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3年度述职报告
(王生田)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王生田,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51年7月生,本科。曾任《中国药房》、《中国药事》、《中草药》等杂志编委、常务编委、副主任编委等并发表多篇论文。曾任中国药学会第22届、23届理事会理事;中国药学会第一届监事会监事。2017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2023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8次,股东大会4次。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8次,亲自出席8次,列席股东大会1次。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会议作出的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以客观、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
弃权表决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1、2023年度,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3次会议,本人在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要求召集和主持会议,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对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补选、委员会部分成员调整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等事项进行审议,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并将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交专门委员会意见。
2、2023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1次会议,本人在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要求召集和主持会议,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对第八届董事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事项进行审议,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并将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交专门委员会意见。
3、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修订,2023年度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恪尽职守,谨慎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三位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23年3月29日,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对公司关于2022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事项、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事项、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明确的独立意见。
2、2023年6月25日,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对公司关于补选陈娟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3、2023年8月29日,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对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关于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关于2023年度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事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了解年报编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就审计关注的重点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全面了解公司年报编制与年度审计情况,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控控制等方面进行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有序完成。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1、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在2023年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的完成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3、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2023年度,参加了天津证监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天津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上市公司注册制改革政策解读专题培训、天津辖区上市公司董事内部控制专题培训、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发展改革与独立董事的履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暨上市公司履职能力专题培训。通过培训和不断加强自我学习,更全面地了解了上市公司相关各项法规制度及法规修订情况,加深和巩固法人治理规范运作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增强了风险责任意识,不断提高独立董事履职能力。
4、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出席了公司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2023年度天
津辖区上市公司半年报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与参会的投资者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主要经营情况进行解读并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互动交流。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通过邮件、电话、微信及现场交流形式对公司进行了多次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新品研发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应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2、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29日、2023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有关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次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且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3、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4、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李占通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李占通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开展,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6月2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陈娟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及本人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陈娟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陈娟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上述事项所履行的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5、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蓝武军先生为公司执行总经理。同时,蓝武军先生因工作重心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不再担任董事会秘书职务;同意聘任杨伊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代表。上述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于2023年6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杨伊女士因工作重心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其辞去证券事务代表一职后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董事会同意聘任梁丹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事项所履行的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6、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29日、2023年9月1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中药产品自动化生产基地项目”已基本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可按实施计划结项,为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效能,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73,568,836.82元(含银行利息,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截至2023年9月27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完成了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销户手续。上述事项所履行的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职,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对各项议案进行审慎的形式表决权,并就相关问题与各方进行深入沟通,以促进公司的稳健发展。
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积极学习各项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参加各级组织开展的相关培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本人将坚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以上是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的汇报。
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生田二○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