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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源控股: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9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734号”文核准,公司2018年11月27日公开发行了4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40,000.00万元。经深交所“深证上[2018]627号”文同意,公司4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8年12月20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华源转债”,债券代码“12804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18年12月3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19年6月3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4年11月27日)止。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因可转债转股增加15,423,928股。公司总股本由315,977,445股增加至331,401,373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增加,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1,597.7445万元增加至33,140.1373万元。

2、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上市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以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该项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失效”规定,为提高公司再融资事项审议效率,公司拟在《公司章程》增加相关条款。

二、《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原《公司章程》内容修订后《公司章程》内容

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1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1,597.7445万元。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3,140.1373万元。
2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1,597.7445万股,均为普通股。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3,140.1373万股,均为普通股。
第四十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第四十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十六)年度股东大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该项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失效;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注:除上述内容修订以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增加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各类权证的变更登记等全部事宜,公司其他基本管理制度据此做相应修订。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变更内容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的核准登记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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