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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之洋: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9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2,924,601.67元,其中母公司本年度实现净利润78,815,900.27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计提。公司2023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890,104.92元后,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90,000,000.00元,已达到公司注册资本(18,000.00万元)的50%,超出部分不再计提。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643,223,239.49元,扣除2022年度派发现金红利22,500,000.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699,757,736.24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的兼顾股东利益,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23年12月31日股本总数1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52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3,360,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和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合法、合规、合理。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防止内幕信息泄露。

2、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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