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78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时代电气”)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10,570.36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195,422.11万元,其中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167,625.38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7.8元(含税)。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416,236,912股(包括868,907,512股A股及547,329,400股H股),扣除已回购待注销的H股4,696,800股,即以1,411,540,112股(包括868,907,512股A股及542,632,600股H股)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78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合计人民币1,101,001,287.36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约35.45%。2023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现金流状态、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同时兼顾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