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87(A股) 证券简称:时代电气(A股) 公告编号:2024-012证券代码: 3898(H股) 证券简称:时代电气(H股)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系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和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车”,及其直接或间接持有之附属公司及/或其各自的联系人及/或下属企业,统称“中国中车集团”)长期形成的业务关系,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本公司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5-2027年房屋及配套设备设施租赁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出席的委员一致同意该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本公司与中
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5-2027年房屋及配套设备设施租赁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认为:该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与中国中车长期形成的业务关系,为保持生产经营的连续性所需,相关交易的上限合理,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该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本公司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5-2027年房屋及配套设备设施租赁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在审议上述议案时,3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4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1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3名非关联监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本次关联交易预计涉及金额已达到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本次预计金额 | 本年(截至2月29 | 上年(2023 | 占同类业务比 | 本次预 计金额与上年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7.2.8(三)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3年的,应当每3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公司与中国中车签订的《2018年-2027年房屋及配套设备设施租赁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限为2018.1.1至2027.12.31,鉴于此公司将该协议重新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年 | 2026年 | 2027年 | 日)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未经审计) | 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 例(%) | 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
向关联人租入房屋及设备设施 | 中国中车集团 | 65 | 70 | 75 | 0.1 | 25.9 | 20.69 | 业务需求变化 |
向关联人租出房屋及设备设施 | 中国中车集团 | 60 | 65 | 70 | 0.1 | 9.5 | 61.69 | 业务需求变化 |
合计 | 125 | 135 | 145 | 0.2 | 35.4 | / |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预计金额上限 | 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2年 | 2023年 | 截至2024年2月29日(未经审计) | |||
向关联人租入房屋及设备设施 | 中国中车集团 | 50 | 55 | 60 | 25.4 | 25.9 | 0.1 | 业务需求变化, 2024年是因截止2月尚未达到本年结算周期 |
向关联人租出房屋及设备设施 | 中国中车集团 | 45 | 50 | 55 | 10 | 9.5 | 0.1 | 业务需求变化,2024年是因截止2月尚未达到本年结算周期 |
合计 | 95 | 105 | 115 | 35.4 | 35.4 | 0.2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法定代表人:孙永才注册资本:2,869,886.4088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07年12月28日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经营范围:铁路机车车辆(含动车组)、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工程机械、各类机电设备、电子设备及零部件、电子电器及环保设备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修理、销售、租赁与技术服务;信息咨询;实业投资与管理;资产管理;进出口业务。控股股东: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1.45%。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中车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中国中车为公司关联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中车前期与公司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目前中国中车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双方合法拥有的房屋及/或配套设备设施,具体租赁标的由双方根据实际需要订立个别租赁合同约定。
(二)定价原则
经双方协商并参考租赁房屋及/或配套设备设施(如适用)所在当地市场价格确定的金额。
(三)协议签署情况
双方于2018年8月17日签订《2018年-2027年房屋及配套设备设施租赁框架协议》,协议的有效期为期十年,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该协议已于2018年8月17日经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在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相关公告。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与中国中车长期形成的业务关系,为保持生产经营的连续性所需,相关交易的上限合理,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在日常交易过程中,独立决策,不受关联人控制,对公司当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和监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已在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上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系为保持生产经营的连续性所需,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异议。特此公告。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