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核销资产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部分资产进行核销。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核销资产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4.1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的相关规定要求,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逐笔审批、账销案存的原则,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且追收无果的部分应收账款(共2笔,合计金额5,066.91万元)进行核销。本次核销坏账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核销金额 | 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 计提比例 | 核销原因 | |
应收账款(2笔) | 5,066.91 | 5,066.91 | 100% | 账龄超过5年,公司已注销 |
二、本次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已于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因此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损益产生影响。本次核销坏账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本次核销资产明细建立备查账目,保留以后可能用以追索的资料,继续落实责任人持续跟踪,一旦发现对方有偿债能力将立即追索。
特此公告。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