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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宏股份: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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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以及监事会全体监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现就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每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届次召开时间议案内容
1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3月30日1. 《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 《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证券和理财产品的议案》 7. 《关于直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2023年度监事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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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关于续聘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2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4月21日1. 《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 《关于<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3. 《关于<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2023年7月7日1. 《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2. 《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4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7月27日《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5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10月18日《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积极行使权力、忠实履行义务,并按照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规范监事会日常监督和议事行为,有效地发挥了监事会的监督作用。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列席了公司的5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对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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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所有重大决策程序合法,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未发现有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 公司财务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汇报,审议公司年度报告,审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方式,对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健全、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费用提取合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所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真实合理,有利于股东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的正确理解。

3. 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及证券市场情况,公司适时调整证券投资额度,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证券账户持仓股票、基金、券商产品等的期末市值期末市值6,153.45万元,证券账户总资产6,153.48万元。

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对外投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对外投资情况,不存在违规情况。

4. 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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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5. 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的情况。

6. 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的情况,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

7. 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性、安全性和真实性,保障了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能有效地运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三、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重点

2024年,公司监事会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经营行为进行监督与检查。同时,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正确行使监事会的职能,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经营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围绕公司的经营、投资活动开展监督活动。另外,加强监事的内部学习,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升监督检查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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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0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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