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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邦智能: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9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对公司经营的决策程序、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和内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在维护公司利益、股东合法权益、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管理制度等工作中发挥了监督的作用。现将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集、召开情况

2023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实际经营需求,公司共召开8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表决和决议均严格遵循了有关法规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履行了监事会的决策管理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时间审议议案
1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2023/1/12《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2023/2/22《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的议案》《关于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3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定期)会议2023/3/28《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2023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4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2023/4/24《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5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2023/5/18《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6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2023/8/18《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届满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激励计划公司层面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7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2023/10/27《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8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2023/12/7《关于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重点工作的监督及检查情况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信息披露管理情况、关联交易、计提减值、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股权激励、对外担保、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相关意见。

(二)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依法列席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决策程序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其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聘请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 年度财务情况

进行审计,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信息披露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要求,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及时、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五)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事项。

(六)检查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评价指引,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和管理需要,建立了较为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严格执行。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现状。

(七)监督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相关审批与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影响日常经营运作和主营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核查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监督与核查,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监督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十)监督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依法运作、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董事、管理层等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有效监督,积极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

四、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重点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优化监督检查方式,加强对公司规范运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同时不断提升履职能力,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利益,促使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3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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