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易普力 公告编号:2024-010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19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4月1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交易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
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表决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
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七)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6日(星期二)。
(八)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4月16日(星期二)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参与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与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九)会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谷苑路389号易普力公司602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提案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2.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3.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4.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
5.00 | 《关于签署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 √ |
6.00 |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 |
7.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8.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9.00
9.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 √ |
10.00 | 《关于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2024年-2026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11.00 |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12.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 √ |
13.00 | 《关于变更监事暨选举张俊程先生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 |
(二)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至议案12的内容情况和议案13的内容情况分别详见2024年3月29日和2024年1月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三)特别强调事项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上述第4项、第5项、第6项、第8项、第10项、第11项和第12项提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2.上述第4项、第5项和第10项提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不作为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提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另加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代理人另加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异地
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4月17日-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
30)。
3.登记地点: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谷苑路389号易普力公司5楼512室。邮编:410221;传真:0731-82010804。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邹七平、罗茜。 联系电话:0731-85812096、0731-8201080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决议;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参会股东登记表。
3.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96”
2.投票简称:“EXPL投票”
3.提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
00的任意时间。
1.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2.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 |||
股东联系地址 | |||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 |||
持股数量 | 股东账号 | ||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 是否委托 | ||
代理人姓名 | 代理人身份 证件号码 | ||
电话 | 传真 | ||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
注:
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 单位(个人)出席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或本公司)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如下: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签署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2024年-2026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11.00 |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12.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 √ | |||
13.00 | 《关于变更监事暨选举张俊程先生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 |
注: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法人代表):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