原则
1、独立董事及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津贴水平依据法规政策及物价水平进行周期性调整;
2、在公司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结合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年度薪酬调整。
(1)年度整体调整:原则上,在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百分百完成的情况下,薪酬上调二至三档。
(2)年度个别调整:根据个人情况变化进行的薪酬调整,包括但不限于:
岗位变动调薪。
五、其他规定
1、上述津贴或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社保、公积金(如涉及)等严格按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公司董事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4、本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发放标准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姓 名 | 薪酬结构(年度预计) | 2024年度预计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2023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
基本工资 | 津、补贴 | 年度绩效 | |||
李 杰 | 245.00 | 0.60 | 102.40 | 348.00 | 297.25 |
邓霞飞 | 202.88 | 0.60 | 84.52 | 288.00 | 246.25 |
张小东 | 79.50 | 0.60 | 33.90 | 114.00 | 101.33 |
周汉生 | 79.50 | 0.60 | 33.90 | 114.00 | 101.33 |
王学海 | - | 0.60 | - | 0.60 | 7.85 |
刘林青 | - | 10.00 | - | 10.00 | 10.00 |
周 睿 | - | 10.00 | - | 10.00 | 10.00 |
张素华 | - | 10.00 | - | 10.00 | 10.00 |
合 计 | 606.88 | 33.00 | 254.72 | 894.60 | 784.01 |
附件2:
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2024年度任期内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标准
1、高级管理人员的基础薪酬
根据同类型及同规模医药上市公司情况,结合高层管理人员的个人综合能力、岗位责任、兼职情况、体系工龄及特殊贡献等因素核定。高层管理人员按月领取基础薪酬,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工资、月度绩效考核奖金、津补贴等。
2、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奖金
根据公司年度业务经营状况和高层管理人员个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后发放的绩效薪酬,绩效薪酬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
四、薪酬调整原则
1、年度整体调整: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根据个人上年度绩效考核得分确定个人可调整薪酬档级。原则上,绩效考核得分九十分以上薪酬上调一至二档;绩效考核得分低于八十分,薪酬下调一至二档。
2、个别调整:根据个人情况变化进行的薪酬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岗位变动调薪。
五、其他规定
1、上述津贴或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社保、公积金(如涉及)等严格按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4、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标准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姓 名 | 薪酬结构(年度预计) | 2024年度预计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2023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
基本薪酬 | 年度绩效考核奖金 | |||
杜文涛 | 164.97 | 69.03 | 234.00 | 199.75 |
吴亚君 | 122.50 | 51.50 | 174.00 | 148.33 |
李前伦 | 113.02 | 46.98 | 160.00 | 136.85 |
李莉娥 | 143.91 | 60.09 | 204.00 | 174.61 |
张红杰 | 125.66 | 52.34 | 178.00 | 152.15 |
尹 强 | 113.02 | 46.98 | 160.00 | 136.85 |
于 群 | 120.51 | 83.49 | 204.00 | 174.25 |
合 计 | 903.59 | 410.41 | 1,314.00 | 1,122.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