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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极集团: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9

证券代码:600129 证券简称:太极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5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涉及会计师事务所的变更。

一、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王国海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38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注册会计师2,272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36人
2022年(经审计)业务收入业务收入总额38.63 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35.41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21.15 亿元
2023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客户家数675家
审计收费总额6.63亿元
审计情况涉及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13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
姓名金敬玉金敬玉梁正勇叶喜撑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2010年2000年2003年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2015年2002年2003年
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2014年2014年2002年2001年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1年2021年2016年2021年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签署交大思诺、太极集团、宁通信B、航天信息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复核理工环科、景兴纸业、祖名股份、公牛集团、梦天家居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签署交大思诺、太极集团、宁通信B、航天信息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复核理工环科、景兴纸业、祖名股份、公牛集团、梦天家居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签署贵州百灵、太极集团、三圣股份、国城矿业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复核金字火腿、明牌珠宝、纵横股份、天成自控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签署新湖中宝、丽尚国潮、会稽山、浙版传媒、双飞股份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复核伊之密、太极集团、国发股份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酬为2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75万元。对于其2024年度的审计报酬,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审计业务情况确定。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项目团队专业能力和经验以及实际投入项目的工作时间等协商确定。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4年3月2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一致同意将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3月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审计业务情况确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2023年5月4日,国家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联合下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该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国有企业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国有企业因业务需要拟继续聘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超过8年的,应当综合考虑会计师事务所前期审计质量、股东评价、监管部门意见等情况,在履行法人治理程序及内部决策程序后,可适当延长聘用年限,但连续聘任期限不得超过10年”。同时,该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有企业当前执行的会计师事务所轮换规定与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不一致的,或者没有规定的,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统筹安排,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两年内完成衔接工作”。根据上述规定,经公司向控股股东太极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报备并同意,公司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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