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审计委员会对履职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首席合伙人:王国海
历史沿革: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3年12月,前身为浙江会计师事务所;1992年首批获得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1998年脱钩改制成为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转制成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0年12月成为首批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人员信息:现有合伙人238人,注册会计师227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36人。
业务信息:2022年度业务收入38.6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4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21.15亿元。2023年末服务上市公司客户675家,业务主要涉及行业为:制造业、公用事业、建筑业、交通运输和仓储业、信息技术业、批发和零售贸易业、金融和保险业、房地产业、社会服务业、传播与文化产业以及其他多个行业领域。与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根据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经了解核实,2023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累计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
(三)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但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部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但未受到刑事处罚。目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3—2024年存在5起未决诉讼案件。
(四)本项目执业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五)独立性
经沟通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3年8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3年9月18日,该议案经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请期限为一年。
二、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3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同时对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3年8月28日,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4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2023年12月22日,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6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工作相关情况的议案,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和会计师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进行沟通。
3.2024年3月11日,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2次会议审议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阶段性审计情况的议案,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沟通会议,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审计报告出具相关的情况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4.2024年3月26日,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3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通过后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重点核查了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在年报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