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1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将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本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合并未分配利润余额为人民币33,822,332,888.3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本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1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为3,703,301,05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518,353,432.14元(含税),占当年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40.30%。实施分配后,公司结存合并未分配利润为32,303,979,456.17元。本报告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本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