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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洁科技: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9

证券代码:002635 证券简称:安洁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2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洁科技”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4 月 23 日(星期二)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本公司同时提供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供股东进行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4 月23 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4 月 23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可以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4 月 15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止 2024 年 4 月 15 日(星期一)下午 3 时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自然人股东应本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本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苏州市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孙武路2011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00《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及<2023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自查落实表>的议案》
7.00《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的议案》
8.00《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酬的议案》
9.00《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00《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11.00《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12.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特别说明:

1、议案1-8、10-12已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2024-016)。

2、议案9已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0)。

3、公司独立董事向本次大会做2023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已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5、议案10、12将作为特别提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 4 月16日(9:00-11:30、14:00-17: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电子邮件、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需在 2024年4月16日17:00 前送达或发送电子邮件至zhengquan@anjiesz.com,并来电确认)。

3、登记地点:公司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通讯地址:苏州市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孙武路2011号

联 系 人:马玉燕、蒋源源

联系电话:0512-66316043

指定传真:0512-66596419

邮政编码:215164

电子邮箱:zhengquan@anjiesz.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方式:

联 系 人:马玉燕、蒋源源

电话:0512-66316043

传真:0512-66596419

联系地址:苏州市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孙武路2011号

邮编:215164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4、相关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2:授权委托书附件3: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六、备查文件

1、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35;

2、投票简称:安洁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 月 2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 月 23 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四)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路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鉴于本次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致: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权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单位)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量: 股 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性质: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00《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及<2023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自查落实表>的议
案》
7.00《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8.00《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酬的议案》
9.00《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00《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11.00《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12.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授权委托书有限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至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注:1、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相应位置填写“√”,涂改、填写其他符号的则该项表决视为“弃权”。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3: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名称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股东账户持股数(股)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邮编
是否本人参加备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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